ISO14001:2015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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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履历※※
1.目的
本程序用于识别、评价、更新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以判定它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为制定环境目标、指标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识别与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与更新。

3.职责
3.1 全体员工参与环境调查,反映环境问题。

3.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岗位环境因素的识别,以及所从事的活动中涉及的间接环境因素。

3.3 品保部负责对全公司环境因素进行收集、汇总及登记。

3.4 品保部负责评价环境因素,并初步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3.5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重要环境因素。

4.工作程序
4.1 环境因素的识别方法、步骤与注意点
4.1.1 环境因素识别采用问卷调查和现场巡查方式进行。

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品保部将《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发给各部门。

2)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并将识别结果填入《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各部门应根据识别出的环境因素明确各种指标情况,进行重要环境因素评价。

3)由各部门根据《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的内容,对部门各岗位的员工进行讲解;
4)员工将本岗位的环境问题填写在《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汇总给本部门的负责人;
5)在进行调查识别环境因素之后,品管部协助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巡查,这是环境因素调查方式的补充;
6)由品保部对各部门提出的环境因素和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分类、汇总,登入公司总的《环境因素及评价表》中,并对其评价。

4.1.2 确定环境因素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各部门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应充分考虑三种来源、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八个方面及两种范围:
1)三种来源:活动、产品、服务。

即公司应考虑:存在公司活动(如生产加工过程、设备维护、办公活动)中、公司产品本身中和公司提供服务中存在的环境因素。

2)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即公司应考虑:对过去遗留可能仍在产生环境影响的环境问题、现有的污染及环境问题、计划中的活动和产品出厂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3)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即公司应考虑:正常运行条件、异常运行条件(如启动、关闭、检修等情况)、紧急状态(如发生爆炸、火灾、意外事故等情况)下带来的环境问题。

4)八个方面: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所形成的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土地排放、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物理属性(如形状、大小、颜色、外观)、废物和副产品、能量的释放(如热、辐射、振动)、能源的使用)。

5)两种范围:直接、间接。

直接范围是指本公司自身可以管理、改变、处理、处置的环境因素,包括公司自行设计的产品、生产加工过程、设备维护、办公活动中的环境因素。

间接范围是指公司不能直接加以控制管理的环境因素,往往属与公司关系较密切的相关方,可通过对相关方施加压力,以间接实现对环境因素的控制或管理。

4.1.3 《环境因素调查表》和公司的《环境因素及评价表》的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1)活动、产品和服务:主要是指设计开发、生产、经营和销售活动;如设备运行、采购、化学品贮存等。

2)环境因素: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如:污水的排放、噪音的排放、能源的消耗等,可采用名词+动词的表现方法。

2)环境影响:是指环境因素给环境造成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如:对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废弃物污染、对资源、能源的浪费;其他如对景观的影响或对环境产生辐射污染等。

3)时态:用现在、过去、将来表明造成环境影响的情况时段;
4)状态:正常、异常、紧急不同条件下,环境因素处于的状态。

4.2 重要环境因素评价
4.2.1评价要考虑的因素
a.环境影响的程度、恢复能力、发生频率、相关方的利益;
b.我国参与签署的相关国际公约的要求;
c.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它要求;
d.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公司有关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管理、化学危险品、土地复垦、水土保持
等方面的规章和要求;
e.公司的实际情况(改变环境影响的技术难度、经济承受能力、对公司公共形象的影响等)。

4.2.2评价的方法
采用是非判断法与综合打分法相结合进行评价。

对资源、能源的消耗,只采用是非判断法判断;对其它环境因素先采用综合打分法。

4.2.2.1下列情况直接判断为重要环境因素
a.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或超标排放;
b.曾经发生过污染仍未采取措施;
c.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
d.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环境污染;
4.2.2.2综合打分法
根据环境因素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率、持续时间进行打分评价,通过综合
评分小计=A+B+C+D,评分小计大于8应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4.2.3评价步骤
品保部将《公司环境因素及评价表》中的环境因素根据上述评价准则和方法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交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以作为公司制定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的依据。

4.3 重要环境因素控制
对重要环境因素通过制定环境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制定运行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4.4 修订、更新
4.4.1品管部每年年初组织相关部门对环境因素重新做出识别、评价,评价其适用性。

具体步骤如下:
1)各部门由受过培训的负责人对前一次的《公司环境因素及评价表》的记录进行确认。

2)确认的结果与前一次环境因素识别有变更时,重新记录,并报业务(生管),修订的记录作为修订版本。

3)品管部对申报的新的环境因素进行汇总,并在《公司环境因素清单》进行修订、更新。

4)由品管部对环境因素重新评价,对《重要环境因素清单》进行修订、更新。

5)品管部负责将修订后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的内容向环境管理者代表报告,并在环境工作会议上研究变更下年度环境方针、目标、指标的必要性。

4.4.2如遇公司活动、产品、服务发生重要改变时,或有重要环境事故时,则由业务(生管)组织随时对环境因素清单进行补充、更新。

4.4.3 必要时,公司应调整环境因素的识别方法和评价依据。

4.5 间接环境因素的控制
4.5.1供方环境因素的控制
1)采购在评价供方时应同时调查供方的环境影响,并对供方存在的环境因素施加影响,使之能不断改善其环境因素。

2)采购根据《合格供应商一览表》,对照下列评价依据,选出施加影响、暂不施加影响单位:
a.在该供方处一年采购额占公司当年采购金额前三位。

b.供方成品在公司使用过程中是否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c.业务(生管)认为其产品包装可循环使用、节省资源的。

满足以上任意一点的为施加影响单位,不满足的为暂不施加影响单位。

3)对经过施加影响且取得较好环境绩效的供方,一般在下一年将不再作为施加影响对象,然后评选出下一批施加影响的单位,以此类推,不断更换。

4)当采购货物发生重要调整或供方发生环境事故等特殊情况时,则需要重新进行评价。

5)在确定新的供方时,由品保部对新的供方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评价和选定,并负责监督,具体见《向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

4.5.2 废品收购(取)方环境因素的控制
1)由品管部列出废品收购(取)方清单;
2)废品收购(取)方对废品处理的方法直接影响到环境行为,故均列为施加影响单位。

对处置有毒有害的或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废弃物的废品收购方必须得到当地环保局的认可,并具有相关证明,具体参见《向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

3)确定新的废品收购(取)方时,其环境行为必须满足环保要求。

4.5.3工程合同方(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因工程合同方在我公司范围内施工,可直接对其施加影响。

同时,其环境行为也通过承包协议对其进行限制,故所有的工程合同方均列为施加影响单位。

具体参见《向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5.1 《向相关方施加影响控制程序》
6记录
6.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
6.2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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