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童”行护航少年成长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讲座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未成年人犯错处罚应注意方式
案例
两名不满12岁的双胞胎兄弟在书店偷拿了两张光 盘。书店的保安发现后,将他们当众留置审问, 造成二人精神极度恐惧。二人回家后害怕父母责 骂,双双跳楼自杀。后其父母起诉到法院,要求 书店赔偿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法院经审理, 判决书店对孩子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原告 近24万元;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承担次要责任。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国家助力戒除儿童网瘾
案例 解读
一名13岁的少年因迷恋上网络游戏,患上了严重的网瘾综合症。他在网吧连续上网36个小时后,从24 层高楼跳下自杀身亡。其父母认为,该网络游戏含有严重的血腥暴力内容,而开发商在销售、经营时却 故意隐瞒真相,没有进行相关提示,对未成年人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最终导致孩子的不正常死亡。据 此,该父母起诉网络游戏开发商赔偿损失,并要求其在今后开发的此类游戏中注明未成年人不宜的警示 语。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 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 络信息等。
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讲座
与法“童”行,护航少年成长
以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平等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 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和需求
主讲人:XXX
时间:20XX.XX
前言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寄托,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爱保护 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让孩子们安全、健康成长,是全社 会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 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 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未成年人保护法》
孩子也有人格尊严
案例
一名中学生晚自习时间玩手机,被老师发现后没收。这名学生心怀不满,在老师转身走时吐了一口痰,老师发现后火 冒三丈命令其把痰舔干净。在这名老师的监督下,学生不得不舔干净了自己吐的痰。学生家长认为老师的行为侵犯了 学生的人格尊严,将老师和学校同时告上法庭,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突发事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案例
2009年4月中旬,吉林省白城市200多名学生随家长来京就诊。 家长称,之前孩子根据学校安排为当地森林保护区的榆树上农药 后,当天便出现轻微中毒症状,因当地医院未予及时规范治疗, 他们将孩子带到北京治疗。
解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 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 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 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 淫秽、色情、暴力、恐怖、 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 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
03 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06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 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09
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 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 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包括哪些?
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针对当前一些父母抛弃、虐待孩子以及其他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行为,《未 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 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 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 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行为,有哪 些?
01 吸烟、饮酒 02 多次旷课、逃学
04 沉迷网络
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
07
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
活动
05
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 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 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08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父母外出要找“代家长”
在偏远农村,很多家长双双外出打工,将孩子留在家里,情况 好一点的,有年迈的外公外婆或婆婆爷爷照顾。情况差一点的, 只有大一点的孩子照顾弟妹。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
为了防止父母对子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 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 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娱乐场所不得放行小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 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烟酒不得出售给小孩子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 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孩子日记不能私自偷看
“现在的孩子越来越难管了。”一些家长以此为借口,私自截 留孩子信件阅读,或者偷偷翻阅孩子的日记。 这一行为,以后不但是伤了感情,还违法了。《未成年人保护 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 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 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 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 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01
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可能有些学生调皮、品行有缺点。或者有些学生的 学习困难,成绩不好。有些学校就以这些理由,歧 视这些学生,或者开除。学校应当规避这些情况, 因为如果一旦违法,将有可能成为被告。《未成年 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 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 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 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01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目录 02 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03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第一部分
学习《未 成年人保护法》
以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平等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作 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和需求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解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 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 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部分
学习《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法》
以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平等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作 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和需求
01
吸烟、饮酒
02
多次旷课、逃学
03
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04
沉迷网络
06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

07
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 邪教等活动
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 08 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
或者网络信息等
05
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 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 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讯问未成年人时应通知监护人到场
案例
某市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伤害致死案时,4名无辜的青少年学生 被当作犯罪嫌疑人错误拘捕,4人被刑讯逼供,直到3个月后真凶 被抓获才重获自由。后该公安机关被起诉。
解读
02
社会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
那些威逼利诱未成年人上街乞讨的大人,已经违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胁迫、诱骗、 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 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 处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
假如某个孩子与亲人走失,被民警发现后送到了救助站。如果孩子从救助站溜走了, 找不到了,谁应承担责任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 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 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 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为了让孩子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未成年人 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 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 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 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学校老师不能在教室里抽烟
个别教师管不住自己,在上课时吞云吐雾,让学生抽“二手烟”。 这种现象不但是有损形象,而且以后属于违法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 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 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 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 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 他人员到场。
解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 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还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 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09
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 行为
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如何对特定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专门教育?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父母不得用“棍棒教育”
有的家长总是相信“棍棒教育”,认为“自己的孩 子,想打就打,别人管不着”。 为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禁 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 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 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父母不得让孩子辍学
暴力等不得向小孩传播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 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 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食品等不得对小孩有害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 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 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老师不得再骂“笨死了”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 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 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老师不得随便补课
三令五申不准补课,但有些学校仍然偷偷摸摸补,有些家长带着孩子 到教师家中补。而有些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允许老师给学生布置大 量家庭作业。 针对这一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 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 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