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上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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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上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承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9.01
•【字号】承市政字〔2021〕38号
•【施行日期】2021.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建设上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承德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上医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十四届第七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承德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上医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基层卫生健康保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以“铸推建提”为主要内容的“上医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进一步优化城乡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利用3-5年的时间,通过实施“一铸两推五建五提升”,即铸牢新时代医魂;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立分级诊疗、人才培养、疫情防控、医师下基层、医务人员关爱保障五个长效机制;提升基层卫生综合管理、医疗服务、急诊急救、中医药服务和医养结合服务五项能力。
实现由“以病人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更加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基层卫生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打造医防融合、医养结合、中西医并重、城乡一体的卫生健康服务保障体系。
(二)具体目标。
1.提升患者满意度,2023年底前,患者满意度达到93%以上;到2025年,达到95%以上。
2.2021年底前,城市医联体覆盖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每个县(市)至少有1所基层卫生机构达到社区医院标准;到2025年,每个县(市)建成1-2个区域医疗副中心。
3.2021年底前,建成市级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市直公立医院电子健康卡应用;2022年底前,完成县级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卫生健康信息“一码通”;到2023年,市、县卫生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4.持续推进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每年定向培养乡村医生50-100人,培养全科医生60-80人;在职医务人员5年轮训率不低于80%。
每年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率达
100%。
5.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人力资源配置,2021年底前,县级医院至少配备5名专职公共卫生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2名,中心卫生院不少于5名。
6.每年选派市、县2000名医师下基层帮扶,其中驻点帮扶400人,巡回指导1600人。
三级医院和市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3年内帮扶各县(市、区)分别建成1个成熟学科。
县级医院每年帮扶乡镇卫生院开展适宜新技术、新项目1-2项,全市3年内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少于600项。
7.全面提升急诊急救资源效能和服务水平,2021年,急危重症患者多学科会诊率达100%,双向转诊闭环管理率达95%;到2023年,全部实现急诊急救全程闭环管理。
8.2023年底前,每个县建成1-2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所有乡镇卫生院国医堂全覆盖,村卫生室推广使用2-4项中医适宜技术;到2025年,每个县建成至少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
9.2025年底前,至少引进1家京津医疗机构到我市独立建院或联合建院;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与京津三级医院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三、主要任务
(一)铸牢新时代医魂。
弘扬大医精诚优良传统,倡导救死扶伤精神,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避免责任事故发生。
不断改善医患关系,提升患者对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
加强卫生文化建设,增强医务人员对卫生健康工作的认同感、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每两年开展一次“名医、名护、名科”评选活动,用先进典型教育和引导医务人员修医德、强仁术,铸牢新时代社会主义医魂。
(二)推进城乡一体化。
推进医联体全覆盖,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实现人财物
统一管理,落实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分配、药品配备和使用一体化。
落实乡村卫生“十四统一”管理,强化劳动合同、准入退出、工资发放、绩效考核等规范实施,保证乡村医生收入水平与乡(镇)卫生院同类人员持平,差额部分由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2023年底前,每个县(市)至少1所基层卫生机构达到社区医院标准;到2025年,每个县(市)建成1-2个以中心卫生院为龙头,辐射周边乡村,集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康复指导五位一体的医疗服务副中心。
(三)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
逐步完善卫生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
推动市、县两级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及互联互通,提升卫生健康专网效率,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
建设电子健康卡管理平台,推进医疗就诊“一码通”。
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通过业务信息整合及服务功能融合,实现以电子健康卡为载体的预约挂号、扫码就诊、“一站式”支付结算等全流程就医服务。
(四)建立分级诊疗长效机制。
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定位和职能,科学合理配置资源。
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就诊,急危重症转至上级医疗机构救治,恢复期转回基层康复治疗。
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落实转诊服务全程闭环管理。
(五)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依托承德医学院、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开展在职人员学历提升教育。
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培养2-5人,实行“县聘乡用”或“乡聘村用”。
基层医务人员每五年轮流到上级机构进修一次,时间不少于1-3个月。
加强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采取“减免费用、订单培养、定向就业”方式,每年培养50-100人,培训费用由财政预算保障,有效解决村医老龄化问题。
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基层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到2023年实现全覆盖。
探索实施县域内卫生专业人员统筹调配使用制度,在区域卫生编制总量内统一
配备各类卫生人才,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编制内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岗位需要放宽学历、年龄限制,拿出一定岗位招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六)建立基层疫情防控长效机制。
完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传染病早期发现和识别、鉴别能力,发挥“哨点”作用。
县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人员不少于5人。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公共卫生人员,中心卫生院不少于5名,人员经费由财政预算保障。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筛查门诊,严格预检分诊、首诊报告制度,加强药品、消毒用品、医疗设备、防护物资等应急储备,强化核酸采样、检测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七)建立医师下基层长效机制。
选派市、县级医师(含技师、护师、药师等,下同)下基层帮扶。
以市、县医疗机构和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为单位帮扶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学科建设,根据专业、项目、技术、技能等实际需求,选派帮扶团队及帮扶人员。
上下级医院签订长期帮扶关系,通过会诊示教、手术带教、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培养基层人才,助推服务能力提升。
帮扶情况纳入帮扶单位年度考核和个人晋升晋职依据。
(八)建立医务人员关爱保障长效机制。
保障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加强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
落实医务人员职称政策、合理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带薪休假期间按规定享受正常工资收入。
严格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注重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稳定医务人员收入和待遇保障。
提高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薪酬待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医务人员,所在单位可按规定给予直接聘用或者组织专项招聘。
加强人文关怀,开通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对于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给予更多帮助关爱。
(九)提升综合管理能力。
落实乡镇卫生院乡级卫生行政管理职能,选派具有基层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院长、副院长,并将管理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加强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成员运营管理、信息管理、行风管理等能力建设,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管理机制。
每年至少举办1期乡镇卫生院院长专题培训,定期选派乡镇卫生院院长参加省级以上培训。
上级帮扶单位可选派有管理经验的干部到基层任职,带动基层管理能力提升。
(十)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医疗、护理、药品、院感防控等核心管理制度,提高常见疾病基层诊治能力、下转患者接续服务能力、慢性病健康管理能力、传染病筛查和初步救治能力。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与1家京津三级医院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不断拓展合作事项与合作项目。
推广基层适宜医疗技术,每个乡镇卫生院每年新开展适宜技术1-2项。
以“优质服务基层行”为抓手,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十一)提升急诊急救能力。
加强基层急诊室的建设,配备必要的抢救、监护设备,充实技术力量,以县(市、区)为单位打造半小时急救圈。
加强医联体、医共体间急诊急救和会诊机制建设,提升基层急诊急救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机制、多学科会诊机制,保证急危重症早发现、早处置,提升急诊急救效率。
(十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5年内每个县中医院建成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2-3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不少于2名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建设中医药综合服务单元,实现乡镇卫生院国医堂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特色专科建设。
村卫生室要配备简易的中医诊疗设备,每名乡村医生要掌握至少4项中医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
(十三)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
开展养老服务,发挥试点带动作用,深化“两院一体”模式。
鼓励有相关专长的执业医师及专业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多点执业。
落实医养结合制度规范和服务指南,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完善医养结合签约性服务,建立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干预、慢病防控,将卫生健康服务贯穿养老服务全过程,实现医养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医改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上医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统筹推动。
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保障政策。
市、县(市、区)人社、财政、卫生、医保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健全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相关政策措施,创新思路举措,强化保障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三)强化考核督查。
市政府将“上医工程”纳入医改年度考核内容,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组织巡查。
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题,确保“上医工程”取得实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加强政策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