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跨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避免知识产权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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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跨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避免知识产权陷阱
应对跨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避免知识产权陷阱
知识产权保护与一国的经济发展状况相关
知识产权保护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相关,在一个极度落后的国家推广知识产权无异于异想天开。
资料显示,现在每天都在提倡知识产权保护的美国,其实在19世纪同样存在盗版泛滥的情况,只不过后来随着美国经济赶上甚至超过了英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才被提上日程,知识产权保护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之所以欧美不断的在推动中国政府重视知识产权,也不过是希望加快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步伐。
难以应对的国际产业结构
当现有高新科技产业发展到以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知识产权)为主要获利素材时,以代工为主的中国企业,自然成为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之跨国企业的俎上肉。
尤其在中国还欠缺成熟的知识管理服务以及完善的支撑制度前提下,中国企业实在难以因应这种国际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越来越多的国际知识产权管理公司之压迫。
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
大部分跨国公司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作为高级管理层而设置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例如拜尔公司的最高管理层是综合管理委员会,它由负责公司各方面管理的专业委员会组成。
而其中一个重要的专门委员会就是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专利委员会。
这个委员会由专利律师和各科研部门的专家组成,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场、经营和科研开发的情况,决定技术以何种法律状态投入市场。
另外一个在管理上的表现是跨国公司一般都有严密的企业内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跨国公司十分重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通过与其员工的各种合同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一般来说,跨国公司在与雇员的雇佣合同中都包含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这些条款一般包含两个内容。
一是要求雇员让渡其在被雇佣期间研究开发的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二是要求雇员在使用公司固有的知识产权时,不经公司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人。
另外,部分合同还包括限制同业竞争条款。
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战略无外乎三个重点,即:保护公司的产权,防止别人侵权,科学地实施知识产权的管理与转让。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制度必然有自身的特点,如何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身、打击竞争对手是跨国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出发点。
围绕这个核心,跨国公司掌握了很多具体策略。
简而言之,这些策略主要是围绕两个基本原则展开的。
一个是效益原则。
知识产权的获取需要大量的资源投入,包括创新的费用、申请和维持的费用等。
因此,知识产权是有巨额运行成本的财产。
如何在节约费用的同时又能保护自己、打击竞争对手就是科学管理知识产权的一个课题。
围绕这个问题,跨国公司以效益为出发点,采取了诸多措施。
一是严格筛选技术,节约申请和维持费用。
对于决定不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采取一定处理方式,丰田公司、IBM公司等都定期出版技术公报,定期公开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在申请专利没有良好效益的前提下,破坏竞争对手申请专利的可能性。
这既保护了自己使用该技术的权利,又避免为人所限。
同时也节约了申请专利的费用。
跨国公司还定期评估已获得的专利,对于没有必要维持的专利则
及时放弃。
日立公司每年都对现有专利进行复核,以节省每年约12亿日元的专利费用。
部分跨国公司还廉价出售部分自己没有使用、同时也难以转让出去的专利,以尽可能地通过多转让专利来获取收益。
在有关侵权诉讼中,以和解为原则,节约时间和费用。
例如,三菱公司如果被别人提起侵权诉讼的话,该公司会首先调查自身是否有侵权行为,如果确实存在侵权,即以自己所拥有的专利为筹码,和对方谈判交互授权,从而减少了大量侵权诉讼所需要的时间和经费上的投入。
多数有关跨国公司的侵权诉讼都是以和解的方式处理的。
另一个是“质量第一”原则。
所谓质量,事实上指的是其知识产权对跨国公司经营业绩的实质性作用的大小。
例如,专利有基本专利和外围专利之分,基本专利的质量就高于外围专利。
跨国公司更加重视基本专利的作用,投入大量的精力进行科技基础研究,争取获得尽可能多的基本专利。
当然,跨国公司同样也通过不断地获得外围专利来延长基本专利的生命,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
但事实表明,不重视基本专利,必然在贸易中损失惨重。
例如,以美国和日本为例,就重要专利进行比较,美国有104541项,而日本则只有76984项。
因此,在专利诉讼中,日本企业经常受挫。
另外,某些跨国公司往往围绕一个基本专利编织严密的专利网,在并不拥有大量基本专利的情况下也能获取丰厚的利润。
例如美国的高通公司仅仅通过一项CDMA技术的专利就获取了丰厚的回报。
在商标方面,一方面,跨国公司对于选择商标十分慎重。
埃克森石油公司征集到目前使用的商标“埃克森”就花费了100万美元。
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往往集中使用一个商标,投入巨资培养一个商标。
尽管公司可能注册部分其他商标,但往往是防御性的,并不经常使用甚至从不使用。
因此,跨国公司往往并没有很多的商标。
但是,跨国公司的主要商标的市场价值则
极高,往往以十亿甚至百亿美元计。
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陷阱
2000年以来,围绕知识产权领域的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的争端非常引人注目:汽车和摩托车领域的官司有丰田诉吉利商标侵权、美国通用诉奇瑞QQ涉嫌侵权等;教育领域最引人注目的则是新东方一审败诉,被判赔偿美国ETS(教育考试服务中心)1000万元人民币;电子、IT领域最惹眼的则是思科诉华为侵权案件。
在这些知识产权争端或诉讼中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涉及到的国内企业都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在国内市场占有相当市场份额。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张玉瑞分析,这些跨国企业选择在近几年开始诉讼,选择这样的企业进行诉讼,是大有“玄机”的。
这是因为中国加入WTO后,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已比较完备,而国内一些发展比较好、比较快的企业也正在由加工代理、贴牌国外名牌产品,向生产和销售自主品牌转变,由生产低端产品向中高端产品转变,在市场份额方面也逐年提升,但惟独在知识产权方面很少拥有自己的专利产品和技术,因此,这些跨国企业才纷纷拿出“知识产权”这个利器围剿中国企业,也就是所谓的把“羊”养肥了再“宰”,因为这个时候获取的利润才最丰厚。
预计今后几年,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争端还会越来越多。
“知识产权”是一种市场策略
这些跨国企业不是把“知识产权”当作一个法律手段运用,而是当作一种市场策略在使用,其目的主要有三点:一是从市场日益扩大的中国企业手中分取一部分利润;二是通过收缴专利费提高中国企业的产品成本,限制中国企业向中高端产品发展,保卫自己原有的市场;三是为了打压中国竞争对手,降低中国企业品牌的美誉度和可信度。
从表面看,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诉讼未必都能获胜,但从策略上来看,基本都达到了其预期目的。
总的说来,一般非同业的诉讼主要是为了获利,同业诉讼主要是为了争市场和打压竞争对手。
中国企业的应对途径
面对跨国企业挥舞的这个“知识产权”利器,中国企业是不是就只能够坐以待毙,乖乖地交钱或是让出市场呢?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张玉瑞提出以下建议。
针对目前的局势,最紧要的一点就是企业要加强专利意识和专利策略。
既然一些跨国企业已经给中国企业埋下了“知识产权”的陷阱,那么中国企业若想长远发展,就一定不能只贪图眼前利益,要按规则办事,要从一开始就要确定目标,逐渐拥有自己的专利产品和技术,不能永远用别人的东西。
另一方面,面对既成的事实也要使
用一些策略和技巧,像国内企业引起争议的知识产权问题并非都不能回避,有些是可以避免不利局面的,在这方面,企业应该多向知识产权理论界来寻求支援和帮助,尤其是面对知识产权冲击比较大的通讯、电子、IT、汽车等行业可以未雨绸缪,准备一些应对策略。
其次,同行业企业要联合起来,依靠行业协会的力量,依靠国家的力量来争取胜利。
企业走模仿的道路是很多发展中国家的一个发展过程,因为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毕竟都需要一段时间。
现在对中国挥舞“知识产权”这个利器最猛烈的日企,当年也是依靠模仿欧美企业逐步发展起来的,只是现在日企在很多方面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而且学会了把“知识产权”当作一种市场武器。
面对这种整体攻势,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或许可以在知识产权方面整体上谋求一些照顾,当然这些需要企业、知识产权理论界本身乃至国家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但最根本的解决途径还是需要中国企业逐渐提高自己的研发实力,确立自己的知识产权版图。
“兵马未动,知识产权先行”
知识产权具有很明显的对抗性。
基于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力量比较薄弱的现实,从国家层面也应该有针对性的对国内企业进行阶段性的保护,把知识产权作为国家战略来执行,从而延缓国外大的企业的进入速度。
这是国家间经济对抗中的必然选择。
跨国企业为中国企业设下的知识产权陷阱虽然可恨,但只要我们掌握游戏规则,同样可以应对,与此同时,国内企业还要学习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利经验,以便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力地位。
“随着中国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内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兵马未动,知识产权先行’的战略。
这是前人留给我们的教训。
”马维野司长回答国企业如何开拓国际市场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