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代表履职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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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代表履职管理制度范文
代表履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工作,规范
代表履职行为,提高代表履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履职工作。
第三条代表履职是代表全国人民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行监督、立法和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
代表履职管理是指为代表提供工作指导、协助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加强对代表的监督和管理的一系列措施。
第四条代表履职管理应遵循党的领导、人民民主、法治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服务党和人民的大局,发挥代表履职的职能作用。
第五条代表履职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建设和完善代表履职
指导机构,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和教育,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加强代表履职信息化建设等。
第二章代表履职指导机构
第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设立代表履职指导机构,负责对
代表履职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七条代表履职指导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代表履职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提供履职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组织和实施代表履职培训和教育,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三)制定代表履职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建设和管理代表履职信息平台;
(四)组织对代表履职的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代表履职中的问题;
(五)处理代表履职中的投诉举报和纪律违纪问题,维护代表履职纪律。
第八条代表履职指导机构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管理。
第九条代表履职指导机构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持
政治敏感,热情为代表服务,严守代表履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代表履职相关信息。
第三章代表履职培训和教育
第十条代表履职培训和教育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必要手段,
应得到充分重视和支持。
第十一条代表履职培训和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宪法和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和理解;
(二)国家发展战略、经济政策、社会民生政策等的学习和掌握;
(三)代表履职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的了解和熟悉;
(四)政府工作报告的解读和分析;
(五)代表工作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和经验分享。
第十二条代表履职培训和教育应由代表履职指导机构组织实施,可以采取集中培训、网上学习、业务指导等形式。
第十三条代表履职培训和教育应与代表履职实际需求结合,注重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提供实用性强的培训内容和信息。
第十四条代表履职培训和教育应定期开展,根据代表履职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第四章代表履职的监督
第十五条对代表的履职进行监督是提高代表履职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十六条代表履职的监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代表的宪法和法律遵守情况;
(二)代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情况;
(三)代表履职报告的完成情况;
(四)代表参与立法、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情况;
(五)代表履职中的廉洁自律情况等。
第十七条代表履职的监督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进行:
(一)个人巡视,包括走访和个别交谈;
(二)代表履职报告的审核和评估;
(三)代表履职过程的模拟执法和案例研讨等。
第十八条代表履职的监督可以由代表履职指导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部门进行。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五章代表履职信息化建设
第十九条代表履职信息化建设是提高代表履职工作效率和透
明度的重要手段。
第二十条代表履职信息化建设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和管理代表履职信息平台,提供代表履职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二)推广和应用信息化技术,提高代表履职工作的效率;
(三)建立代表履职网上互动平台,方便代表与社会各界进行交流和沟通;
(四)建立代表履职数据统计和分析系统,为代表履职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十一条代表履职信息化建设应由代表履职指导机构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对于代表履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调整。
第二十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代表履职行为,应按照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