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技巧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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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技巧分享
1、为什么要进行招投标?
●公开:采购者以合理价格获得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公平:供应商能够在公平竞争条件下,以合适的价格获得供货机会
●公正:可以防止循私舞弊、官商勾结
●择优:促进供应商进行技术改造,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
2、招投标的形式有哪些?
●公开招标: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
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邀请招标: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
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有二次
报价的方式。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
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询价采购:对几个供货商(通常至少三家)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
竞争性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竞争性磋商: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
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