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公园城市的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公园城市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9.16
•【字号】东政字〔2023〕34号
•【施行日期】2023.09.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
正文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公园城市的意见
东政字〔2023〕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就我市建设公园城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锚准“走在前、开新局”,抢抓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机遇,聚焦创新实施山东省公园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生态生活生产布局,着力厚植蓝绿生态本底、创造宜居美好生活、营造宜业优良环境、健全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充分彰显生态产品价值,促
进城市风貌与公园形态交织相融,努力建设更具知名度、更有影响力的公园城市。
(二)工作原则。
——统筹谋划,有序推进。
坚持城市全周期管理理念,立足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发展潜力,按照《公园城市评价标准》明确的市域、城镇开发边界、城市建成区建设任务要求,突出主城区(东城、西城和垦利城区)发展,促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突出重点,创新突破。
聚焦厚植蓝绿生态本底、绿道贯通、公园化城市社区建设及生态价值转化等重点任务,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制度成果。
——传承文化,彰显特色。
留住城市记忆,传承历史文脉,突出湿地生态、石油文化、吕剧文化符号,推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公园建设保护,打造优美城市景观。
——以人为本,共同打造。
聚焦人民群众更高的生活质量需求,配套相应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将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倡导全社会、各部门共同打造美丽家园,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建成初现级公园城市。
公园城市形态基本成熟,生态底色更加凸显,休闲、体育、健康、文化、科普等各类公园要素进一步丰富,教育、医疗、养老等设施配备合理。
市区70%新建居住区、80%符合条件新建单位达到公园化标准,具备一定规模的公园化公共场所达到20个;公园化城市社区数量达到完整社区数量的60%;公园化产业功能区达到2个;公园化生态片区面积大于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10%,蓝绿空间比达到50%以上。
到2030年,建成基本建成级公园城市。
公园城市基本建成,城市生态环境和城乡面貌实现根本性优化更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市区80%新建居住区、90%符合条件新建单位达到公园化标准,具备一定规模的公园化公共场
所达到25个;公园化城市社区数量达到完整社区数量的70%;公园化产业功能区达到4个;公园化生态片区面积大于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12%,蓝绿空间比达到60%以上。
到2035年,建成全面建成级公园城市。
园中建城、城中有园、推窗见绿、出门见园的公园城市形态充分彰显,生态空间与生活生产空间衔接融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全面形成,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成熟定型,人民普遍享有安居乐业的幸福美好生活,人、城、境、业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全面建成。
市区90%新建居住区、95%以上符合条件新建单位达到公园化标准,具备一定规模的公园化公共场所达到30个;公园化城市社区数量达到完整社区数量的90%;公园化产业功能区达到5个;公园化生态片区面积大于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的15%,蓝绿空间比达到70%以上。
二、厚植生态本底,塑造公园城市优美形态
依托主城区西依黄河、东临渤海、北枕黄河口国家公园的生态骨架,推动黄河口国家公园、沿黄生态廊道、沿海生态廊道、城南都市农业休闲带建设,构筑北园、南耕、西林、东湿的公园城市生态格局。
(一)高质量建设黄河口国家公园。
编制黄河口国家公园国土空间分区规划,谋划实施一批国家公园建设重点项目。
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工程,构筑生态海岸线,恢复盐地碱蓬等原生植被。
推进智慧国家公园建设,搭建“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沿黄生态廊道建设。
以黄河大堤、南展大堤为轴,推进河滩生态涵养带、河堤生态景观带、堤外生态防护带一体建设,打造临河防浪林无断带、堤顶
行道林连续无缺、淤背区适生林整体覆盖、护堤林齐全完整、护坡草皮美观平整的沿黄近岸生态防护景观屏障。
加强滩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更新防浪林或种植草皮等方式进行生态护坡,提高道路防汛通行能力。
将沿黄险滩、控导和引黄闸统筹规划,打造宜行宜观宜驻的黄河大堤历史人文路,同步配套含有规范引导标识的健身步道,建设垦利宁海三角洲顶点文化园。
充分利用黄河南展区良好的生态本底,完善垦利天宁湖国家湿地公园、龙居黄河省级森林公园。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黄河河口管理局)
(三)实施滨海生态带建设。
以沿海高速—东八路沿线林草带、海岸带为纽带,打造以黄河口、莱州湾为重点的沿海生态带。
开展岸滩综合整治,修复万亩红滩湿地,推进休闲渔业小镇旅游项目建设,打造一批以黄河口品牌为主的公园化水产养殖示范区,建设集观光、旅游、食宿、休闲于一体的城东、城北产业示范区。
积极推进天鹅湖蓄滞洪区、东八路湿地、东三路湿地申报省级、国家级湿地公园,进一步彰显湿地城市特色。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中心)(四)实施城南都市农业休闲带建设。
依托黄三角农高区、东营区牛庄六户高效生态农业布局,实施特色花卉出口基地、智慧化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等项目建设,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依托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扎实推进盐碱地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和盐碱地园林绿化创新突破,积极开展耐盐植物良种技术攻关,改良培育适应不同盐碱程度的耐盐植物品种。
依托高速公路、铁路、骨干河道、引水(排水)干渠稳妥推进生态廊道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建设公园化城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空间
开展公园化城区建设,推动公共资源科学配置和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为人民群众打造更为便捷、更有品质、更加幸福的生活家园。
(一)完善蓝绿交织的公园体系。
编制公园体系规划,构建绿道串连、千园一体、百湖相通、全龄友好的城市公园体系,形成“两轴、两心、四带、五环、多廊”的城市公园布局。
突出儿童公园、体育公园等专类公园建设。
依托城区内宽度20米以上的道路绿地、滨河绿地建设带状公园。
结合“三旧一村”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社区公园、口袋公园。
深入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扎实开展“三大球”进公园、儿童友好型公园建设,提升公园综合功能。
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堆场及工业废弃地修复,建设郊野公园。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妇联)
(二)突出公园化城市社区建设。
结合城市更新、新片区开发建设,按照公园化社区生活圈标准,优化社区生活服务网络,配套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幼儿园、老年服务站、文化服务站、卫生服务站、公共绿地、便民商超、体育设施、慢行系统、无障碍设施等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满足养老、托育、医疗、体育、助残等公共服务需求。
制定公园化居住区、单位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利用自有空间建设花园式庭院。
将不被主干道分割的多个单位附属绿地与城市公共绿地、道路附属绿地、停车场及出入口融合设计,打造公园化城市街区。
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公共场所打造成集休憩娱乐、体育健身等功能复合的公园化公共场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残联)
(三)加强公园化产业功能区建设。
深化开发区土地供给市场化改革,全方位推动产城融合突破。
秉持产业功能区就是若干新型城市社区的理念,补齐产业功能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合理配置商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建设功能完备、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的生活居住工作区。
深入开展企业庭院绿化美化建设行动。
按照
《公园城市评价标准》,创新用地使用条件,打造公园化生态片区。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增强城市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
按照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增长趋势和空间分布,健全职业教育学校、高中教育学校、三甲医院、养老院、全民健身中心、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化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燃气管道、供热管道、供排水管道等管网更新改造,提升市政管网安全性。
坚持防洪排涝与雨水资源利用并重,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整治城市积水点,探索蓄滞洪区雨水资源利用途径。
积极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加强作为避难场所的公园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防灾科普教育,提升公民防灾减灾能力。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和建筑垃圾、园林垃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打造“无废”城市。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五)提升现代化城市治理能力。
综合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等信息技术构建智慧城市运行数据底图,到2025年,实现城市建筑和基础设施信息“一图统览”、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依托市技师学院专业力量做好园林养护工技术培训,提升园林绿化精细管理水平。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建立市民参与城市建设管理机制,在口袋公园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垃圾分类、完整社区建设、公共空间开放共享等方面变“政府供餐”为“市民点餐、政府买单”,共同打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四、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加强规划引领,形成生态空间开阔舒朗、生活空间舒适亲切、生产空间紧凑高效的城市风貌。
(一)打造舒朗大气之城。
围绕舒朗大气开展城市设计,延续“生态绿隔+组团”的空间布局,优化现有低密度、低强度开发模式,突出“大疏小密”城市特色,适当提高城市中心地带的强度,形成疏密有致、平缓舒展、韵律起伏的组团式空间形态。
营造优美的城市天际线,减少高层建筑,预留城市标志物、见湿亲水视线廊道,强化舒朗开阔的城市意向。
围绕形成通透舒朗的城市界面,禁止出现超大面宽、视觉封闭的“大板楼”。
推进开放式街区建设,通过打通内部道路将既有大型封闭式小区逐步建成开放式社区,提高城市路网密度。
开展通信网架空线入廊入地整治,突显城市舒朗天际线。
规范城市色彩体系,整治城市彩色屋顶、彩钢板建筑和单位庭院擅自搭建的亭棚,推进屋顶、桥梁等立体绿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二)建设千园百湖之城。
开展老、小、散居住区整治,拆除院墙、围栏,配套建设口袋公园、服务设施,整合物业服务管理,形成特色城市街区。
开展居住区内口袋公园建设命名,按居民意愿配套儿童游玩、健身、棋牌等方面的设施,努力实现推窗见绿、出门入园。
深入开展坑塘湿地等排查修复,对市区内5公顷以上的湖泊进行征集命名,纳入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或城市公园进行保护。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三)构建绿道“串珠”休闲之城。
聚焦休闲绿道建设,依托城市河道水系、城市主干道路绿廊、高速公路两侧绿带,采取桥下涵洞或架设桥梁方式,规划建设以绿色出行、休闲健身为主,兼顾马拉松、自行车、健步行的慢行系统;串联城市综合公园、公共场所、城郊生态片区、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实现绿道连城。
聚焦民生绿道建设,开展既有绿道排查整治行动,改造断头绿道,修复破损绿道,增设照明、停车及服务设施,完善引导标志标线及借道隔离设施,实现绿道畅通;改造学校周边绿道,设置护学专用通道,提升安全保障和通行效率。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体育局)
(四)塑造黄河文化品牌之城。
聚焦遗产文化,普查挖掘体现时代特征、黄河文化、地域文化、胜利精神的历史遗迹、特色街区、历史河湖水系,纳入文化遗产体系。
围绕引黄工程、历史遗迹、军垦屯垦,积极构筑黄河三角洲文化遗产保护区和黄河历史文化旅游长廊,创建黄河国家文化公园(东营段),打造国际大河文明体验目的地。
依法采取公布认定、挂牌、建档、活化利用等措施,推动对胜利广场、新世纪广场等历史建筑(群)实施保护。
通过建设纪念性公园等举措,推动将华八井、营二井、坨十一井等纳入国家工业遗产名录的功勋井实施保护。
活化复兴特色街区、历史地段,搞好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利用。
在非遗资源丰富的街区建设主题公园,在人流量大的城市公园建设非遗展示体验点、城市书屋、文化驿站、特色文化长廊,推动公园、旅游与文化传承保护融合发展。
创新发展工业旅游和文创产业,打造石油工业旅游名城典范。
挖掘黄河口黑陶、柳编等传统技艺。
依托沿黄生态资源,加快推进沿黄生态旅游、健康养生旅游线路重点节点景观提升,打造文旅农康融合发展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油地校融合办,胜利油田油地融合发展部)
五、突出创新实践,推动公园城市高质量发展
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土地利用、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实践,为公园城市建设提供要素保障。
(一)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形成目录清单。
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办法、认证评价标准等技术规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考核、绿色金融等方面制度保障,积极拓展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生态保护补偿等价值实现模式。
推行城市公园建设与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医疗、养老、商业等功能融合模
式,探索开拓“公园+惠民服务”“公园+运动健身”“公园+文化艺术”“公园+园事花事”“公园+科普教育”等功能。
探索以城市品质价值提升平衡建设投入的模式,以消费场景营造平衡管护费用的发展模式。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胜利油田油地融合发展部)
(二)探索建立集约化的土地利用机制。
结合城市发展现状、地理结构和人口特点,整合城市功能布局。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实行增量安排与存量消化挂钩,严格建设用地标准控制,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
健全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权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市场供应体系,推进二级市场建设。
推动建设用地地表、地下、地上分设使用权。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三)探索建立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
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公园城市建设,切实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资金投向市政公用、公共服务、环境治理、产业配套等公共领域项目。
充分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统筹使用中央、省奖补资金投资公园城市建设。
鼓励吸引民间资本助力公园城市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园城市建设,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公园城市建设;要逐年制定公园城市建设计划和项目清单,切实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导调度和成效评估。
各区、市属开发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公园城市建设任务。
(二)强化政策保障。
探索建立健全公园城市建设细则、标准、地方性法规,强化依法治理,引导公园城市建设规范有序实施。
编制公园城市建设规划,进一步细化目标、措施和近五年实施项目,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三)坚持典型引路。
积极培育和发现公园化居住区、公园化单位、公园化公共场所、公园化城市社区、公园化城市街区、最美公园、最美绿道典型,加大推广力度,带动公园城市建设高质量全面开展。
本意见适用范围为市区,广饶县、利津县参照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