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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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平安管理制度〔通用13篇〕
校园食品平安管理制度〔通用13篇〕
校园食品平安管理制度1
为保证食品卫生,确保师生身体安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卫生制度。
一、卫生答应证悬挂醒目处,从业有员持有效合格证培训前方可上岗。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上班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四、做好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清扫,每周一清洗。
五、食品用工具每次用后要洗净,保持干净。
餐(饮)具做到“一洗、二刷、三洗、四消毒”。
六、不进购、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对购置的东西做好台帐。
七、生、熟食品及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的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八、做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有用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记。
九、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
校园食品平安管理制度2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平安知识培训制度
1、食堂的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平安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平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展平安知识教育和培训;
2、食品平安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展食品平安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平安知识,按要____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食品平安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并进展食品平安知识考试,对食品平安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展培训。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食品袋内。
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4、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5、留样食品必须保存48小时,时间到满前方可倒掉。
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五专”管理,即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称量工具、专用采购使用台帐;
2、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亚硝酸盐,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3、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置,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置;
4、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按规定称量,做好使用记录。
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平安,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20cm,离墙20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平安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安康证及食品平安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
学校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安康证和食品平安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翻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平安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消费答应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安康证及食品平安知识培训证。
学校食堂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必须按着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3、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4、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那么不得使用;
5、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展消毒(或以75%的
酒精擦拭消毒);
6、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效劳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餐厅内不得吸烟;
5、餐厅效劳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效劳人员出外办事,入厕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效劳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安康证及食品平安知识培训合格证。
学校食堂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安康证及食品平安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展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和操作台必须洗净、消毒;
4、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5、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6、操作完毕后关闭门窗。
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平安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平安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展无害化处理。
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搜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由餐厨油脂回收企业或养殖户回收。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用处,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好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处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承受监视检查。
六、学校食品平安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视,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分。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展食品平安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平安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方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平安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展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校园食品平安管理制度3
一、进货查验记录
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详细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消费答应证、食品流通答应证、营业执照并保存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进步食品平安程度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
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
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消费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消费者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考前须知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消费日期、保质期、消费经营者名称及联络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方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
主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消费日期、保质期、消费经营者名称及联络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平安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穿插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安康检查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展安康检查,获得安康证明前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工程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平安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
食品消费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消费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平安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
主要内容: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展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进步员工的食品平安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平安法培训班学习,以进步食品平安管理程度。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展食品平安知识培训。
对不能到达食品平安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
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平安检验
主要内容:
商场、大型超市应当装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
制止不符合食品平安要求的食品经营。
六、运输工具平安、无毒、无害、清洁
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平安、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平安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食品下架退市
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平安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顿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消费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顿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展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详细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平安应急预案
主要内容:
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平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平安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平安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平安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平安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平安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消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平安法》,承当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老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平安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平安、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平安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平安法》中规定的制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消费厂厂名和厂址、消费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别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视。
校园食品平安管理制度4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施行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员工食品平安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平安知识的培训。
第二条加强对企业职工平安知识培训是食品平安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平安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培训目的:(一)加强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平安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平安意识,增强职业素养。
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企业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平安责任。
特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
(三)积极开展对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平安知识培训。
确保本企业食品经营平安。
第四条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及施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第五条培训方式:本企业的食品平安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业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方案。
第六条培训时间:本企业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平安内容进展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每季度组织员工进展食品平安知识培训
校园食品平安管理制度5
根据《食品平安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平安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答应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受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答应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展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
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消费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消费答应证、食品流通答应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消费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消费批号〔消费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络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款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平安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展查询及有关部门进展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
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消费批号〔消费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络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款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消费批号、消费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络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展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答应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许昌工商商品信息备案查询数据库。
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质量自检制度
1、经营生鲜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台〕,为主开展水产、蔬菜等食品的检测工作。
2、设置食品质量检测岗位,装备两人以上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
3、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展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录入到厦门市生鲜食品平安监管信息系统。
4、在市场、超市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展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立即停顿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消费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顿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消费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展检查,查验食品的消费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平安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
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详细投诉内容和要求进展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络方式、购置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详细的工作人员进展调查处理,不得成心拖延或者无理回绝。
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
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校园食品平安管理制度6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装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平安管理人员,详细施行食品平安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平安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其培训与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平安管理才能的,不得上岗。
2、食品平安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受权详细承当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食品平安管理制度,组织施行自律自查,催促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