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中暂估价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合同中暂估价
第一条:定义
暂估价是指合同签订时,因无法准确计算或预估未来可能发生变化的工程项目的费用,而预先估计的一个大致金额。
该金额将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双方认可的单价进行调整。
第二条:暂估价的范围
本合同中涉及的暂估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 土石方工程量;
2. 基础处理工程量;
3. 特殊材料用量;
4. 设计变更导致的增减工程量;
5. 其他双方认可的暂估项目。
第三条:暂估价的确定
暂估价应由甲方提供初步估算,乙方在投标阶段提出合理的建议值。
双方应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暂估价,并在合同中明确列出。
第四条:暂估价的调整
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实际工程量与暂估价存在差异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调整申请;
2. 甲方收到调整申请后,应在合理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3. 核实确认后,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新的暂估价,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4. 任何未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调整均不得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第五条:支付方式
1. 暂估价所涉及的工程款项,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进行支付;
2. 暂估价调整后的增减款项,应在双方确认后的下一个支付周期内结算;
3. 若暂估价减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金额。
第六条:争议解决
关于暂估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中的暂估价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并补充完善。
所有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