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慰问品发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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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内患大病家庭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
2、年度内患大病家庭自付医疗费5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残疾人的生活困难家庭
4、有重病(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含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晚期、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脑瘫)患者的困难家庭
5、计生失独家庭中的比较困难家庭
6、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四)是了解慰问对象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慰问对象分类和标准是否准确。
六、规范台账
各镇(街道)慰问金发放表要做得到要素齐全,地址清楚,分类明确,联系电话准确。由慰问对象签名的原始发放表由各镇(街道)财政所记账。各镇(街道)将原始发放表印3份,1份镇(街道)留存备查,1份交督察组抽查,1份上报县民政局,由民政局将全县慰问金发放表统一装订成册备查。
九、回访复查
各镇(街道)要认真落实春节慰问要求,严肃工作纪律,采取电话回访、抽查复核等方式,认真开展自查,回头看。确保真正让每一位困难群众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共享我县发展成果。
(二)是核对电话号码。上户干部要请慰问对象再次确认发放表中所留电话号码是否准确,慰问对象本人有联系电话的必须留本人联系电话,慰问对象本人没联系电话的才留其他家庭成员的电话。
(三)如果不是慰问对象本人而是由家庭成员领取慰问金时,要叮嘱代领人转告发放表上慰问对象本人,要让发放表上慰问对象清楚慰问金数量和干部送达情况。
(二)严格慰问资金、物资管理。县民政局统筹安排全县的春节慰问活动和资金管理。有慰问项目和资金的县直部门要主动和镇(街道)联系,共同确定慰问对象和标准。各镇(街道)要对本镇(街道)范围内的春节慰问活动统筹安排,确保该慰问的困难群众不遗漏,同时也不重复慰问。各类慰问金和物资必须由镇(街道)联村(社区)干部、县直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不得由村(社区)干部和其他人员代领慰问金。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资金慰问部门、单位;严禁将慰问资金下发各村(社区)自由慰问;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要规范慰问金发放台账,慰问金发放表须做到要素齐全、地址清楚、分类明确、联系电话准确。由慰问对象签名的原始发放表由各镇(街道)财政所记账,各镇(街道)将原始发放表复印两份,1份镇(街道)留存备查,1份上报县民政局,由民政局将全县慰问金发放表统一装订成册备查。
6、全县城乡“三无人员”5015人,计万元,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城乡散居“三无人员”4105人、每人1000元;集中供养“三无人员”910人,每人600元,由各敬老院统筹,按200元/人的标准发放慰问金,400元/人的标准添置新冬衣、被)
7、县特殊教育学校、县光荣院各慰问4万元。
8、采购粮、油、被慰问物资和省、市领导来县慰问的慰问金、物资准备等万元。
四、统筹方法
一般困难家庭慰问对象镇(街道)统筹,慰问对象经村(社区)评议公示、镇(街道)核查公示,慰问金不足部份由镇(街道)自筹;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慰问对象由县统筹,慰问对象经村(社区)、镇(街道)、县三级公示。
五、资金安排
(一)、资金组织:
1、县财政(其中:农村“三无人员”慰问金450万元县本级农村低保预算列支、城市“三无人员”慰问金8万元县本级城市低保预算列支;优抚对象慰问金县本级优抚事业费列支352万元)。
2、县民政局负责县级慰问金和物资的安排下拨。
3、各镇(街道)负责审定本区域的慰问对象和标准。
八、要求
(一)严格申报、评议、公示程序。XX年春节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实行申报制。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村(社区)组织村支两委、村民议事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和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代表、村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申请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村支两委和村民议事会成员再对民主评议初步认定对象进行复核、复查后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街道);各镇(街道)对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慰问对象类别确认负全责,并将本镇(街道)慰问对象和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标准慰问对象名册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将全县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标准慰问名册汇总后,在《星沙时报》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春节慰问品发放方案
春节慰问品发放方案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安排好各类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慰问时间
XX年2月6日至2月12日
二、慰问对象和标准
(一)、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4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家庭自付医疗费4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
二、评议公示
各村(社区)组织村支两委、村民议事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和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代表、村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申请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每个申请对象赞成、反对、弃权具体票数要记录清楚。村支两委和村民议事会成员再对民主评议对象进行复核、复查。将拟慰问对象慰问类型、慰问标准在村务公开专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有异议的,村(社区)及时核实情况,将不符合条件对象及时核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支部书记签名将拟慰问名单上报镇(街道)。
一慰问时间015日至2月12二慰问对象和标准一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40001年度内患大病家庭自付医疗费4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年度内患大病家庭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有两个残疾人的困难家庭有重病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含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晚期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脑瘫患者的比较困难家庭计生失独家庭中的非常困难家庭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二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20001年度内患大病家庭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年度内患大病家庭自付医疗费5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精品文档18有残疾人的生活困难家庭有重病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含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晚期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脑瘫患者的困难家庭计生失独家庭中的比较困难家庭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三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600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四政策性慰问
5、县民政局组织对军队离退休干部、伤残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县光荣院、军干所等优抚事业单位进行慰问。
6、各镇(街道)组织慰问: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带队,各联系村(社区)机关干部参加,组织对所辖各村(社区)困难户上门慰问,慰问资金由各镇(街道)在县拨慰问资金和物资中统一安排。
七、慰问准备
1、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及时安排拨付。
3、县级领导慰问:由各县级领导带队,联系的县直部门参加,到所联系的镇(街道)分别对镇敬老院、特困户进行慰问,慰问金和物资由镇(街道)民政办在县拨慰问资金和物资中安排。慰问时间由县级领导确定。
4、各战线慰问:县委组织部、老干局、教育局、人社局、卫生局、司法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单位,对口组织对分管线上的困难家庭进行慰问,慰问资金由各相关县直单位自行安排,慰问对象由各相关组织单位和所在镇(街道)共同确定,不重复慰问。除市级以上安排的慰问项目和资金有明确慰问标准要求的,其余均按县一般困难户慰问标准执行,对象统一纳入村(社区)、镇(街道)公示。
附件1:长沙县XX年春节慰问金安排表
附件2:XX年春节慰问金发放工作流程
附件1:
长沙县XX年春节慰问金安排表
镇
县下拨困难户慰问金
县下拨困难退伍军人慰问金
县下拨敬老院慰问金
县下拨优抚对象春节座谈会资金
慰问金总额
一般困难户慰问金
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金
黄兴镇
21
3
干杉镇
3
1
江背镇
36
3
2
黄花镇
36
89
4
春华镇
(四)严格督查和追责。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镇长(办事处主任)是镇(街道)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镇(街道)民政主管和主任、联村(社区)干部是直接负责人。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各镇(街道)要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认真记录,认真核实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由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县监察、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县直机关干部走访慰问到位情况和镇(街道)XX年春节慰问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未按慰问要求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机动。XX年春节慰问机动节余万元继续用于XX年春节各镇(街道)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漏报、新增对象慰问。节余转下年度春节慰问使用。
六、慰问活动安排
1、省、市领导慰问:慰问青山铺镇敬老院和青山铺镇困难家庭,具体事项由“两办”和县民政局根据省、市要求组织进行。
2、经开区领导慰问:慰问县城拆迁户中的困难户。慰问资金由经开区安排,慰问对象由经开区和相关街道共同确定。
(三)严格落实“一联一访”活动。县直机关干部职工要深入联系镇(街道)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不需要单位另安排资金。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从文山会海和各类应酬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时间用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给人民群众送温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县直机关各单位要主动和所联系的镇(街道)加强联系,共同确定上户慰问时间。全县慰问活动原则上要求在2月12日前完成。要确保各县直单位干部和镇(街道)干部一起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慰问金送到每个慰问对象手中,每个县直机关干部(含班子成员)上户不得少于2户,窗口服务部门和特殊岗位干部,报经“两办”审查同意后,可不列入走访慰问活动名单。
三、镇街审核
各镇(街道)对村(社区)上报拟慰问对象进行复查审核,将全镇(街道)拟慰问对象在镇政务公开专栏中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道)党委书记签名将拟按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标准慰问名单报县民政局汇总。
四、整合资源
各镇(街道)将其他县直部门和社会各界慰问资金归口管理,统筹安排,确保该慰问的困难群众不遗漏,同时也不重复慰问。
3、经开区安排县城拆迁户慰问和各部门、各战线及全县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组织慰问金290万元,由各组织单位联系镇(街道)另行确定慰问对象组织慰问。
全县慰问活动资金总规模2900万元。
(二)、资金安排:
1、下拨困难户慰问金万元。
2、下拨困难退伍军人慰问金万元。
3、下拨敬老院慰问金51万元。
4、下拨优抚对象春节座谈会资金30万元。
(三)、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6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四)、政策性慰问:
1、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慰问800--XX元)
2、城乡“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的每人慰问600元,散居的每人慰问1000元)
3、劳动模范(慰问资金县总工会准备,慰问对象标准由县总工会确定)
三、申报办法
困难家庭慰问对象由本人申请,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
五、入户慰问
各村(社区)慰问名册统一由各镇(街道)民政办打印盖章,镇(街道)联村干部和村干部在镇(街道)统一安排下,依据慰问名册逐户上门慰问,上户时要做到:
(一)是慰问金要当面点清。上户干部要明确告诉慰问对象慰问金数量,请慰问对象看清发放表上慰问金数额,签上领款人后,要求慰问对象当面点清慰问金,确认与发放表上数额相符。
5、全县重点优抚对象2754人,计万元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和列表发放相结合(1-4级在乡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三属、军队离退休干部等472人每人慰问XX元;5-10级伤残军人204人每人慰问1200元;参战、带病回乡、烈士子女、企业军转干部等2064人每人慰问800元;无军籍职工14人每人慰问1000元)。
3
果园镇
4
1
路口镇
24
3
高桥镇
3
金井镇
4
2
双江镇
3
2
68
白沙镇
3
1
开慧镇
25
3
1
福临镇
49
3
青山铺
3
1
74
北山镇
36
3
2
安沙镇
3
2
星沙街道
1
泉塘街道
12
4
1
湘龙街道
12
4
1
榔梨街道
4
1
长龙街道
12
1
合计
519
51
30
附件2:
XX年春节慰问工作流程
一、调查摸底
各村(社区)根据慰问对象分类情况和具体要求组织调查摸底。由困难对象本人申请,申请需说明家庭困难原因和申请慰问类型,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家庭成员年度自付医疗费发票、大病诊断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等,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提供相应的依据。)
2、年度内患大病家庭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残疾人的困难家庭
4、有重病(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含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晚期、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脑瘫)患者的比较困难家庭
5、计生失独家庭中的非常困难家庭
6、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二)、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XX元)
七、严明纪律
严格落实“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资金慰问部门、单位;严格将慰问金下发各村(社区)自由慰问;严禁不按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要求。
八、明确责任
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镇长(办事处主任)是镇(街道)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镇(街道)民政主管和主任、联村(社区)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如发现有村(社区)未按春节慰问要求落实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年度内患大病家庭自付医疗费5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残疾人的生活困难家庭
4、有重病(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含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晚期、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脑瘫)患者的困难家庭
5、计生失独家庭中的比较困难家庭
6、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四)是了解慰问对象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慰问对象分类和标准是否准确。
六、规范台账
各镇(街道)慰问金发放表要做得到要素齐全,地址清楚,分类明确,联系电话准确。由慰问对象签名的原始发放表由各镇(街道)财政所记账。各镇(街道)将原始发放表印3份,1份镇(街道)留存备查,1份交督察组抽查,1份上报县民政局,由民政局将全县慰问金发放表统一装订成册备查。
九、回访复查
各镇(街道)要认真落实春节慰问要求,严肃工作纪律,采取电话回访、抽查复核等方式,认真开展自查,回头看。确保真正让每一位困难群众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共享我县发展成果。
(二)是核对电话号码。上户干部要请慰问对象再次确认发放表中所留电话号码是否准确,慰问对象本人有联系电话的必须留本人联系电话,慰问对象本人没联系电话的才留其他家庭成员的电话。
(三)如果不是慰问对象本人而是由家庭成员领取慰问金时,要叮嘱代领人转告发放表上慰问对象本人,要让发放表上慰问对象清楚慰问金数量和干部送达情况。
(二)严格慰问资金、物资管理。县民政局统筹安排全县的春节慰问活动和资金管理。有慰问项目和资金的县直部门要主动和镇(街道)联系,共同确定慰问对象和标准。各镇(街道)要对本镇(街道)范围内的春节慰问活动统筹安排,确保该慰问的困难群众不遗漏,同时也不重复慰问。各类慰问金和物资必须由镇(街道)联村(社区)干部、县直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不得由村(社区)干部和其他人员代领慰问金。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资金慰问部门、单位;严禁将慰问资金下发各村(社区)自由慰问;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要规范慰问金发放台账,慰问金发放表须做到要素齐全、地址清楚、分类明确、联系电话准确。由慰问对象签名的原始发放表由各镇(街道)财政所记账,各镇(街道)将原始发放表复印两份,1份镇(街道)留存备查,1份上报县民政局,由民政局将全县慰问金发放表统一装订成册备查。
6、全县城乡“三无人员”5015人,计万元,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城乡散居“三无人员”4105人、每人1000元;集中供养“三无人员”910人,每人600元,由各敬老院统筹,按200元/人的标准发放慰问金,400元/人的标准添置新冬衣、被)
7、县特殊教育学校、县光荣院各慰问4万元。
8、采购粮、油、被慰问物资和省、市领导来县慰问的慰问金、物资准备等万元。
四、统筹方法
一般困难家庭慰问对象镇(街道)统筹,慰问对象经村(社区)评议公示、镇(街道)核查公示,慰问金不足部份由镇(街道)自筹;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慰问对象由县统筹,慰问对象经村(社区)、镇(街道)、县三级公示。
五、资金安排
(一)、资金组织:
1、县财政(其中:农村“三无人员”慰问金450万元县本级农村低保预算列支、城市“三无人员”慰问金8万元县本级城市低保预算列支;优抚对象慰问金县本级优抚事业费列支352万元)。
2、县民政局负责县级慰问金和物资的安排下拨。
3、各镇(街道)负责审定本区域的慰问对象和标准。
八、要求
(一)严格申报、评议、公示程序。XX年春节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实行申报制。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村(社区)组织村支两委、村民议事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和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代表、村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申请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村支两委和村民议事会成员再对民主评议初步认定对象进行复核、复查后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街道);各镇(街道)对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慰问对象类别确认负全责,并将本镇(街道)慰问对象和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标准慰问对象名册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将全县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标准慰问名册汇总后,在《星沙时报》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春节慰问品发放方案
春节慰问品发放方案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安排好各类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慰问时间
XX年2月6日至2月12日
二、慰问对象和标准
(一)、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4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家庭自付医疗费4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
二、评议公示
各村(社区)组织村支两委、村民议事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和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代表、村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申请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每个申请对象赞成、反对、弃权具体票数要记录清楚。村支两委和村民议事会成员再对民主评议对象进行复核、复查。将拟慰问对象慰问类型、慰问标准在村务公开专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有异议的,村(社区)及时核实情况,将不符合条件对象及时核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支部书记签名将拟慰问名单上报镇(街道)。
一慰问时间015日至2月12二慰问对象和标准一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40001年度内患大病家庭自付医疗费4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年度内患大病家庭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有两个残疾人的困难家庭有重病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含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晚期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脑瘫患者的比较困难家庭计生失独家庭中的非常困难家庭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二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20001年度内患大病家庭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年度内患大病家庭自付医疗费5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精品文档18有残疾人的生活困难家庭有重病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含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晚期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脑瘫患者的困难家庭计生失独家庭中的比较困难家庭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三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600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四政策性慰问
5、县民政局组织对军队离退休干部、伤残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县光荣院、军干所等优抚事业单位进行慰问。
6、各镇(街道)组织慰问: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带队,各联系村(社区)机关干部参加,组织对所辖各村(社区)困难户上门慰问,慰问资金由各镇(街道)在县拨慰问资金和物资中统一安排。
七、慰问准备
1、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及时安排拨付。
3、县级领导慰问:由各县级领导带队,联系的县直部门参加,到所联系的镇(街道)分别对镇敬老院、特困户进行慰问,慰问金和物资由镇(街道)民政办在县拨慰问资金和物资中安排。慰问时间由县级领导确定。
4、各战线慰问:县委组织部、老干局、教育局、人社局、卫生局、司法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单位,对口组织对分管线上的困难家庭进行慰问,慰问资金由各相关县直单位自行安排,慰问对象由各相关组织单位和所在镇(街道)共同确定,不重复慰问。除市级以上安排的慰问项目和资金有明确慰问标准要求的,其余均按县一般困难户慰问标准执行,对象统一纳入村(社区)、镇(街道)公示。
附件1:长沙县XX年春节慰问金安排表
附件2:XX年春节慰问金发放工作流程
附件1:
长沙县XX年春节慰问金安排表
镇
县下拨困难户慰问金
县下拨困难退伍军人慰问金
县下拨敬老院慰问金
县下拨优抚对象春节座谈会资金
慰问金总额
一般困难户慰问金
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金
黄兴镇
21
3
干杉镇
3
1
江背镇
36
3
2
黄花镇
36
89
4
春华镇
(四)严格督查和追责。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镇长(办事处主任)是镇(街道)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镇(街道)民政主管和主任、联村(社区)干部是直接负责人。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各镇(街道)要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认真记录,认真核实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由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县监察、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县直机关干部走访慰问到位情况和镇(街道)XX年春节慰问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未按慰问要求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机动。XX年春节慰问机动节余万元继续用于XX年春节各镇(街道)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漏报、新增对象慰问。节余转下年度春节慰问使用。
六、慰问活动安排
1、省、市领导慰问:慰问青山铺镇敬老院和青山铺镇困难家庭,具体事项由“两办”和县民政局根据省、市要求组织进行。
2、经开区领导慰问:慰问县城拆迁户中的困难户。慰问资金由经开区安排,慰问对象由经开区和相关街道共同确定。
(三)严格落实“一联一访”活动。县直机关干部职工要深入联系镇(街道)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不需要单位另安排资金。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从文山会海和各类应酬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时间用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给人民群众送温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县直机关各单位要主动和所联系的镇(街道)加强联系,共同确定上户慰问时间。全县慰问活动原则上要求在2月12日前完成。要确保各县直单位干部和镇(街道)干部一起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慰问金送到每个慰问对象手中,每个县直机关干部(含班子成员)上户不得少于2户,窗口服务部门和特殊岗位干部,报经“两办”审查同意后,可不列入走访慰问活动名单。
三、镇街审核
各镇(街道)对村(社区)上报拟慰问对象进行复查审核,将全镇(街道)拟慰问对象在镇政务公开专栏中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道)党委书记签名将拟按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标准慰问名单报县民政局汇总。
四、整合资源
各镇(街道)将其他县直部门和社会各界慰问资金归口管理,统筹安排,确保该慰问的困难群众不遗漏,同时也不重复慰问。
3、经开区安排县城拆迁户慰问和各部门、各战线及全县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组织慰问金290万元,由各组织单位联系镇(街道)另行确定慰问对象组织慰问。
全县慰问活动资金总规模2900万元。
(二)、资金安排:
1、下拨困难户慰问金万元。
2、下拨困难退伍军人慰问金万元。
3、下拨敬老院慰问金51万元。
4、下拨优抚对象春节座谈会资金30万元。
(三)、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6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四)、政策性慰问:
1、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慰问800--XX元)
2、城乡“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的每人慰问600元,散居的每人慰问1000元)
3、劳动模范(慰问资金县总工会准备,慰问对象标准由县总工会确定)
三、申报办法
困难家庭慰问对象由本人申请,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
五、入户慰问
各村(社区)慰问名册统一由各镇(街道)民政办打印盖章,镇(街道)联村干部和村干部在镇(街道)统一安排下,依据慰问名册逐户上门慰问,上户时要做到:
(一)是慰问金要当面点清。上户干部要明确告诉慰问对象慰问金数量,请慰问对象看清发放表上慰问金数额,签上领款人后,要求慰问对象当面点清慰问金,确认与发放表上数额相符。
5、全县重点优抚对象2754人,计万元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和列表发放相结合(1-4级在乡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三属、军队离退休干部等472人每人慰问XX元;5-10级伤残军人204人每人慰问1200元;参战、带病回乡、烈士子女、企业军转干部等2064人每人慰问800元;无军籍职工14人每人慰问1000元)。
3
果园镇
4
1
路口镇
24
3
高桥镇
3
金井镇
4
2
双江镇
3
2
68
白沙镇
3
1
开慧镇
25
3
1
福临镇
49
3
青山铺
3
1
74
北山镇
36
3
2
安沙镇
3
2
星沙街道
1
泉塘街道
12
4
1
湘龙街道
12
4
1
榔梨街道
4
1
长龙街道
12
1
合计
519
51
30
附件2:
XX年春节慰问工作流程
一、调查摸底
各村(社区)根据慰问对象分类情况和具体要求组织调查摸底。由困难对象本人申请,申请需说明家庭困难原因和申请慰问类型,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家庭成员年度自付医疗费发票、大病诊断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等,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提供相应的依据。)
2、年度内患大病家庭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残疾人的困难家庭
4、有重病(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含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晚期、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脑瘫)患者的比较困难家庭
5、计生失独家庭中的非常困难家庭
6、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二)、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XX元)
七、严明纪律
严格落实“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资金慰问部门、单位;严格将慰问金下发各村(社区)自由慰问;严禁不按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要求。
八、明确责任
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镇长(办事处主任)是镇(街道)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镇(街道)民政主管和主任、联村(社区)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如发现有村(社区)未按春节慰问要求落实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