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220千伏变电站通用运行规程(试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5—220千伏变电站通用运行规程(试行)
信息来源:局长工作部发布时间:2004-12-24 11:35:15 点击数:687
1总则
1.1编写依据
1.1.1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1.1.2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8—91;
1.1.3部颁《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1.1.4部颁《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1.1.5部颁《高压断路器运行规程》;
1.1.6部颁《蓄电池运行规程》;
1.1.7部颁《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 400—91;
1.1.8部颁《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1.1.9部颁《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1.1.10部颁《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DL 448—91
1.1.11《四川动力系统调度规程》;
1.1.12《巴中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1.1.13部、省、局颁《变电运行管理制度》;
1.1.14其它有关规程、制度、反措及技术资料。
1.2适用范围
1.2.1本规程适用于巴中电业局35—220kV变电站。
所有运行人员均应严格照本规程之规定进行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事故处理。
1.2.2变电站运行人员(专责工程师)、站长调度员、检修部门有关人员、安生部管理人员和负责人、主管生产的领导等与本规程相关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当涉及35—220kV变电站范围内有关工作时,应按本规程执行。
1.2.3新从事变电运行工作的人员,以及脱离变电运行工作三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均应学习本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上班。
1.2.4本规程为35—220kV变电站通用运行规程,各变电站应根据本站结线和设备情况编制《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并组织运行人员学习考试。
1.2.5本规程与上级有关规程、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1.3运行维护的一般要求
1.3.1运行人员当值期间,应按规定的巡视路线和项目对全站设备进行认真的巡视检查。
巡视周期如下:
1.3.1.1正常巡视:
A、每班正常巡视时间为:交班时一次,接班时一次,值班期间高峰负荷时;
B、晚间高峰负荷时熄灯检查一次;
C、对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于每季度规定时间按“四统一”要求全面核对。
1.3.1.2新安装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投运行后的4h内应每1h检查一次(主变投运后的2h内应每0.5h检查一次),以后按正常周期进行检查。
1.3.1.3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或组织特巡:
A、设备过负荷运行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
B、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C、恶劣气候时;
D、事故跳闸或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E、特殊供电方式,调度要求时;
F、特殊情况,上级领导通知时;
G、法定节假日。
1.3.2当值人员应沿巡视路线、按巡视要求认真地对设备进行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分析其起因、发展和后果,并采取适当措施限制其发展,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记录,分类上报。
除立即的报告当值调度和有关领导外,还应加强巡视,做好事故预想。
1.3.3备用设备应始终保持在可用状态,其运行维护与运行设备要求相同。
1.3.4运行人员当值期间进行以下工作,可以不开工作票,但应作好安全措施,保持安全距离,加强监护。
1.3.4.1变电站照明回路上的工作;
1.3.4.2清扫保护盘、控制盘;
1.3.4.3更换高压熔断器、低压熔丝;
1.3.4.4使用点温计测温度或贴换示温腊片;
1.3.4.5瓦斯继电器放气;
1.3.4.6电缆沟检查及孔洞堵塞。
1.3.4.7防误装置检查、加油。
以上工作涉及调度管辖设备的应经当值调度许可。
1.3.5进行二次回路清扫工作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严禁使用带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1.4倒闸操作
1.4.1倒闸操作的一般要求:
1.4.1.1调度管辖的电气设备,其倒闸操作由当值调度员发令,当值值班负责人接令,组织操作并审核操作票;变电站自行管辖的设备由当值值班负责人发令,组织操作并审核操作票。
1.4.1.2所有操作票均应严格按照“六要、十二步”执行,发现疑问应立即停止操作,待询问清楚后再操作。
值班员不得自行更改操作任务和颠倒操作顺序。
1.4.1.3设备检修结束办理终结手续前,运行人员应全面检查设备,并恢复至许可工作时的状态。
1.4.1.4属于调度管辖设备除当值调度外,其它人员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改变其运行状态。
1.4.1.5下列操作允许用刀闸进行:
A、系统无接地故障或谐振时拉开或合上无故障电压互感器;
B、无雷击时拉开或合上避雷器;
C、拉合220kV及以下空载母线;
D、拉合站内同一电压等级(通过开关、刀闸、母线、引流线、CT等元件,非变压器负载元件,非电容器元件)的并列开关旁路刀闸,此时环路中的开关均应改为非自动;
E、拉开或合上空载站用变压器;
F、在无接地故障时,拉开或合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消弧线圈;
G、用户外三联刀闸可以拉、合电容电流不超过5A的空载线路或励磁电流不超过2A的空载变压器
或10kV及以下不超过15A的负荷电流(负荷刀闸不受此限)。
1.4.2倒闸操作的技术要求:
1.4.
2.1各类设备的操作按以后有关章节的要求执行;
1.4.
2.2操作中应严防以下几种误操作事故发生;
A、带负荷拉(合)刀闸;
B、不拆接地线(接地刀闸)合闸;
C、非同期并列合闸;
D、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E、误拉、误合开关;
F、误投、误停保护;
G、操作中对继电保护考虑不周,造成保护误动或拒动;
H、误入带电间隔。
1.4.
2.3充分考虑一次系统变化的合理性,防止对系统和用户中断供电和设备过载。
1.4.
2.4充分考虑一次系统变化与二次保护的关系,严格按调度规程的要求和技术可行性考虑倒闸操作的正确性,防止保护拒动和误动。
1.4.
2.5应防止操作时可能产生的过电压。
如投、切空载变压器和母线操作发生谐振。
1.4.
2.6应考虑线路耦合电容器试验、阻波器调试、线路停电检修等可能造成的载波通信及远动信息中断的影响。
1.5季节性预防工作的一般要求
1.5.1根据气候情况和季节性特点做好特殊巡视工作。
天气突然变化(如大风、久旱微雨、暴雨、洪水、雪、雾、冰雹、雷雨及温度突变等)时当值人员应及时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检查内容除包括正常巡视的项目外,还应着重检查如下项目:
1.5.1.1雷暴雨时,检查电缆沟、主变排油池是否积水,门窗是否关闭严密和房屋渗漏雨情况;雷击后检查瓷瓶、导管有无闪络痕迹,雷击计数器动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1.5.1.2大风时检查避雷针、构架是否牢固,有无歪斜现象;场地有无易被吹起飞扬的物件;导线摆动、振荡及接头有无异常情况。
1.5.1.3高温季节重点检查通风冷却设备是否正常;充油设备油位是否过高;各连接部件发热和示温腊片熔化情况;油温是否超过规定值;导线弧度下垂情况。
1.5.1.4寒冬季节检查防小动物进入室内的措施是否完善;充油设备油位是否过低;导线弧垂、拉力是否过紧;雪天检查瓷瓶、导管及桩头接触处应无严重积雪结冰,或雪落即化现象。
1.5.1.5雾天及久旱微雨,检查瓷瓶、导管等污秽程度,有无闪络放电现象。
1.5.2根据季节性特点做好季节性预防工作
1.5.
2.1雷季前,应检查变电站接地电阻和避雷针集中接地电阻是否合格。
全站避雷器应于五月一日前预试合格。
1.5.
2.2冬季前应加强做好防小动物、防寒、防火工作。
检查电缆沟盖板应完好无缺,电缆沟到室内的入口处应妥善隔离封堵,门窗严密,消防器具齐全完好。
1.6事故处理的一般要求
1.6.1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是:
1.6.1.1尽快消除事故根源,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对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危险。
1.6.1.2首先设法保证站用变电源。
1.6.1.3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并考虑对重要用户优先供电。
1.6.1.4尽快对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1.6.1.5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当值调度员,听候处理。
1.6.2事故处理时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集中精力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迅速、正确地执行调度命令。
1.6.3只有在接到当值调度员的命令或对人身安全有明显和直接的危险时,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危险过后应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1.6.4如果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交班人员应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可以协助处理。
事故处理未结束,不得交接班。
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可以交接班。
1.6.5处理事故时,除当值人员和有关领导外,其他人不得进入事故地点的控制室,事前进入的人员应主动退出,不得妨碍事故处理。
1.6.6当值调度员是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变电站当值负责人应迅速而准确地执行调度命令,并及时地将事故现象和处理情况向其汇报。
当值人员如果认为调度命令有错误时,应予指出,并作必要解释。
如当值调度确认自己的命令正确时,变电站当值负责人应立即执行。
如果当执行这一命令将直接威胁到人身或设备安全,则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运行人员均不得执行。
应立即将具体情况令将直接威胁到人身或设备安全,则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运行人员均不得执行。
应立即将具体情况汇报电业局总工程师或有关技术负责人,由其与调度协商后按调度理发后的正确命令执行。
1.6.7处理事故时若变电站站长或有关技术负责人在场,可协助运行人员处理事故,但应注意不得有与调度命令相抵触的要求;若认为运行人员不能胜任事故处理时可暂解除其职务,指定他人或自行处理,但事前必须与有关调度取得联系,并做好记录。
1.6.8在下列情况下,当值人员可不经调度许可自行操作,结束后再汇报。
1.6.8.1对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设备停电;
1.6.8.2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1.6.8.3恢复站用电;
1.6.8.4确认母线电压消失,拉开连接在该母线的所有开关(详见11.2、11.3条)。
1.6.9运行人员处理事故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1.6.9.1根据表计指示,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和设备的外部象征判断事故全面情况。
1.6.9.2如果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时,应立即解除这种威胁,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行。
反之,则应尽力保持或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1.6.9.3迅速检查和试验,判明故障性质、地点及其范围。
1.6.9.4对所有未受到损害的设备,保持其运行;
1.6.9.5主动将事故处理的情况迅速而准确地报告给当值调度员及有关领导。
1.6.9.6认真监视表计、信号指示并作详细记录,所有电话联系均应录音,处理过程应作详细、准确记录。
1.6.10处理事故时,必须冷静、正确、迅速、果断;必须严格执行接令、复诵、汇报、录音和记录制度,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
2变压器
2.1变压器运行方式
2.1.1额定运行方式
2.1.1.1变压器在额定使用条件下,全年可按额定容量运行。
2.1.1.2油浸式变压器最高上层油温可按表1的规定运行(以温度计测量为准)。
当冷却介质温度下降时,变压器顶层油温也相应降低。
为防止绝缘油劣化加速,自然循环冷却变压器的顶层油温一般不宜经常超过85℃。
2.1.1.3变压器的外加一次电压可以比额定电压高,但不得超过相应分接头电压值的5%,无论分接头在何位置,如果所加一次电压不超过相应额过相应额定电压的5%,则变压器二次侧可带额定负荷。
有载调压变压器各分接位置的容量,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并在《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中列出。
无载调压变压器在额定电压±5%范围内改变分接头位置,其额定容量不变。
如为:7.5%和-10%分接头时,额定容量相应降低2.5%和5%。
2.1.1.4两台变压器并列运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联结组别标号相同;
B、电压比相等;
C、短路阻抗相等。
电压比不同(允许相差±5%)和阻抗电压不同(允许相差±10%)的变压器,在任何一台都不会过负荷的情况下,可以并列运行。
变压器容量比超过3:1,一般不予并列运行,如经计算,任一台都不会过负荷,方可以并列。
2.1.1.5变压器是否可以并列运行应在《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明确。
2.1.2允许过负荷运行方式。
2.1.2.1变压器允许在正常过负荷和事故过负荷情况下运行。
2.1.2.2正常过负荷允许值根据变压器负荷曲线、冷却介质温度及过负荷前变压器所带负荷等来确定,按部颁《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图1—9正常过负荷曲线运行。
巴中电业局变电站采用年等值温度20℃曲线。
当环境温度超过35℃时,按图10—12曲线,参照表2、3、4运行。
2.1.2.3正常过负荷允许值,油自然循环的变压器最高不得超过额定容量的30%;强油循环变压器不得超过额定容量的20%。
2.1.2.4变压器事故过负荷只允许在事故情况下使用,其允许值参照表5和表6运行。
2.1.2.5变压器正常过负荷运行前,应投入全部工作冷却器,必要时投入备用冷却器;事故过负荷时,工作冷却器和备用冷却器应全部投入。
2.1.2.6变压器出现过负荷时,运行人员应立即汇报当值调度员,设法转移负荷。
变压器过负荷期间应每0.5h抄表一次,并加强监视。
2.1.2.7变压器过负荷运行后,应将过负荷的大小和持续时间等作详细记录。
对事故严惩过负荷,还应在变压器技术档案内详细记载。
2.1.3风冷却变压器的运行方式。
2.1.
3.1油浸风冷自然循环变压器在风扇停止工作时的允许负荷,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并在《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
厂家无明确规定的变压器,当上层油温不超过55℃时,则可不运行冷却风扇在额定负荷下运行。
当冷却系统发生故障,切除全部风扇时变压器允许带额定负荷运行的时间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
如厂家无规定,可参照表7的规定运行。
2.1.
3.2强油循环风冷变压器,运行时必须投入冷却器,其在各种负荷情况下投入的冷却器台数,应在《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中予以规定。
当冷却系统发生故障切除全部冷器时(指油泵和风扇),在额定负荷下允许运行时间为20min。
若上层油面温度尚未达到75℃时,则允许上升到75℃,但切除冷却器后的最长运行时间不得超过2h。
2.1.
3.3强油循环变压器冷却系统必须有两路电源,且能自动切换;按温度和负载投切冷却器的自动装置应正常。
变电站运行人员应每月进行一次试验。
2.1.4接有消弧线圈的变压器在系统单相接地时的运行时间和顶层油温不超过制造厂的规定。
无规定的参照下列规定执行:
时间≤2h,顶层油温≤ 70℃
2.1.5强油循环冷却变压器运行时,必须投入冷却器。
空载和轻载时不应投入过多的冷却器(空载状态下允许不投)。
各种负载下投入冷却器的台数,应按制造厂的规定执行。
2.2变压器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2.1变压器的检查与维护
2.2.1.1变压器的定期外部检查项目:
A、变压器的油温和温度计应正常,储油柜的油位应与温度相对应,各部位无渗油、漏油;
B、套管油位应正常,套管外部无破损裂纹,无严重油污,无放电痕迹及其它异常现象;
C、变压器声响正常;
D、各冷却器手感温度应相近,风扇、油泵运转正常,油流继电器工作正常;
E、吸湿器完好,吸附剂干燥;
F、引线接头、电缆、母线应无发热迹象;
G、压力释放器或安全气道防爆膜应完好无损;
H、有载分接开关的分接位置及电源指示应正常;
I、瓦斯继电器内应无气体;
J、各控制箱和二次端子箱应关严、无受潮。
2.2.1.2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变压器进行特殊巡视检查,增加巡视检查次数:
A、新设备或经过检修、改造的变压器在投运72h内;
B、有严重缺陷时;
C、气象突变(如大风、大雾、大雪、冰雹、寒潮等)时;
D、雷雨后;
E、高温季节,高峰负载期间。
2.2.1.3新装或检修后变压器投入运行前的检查:
A、各散热管、净油器及瓦期继电器与油枕间阀门开闭应正常;
B、要注意安全排除内部空气,如高压套管与法兰升高座,瓦斯继电器,强油循环风冷变压器在投运前应启用全部冷却设备,使油循环运转一段长时间,将残流气体排出,如轻瓦斯连续动作,则不得投入运行;
C、检查分接头位置正确,并作好记录;
D、呼吸器应畅通,油封完好,变色硅胶干燥未变色,数量充足;
E、瓦斯继电器安装方向,净油器进出口方向,潜油泵风扇运转方向正确;变压器外壳接地、铁芯接地、中性点接地情况良好,电容式套管电压抽取端应不接地。
2.2.1.4变压器的吸潮器中干燥剂若吸潮至(或接近)饱和状态,应立即更换。
2.2.1.5运行中发现潜油泵有振动或磨损叶轮异声,应立即停用该潜油泵,并通知修试人员处理。
2.2.2变压器的投运和停运
2.2.2.1在投运变压器之前,运行人员应仔细检查,确认外部无异物,临时接地线已拆除,分接开关位置正常,各阀门状态正确。
变压器及其保护装置在良好状态具备带电运行条件。
新安装或停用2月整及以上的变压器投运前,应试验合格方可投运。
2.2.2.2新投运的变压器必须在额定电压下做冲击合闸试验,新安装:五次;大修:三次。
2.2.2.3变压器投运或停运操作顺序应在《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中加以规定,并须遵守下列各项:
A、强油循环风冷变压器投运前应先启用冷却装置;
B、变压器的充电应当在装有保护装置的电源侧进行;
C、新装、大修、事故检修或换油后的变压器,在施加电压前静止时间不应少于以下规定:
110kV及以下:24h
220kV:48h
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满足上述规定,须经电业局总工程师批准。
2.2.2.4在110kV及以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中,投运和停运变压器时,操作前必须先将中性点接地。
正常运行时中性点运行方式由调度确认。
2.2.2.5采用胶囊袋的全密封变压器的运行。
A.在油枕加油时,应将胶囊外面与油枕内壁间的空气排尽;
B.变压器停运及冬季低温时,应经常检查油枕油位,不得低于油枕油位中心线;
C.运行中不得随意打开各种放气阀及破坏密封;当发现溢油或油位异常增高等,特殊情况经运行所或安生部许可后采用破坏密封的办法解决。
2.2.3瓦斯保护装置的运行。
2.2.
3.1变压器运行时,本体和有载分接开关重瓦斯保护装置均应投入跳闸。
2.2.
3.2变压器在运行中滤油、补油、换潜油泵或更换净油器的吸附剂时,应将重瓦斯改投信号。
2.2.
3.3当油位计的油面异常升高或呼吸系统有异常现象,需要打开放气或放油阀门时,应先将重瓦斯改投信号。
2.2.
3.4变压器分接开关的运行维护。
2.2.4变压器分接开关的运行维护。
2.2.4.1无载调压变压器,当变换分接头位置时,应先正反方向转动五圈,再调至所需位置,测量直流电阻合格方可运行。
对运行中不需要改变分头位置的变压器,每年应结合预试将触头正反方向转动五圈,并测量直流电阻合格,方可运行。
2.2.4.2有载调压开关的运行与维护。
A.运行人员应根据调度下达的电压曲线,自行调压操作。
操作后应认真检查分头动作和电压电流变化情况,并作好记录。
每天操作次数不准超过10次(每调一个分头为一次),每次间隔最少1min。
B.当变压器过负荷1.2倍及以上时,禁止操作有载分接开关。
C.运行中调压开关重瓦斯应投跳闸。
当轻瓦斯信号频繁动作时,应作好记录,汇报调度,并停止进行调压操作,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D.有载调压开关应每半年取油样进行试验,其耐压不得低于30kV,当油耐压在25—30kV之间,应停止调压操作,若低于25kV时,应立即安排换油。
当运行时间满一年或调压次数达4000次时应换油。
E.新投入的调压开关,第一年需吊芯检查一次,以后在切换次数达5000次或运行时间达3年者,应将切换部分吊出检查。
F.两台有载调压变压器并列运行时,允许在变压器85%额定负荷下调压,但不得在单台主变上连续调节两档,必须在一台主变调节一档完成后再调节另一台主变一档,每调一档后要检查电流变化情况,是否过负荷。
对于降压时应先调节负荷电流的一台,再调节负荷电流小的一台;升压时与此相反。
调节完毕应再次检查主变分头在同一位置,并注意负荷分配。
2.2.4.3变压器有载调压开关巡视检查项目:
A.电压表指示应在变压器规定的调压范围内;
B.位置指示灯与机械指示器的的指示应正确反映调压档次;
C.记数器动作应正常,并及时做好动作次数的记录;
D.油位、油色应正常,无渗漏。
E.瓦斯继电器应正常,无渗漏。
2.2.4.4有载调压开关电动操作出现“连动”(即操作一次,调节二个及以上分头)现象时,应在指示盘上出现第二个分头位置后立即切断电机电源,然后用手摇到适当的分头位置,汇报安生部并组
织检修调试消缺处理。
2.3变压器的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
2.3.1运行人员发现运行中的变压器有不正常现象(如漏油、油位过高或过低、温度异常、声响不正常及冷却系统异常等)时,应立即汇报当值调度员、运行所、安生部,设法尽快消除缺陷。
2.3.2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电处理:
2.3.2.1变压器内部声响很大,很不正常,有爆裂声;
2.3.2.2在正常负荷和冷却条件下,变压器上层油温已至85℃时;
2.3.2.3储油柜或安全气道喷油;
2.3.2.4严重漏油使油位下降,低于油位计的指示限度;
2.3.2.5套管有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
2.3.3 变压器油温的升高超过允许限度时,运行人员应判明原因,采取措施使其降低。
检查工作主要有:
2.3.3.1检查变压器负荷和油温、油位,并与同一负荷和冷却条件下应有的油位核对;
2.3.3.2核对温度表的指示;
2.3.3.3检查变压器冷却装置。
若温度升高是由于冷却系统的故障,且在运行中无法修理者,应申请调度将变压器停运修理;如果运行中可以处理应作好所有措施(包括限制负荷,投入备用冷却装置等),若发现油温较同一负荷和冷却条件下高出10℃以上,或变压器负荷不变,油温不断上升,而冷却装置正常,温度计正常,则认为变压器内部发生故障,应立即将变压器停下修理。
2.3.3.4瓦斯保护装置动作的处理:
A.瓦斯保护动作发出信号时(轻瓦斯),运行人员应立即对变压器进行检查,查明动作的原因,是否因空气侵入,油位降低,二次回路故障或变压器内部故障造成的,并取气样进行分析。
B.若瓦斯继电器中气体为无色、无臭、不可燃,色谱分析判断为空气,则变压器可继续运行。
如信号动作是油中剩余空气逸出或强油循环系统吸入空气而动作,且信号动作间隔时间逐渐缩短,将造成跳闸时,则应将重瓦斯改投信号,并汇报当值调度员和供电局,立即查明原因并消除缺陷。
气体是可燃的,其含量超过正常值,经常规试验加以综合判断,如说明变压器内部已有故障,必须将变压器停运处理。
气体颜色与故障性质的关系见表8。
2.3.3.5变压器保护动作跳闸后,如有备用变压器,应迅速将其投入,然后查明保护动作情况;根据变压器跳闸时有何现象(如外部短路,变压器过负荷,保护二次回路故障及其它等)。
如检查结果证实变压器开关跳闸不是由于内部故障所引起,则变压器可不经检查,汇报调度,按调度命令执行。
否则须进行检查、试验,以查明变压器跳闸的原因,若变压器有内部故障象征时,应进行内部检查。
不经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得对变压器送电。
2.3.3.6变压器着火时,应首先断开电源,停用冷却器,使用灭火装置灭火。
若油溢在变压器顶盖上着火时,则应打开下部油门放油至适当油位;若是变压器内部故障而引起着火时,则不能放油,以防变压器发生严重爆炸。
如有备用变压器,应将其投入运行。
2.4消弧线圈的运行
2.4.1消弧线圈的正常巡视项目如下:
2.4.1.1油色、油位正常,外观良好,无渗漏油;
2.4.1.2套管无破损、裂纹,内部无不正常响声;
2.4.1.3外壳和中性点接地良好,接线桩头无过热和接触不良现象。
2.4.2消弧线圈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