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桩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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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ZJ:桩基部分)
档号
档案代号
案卷题名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密级保管期限
共卷第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印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质(2002)332号
关于统一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通知
南京市建委、建工局,各市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001)及配套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统一、规范、完整,我厅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配套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组织编制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在新开工的工程中统一使用。
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发的《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废止。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组织监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认真学习掌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表格中的签字者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并持有相应证书方可签字,并对签字的内容负责。
二、在收集、整理、填写该资料时,必须与施工工序同步,以保证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各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工程抽检、核查资料过程中应认真把关,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应予以查自欺欺人处。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由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统一印刷。
四、在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时,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反映。
江苏省建设厅
二OO二年十月二十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使用说明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相应的规范,促进施工企业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使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
我站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相应的规范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全套共8个分册.本册是桩基部分,另7分册分别是土建部分、玻璃幕墙部分、钢结构部分、给排水及采暖卫生部分、建筑电气部分、通风空调及电梯部分。
现将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收集
㈠分项工程检验批
1、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在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企业专职质检员根据国家规范中相应条款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确认。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①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主控项目”的质量情况,应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项目实际达到的质量状况,填写质保书编号和试验报告编号,避免填写“符合规范要求”、“符合质量要求”等空洞无物的笼统结论。
②“一般项目”的质量情况,如有具体数据的就写数据。
无数据的,填写实际情况。
当分项工程检验批检查时发现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处理。
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诹的施工。
③施工单位检验评定结果栏目由项目质量检查员填写。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由监理工程师在核查资料、现场实测旁站后填写。
末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核查资料、现场实测旁站后填写。
④如果分项工程检验批的主控项目的检测数据如混凝土强度不能及时按验收批提供时,可先根据该检验批的检验结果以及施工现场的质量情况,先进行验收,但其强度应大于验收批规定的最低强度的要求。
⑤分项工程及检验批项数,本资料中表格不够可复印,无此项及多余的部分应抽掉。
3、分项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4、如有特殊分项工程,由施工企业按有关技术标准自制表格进行记录,并将验收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归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中。
㈡隐蔽工程验收与试验记录
1、隐蔽工程完工后,按相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签证要齐全。
2、各项试验与测试记录,必须按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及有关标准进行㈢记录的数据真实无误,注明测试依据,签证要齐全。
㈢工程质量的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应核查下列文件: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检查报告和要求的复验报告;
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其它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应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填写、装订和整理
在使用本资料时,其中表格可根据工程量进行增加、减少和删除。
目录中的内容按实际资料编序号、打页码、资料中每一页纸占1页码。
1、填写。
本资料每个单位工程至少一式叁份,建设、施工单位和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需增加时由施工单位确定,填写时一律用蓝、黑墨水,字迹要工整。
不得用圆珠笔抄写。
2、整理。
各种材料合格证和试验(检测)报告一张为一页,新增加的分项或分项工程评定表不够用及需复印时,统一用A4纸复印并打孔。
3、编码。
施工企业按上述要求收集整理好资料后,空白及多余的分部、项全部删除,然后统一用数字号码机按顺序编排页码。
“提示”不编写页码。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不编写页码。
页码编写的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下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折叠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4、装订。
资料收集齐全并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按上述要求及目录顺序排列、编码、装订成册。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OO二年十月二十日
目录
桩基工程概况ZJ1.1
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ZJ1.2
测量日期: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ZJ1.3
注:内容填不下者可另加附件,临时变更记录附后.
桩基工程开工报告 ZJ1.4建设单位:宿迁香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桩基工程竣工报告 ZJ1.5建设单位:宿迁香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桩位测量记录ZJ1.6
测量日期:年月日
提示
1 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1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1.2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
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2 对(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1 预制桩(钢桩)的允许偏差(mm)
3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2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规范的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注50 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表2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桩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 ZJ1.7工程名称:
预制桩(钢桩)进场验收记录ZJ2.1工程名称: 桩数: 进场日期:
预制桩(钢桩、商品混凝土及桩头)合格证汇总表 ZJ2.2 工程名称:
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注:桩合格证附后。
预制桩接桩隐蔽验收记录ZJ2.3
检查要求:
1、查接桩材料。
钢板、螺板、螺栓、焊条、硫磺胶泥的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2、查施工质量。
焊接、法兰接桩主要查焊缝质量,硫磺胶泥接桩主要查试块。
钢桩接桩施工验收记录ZJ2.4工程名称: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质检员:
预制桩、钢桩施工(锤击)验收记录ZJ2.5工程名称:
承载力标准值:设计桩长:接头处理:锤重量:落距:
注:桩下沉每米锤击数指桩穿过淤泥后记录锤击数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检员:
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验收记录ZJ2.6工程名称: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检员:
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施工验收记录ZJ2.7 工程名称: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检员:
锤击沉管灌注桩施工验收记录ZJ2.8工程名称:
注:由于桩入淤泥层不用锤击,因此不记淤泥层锤击数。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检员:
钢筋笼制作安放施工验收记录ZJ2.9工程名称: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检员:
灌注桩水下混凝土施工记录ZJ2.10工程名称:导管类型: 水泥强度等级:
场地地坪标高: 砼坍落度: 砼强度等级: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检员:
钢材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ZJ2.11
注:钢材合格证、复试报告附后。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
钢材焊接试验报告汇总表ZJ2.12 工程名称: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
焊条(剂)合格证汇总表ZJ2.13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
水泥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ZJ2.14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
砂、石、外加剂、掺合料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ZJ2.15 工程名称: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
混凝土配合比检查记录ZJ2.16
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汇总表ZJ2.17
工程名称:该批设计等级: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
提示: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强制性条文5.1.4条规定:灌注桩每浇注50m3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如试件不足应钻芯取样送检。
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表ZJ2.18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年月日
试桩记录ZJ2.19
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ZJ3.0
提示: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规定:
1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荷载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2 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
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
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质量控制资料的检查按本资料目录逐项核对检查。
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主要检查桩基检测报告(承载力和桩身质量)。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TJ统表
静力压桩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ZJ3.1
提示
主控项目
1、主控项目第一项抽检方法,可采用动测(大、小应变)法:查检测报告.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
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一根.
2、主控项目第二项现场量测及查施工记录。
抽检数量:抽100%。
3、主控项目第三项竖向承载力检验的方法和数量可根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和现场条件,结全当地
可靠的经验和技术确定。
复杂场地条件下的工程桩竖向承载力的检验宜采用静荷载试验,检验桩数不得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压桩的承载力试验,在有足够经验的地区可以将量终压力值作为承载力估算的依据。
但最终应由设计确定。
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第一项抽检方法:外观检查;外形尺寸现场量测;砼强度检查试验报告.抽检数量:抽20%,砼强度试块数量参见“砼结构”相关章节。
2、一般项目第二项抽检方法: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
抽检数量:每100kg做一组试件(3件)。
且一台班不少于一组。
3、一般项目第三项抽检方法:查产品合格证书。
抽检数量:全部检查。
4、一般项目第四项抽检方法:查施工记录及现场抽查。
抽检数量:一台班不少于3次。
5、一般项目第五项抽检方法:现场量测。
抽检数量:抽总桩数20%。
6、一般项目第六项抽检方法:现场水准仪量测。
抽检数量:抽总桩数20%。
7、一般项目第七项抽检方法:现场观测量测及探伤检测。
抽检数量:重要工程焊缝探伤抽10%;其它项目抽20%做常规检查。
8、一般项目第八项抽检方法:秒表测定,查施工记录。
抽检数量:全数检查。
先张法预应力管桩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TJ统表
先张法预应力管桩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ZJ3.2
提示
(一)主控项目
1.主控项目第一项抽检方法,采用动测法,查检测报告.
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10%,且不少于10根;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的桩不少于总桩数20%,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一根.
2.主控项目第二项抽检方法,现场量测;查施工记录。
抽检数量:抽总桩数100%。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
3.主控项目第三项抽检方法:静载或大应变检测。
抽检数量: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
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荷载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须进行静载试验的,其数量按其规定;可进行大应变检测的,其数量为2%且不少于5根.
(二)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第一项抽检方法:外观抽查;外形尺寸量测;抽检数量:抽桩数20%,
2.一般项目第二项抽检方法;现场观测量测及探伤检测;抽检数量:焊缝探伤数量为10%接头;其它检查项目为20%桩接头数。
3.一般项目第三项抽检方法:现场实测或查沉桩记录;抽检数量:抽20%。
4.一般项目第四项抽检方法:现场水准仪量测。
抽检数量:抽总桩数20%。
混凝土预制桩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TJ统表
混凝土预制桩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ZJ3.3
提示
(一)主控项目
1.主控项目第一项抽检方法,采用动测法,查检测报告.
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10%,且不少于10根;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的桩不少于总桩数20%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一根.
2.主控项目第二项抽检方法,现场量测;查施工记录。
抽检数量:抽总桩数100%。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
3.主控项目第三项 抽检方法:静载或大应变检测。
抽检数量: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荷载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可进行大应变检测的,其数量为2%且不少于5根.
(二)一般项目
1. 一般项目第一项
现场预制桩质量检验标准(mm)
钢筋安装质量抽检数量按20%考虑。
经检查,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主控项目允许偏差应有90%及其以上合格,且最大偏差不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
预制桩砼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
2.一般项目第二项 抽检方法:裂缝测定仪。
抽检数量:全数检查。
3.一般项目第三项 抽检方法:现场观测量测及探伤检测;抽检数量:焊缝探伤数量为10%接头;其它检查项目为20%桩接头数。
4.一般项目第四、五项 抽检内容、方法、数量可参见“静力压桩”相应内容的要求。
5.一般项目第六项 抽检方法:现场实测或查沉桩记录;抽检数量:抽20%。
钢 桩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TJ 统表
钢桩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ZJ3.4
提示
主控项目
1.主控项目第一项抽检方法:现场尺量;抽检数量:全数检查。
D为外径或边长
2.主控项目第二项抽检方法和数量同上,L 为桩长。
3.主控项目第三项抽检方法:现场量测;查施工记录。
抽检数量:抽总桩数100%。
4.主控项目第四项抽检方法:静载或大应变检测。
抽检数量: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
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荷载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须进行静载试验的,其数量按其规定;可进行大应变检测的,其数量为2%且不少于5根.
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第一项抽检方法:现场量测;抽检数量:抽总桩数20%
2.一般项目第二项抽检方法:用水平尺现场量测;抽检数量:抽总桩数20%
3.一般项目第三项抽检方法和数量同”第一项”。
该项内容主要是查”H”型钢,表中的h为腹板高;T和T/分别为上、下翼板倾斜值。
4.一般项目第四项抽检方法和数量同”第二项”。
5.一般项目第四、五项抽检方法;现场量测或目测;探伤检查可采用“超声法或拍片”。
抽检数量:目测和量测部分全数检查;探伤检查部分,采用超声法时抽10%接头,采用“X”拍片时可抽查2%。
6.一般项目第六项抽检方法:秒表测定;抽检数量:抽总接头数20%。
7.一般项目第七项抽检方法:现场量测;抽检数量:抽接头数20%。
L为两节桩长.
8.一般项目第八项抽检方法:现场水准仪量测;抽检数量:抽桩数20%。
9.一般项目第九项抽检方法:现场实测或查沉桩记录;抽检数量: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