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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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肢体残疾儿童康复项目
(一)服务对象
苏州市姑苏区、高新区户籍0-14周岁户籍肢体残疾儿童。

(二)服务时间
平均每月不少于20天,每天不少于3小时。

(三)人员配备要求: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服务流程
提交康复训练申请表、医院诊断证明、儿童体检报告、监护人和受助儿童身份证明材料等→评估转介→办理入机构手续,包括登记、问询、功能与能力评估、建档、签订康复协议→制定个性化康复教育计划、实施康复训练与服务、评估训练效果→家长培训、社会融合活动→康复随访、家庭指导。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基本情况调查。

填写康复训练登记表。

2、功能与能力评估。

每月评估一次。

应用常用的评估方法,如《S—S法量表》、《脑瘫儿童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GMFCS)、《脑瘫儿童手功能分级系统》(MACS)、《脑瘫儿童实用技能评估》等,填写评估表。

3、康复教育计划与方案制定。

每月制定一次。

根据各期评估结果,制定、实施和调整个性化康复教育计划,并确定适宜的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填写表单。

4、综合性康复训练。

根据康复计划对脑瘫儿童实施粗大运动、精细动作、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领域训练和教学,填写表单。

基本康复训练包括运动疗法(关节功能训练、肌力训练、有氧训练、平衡与协调训练、牵伸训练、步行训练)、物理因子治疗(光、电、水、磁、声波、肌电生物反馈)、作业疗法(进食、饮水、入厕、穿脱衣、梳理等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手的精细功能训练)、言语矫治、引导式教育(具体形式应包含地席、条台、活动、文化等,具体内容应符合儿童的身心发展而设定,由位置转移、站立、体能、手部、口腔等构成,课间流程中需组织家长参与完成)、感觉统合训练、中医按摩等,根据脑瘫儿童个体情况选择训练方法,确定基本康复训练课程。

5、家庭指导。

开展家长培训、社会融合活动并填写表单。

(六)服务管理
1、质量管理:
评估建档率100%;一年康复有效率达90%;适配矫形器100%;每月对家长对进行康复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90%;家长培训率100%;回访跟踪率60%;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档案管理:填报康复协议、申请表、转介单、受助儿童基本信息、康复教学计划与实施记录、评估记录、家长培训计划、内容等资料。

3、经费管理:服务项目及收费价格上墙公示,项目经费拨付凭证,服务明细清单,受助儿童项目经费结算签字凭证,年度项目经费财务审计报告等。

(七)6周岁以下(含6周岁)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补贴参考标准:4000元/月/人。

第四标段:智力残疾儿童康复项目
(一)服务对象
苏州市姑苏区、高新区户籍0-14周岁智力残疾儿童。

(二)服务时间
平均每月不少于20天,每天不少于4小时。

(三)人员配备要求: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服务流程
提交康复训练申请表、医院诊断证明、儿童体检报告、监护人和受助儿童身份证明材料等→评估转介→办理入机构手续,包括登记、问询、评估、建档、签订康复协议、进班→制定康复教育计划、实施康复教学、家长培训、社会融合活动→定期评估、修订康复教育计划→康复随访、家庭指导。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基本情况调查。

填写康复训练登记表。

2、康复评估。

每月评估一次。

主要对儿童运动、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领域和感觉统合能力评估,训练评估体现阶段性、动态化,填写评估表。

3、制定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

每月制定一次。

由康复评估人员、教师、家长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根据评估情况,拟定个别化康复计划,修改拟定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填写康复计划。

4、康复教学。

根据康复教育计划,安排并细化“月—周—日”康复教学活动,遵从智力残疾儿童的生理发育、认知程度和行为特征开设相关课程作为康复支持。

(1)集体课/(小组/组别):采取综合主题课活动形式,开展儿童运动、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领域康复教学;康复教育目标考虑到每个儿童的需要;康复教学活动教案与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一致;有体现每个儿童进步的记录,填写表单。

(2)个训课:针对儿童在集体课中的“短板”或特别的需要进行一对一训练;康复教育目标清晰具体、符合儿童发展需要;每次个训后要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记录,填写表单。

(3)其他: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开展社会融合活动、家长培训,填写表单。

康复教育与评估建议使用《系统康复训练测评表》(中残联)或其他版本和《感觉统合能力评量表》。

(六)服务管理
1、质量控制:评估建档率100%;一年康复有效率达90%;每月对家长对进行康复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90%;家长培训率100%;回访跟踪率60%;以上均有相关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档案管理:填报康复协议、申请表、转介单、受助儿童基本信息、康复教学计划与实施记录、评估记录、家长培训计划、内容。

3、经费管理:服务项目及收费价格上墙公示,项目经费拨付凭证,服务明细清单,受助儿童项目经费结算签字凭证,年度项目经费财务审计报告等。

(七)6周岁以下(含6周岁)智力残疾儿童补贴参考标准:2800元/月/人。

第五标段: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苏州市姑苏区、高新区户籍0-14周岁孤独症儿童。

(二)服务时间
平均每月不少于20天,每天不少于4个小时。

(三)人员配备要求: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服务流程
提交康复训练申请表、医院诊断证明、儿童体检报告、监护人和受助儿童身份证明材料等→评估转介→办理入机构手续,包括登记、问询、评估、建档、签订康复协议、进班→制定康复教育计划、实施康复教学、家长培训、社会融合活动→定期评估、修订康复教育计划→康复随访、家庭指导。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基本情况调查。

填写康复训练登记表。

2、康复评估。

每月评估一次。

主要包括对儿童运动、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领域和感觉统合能力评估,评估体现阶段性、动态化评估,填写评估表。

3、制定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

每个月制定一次。

由康复评估人员、教师、医生、家长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根据康复评估情况,草拟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召开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分析会,讨论确定适合儿童的能力发展和生活实际的长、短期目标;修改拟定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填写康复计划表。

4、康复教学。

根据个别化康复教育计划,安排并细化“月—周—日”康复教学活动,遵从孤独症儿童的生理发育和行为特征开设相关课程作为康复支持。

(1)集体课/(小组、组别):涵盖运动、感知、认知、语言、生活自理、社交适应等符合孤独症儿童康复需求的发育特点的课程,并有课程教案。

有条件的康复机构可酌情开设音乐治疗、多感官训练、幼小转衔教育等课程,填写表单。

(2)个训课:针对儿童的能力发展,提供儿童个性化的指导方案,矫正其问题行为,填写表单。

(3)其他:开展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社会融合活动、家长培训,填写表单。

康复教育与评估建议使用《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自闭症儿童心理教育评核》(PEP—3)、《感觉统合能力评量表》等。

(六)服务管理
1、质量管理:评估建档率100%;一年康复有效率达90%;每月对家长对进行康复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90%;家长培训率100%;回访跟踪率60%;以上均有相关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档案管理:填报康复协议、申请表、转介单、受助儿童基本信息、康复教学计划与实施记录、评估记录、家长培训计划、内容等资料。

3、经费管理:服务项目及收费价格上墙公示,项目经费拨付凭证,服务明细清单,受助儿童项目经费结算签字凭证,年度项目经费财务审计报告等。

(七)6周岁以下(含6周岁)孤独症残疾儿童补贴参考标准:3300元/月/人。

六、综合说明:
1、服务对象可在中标服务机构中自愿选取。

2、中标服务机构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服务工作。

3、各投标人根据合理的服务成本报价,报价不得为0或高于各标段补贴标准金额,报价为0或高于补贴标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根据财政规定,0-6周岁(含6周岁)儿童为财政全额补贴,因此本项目各投标人的报价即为0-6周岁儿童的支付价格,7-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为部分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同一残疾儿童同一个月内参加一种以上康复训练项目的,按照机构中标价格高的康复项目进行结算,超出部分由残疾儿童家庭自行承担。

6、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若成为中标服务机构,在合同签订前达到消防安全的要求。

7、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六章监管方案
一、监管作用
1、实现目标
项目监管是实现绩效目标的重要保证,是保证服务达成目标的重要管理手段。

“监管什么便得到什么”,通过客观严格地监管,督促目标的实现。

2、对相关利益群体负责
通过监管,向相关利益群体交代资金流向和资金的使用效果,依靠科学客观的监管,做好问责交代。

3、树立服务机构公信度
通过监管,为服务运行提供客观评估报告,提升服务机构的社会公信度。

4、提升服务机构能力
监管不仅有助于服务质量的控制,而且通过能力建设,帮助服务机构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管理中的经验,提升服务机构能力。

二、监管方构成
本项目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将委托苏州市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康复中心)、第三方以及苏州市姑苏区残疾人联合会和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监管。

三、监管内容
1、范围控制
具体标准以本招标文件为依据,监督检查服务对象、受益群体数量、服务内容等与项目书是否一致。

着重对项目的档案、财务、质量进行管理。

2、服务管理
(1)基础信息:街道初审信息平台残疾儿童基础信息上传区残联复审。

(2)服务档案:以每月3号为节点,完成上月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填报(康复计划、评估档案、训练服务记录等);
3、财务管理
服务机构开具服务明细清单、发票。

4、质量管理
具体标准以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书项目服务要求为依据,主要包括通过现场和电话调查的方式常态化监测服务对象对服务的满意度、组织康复评估专家对服务对象进行终末康复效果评估,确保服务达到预期效果。

四、监管方式
1、月度监测
工作内容:服务档案,对服务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

工作形式:档案监管
工作频率:每月实时监管
2、满意度调查
工作内容:对服务对象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

工作形式:通过随机电话抽查或上门调查访问的方式。

工作频率:1 次/6月/项目
3、服务对象投诉系统
工作内容:服务对象根据服务质量问题进行有效投诉,根据内容、时间、缺失、质量等方面进行投诉,机构应该在一周内提供有效答复,同时对于质量进行有效评价。

随访工作频率:工作日
五、监管流程与职责分工
1、服务对象进入机构康复之前,均须到户籍所在地街道进行康复需求申请,经各区残联审核后到康复中心进行康复需求评估,由相关专家进行初次评估作为终末效果评估的基准数据,康复中心出具转介告知单给康复机构。

2、监管职责分工
(1)街道负责在信息平台上填报服务对象基础信息及康复需求申请。

(2)各区残联负责对康复服务对象基础信息审核、服务档案及财务监管、满意度调查、资金拨付。

(3)康复中心负责服务对象的康复需求评估及转介告知,按月监管服务机构康复服务的开展情况、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接受服务情况等,并对各服务机构按月上报的服务档案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根据监管考核情况,双月向姑苏区、高新区残联出具通知作为支付依据。

(4)第三方负责绩效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出具绩效评估报告和满意度调查报告。

六、绩效管理
1、第三方通过监管对服务范围、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以及质量管理进行全面监管,从完成情况、服务质量、能力建设、社会影响、财务状况、投诉等方面详细分析,客观反映服务运行情况(见表1)。

完成情况进度率文献法、观察法
服务质量
服务对象满意度
问卷法、访谈法、观察法利益相关方满意度
服务对象参与率
服务对象投诉评价
质量标准与效果判定
财务状况预算率规范度文献法
能力建设项目管理能力执行度
文献法、访谈法规范性建设规范度
团队能力建设提升度
社会影响媒体影响力文献法
投诉体系跟进体系进行反馈
2、评估评分
服务等级综合评价按公式评价评价,评价指标详见附件1。

公式中:W——项目综合评价;
n——评估指标的评估因子数;
——评估指标的第i个评估因子的权重分值;
——评估指标中第i个评估因子赋值
3、服务等级
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将综合评价分为三个等级,得分与等级的对应关系为:
优良——得分不低于80分,对应等级为“A”;
合格——得分不低于70分,小于80分,对应等级为“B”;
不合格——得分小于70分,对应等级为“C”。

4、绩效评估与组织资质以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信用等级挂钩,凡是绩效评估为优良的机构,可作为下次购买服务加分项的评分依据;绩效评估为不合格的机构,三年内不得参加残联政府购买服务及其他服务运作,并将相关评估报备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评估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机构予以归还履约保函。

七、费用结算
1、康复中心每个月对各服务机构具体康复服务的开展情况、服务内容、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管考核,考核达到相关要求的,每两个月康复中心将出具付款通知给各区残联。

2、各服务机构将发票和服务明细清单交给各区残联,各区残联根据康复中心出具的付款通知将经费拨付至各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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