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子恢:为“农”直言的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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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博采》
│2022第
04
1962年,在毛泽东批评包产到户后,
邓子恢仍当面向毛泽东陈述己见。

别人
好心劝他,他说:“‘责任田’是于民有
利的事情,怕什么!你们怕,我不怕,
不怕丢乌纱帽!”毛泽东说这是“单干
风”,在大会小会上点名批评邓子恢
(1)
从1958年夏天开始的三年,对中国人民来
说是难以忘却的。

它是激情燃烧的三年,六亿
人民狂热而真诚地搞了轰轰烈烈的“大跃进”
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它是苦难交织的三年,“主
要由于‘大跃进’和‘反右倾’的错误,加上
当时的自然灾害和苏联政府背信弃义地撕毁
合同,我国国民经济在1959年到1961年发生
严重困难,国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损失”。

严酷的现实给头脑发热的中央领导人泼了
一头冷水,毛泽东带头反思该如何建设社会主
义。

在1961年1月的八届九中全会上,毛泽
东说:“现在看来,社会主义建设也不要那么
着急,过急了办不成,越急越办不成,要波浪
式地向前发展。

要搞几年慢腾腾,要搞扎实一
点,不要务虚名而招实祸。

”他要求大家“大
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把1961
年搞成“实事求是的一年”。

一直主张实事求
是的邓子恢再度受到毛泽东和党中央的重视。

从1957年底开始,邓子恢开始了病休生
活,农村工作改由谭震林负责。

三年“大跃
进”热潮过后,农村陷入一场危机,中共中央
转向寻找渡过困难的良策。

因为邓子恢的许多
意见被现实证明是正确的,1960年9月初,得
知邓子恢病情稍有好转,刘少奇便请他重新出
山,研究些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邓子恢二话
没说,当即应承了下来。

9月至10月,邓子恢带领工作组奔赴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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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江苏等地进行调查研究,草拟了《农村人民公社内务条例》,周恩来看后很高兴。

毛泽东南下调查后也不得不承认,邓子恢有先见之明,许多意见是对的,农村工作部还得找邓子恢。

在1961年3月23日的广州会议上,毛泽东特地表扬了邓子恢,事实上也为邓子恢恢复了名誉。

得到毛泽东的赞扬和又一次信任,邓子恢心平气顺多了,他庆幸毛泽东开始恢复实事求是的传统,从实际出发来看待农村的问题,农村又有希望,农民又有希望,农业又有希望了。

广州会议制定《农村六十条(草案)》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纷纷深入进行调查。

邓子恢不顾病体未愈,3月底再一次率领工作组奔赴农村。

他途经广东揭阳、海丰、汕头、福建漳州,又一次回到老家龙岩。

在老家的20多天里,他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走家串户,参观食堂,查看田园、山场、水利工程,尽量了解实际情况。

在当年最早举旗暴动开创闽西革命根据地的后田大队,老接头户陈东坑给邓子恢用开水调了一碗焦芋粉,加了一点糖精,歉意地说:“你难得回来,本应该好好招待,可是没有白米了,这是家里最好的东西了。

”邓子恢十分难过,不顾自己严重的糖尿病和医务人员的劝阻,伴着泪水喝了下去。

在他生长的下邓厝,邓子恢买来面条答谢家乡父老乡亲的接待,几位年长者吃完后,央求他说:“面条我们吃了,这只是一顿饱,回去又怎么办?帮助我们想想办法吧。

”邓子恢深为感动,一边给大家鼓劲,一边和公社干部一起研究战胜困难、搞好生产的办法。

这次近40天的农村调查,使邓子恢深入了解到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给农村造成损害的严重性,5月13日,他向中央写了《关于闽西农村调查的报告》,提出停办食堂、允
许社员开荒、耕牛农具应为生产队所有等问题和建议。

五六月间,中央北京工作会议通过的《农村六十条(修正草案)》中,邓子恢的这些意见大部分被吸收了进去。

(2)
1961年10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决定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
单位。

24日,邓子恢再次南下调查,并于28日回到家乡龙岩。

11月初,在调查基础上,他给龙岩地、县、公社三级干部作了《关于“大包干”问题的报告》,主张生产小队向大队一年上交一次定死的“三包”(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后,所有权、管理权、生产权、分配权统统归小队。


行“三包”后,生产队的收入实际上
有90%归自己,除去公粮和征购粮,全部归社员分配,将实现多劳多得,大大提高社员的积极性。

11月9日,邓子恢在龙岩向中
央发出调研报告,得到中央肯定,并于23日批转全国各省、地、县、社党委参考。

毛泽东在给中央起草的批示中,表扬邓子恢“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灵魂”,要求各省委第一书记采取邓子恢的方法,下乡去做10天左右的调查研究工作。

在龙岩调研期间,有老同志曾偷偷提出分田单干的要求,邓子恢此时
明确表示反对,认为是“倒退”,也干不长久。

然而,随着问题的暴露和自己的调研,他开始转变认识,从反对分田单干到积极宣传包产到户或分田单干。

当时,横行于农村的“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风),阻碍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虽然中央
在努力调整政策,农民生活仍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许多地方的农民处于极度贫困之中,出现“饿、病、逃、荒、死”的严重状况。

为了生存,安
◆1961年10月28日,邓子恢(中)率工作组再次来到龙岩,进行基本核算单位下放试点的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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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湖南、广西等省区一些地方的农民,或明或暗地搞包产到户甚至分田单干,对恢复农业生产有明显成效。

1962年春,邓子恢在广西南宁召开全国农垦工作会议。

会后他到武鸣县一个公社调研,了解到公社以下干部有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思想倾向,他们认为这样可以彻底解决平均主义,彻底改变农村面貌。

邓子恢还从广西自治区党委领导处了解到,桂林专区龙胜县有一半多的生产队已经包产到户,他又在张云逸陪同下深入龙胜县调查研究。

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后,邓子恢认为,应当实事求是,根据群众意愿,可以包工到组,也可以包产到组,小村独户的还可以包产到户,并指示,“纠正包产到户一定要走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的意愿”,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强扭硬转。

他的话,为县社干部排了忧,解了愁。

回北京后,在5月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子恢提出,有些地区特别是受灾地区和山区分散地区,如果适合搞包产到户,农民也有搞包产到户的积极性,那就让他们搞,并明确支持龙胜县的包产到户。

会后,他在中央党校、解放军总后勤部和政治学院等单
位作报告,系统地发表了包产到户的意见。

他的报告赢得阵阵掌声,引起强烈反响。

中央党校向中办简报:“邓老很接触实际,抓农业较稳妥、内行。

我国农业如果让邓老抓,不会出那么多问题,中央应考虑起用邓老来抓农业……”但邓子恢的家人却为他捏了一把汗,觉得他一生坎坷不平,年事已高,难以再承受新的挫折。

夫人陈兰劝他:“主席去年刚刚表扬过你,见好就收吧!要少讲话,谨慎从
事。

”邓子恢不以为然,安慰她说:“怕什么,实事求是嘛!我讲的都是
事实,是站得住的,不必担心。


包产到户1956年下半年在浙江省永嘉县就出现了,1957年在广东佛山、1959年在河南信阳等地农村又先后出现,在反右派运动中和庐山会议后,先后遭到严厉批判和压制。

但是,深受农民欢迎的包产到户屡挫屡起,1961年春又卷土重来。

在宿县、全椒县农民的强烈要求下,安徽省委讨论了试点情况,决定请示毛泽东,全面试行“责任田”的办法。

3月广州会议期间,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当面向毛泽东汇报这个问题,毛泽东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
是了。

”这表明,毛泽东此时对包产到户采取的是试试看的态度。

7月间,毛泽东路过蚌埠,曾希圣当面汇报实行“责任田”的成绩,毛泽东说,你们认为没有毛病可以普遍推广,但是态度很勉强。

1961年12月,中央农村政策已经定型,毛泽东的态度发生了变化。

他认为农村人民公社确定以生产队
为基本核算单位后,已经到头了,不能再退了,再退就有单干的危险。

他在江苏无锡把曾希圣找去,以商量的口气说,生产恢复了,是否把“责任田”办法变过来。

曾希圣没有附和,主张让群众再搞一段时间。

但1962年1月的“七千人大会”批评了安徽的责任田,曾希圣也被撤了职。

到1962年六七月间,毛泽东看到一些省份夏收情况比预料的好得多,而党内高层却有相当一部分人主张包产到户或分田单干,他觉得这个问题非解决不可。

当时,直接向毛泽东当面陈述包产到户意见的,还有田家英、陈云。

毛泽东认为他们的建议是错误的,很生气,在1962年7月10日严厉批评说,“分田单干”是瓦解农村集体经济,解散人民公社,是中国式的修正主义,是走哪一条道路的问题。

毛泽东把问题提得如此之高,使闻者莫不震惊。

但是,性格耿直的邓子恢,却在毛泽东批评了包产到户之后的7月17日,仍当着毛泽东的面陈述实行包产到户的意见。

他说,从安徽当涂和宿县的情况来看,“责任田”能做
到五统一(即主要生产资料、生产计划、劳动力、分配、上缴任务统一于集体),不是单干。

它实际上是一
种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有强大的生命力,广大农民不愿改变。

毛泽东觉得自己受了训,一言不发,脸色阴
沉,只是在邓子恢起身要走时才说了
◆邓子恢(前排右三)在广西深入基层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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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把你给我的报告和符离集区委同志的汇报送来,我要看看。

”很显然,毛泽东对邓子恢主张包产到户、保荐责任田十分不满。

这时,他已经组织力量在起草《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准备对“单干风”发动进攻了。

工作组其他同志都劝邓子恢暂时别送调查报告,因为中央北戴河会议快开了,看看情况再说。

邓子恢很生气,说:“‘责任田’是于民有利的事情,等到北戴河会议就晚了。

于民有利,怕什么!你们怕,我不怕,不怕丢乌纱帽!”
邓子恢为何极力主张包产到户呢?因为各地农民的渴望、干部的企求和自己的亲身调查,使他得出一个清醒的结论:包产到户或“责任田”是农民度荒、求生的一条出路,是符合群众意愿、符合客观实际的不二选择。

于是,他不顾个人安危,为民代言,宣传包产到户的好处。

他主张稳定小队所有制、尊重生产队自主权、保留自留地、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责任组向生产队包工,零碎活包到个人,对田间管理和集体不便进行
的技术活可以包到户,并联系产量,“超产归他,减产他赔”。

这些主张,对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无疑是革命性的一次突破,对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成和推广具有先导和奠基意义。

(3)
1962年8月,北戴河会议召开。

大家七嘴八舌议论包产到户,包产到户顿时成为焦点。

邓子恢见大家热情如此高涨,深感包产到户是人心所向,精神为之振奋。

他顾不上休息,兴冲冲跑到毛泽东住处,再次保荐安徽责任田,试图劝其支持包产到户。

然而,毛泽东反对包产到户的主意已定。

面对邓子恢滔滔不绝地陈述,他毫不客气地说:包产到户搞了
几千年了,还要搞吗?如果搞包产到户,不用几年就有人雇工、讨小老婆。

他甚至把包产到户同当时波兰的所谓自由化联系起来责备邓子恢:你怎么又动摇了,波兰搞自由化还不敢
解散合作社哩!邓子恢当然毫无这个意思,据理力争声明:搞包产到户,不是解散合作社。

邓子恢没有说服毛泽东,反而惹得毛泽东极为生气。

随后,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作了阶级、形势、矛盾问题讲话,把包产到户说成单干,明确表示不赞成单干,如果那样搞,党内势必分裂。


大批邓子恢和包产到户,并把问题提到是无产阶级专政还是资产阶级专政、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政治高度。

他严厉批判邓子恢是没有社会主义革命精神准备的人,对社会主义革命不感兴趣,是站在地主、富农、资产阶级的立场上反对社会主义。

这样,邓子恢1961年获得的两次表扬一笔勾销了,老账新账一起算,他
又成了一个“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

会上一边倒,原来赞成或容忍过包产到户的人纷纷转变立场,参加到对包产到户的讨伐之中。

在随后移师北京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上,所有人都表态,又批评了邓子恢的所谓“单干风”。

当时,与邓子恢一起受到批评的还有陈云、田家英,毛泽东把他们作为当时党内主张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三个代表人物。

由于他们的身份不同,表达意见的方式各不同,因而毛泽东对他们采取了不同的对待方法。

陈云是党的副主席,他只是当面
向毛泽东提出个人建议,而没有到其他场合去讲,因此,不论是大会还是中心小组会,毛泽东都没有指名批评他。

田家英是毛泽东的秘书,也是当面向他提建议的,所以对他仅仅在中心小组会上点名批评,语气也不那么严厉。

而对待邓子恢则不同,因为他在中央党校和军队系统多次作报告阐述和传播包产到户主张,在毛泽东看来,这是违反组织纪律的,并且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因此,不仅在中心小组会上,而且在大会上,毛泽东都指名批评。

在这样的氛围下,各小组讨论会也对邓子恢开展了批判,有的人批判得相当猛烈。

在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说,
“中央农村工作部搞资本主义,邓子恢同志是资本主义农业专家。

”说邓子恢“一贯反对合作化”“一贯主张单干”,连他领导的中央农村工作部也被批判为“十年来没有办一件好事”。

随后,中央撤销了农村工作部,邓子恢调任国家计委副主任
(第二次
◆邓子恢关于农村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给毛泽东、中央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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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任),分管金融工作。

至此,包产到户这一顺乎天意、应乎民愿的政策夭折了,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逐渐在全国铺开。

历史评说:“邓子恢是我党农民运动的卓越领导者,在农村工作方面有过巨大贡献。

他和他主持的中央农村工作部,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工作成绩是显著的。

过去党内对他和农村工作部的批判、处理是错误的,应予平反,强加的一切不实之词,应予推倒,恢复名誉。


(1)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从1952年11月决定成立,到1962年10月撤销,前后共十年时间。

这期间,在邓子恢主持下,农村工作部深入广大农村开展调查研究,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为中央决策农业、农民、农村工作提供了大量的政策依据和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对“三农”工作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1955年关于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的争论,以毛泽东对邓子恢的批评而终止。

其结果,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农业合作化就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比邓子恢当初的计划提前了11年,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也随之席卷全国。

其问题,《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样说:“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
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

”其原因,薄一波这样分析:“毛主席在1955年内,对邓子恢同志的工作由支持转向批评,
可能同他对农村形势估量的变化有关。


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经济发展又极不平衡,还缺乏管理集体经济的能力和经验,我们却通过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一下建立起大规模的、纯粹公有的、高度集中的、靠行政命令行事的、“吃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的集体经济体制。

这种体制不利于生产要素的很好结合,不利于调动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抑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并没有显出预想中的优越性。

加之不断开展阶级斗争,搞政治运动,不断变革生产关系,没有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耽误了宝贵的时间,因此延缓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包产到户是同农业合作化相伴而生的一种现象,反映了广大农民对家庭经营的渴望,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尤其是在手工作业的技术条件下。

后来的实践证明,包产到户是集体经济的一种经营方式,仍然保留了集体经济的部分优点,在这个基础上,依然可以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
营,以至条件具备时发展为规模经营。

但是,农业合作化以来,农村几次出现要求包产到户的浪潮,都被当作资本主义来批判而受到压制。

我国农村的集体经济在走了一段弯路之后,毛泽东总结经验,找到以生产队(相当于初级社规模)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所有体制,并认为这是当时比较理想的形式。

应当说,这种体制,由于基本核算单位规模小,加上有一些比较切合当时实际情况的政策措施,同公社化初期那种“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相比较,甚至同高级社相比,都是有利于发展生产的,在相当程度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它的局限性和某些不合理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仍然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邓子恢和陈云、田家英等人在1962年主张包产到户,搞生产责任制,就是想在那种基本体制下找出一种调动群众积
极性的办法,却受到了批判。

这样,又走了20多年曲折反复的道路,直到1978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才真正开始得到解决。

(2)
今天再来看这场争论,的确是毛泽东判断有误。

他考虑了集体的优越性,忽略了个体的积极性,未能及时满足农民的需求。

邓子恢看到了农村的实际情况,想要调动集体和个体两个积极性,他当时探索的方向和路子是正确的。

而对于毛泽东来说,不论是实行包工到组,还是包工到户、到人,他都可以接受,并且认为这是一种进步的经营管理方法。

但是,一旦联系产量,即一搞包产到户,他就认为是资本主义道路,是一条危险的道路。

所以,包产到户问题成为毛泽东1962年重提阶级斗争的直接导火索。

当年的争论和对邓子恢等人的错误批判,除却经济领域,在政治生活领域也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在发展农业合作社这个大方向上,邓子恢与毛泽东是一致的,他们争论的问题只是工作上的意见不同。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给邓子恢平了反。

中央1981年批复的国家农委党组《关于为邓子恢同志平反问题的请示报告》指出:“邓子恢是我党领导的农民运动的卓越领导者,在农村工作方面有过巨大贡献。

他和他主持的中央农村工作部,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工作成绩是显著的。

他对农业集体化运动中一些重要问题所提出的意见,大都是正确的。

过去党内对他和农村工作部的批判、处理是错误的,应予平反,强加的一切不实之词,应予推倒,恢复名誉。

”中央还对当年的争论作出了客观的评价:关于1955年大发展问题的争论,“实际上,邓子恢同志的意见是对的,当时对他的这种批判,曾导致以后合作化


史博
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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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高级社化和人民公社化等急躁冒进的错误。

”关于1962年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问题,实际上邓子恢同志“是想找到一种将集体经济利益和个人经济利益联系起来的责任制形式。

其实,回顾当时实际情况,在一些经济极端困难的地区,允许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也是必要的。

”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邓子恢等同志提出了农业中要实行生产责任制的观点”,在当时和以后都有重大的意义。

(3)
包产到户尽管当年受到了批评,但其顽强的生命力是不可阻遏的。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讨论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

在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中,提出了对于包产到户区别不同地区、不同社队采取不同的方针,并肯定了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

就全国而论,在社会主义工业、社会主义商业
和集体农业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可怕”。

此会议纪要作为中共中央文件下发全党。

尔后,包产到户作为家庭承包经营的一种形式,在全国农村迅速地采用和推广。

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198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指出:家庭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此后,我
国政府不断稳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
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使广大农村地区迅速摘掉贫困落后的帽子,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中国因此创造了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世界上22%人口的奇迹。

然而,单纯因邓子恢受到批判、我国农业发展遭受波折而责怪毛泽东,也不能全面看问题。

这么三个因素必须要考虑到:其一,在新中国初
期的艰难探索中,对大规模的农场经济必然会产生规模效益,必然优于一家一户的个体经营模式,这不仅是毛泽东的个人观点,也是包括邓子恢在内的中共高层的基本认同。

正是由于此认同,邓子恢仅在发展速度、规模上是难以说服毛泽东的,并最终服从于毛泽东。

其二,毛泽东急于并社升级,是因为他也出身农家,并长期领导农民革命斗争,他的心,他的感情,
总是同广大贫苦农民息息相通、紧密相联的。

他认为大社、高级社有利于提高生产力,能够更好地为广大贫苦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其三,从毛泽东的最高领导人地位,或许自有他的考量。

新中国积弱积贫的现状、遭受美西方国家的封锁,以及当时错综复杂的地缘环境,都是他加速我国发展的理由。

这种战略视角和政治因素,足以大过其他种种现实
理由。

毛泽东加快发展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而带动整个社会主义改造的加速发展,不乏以举国战略赢得相对安
全战略空间的考量。

毛泽东的地位所决定的看问题的站位,以及他一贯的雄才大略和深邃考量,许多时候不被他人所能理解,即使共事多年的周恩来有时也跟不上趟。

此时在农业发展问题上不被邓子恢等人理解,恐怕也有这方面的因素。

历史的复杂性和多重性引人深思,要防止单方面看问题。

过往皆成岁月。

历史将铭记为“农”直言的邓子恢,也会铭记为探求中国富强道路有过奋斗、有过激情、有过苦闷、有过争论、有过委屈的毛泽东、周恩来、陈云、彭德怀等一众革命先贤。

今日中国,小康社会全面建成,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部署,城乡欣欣向荣,人民幸福安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
广。

这一切,定会使他们泯笑高天。

(全文完)

◆1981年中共中央为邓子恢平反。

邓子恢积极倡导的“包产到户”多年之后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成为推动中国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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