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情报交
换管理规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征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地税流[2001]41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1.02.28
【实施日期】2001.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印发《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程》的通知
(吉地税流[2001]41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