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讲义体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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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讲义体会(推荐)
第一篇:语法讲义体会(推荐)
读朱德熙《语法讲义》的几点心得
朱德熙的《语法讲义》出版于1983年9月,后多次在版。

并对书中的观点有误之处加以订正,如朱德熙先生在重印序言中说:“第七章把句首的处所名词和时间名词一律看成主语(7.2),其实有的是状语,例如,屋里坐,明天见。

这两类格式的区别可以从重音的位置看出来。

‘屋里坐’‘明天见’的‘屋里’‘明天’必须重读。

如果处所词、时间词作主语,重音只能落在后边谓语部分。

这一点是陆俭明同志告诉我的。

”朱德熙先生很有胆量承认自己的认识不足,是伟大学者的大胸怀。

《语法讲义》在我国学术界有很高的地位,构拟了以词组为本位的语法系统,是我国八十年代语法研究的一部具有开创性和启发性的力作。

直至今日其中的许多创见仍被学界加以借鉴和应用,是语法学界的一部具有历史意义的著作。

两次读来《语法讲义》一书,仍有很多不明白之处,加上朱德熙先生也说过,有些问题为什么那么处理,道理没有交代清楚。

我理解的也更是一知半解的了,读后也没有什么见解,但对本书的知识体系和特色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一、《语法讲义》的来源
《语法讲义》的底本是朱德熙先生1961年至1962年在北京大学讲授现代汉语语法
(二)这门课程的讲义。

当时只有十四章内容,出版前增加了第十一章、第十四章、第十六章和第十八章几章的内容。

二、《语法讲义》的结构框架
《语法讲义》共有十八章的内容,第一章语法单位是对整个语法体系内容的总体概括,有语素、词、词组、句子。

以下十七章的内容则是对其其进行的具体地、详细地阐释,概念、分类及相关语法问题,有词的构造,词类,六大结构,复句以及省略和倒装。

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六章又是第三章词类的子章
部分。

三、《语法讲义》的突出特点
(一)词组为本位的观点。

汉语语法应以词组为本位, 这是朱德熙先生首先提出并首先实践的。

他的《语法讲义》充分体现了这一观点。

而在19 8 2年发表的《语法分析和语钱体系》和《语法答向》一书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并论述了这一观点。

所谓汉语语法应以词组为本位,就是说“ 由于汉语的句子构造原则跟词组构造原则墓本一致,我们就有可能在词组的基础上来描写句法,建立一种以词组为基点的语法体系”。

同时,关于词类的划分,朱德熙先生强调了语法功能的重要性,认为意义在词类划分上不起作用。

(二)否定兼语式。

连谓结构是谓词或谓词结构连用的格式。

如,去/看病把这类连谓结构记为V1+N+V2,V1 是前一个动词,N是它的宾语,V2 是最后一个直接成分里的动词。

“不少语法著作把N指施事的一类称为递系式(或称兼语式),凡是N不指施事的(包括N与V2意义上没有直接联系的)统称为连动式,并认为递系式的特点是其中的N具有双重身份,它既是前边V1的宾语,同时又是后边V2主语。

连动式的特点则是V1和V2主语相同。

这种看法恐怕不一定妥当。

如果当N指施
事时,说N是V2的主语,那么当N指受事时,是不是说N是V2的宾语呢?其实
不管N与V2之间意义上有什么样的联系,从结构上说,N只是V1的宾语。

”朱德
熙先生否定了兼语式,把兼语式与连谓式合并,称作连谓结构。

书中又列出了几种连谓结构,这里不对书中的各种情况加以赘述了,只写大的类别:1.V1带“着”
或“了”的连谓结构。

例如,笑着跟我打招呼。

句中两个动词结构分别代表两个伴随着发生的动作,但中心在后者,前者说明后者的方式。

例如,闹着玩。

后一个动作结构表示目的。

又如过了春节回学
校,两个动词结构分别表先后发生的两个动作。

2.由动词“来”“去”组成的连谓结构。

例,我去买菜。

“来”和“去”充任的连谓结构的前一个直接成分表示目的。

3.由动词“是”组成的连谓结构。

动词“是”组成的连谓结构指的是形式为“是+N+V”的连谓结构。

例如,“是当地的一所中学把他请去了”。

4.由动词“有”组成的连谓结构。

共有五种类型,分别列出例句:(1)有可能下雨(2有事情做(3)有个青年叫小晚(4)有话慢慢说(4)有病不能来(5)有三尺长。

5.由动词“给”组成的连谓结构。

有三种基本类型,之间又可以转换。

(1)送一本书/给他和织了一件毛衣/给他(2)送给他一件/毛衣(3)给他/织了一件毛衣。

朱德熙先生的观点有他的学术理由,但我还是认为保留兼语式比较好,首先,可以降低各种连谓结构之间混淆的可能性。

其次,运用二分法来划分句子结构时,把兼语式也按照连谓结构来划分的话,逻辑上总还是有不同的地方。

例如,大家选他当教授。

如按连谓结构来划分的话还是应有不妥之处,第一个动宾结构中宾语“他”与第二个动宾结构“当主席”之间应该还存有一层语法关系,暂不去考虑语义层面,他当主席是否已成事实。

(三)主语和谓语三方面的关系
主语和谓语的关系可以从结构、语义和表达三个不同的方面来观察。

1.从结构上看,在正常情况下,主语一定在谓语之前,两者之间的联系,跟其它各种句结构比较起来,要算是松散的。

这主要表现在两点上:第一,主语和谓语之间往往可以有停顿,而且主语后头可以加上“啊、呢、吧、嚜”等语气词跟谓语隔开。

例如,这件事啊,得好好商量一下。

第二,只要不引起误解,主语可以略去不说。

例如,(这孩子)连他妈妈也不认识了。

2.从语义上看,主语和谓语的关系是很复杂的。

那动词组成的谓语来说,主语所指的事物跟动词所表示的动作之间的关系是各种各样的。

有的主语指的事物是动作的发出者,即所谓施事;有的是受动作影响的事物,即所谓受事;有的是施事、受事以外的另一方,可以称
为“与事”;有的动作的凭借工具;有的主语表示动作发生的时间和处所。

其中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就是不要把主语跟动作的施事混为一谈。

例如,“我们开会”,与“我们”是主语;“车修好了”,“车”是主语。

前一句的主语“我们”是施事,后一句的主语“车”是受事。

也是就说主语与施事或者是受事无关。

3.从表达上说,说话的人有选择主语的自由。

同样的意思,可以选择施事作主语,也可以选择受事或是与事做主语。

这里又涉及到主语与话题的区分,主题属于话语语言学的范畴,是语用平面上的概念;而主语则属于语法学的范畴,是句法平面上的概念。

胡裕树、范晓两位先生在《试论语法研究的三个方平面》一文中提出主语和话题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主语与作谓语的动词或形容词的语义上有选择关系, 而话题除兼作主语者外,则没有这种关系。

动词、形容词可以决定主语,而不能决定话题。

(二)话题出现于句首, 而主语不一定出现于句首。

(三)主语前边不能加介词, 因此介词结构组成的短语不可能是主语;而话题前边有时可以加上一定的介词。

(四)话题和主语不重合时, 话题处在主谓结构的外层, 处在主谓句外层的话题在句法上可以叫做提示语。

与日语不同的是,日语的话题和主语都是有符号标志的,不像汉语这么复杂。

话题有时又是和主语重合的,话题往往是说话人已经知道的事物,汉语有一种很强的倾向,即让主语表示已知的确定的事物,而让宾语去表示不确定的事物。

因此主语往往是有定的,具有周遍性的,宾语往往无定。

四、我在语法知识方面的新认识
(一)不及物动词和形容词也能带某些宾语。

主要有:
1.表示时量的、动量或程度的宾语。

例如,休息了一会儿。

2.表示运动终点的处所宾语。

例如,飞昆明/来北京/去学校。

3.表示存在、出现或是消失的存现宾语。

例如,新到了一批货。

这些类型的宾语成为准宾语,与一般宾语相对。

(二)名动词。

据我理解,名动词就是具有名词功能的动词,既可做谓语,又可以直接受名词修饰的动词但它还是动词。

例如,政治影响/思想准备/
经济剥削/工作计划中的“影响”“准备”“计划”。

这样的名动词还有很多。

说到名动词,当然还得提到名形容词。

与名动词的性质一样,兼有名词性质的形容词,既可作宾语,又可受副词修饰。

例如,机械,理想,规矩,道德,模范。

名动词和名形容词是兼有名词性质的谓词。

(三)“的”字结构做定语的偏正结构。

书中讨论了“的”字结构做定语的偏正结构的不同位性。

例如,开车的技术/开车的人/我开的车。

在“开车的人”里,“开车的”指称“人”,“我开的”指称“车”。

可是,在“开车的技术”里,“开车的”不能指称“技术”,可见,这一类格式不是同位的偏正结构。

这类偏正结构中的中心语是表示抽象概念的名词。

在《汉语和汉语研究十五讲》中也涉及到这个语法问题,只是叫法不同。

在《汉语和汉语研究十五讲》叫做“动语+的”结构,有着如下原则:“如果名词语(中心语)是‘动词语’中动词的一个配价成分,这个中心语的名词性词语就可以省略不说,反之,则不可”。

也就是说,“人”是动词“开”的一个配价成分,所以在“开车的人”中“开车的”等于“人”;“技术”不是动词“开”的陪价成分,所以“开车的”不能指称“技术”。

这与“‘的’字结构做定语的偏正结构的不同位性”有异曲同工之妙,又比“‘的’字结构做定语的偏正结构的不同位性”阐述的逻辑清晰些,明其所以然。

这就是动词配价理论的功劳,也是语法的新发展。

第二篇:现代汉语语法讲义(精选)
现代汉语语法讲义
第一章语法概说,汉硕咨询扣:伊尔酒吧三六欺凌四五
一、语法和语法学
二、语法单位
三、句子成分
四、句子分析——分析句子的两种方法
第二章词类
一、词类的含义及词类划分的目的
二、词类划分的标准
三、词的一级分类和再分类
四、各类实词
名词
动词
形容词
区别词
数词
量词
代词
副词/象体词
五、各类虚词
介词
连词
助词
语气词
六、兼类问题
第三章短语
一、定义
二、短语的种类
三、短语的构成手段
四、简单短语和复杂短语
五、单义短语和多义短语
六、自由短语和固定短语
七、短语和词宏观上的同与异
第四章句子成份
一、句子成分的性质
二、主语、谓语主语的语法构成主语的语义类型谓语的语法构成
三、动语、宾语动语的语法构成有宾动词
无宾动词宾语的语法构成宾语的语义类型
四、定语
五、状语
六、补语补语的语法构成补语的语义类型宾
语、补语的顺序数量宾语和数量补语
七、中心语
八、独立语
第五章单句
一、基本概念
二、句型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三、主谓句主谓谓语句双宾语句连动句兼语句存现句“把”字句“被”字句
“是”字句“有”字句“所”字句
四、非主谓句五、单句和短语
第六章歧义分析
一、歧义的含义及歧义研究的目的
二、歧义的种类(1)
同音造成的歧义同形造成的
歧义一词多义造成的歧义
词兼类造成的歧义
语义关系不同造成的歧义
三、歧义的种类(2)
第七章复句
一、复句的含义
二、复句中的关系词语三、复句的分类四、广义的并列关系
五、广义的因果句因果关系目的关系假设关系
条件关系六、广义的转折句七、复句的扩充八、复句的紧缩
第一章语法概说
一、语法和语法学
(一)语法
1.语法的含义及其作用(1)语法的含义
语法,是语言中的词、短语、句子的构造规律。

语言有三个要素,语音、词汇和语法。

其中,语音是由人的发音器官发出的、表达一定意义的声音,是语言的物质外壳。

词汇,是语言中的语素、词和固定短语以及现成话的集合,是语言的建筑材料。

而语法则是语言“建筑体”的建筑法则。

西方传统语言学认为,语法包括两个大的方面:词法和句法。

词法,主要涉及词的构成、词的分类和词形变化等内容。

句法,主要讨论短语和句子的构造规律。

不过,这个分类对于汉语语法来说,不完全合适。

首先,汉语的词法部分相对空虚:词没有完全的形态变化、语素构成词的方式不影响词的语法表现,词的分类也依据特定的句法环境来操作。

所以,汉语的词法内容基本上比较单薄。

也正由于汉语的词的分类定性都必须依靠特定的句法环境来实现,所以,汉语语法有关词类问题的讨论总是要放到句法当中去进行,这样汉语的句法就比西方传统意义上的句法范围要宽一些。

上述两点,正是汉语语法诸多不同于西方语言之处的亮点之一。

(2)语法的作用
研究语法,讲语法,那么语法的作用是什么?研究表明,语法的作用起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从说和写的角度来看,语法规定着人们怎样用词造句。

比如,汉语的“我看书”从排列的角度来看,可以有六种顺序,我看书书我看
我书看
看我书
书看我看我书
但只有“我看书”是常态的,而“书我看”的出现是有条件的,是变式。

其余几种排列方式都是不合法的。

而这种排列顺序上的规则正是汉语语法规则的一个重要体现,可见,语法的法则在无形中制约了语言的使用。

b.从听、读、写的角度来看,语法指示人们怎样正确理解汉语的意义。

句子的意义是词按照一定的语法规则组合起来所表达的,而不
是词所表达的概念的简单相加之和,因而,要正确理解句子的意思,除了要懂得句子中的词语的意思之外,还要懂得词语组合的语法手段对于句子语义内容表达的影响──在很多情况下,词语组合的语法手段(如汉语的语序和添加虚词)左右着句子语义内容的表述。

如:
① 人类需要动物。

动物需要人类。

② 这本书看了三天。

这本书看了三天了。

①显示,句子内部词语的排列顺序,也就是语序不同,句子的意义不同,而语序是汉语重要的语法手段、规则。

②表明,添加虚词“了”可以影响句子的内容的差异,而汉语中的添加虚词也是重要的语法规则。

两个例子都说明语法规则对于句子语义内容的影响。

2.语法的性质
语法作为语言三个基本要素之一,是具有独特属性的。

这些属性也可以看作是语法的特点。

(1)概括性
又叫做抽象性。

“概括”、“抽象”都是和“具体”相对应的。

语法中的任何一条规则都是对于若干具体语言事实加以抽象、概括的结果,任何语法规则都是抽象的而不是具体的。

比如:
① 不+A:~红~大~好~光荣~骄傲——[具体语言现象]
——汉语的性质形容词可以受副词“不”的修饰。

——[抽象概括出语法规则]
② *不+N:~茶杯~张三~电灯~语言——[具体语言现象]
——汉语的名词不受副词“不”的修饰。

——[抽象概括出语法规则]
(2)稳固性
稳固性,说的是不易变性。

语法规则是一种语言当中最为基础的部分,通常只发生缓慢的变化,是不容易发生急剧变化的部分。

语言中有两个基础部分,也可以说是核心部分,一是语法结构,二是基本词汇。

这两个部分通常体现着一种语言整体面貌,这两个部分的变化会引起这种语言面貌的变化。

比如,汉语的“主+动+宾”的顺序,自甲骨文时期就已经形成,现在依然如此:
① 今日其来雨?
②今天将要下雨吗?
当然,不易变性的含义还包括语法的变化是有的,只不过不如词汇、语音变化那样快那样剧烈而已。

有两个明显的例子:
一是古代汉语中的“疑问代词作宾语,宾语提前”的规则,如“吾谁欺?欺天乎?”、“尔何知?”等等,在现代汉语中已经不存在了。

二是古代汉语中的“否定句中代词作宾语,宾语提前”的规则,如“时不我待”、“不吾知也”等等,在现代汉语中也已经不存在了。

可见,语法规则的变化也是有的。

(3)民族性
语法的民族性,是说语法规则因语言的民族性而体现出不同的特性。

具体来说表现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

在宏观上,不同语言的语法范畴种类不同。

比如,一些西方语言的名词有“性”的范畴,如“太阳”属于阳性,而“月亮”属于阴性,“上衣”属于阳性,而“裤子”则属于阴性等等,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这些分属于阴性和阳性的名词在句子当中的语法表现是不同的。

而对于这种现象,东方人或者具体说中国人就有些想不通,因为在汉语里,甚至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名词的“性”的概念是不存在的。

又比如,汉语中有相当发达的“量”的范畴──计量人物、动作行为的量的范畴。

具体表现是,一个数词必须通过量词的接应,才能和一个名词发生组合上的联系,即“数+量+名”,更加重要的是,不同的名词往往与一个特定的计量单位具有特定的选择关系,如:三口人──* 三头人
三头牛──* 三头羊
但是,在西方语言中,大概是由于数的范畴相对发达的缘由吧,
量的范畴是不存在的。

在微观上,语法的民族性也是明显的。

比如:
汉语的语序是:主+动+宾
日语的语序是:主+宾+动
又如:
汉语的名词的“复数”数量是有限的:指人的普通名词+“们”
英语的名词的“复数”是完全的:名词+“-s”(4)递归性
所谓“递归性”原本是数学上的术语,说的是不同的运算过程可以重复使用同一个规则。

移植到语言学上,指的是某种语法规则在同一个句法结构体的构造过程中可以重复使用,从而使这个结构体由短变长,由简到繁的现象。

比如:
桌子→木头桌子→一张木头桌子→我家的一张木头桌子……
综上所述,概括性、稳固性、民族性、递归性是语法的四大特性。

3.现代汉语语法的特点
如前所述,讲现代汉语语法的特点,往往是把现代汉语与其他种类的语言对比,也可以是把现代汉语同古代汉语相对比。

通常情况下说的现代汉语语法的特点,一般是将现代汉语同西方语言相比,找到汉语语法之与西方语言不同的地方,就归结为汉语语法的特点。

从这个基点出发,现代汉语语法特点通常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短语和句子的基本构造方式一致。

汉语的短语和句子大都是由以下几种构造方式构造而成的:
结构方式主谓结构动宾结构偏正结构联合结构中补结构短

我写
花红灯亮学汉语写信吃饭


我写了。

花红了。

灯亮了。

来人!抓住他!请用饭。

大人
高举我的书你的票!快跑!高点举!读写
高大
我和你你和她? 《儿子、孙子和种子》抬高说清楚放好
说清楚!干得非常非常好。

这一点给我们的启示是:分析句子的方法和分析短语的方法基本一致。

汉语句子的结构可以以短语为基础,弄清短语的结构模式,就可以基本上把握句子的结构模式。

因为短语比句子简短,影响结构构造、分析的因素少。

以此为基础,把握汉语句子的结构模式,可以收到以简驭繁的效果。

(2)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

下边的图表反映了汉语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汉语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的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给人的启示是:我们不能光依靠词充当句子成分的情况来给汉语的词分类定性。

(3)量词丰富
汉语和西方语言相比,量词的发达、使用上的相对复杂性确实是一个特点。

这当中,两个明显的特点是:
a.汉语的名词必须通过量词的中介作用和名词发生结构上的联系。

即:
数词+量词+名词
b.名词和量词的搭配是不自由的:特定的名词和特定的量词之间有一定的选择关系。

一口人──*三口牛
三头牛──*一头羊
汉语量词的这种选择性使之成为对外汉语教学过程中的难点之一。

(二)语法学
1.语法学的含义
语法学,是研究语法规则的科学。

被简称为“语法”。

这样,“语法”这个概念实际上有两种含义:
其一,是语法规则本身。

指的是客观存在于语言当中的语法规则,这是所谓“客观语法”。

其二,研究语法规则的科学。

指的是对于语法规则的研究,形成
所谓的“专家语法”或“教学语法”。

2.语法学的种类
语法学可以根据不同的研究出发点,分别为不同的类别。

(1)宏观研究方法。

根据这一点,可以把语法学区分为:
a.实证主义语法:着重语法现象的分类,如古希腊语法。

b.唯理主义语法:着重语法现象的解释,如十七世纪法国的语法学。

(2)研究对象的时限。

据此可以将语法学区分为:
a.历时语法:对语法做历时的研究,如王力的《汉语语法学史》。

b.共时语法:对某一时段的语法状态进行如实的描写。

如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

(3)研究者的社会目的。

据此,可以把语法区分为:
a.规定性语法:社会目的是“匡谬正误”,如吕叔湘、朱德熙的《语法修辞讲话》。

b.描写性语法:社会目的是客观地描写语法规则。

如丁声树等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

(4)研究者的教育目的。

区分为两种:
a.理论语法:了解语言的通则,供教学研究参考。

如丁声树等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

b.教学语法:罗列语法规则的规范现象,主要用于教学。

如张志公等的《汉语知识》。

(5)对象范围。

据此,可以将语法学分别为两种:
a.普遍语法:研究探讨适用于各种语言的普遍性原则。

如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

b.语别语法:研究某一种语言的语法规则系统。

如“汉语语法”、“英语语法”等等。

(三)语法系统
1.语法系统
所谓“系统”,简单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应该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构成整体的要素,二是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

这样,“系统”应该理解为各种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统一体。

语法的构成也是如此。

一方面,语法当中有各种各样的语法单位,如语素、词、短语、句子。

另一方面,这些单位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如:
这是汉语四级语法单位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的示意图表,从中可以观察到汉语语法系统的构成特点:语素到词、词到短语两个过程是构成关系,而短语到句子、词到句子之间则是实现关系——在多数情况之下,汉语的一个实词或短语可以通过添加句调的方式实现为一个句子。

根据上边的讨论可以得到语法系统的含义:“语法系统”指的是语言中各级各类语法单位及其相互之间种种联系。

2.“语法系统”含义的双重性
由于“语法”含义的双重性,使得“语法系统”在客观上也必然存在着两重含义:
(1)客观语法系统:是客观存在于语言当中的语法系统,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系统,是实在的,可以被认知的。

(2)语法表述系统:是语法研究者对于客观语法系统进行观察、研究进而进行表述的结果,是有一定主观色彩的科学体系。

上述两个“语法系统”是有差别的。

一种语言只有一个客观的语法系统,它是客观存在于语言当中的。

但一种语言的表述系统却可以有几个。

造成表述系统多样化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语法学研究的对象自身是复杂的,要全面把握并做出科学、合理的解释并不是容易的事情。

二是语法学家的研究方法、角度、能力以及占有的材料、观察问题的方法、能力等等,都不尽相同,所以,尽管面对的是同样的研究对象,也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或者不很相近的结论来。

汉语语法体系也是如此。

《现代汉语》现行的高校教材有:黄伯荣、廖序东编《现代汉语》(兰州本)、胡裕树主编《现代汉语》(上海本)以及张静编《新编现代汉语》(郑州本)等等,几种体系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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