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出入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厂区的出入管理工作,维护厂区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厂区所有人员(包括职工、访客、供应商等)进入厂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厂区出入管理包括车辆出入管理和人员出入管理。
第二章车辆出入管理
第四条厂区车辆出入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 所有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检查包括车辆的合法性以及是否携带危险物品等。
2. 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
3. 车辆出入厂区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包括车辆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证等。
第五条厂区车辆出入的管理方式包括:
1. 车辆进入厂区时,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和登记。
安全检查包括对车辆的一般情况、行驶证和驾驶员的证件进行检查,登记包括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进厂的目的等信息。
2. 合格的车辆可进入厂区,不合格的车辆将被拒绝进入。
3. 车辆出入厂区的时间应以工作时间为准,非工作时间需提前申请并得到批准。
车辆内物品的检查,登记包括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出厂的目的等信息。
5. 未经批准的车辆不得进入厂区。
第三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六条厂区人员出入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 所有人员进入厂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检查包括身份证件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携带危险物品等。
2. 人员进入厂区时应佩戴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工作证等。
3. 厂区内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厂区内的规章制度,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七条厂区人员出入的管理方式包括:
1. 人员进入厂区时,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和登记。
安全检查包括对人员身份证件进行检查,登记包括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厂的目的等信息。
2. 合格的人员可进入厂区,不合格的人员将被拒绝进入。
3. 人员出入厂区的时间应以工作时间为准,非工作时间需提前申请并得到批准。
人员随身物品的检查,登记包括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厂的目的等信息。
5. 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厂区。
第四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八条厂区出入管理制度的执行由厂区安全保卫部门负责。
第九条厂区安全保卫部门应定期组织警示教育,加强对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
第十条厂区安全保卫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保障厂区出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厂区安全保卫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重点人员和车辆进行重点监管。
第十二条厂区安全保卫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对厂区出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厂区出入管理制度的违反者,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厂所有。
以上是厂区出入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范本(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安全管理,确保人员进出厂区的安全与秩序,保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制定本厂区出入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内所有人员的出入管理。
第三条本厂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防控事故。
第四条所有人员(包括员工、来访人员、外包人员等)进入厂区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第五条厂区出入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岗位配合。
第二章出入证和登记制度
第六条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未持证者严禁进厂。
第七条出入证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发放,每人一证。
第八条出入证应当清晰地标明持有人的姓名、照片、部门等信息,证件样式由安全管理部门确定。
第九条持证人员在进厂时需出示有效出入证,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第十条出厂时,持证人员需将出入证交予安全检查人员核验。
第十一条出入证丢失或损坏,持证人员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补证或更换。
第十二条光时禁止擅自让他人使用自己的出入证,如有需要他人入厂的情况,需提前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出入证。
第十三条出厂前,持证人员应将临时出入证归还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当定期向安全管理部门更新人员名单,保证出入证及时注销。
第十五条不符合出入条件的人员,包拒绝进厂,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陌生人员禁止进入厂区,如需进入需事先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第十七条有特殊情况需在非正常时间出入的人员,应提前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出。
第十八条外来驾驶员需持有效驾驶证及驾驶车辆行驶证件,并在进厂前将机动车信息报备给安全管理部门。
第三章安全防控制度
第十九条进入厂区前,所有人员需经过安全检查,包括检查个人背包、随身物品等,并接受金属探测器或其他安全检查设备的检查。
第二十条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进入厂区。
第二十一条在厂区内不准吸烟、使用明火、乱丢废弃物等。
第二十二条严禁私自拆除、损坏厂区的相关设备、设施。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岗位在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关闭门窗和设备,保证安全。
第四章出入管理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厂区出入管理工作,负责发放和管理出入证。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厂区出入管理规定的人员,安全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下列处罚措施:
(一)口头警告;
(二)限制进出厂区的时间;
(三)暂停或撤销出入证;
(四)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罚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同时接受企业内监督和法纪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是厂区出入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具体的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