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院重症病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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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重症病房(以下简称ICU)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重症患者救治水平,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重症病房的所有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ICU由医院主管领导负责,设立ICU管理委员会,负责ICU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四条 ICU设主任一名,负责ICU的日常管理工作,下设护士长一名,负责护理工作。
第五条 ICU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三章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六条 ICU应配备先进的监护设备和急救设施,确保医疗设备完好、有效。
第七条 ICU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随时待命,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第八条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交叉感染。
第九条加强对患者的病情监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条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四章病房管理
第十一条 ICU病房环境整洁、安静、舒适,保持室内温度、湿度和通风。
第十二条病房物品摆放整齐,床位固定,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随意搬动。
第十三条病房内不得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四条病房内禁止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影响患者休息。
第十五条病房内禁止接待非住院患者,不得会客。
第五章患者管理
第十六条患者入院后,医护人员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检查,制定个体化治
疗方案。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十八条加强对患者心理护理,关注患者情绪变化,及时给予心理疏导。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探视制度,探视时间、人数由护士长安排。
第二十条患者出院前,医护人员应详细告知出院注意事项,做好随访工作。
第六章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患者病情、治疗、护理等情况的连续性。
第二十二条交接班时,医护人员应详细记录患者病情、医嘱执行情况、护理措施等。
第二十三条交接班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采取措施解决。
第七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对在ICU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医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患者伤害或医院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ICU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ICU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