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颁布《缓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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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颁布《缓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规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12.13
•【字号】建科[2010]1118号
•【施行日期】2010.1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颁布《缓粘结预应力混凝
土结构施工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在天津地区推广应用缓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施工技术,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确保工程质量,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0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二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10]553号)的要求,对《缓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规程》(DB29-190-2008)进行了全面修订。

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缓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规程》(DB/T29-190-2010)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1年2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

原《缓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规程》(DB29-190-2008)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特此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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