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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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 切入点
一个出发点:立法宗旨 两个注意面:权利和义务 三个主体: 护士、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四方面关键内容:
护士的权利与义务;对护士执业行为的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护士的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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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
一、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明确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规定对优秀护士的表彰、 奖励措施,营造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医疗机构的职责 (一)按照卫生部规定的配备标准配备护士(第20条) (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三)加强护士管理 三、严格规范护士执业行为 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范,明确护士不履 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使广大护 士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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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执业注册
七、执业注册 八、注册审批 九、注册变更
十、再注册及注销 十一、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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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执业注册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
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 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 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护士条例》解读
《护士条例》已于2008年1月 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由温家宝总理签发,并在2008年护士 节那天开始实施的。
《护士条例》 《护士条例》 《护士条例》是国务院为了维护护士的 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患关系和 谐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的有 关护士的行政法规。填补了我国护士立法的 空白,为全国147万护理工作者营造了有法 可依的从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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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职业现状
少数护士“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没有 完全付诸行动,对患者的态度不热情。护理工 作简单化,护士仅注重执行医嘱,完成打针 、输液的工作,忽视了主动观察病人病情变 化、巡视病房和基础护理等工作,忽视了对 病人的生活照顾、心理护理和康复指导,忽 视了与病人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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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职业现状
由于护理人力资源严重缺乏,护士超负荷工作。护士在执业中不能严格遵守操 作规程 ,不能及时巡视病房,不能全面、严格地履行护理职责,忽视基础护理工作, 主动服务 意识不强。导致护患关系,紧张,影响了医疗质量,甚至引发医疗事故。 部分医疗机构重医疗 轻护理,为了降低用人成本,用未经专业培训的“护工” 代护士 成为医疗事故隐患,因此必须通过立法的方式来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 理活动, 促进护理事业的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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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护士定义
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 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 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 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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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保护原则
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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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国家护理政策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 施: 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 保障护士待遇, 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3、结果: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
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 并书面说明理由。 4、有效期: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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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注册变更
1、主管部门: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 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 主管部门报告。 (省卫生厅) 2、办理时限: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 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3、跨省变更: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 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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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共计 35 条,分为六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执业注册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医疗机构的职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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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1 2 3 4 5 6
立法的目的 护士的定义
保护护士原则 国家护理政策 管理部门责任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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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规范护理行为, 促进护理事业发展, 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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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护理人员配置的现状 (5)疾病谱的变化: (6)中国社区护士不到10%, 美国大于 30%, 影响社区护理的发展. (7)护士承担大量非护理工作: 1/4(物品的 领取,药品领取,物品的维修,及收费等)
05年调查一家三甲医院, 有20%离岗, 超过30% 有离职意愿,少于50%的人安心从事护理工作.
条例出台背景
条 例
护理人员配置现状
护理职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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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护理人员配置的现状
(1)护士总数143万,占卫技人员30.26%
(2)医护比例不合理:
全国每千人口护士比例为1.11, 低于世界 平均水平的4-5名/千人口, 医生比例1.5/ 千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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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护理人员配置的现状 (3)城乡差距大 80%人口在农村, 注册护士只有16.9%在 县及县以下医院. 每千农业人口比例为0.18, 农村护士 与床位比例为0.24:1. (4)人口老龄化对护理的挑战
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 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 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 21 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八条 注册审批
1.主管部门: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办理时限: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 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2006]69号
17第五条管理源自门责任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 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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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奖 励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 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 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 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 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 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 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