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线施工安全实施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既有线施工安全方案
1.总则
为加强既有线的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宁铁运[2008]162号)、南宁铁路局铁路线路防护栅栏管理办法(宁铁监管办),进一步规范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安全,根据本标段的施工特点,特制定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望各单位在施工中遵照执行。
2.既有线施工安全目标
(1)无因施工造成的既有线行车事故;
(2)无因施工损坏既有线设施的事故;
(3)无物料、机具侵入铁路限界现象;
(4)无施工人员在既有线上的伤亡事故;
(5)无因桥涵开挖造成既有线路路基滑塌现象;
(6)无因施工造成损坏电缆事故;
(7)无因施工而污染道床现象;
(8)杜绝铁路营业线施工因我方责任危及铁路行车险性以上事故。
3.组织机构
(1)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
为此在既有线施工的工区要成立以工区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
(2)工区安质部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条例,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组织监督部门。
负责制定工区的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工区所属施工队要建立以施工队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责任制,认真予以落实,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教育。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范围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措施。
4.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
(1)施工组织
a.在营业线施工或影响营业线设备安全的施工,应编制防护方案,报路局或分局审批,并与设备管理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后方可开工。
b.影响路基稳定的路基、基坑开挖、桥涵加固、涵洞接长等较复杂的施工项目的施工应由不低于施工队长的人员担任。
c.需办理封锁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线路开通后需限制列车速度、线路开通后不限制列车速度的施工应由不低于工班长的人员担任。
(2)施工管理
a.施工领导人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①凡影响行车安全的设备施工,均应设置防护员。
②指派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工班长必须是责任强、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防护方法,身体健康,经过培训考试合格
的正式职工担任。
③施工前,应按审定的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除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外,并要确认信号备品、机具、材料齐全完好,封锁或慢行命令无差错,防护已设好,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方可发出施工命令。
④施工中,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施工,随时掌握进度和质量,监督施工人员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消除不安全因素,经常保持与防护员之间的联系。
⑤线路开通前,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线路设备状态达到放行开车条件,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做好记录。
⑥列车通过后,组织复查整修,确认线路、桥涵等设备已达到规定要求并做好记录后方准收工。
⑦凡未办理验交的线路、桥涵等设备要派专人巡查养护,保证行车安全。
(3)临近既有线施工分级:
根据“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铁运[2010]51号)的规定,监控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
①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
②临近营业线进行可能因翻塌、附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
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
③临近营业线进行可能影响铁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5.工作职责
(1)安质部工作职责
a.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质量、环保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落实上级有关安全、质量、环保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单位抓好安全、质量和环保管理工作。
b.安质部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落实责任。
c.制定指挥部安全、质量、环保管理细则、目标、措施,并抓好落实,编订质量计划、创优规划、措施等。
d.负责对集团公司的安全和质量、环保月报工作;负责对施工队伍的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大检查组织工作,并做到事先有计划,检查有总结,对查出的问题有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e.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有利于施工安全,有利于工程创优,有利于环保的各种活动。
f.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编制和修改完善安全、质量、环保管理标准。
g.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掌握本指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环保情况,及时反馈有关安全、质量、环保信息,当好领导助手。
h.组织安全、质量、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和审定事故处理方案。
i.做好安全、质量、环保贯标的宣贯、组织工作。
j.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安质部部长工作职责
a.安质部部长是安全生产的主管领导,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b.安质部长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监察质量计划、创优规划、质量目标、验收标准等的执行情况。
c.负责安质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本部人员对验标、规范以及业主和监理有关安质方面文件的学习。
d.组织制定安全、质量、环保各种管理细则、目标、措施。
e.负责质量计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对创优规划和样板工程标准的制定工作。
h.负责对业主安质部和监理安全质量汇报工作。
i.组织编制和修改完善有关安全、质量、环保管理标准。
j.组织对施工现场日常工作检查,掌握本指施工安全、质量和环保情况,及时将有关安全、质量、环保信息向主管领导汇报。
k.积极参加有关安全、质量、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和审定事故处理方案。
l.负责和项目部其它部门的协调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安检工程师职责
a.安检工程师在安质部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b.协助制定、审查、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全体职工严格遵守。
c.经常开展向本单位职工宣讲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协助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d.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和机电设备专项安全检查,针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有效措施并实施解决。
e.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巡视检查,对于违章作业行为及时进行制止,遇到不听劝阻者,有权先令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所属领导解决。
巡视检查应携带简易测试仪器现场随机抽样,并做好详细记录,避免井下发生有毒有害气体危及职工身心健康。
f.督促检查所属单位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个人用品,协助领导采取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做好防尘、防毒、防职业病工作。
g.参加单位组织的事故调查,对事故发生原因、防范措施及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写出书面报告。
h.安检工程师应以身作则,用模范行为带领职工进行铁路工程施工,做好职工安全健康和生产的表率。
(4)安全员职责
a.施工队(或班、组)安全员,在队负责人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当好队领导安全生产的助手。
在业务上接受本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
b.协助队领导制定、审查本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全队职工严格执行。
c.经常向本队职工宣讲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协助队领导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知识考试,积极推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主动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d.积极协助队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或专项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措施,并按期实施。
e.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章行或事故隐患,遇到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队负责。
h.督促检查全队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个人防护用品。
积极想办法协助队负责人改善劳动条件,做好防尘、防毒、防职业病工作。
i.以身作则,刚直不阿,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全队职工自觉地做好安全工作。
(5)防护员工作职责
a.根据施工性质和内容(会登记、会消记、会设置、会撤除、会显示各种防护信号);
b.有权制止违章现象,有权制止和纠正错误指令;
c.“安全、细致、迅速、准确”的传递列车信息和各种指令(上传下达)
d.与驻站防护员保持联络,了解列车运行情况;
e.将防护到位情况向施工负责人汇报;
f.观察瞭望,注意列车。
(6)驻站联络员工作职责
a.上班点名前,认真听取施工负责人布置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施工任务、施工地点、施工内容、人员分布情况;
b.带齐防护信号用品,认真检查信号用品是否良好,否则立即更换;
c.按规定要求进行登记,并将登记情况向施工负责人汇报;
d.熟悉行车用语,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及时向工地发出预报和确报;
e.根据指令,做好封锁要点申请,及时向工地负责人传达调度命令;
h.每隔3~5分钟与施工地点通话一次;
i.按规定要求填写开通登记,施工完毕,进行消记。
⑺施工队队长工作职责
工程队长对本队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队长协助队长做好安全工作。
a.具体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规则、规定、制度、细则、措施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b.每旬召开一次有工程技术人员、领工员、安检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例会,总结每旬的安全情况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执行情况,布置下旬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c.自学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规定,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地组织生产。
d.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进度、效益的关系。
要努力搞好文明施工,推行标准化作业,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为工人创造一个有安全保证的作业环境,队长应以身作则,带头尊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盲目蛮干。
e.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上级或本单位编制的安全设计、安全措施,地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小型机具、劳动保护设施等,使用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准使用。
并需建立管理使用制度,定机、定人、定责,加强维修保养,不准无证上岗和带病操作,确保安全。
f.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坚持跟班作业,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和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有效办法消除险情,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h.每周对职工进行一次劳动纪律、安全技术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包括一般工种调换的工人)。
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操作制度,对无合格证的工人不得分配工作,无证上岗操作视为领导违章指挥。
i.按规定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
j.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工作。
不派专职安全人员兼任其它工作,保证他们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要配齐工班安
全员,发挥和支持他们的工作。
k.督促检查班组的“三工”制度(工前讲、工中查、工后评、下同)执行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要亲自组织指挥,把好安全关。
l.加强节假日前后和探亲归队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思想工作稳定职工情绪,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m.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及时点缺陷,不得隐瞒不报。
负责轻伤事故、一般示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6、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⑴既有线施工安全“卡死”制度
1)施工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2)配齐防护用具,按规定设置防护人员。
3)严禁施工机械、料具及人员侵入铁路行车限界。
4)凡接触既有线设施的施工区段,必须按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5)土石方施工作业前,要详细调查弄清隐蔽设施的位置及走向,防止挖断电缆及损坏其它既有线设施。
6)对隐蔽设施位置不明,施工单位现场主管不在现场、没有制订保护措施的不准施工。
7)靠既有线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与车站办理确认的封锁要点时限
设好防护,严禁因爆破损坏线路及行车设备。
8)爆破作业现场主管不在位,没有站段人员现场检查指导并旁站不准施工。
9)爆破作业线路封锁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或紧后列车为客车不准施工。
10)安全员、联络员、防护员、爆破员、工班长、机械司机等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经过相应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1)加强劳务安全管理,劳务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关键岗位不准独立操作,不准担任“四员一长”,必须有正式工带岗。
12)如汛期,严防因施工原因造成营业线路基塌陷、涵洞堵塞、排水不畅而影响行车安全。
13)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14)人员横越既有线时,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
15)严禁人员在铁路行车线上纵向行走和展示红色物品。
16)严禁酒后上岗。
⑵既有线施工安全“十必须”制度
1)“工前讲”必须全体人员在场,做到人人明确作业分工、施工项目、对象、范围和安全注意事项。
2)施工防护、监护人员必须明确防护、监护对象、施工范围,做
好施工登记簿的登、消记,堵截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防止意外事故。
3)施工前要认真检查安全用具和工具,状态良好方准使用,大型施工作业必须有第一责任人到现场指挥。
4)监护、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精力充沛,注意力集中,禁止做与监护施工作业无关的其它事宜。
5)各施工队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领工员、工班长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队领导的责任,发生事故,按奖罚规定进行处罚。
6)在营业线施工或穿越营业线时,必须按规定设立防护人员和防护标志。
7)劳务人员上道必须有安全员带领。
8)防护人员必须备齐防护用品,必须熟知防护知识。
9)机械设备在营业线施工时,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选择安全地点,并设有制动和防滑措施。
⑶既有线施工安全“十不准”制度
1)没有安全上岗合格证的施工负责人,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施工作业人员不准施工。
2)没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并未经审批不准施工。
3)没有准备好必须的施工料具不准施工。
4)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作业人员对制度熟悉不够不准施工。
5)爆破作业现场主管领导不在位不准施工。
6)爆破作业线路封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或紧后列车为客车不准施工。
7)爆破作业没有有关站段人员现场指导并旁站不准施工。
8)通讯电缆位置不明、现场领导不在位、没有保护措施的不准施工。
9)没有签订各级安全施工责任状不准施工。
10)没有保证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⑷既有线路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改建既有线或增建第二线的路基施工,要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
2)路基施工前应制定和实施周密的施工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对既有线的现状做好列车运行情况、既有排水设施、加固防护设备、各种标志,路基上及附近埋设的管线,通线、信号及电力、电气化设施、既有路基病害及病害历史资料(如滑坡、崩塌落石、下沉、基床翻浆冒泥、排水不良、泥石流),地质和水文资料进行调查。
3)路基工程施工,首先要做好排水工作。
如需拆除既有排水设备,先做好新的排水系统或过渡性排水设备。
对引排地下水的建筑物被第二线压埋时,应改建接长,引排出路基范围以外,保证既有路基排水畅通。
4)路基施工时,要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进行施工并加强监测。
若发现路基下沉、变形,应立即采取确保既有线安全的措施,并及时
通知建设和运营单位。
5)加宽既有路堤施工,必须保证既有路堤边坡稳定。
挖台阶应分段,并随挖随即向上分层填筑夯实。
若需拆除既有挡墙、护坡等建筑物,应分段拆除,拆一段加宽一段,严防引发边坡塌方。
在电气化区段,还应注意保护既有路基上的电杆、立柱和地锚稳定。
6)施工对运营有严重干扰地段,应考虑采取保证运营安全和施工方便的有效措施。
必要时,可考虑修筑便线的过渡方案。
7)凡需封锁区间施工、临时性利用列车间隔时间施工、向施工封锁开行路用列车和列车在敬意从事卸车作业,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并设置防护。
8)施工地段应按《技规》要求设置作业标、鸣笛牌。
准备足够的信号牌、信号灯、信号旗、口笛、扩音喇叭、响墩等器材,并按规定配备经培训合格,持有上岗证的防护人员。
⑸既有线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驻站联络员在每天爆破前2小时向车站提出“申请施工放炮表”,经认可后,即通知施工装药。
2)在定点放炮前半小时必须装完炸药,并填写好“爆破参数设计表”,联结好起爆线路,并通知驻站联络员,现场准备就绪。
3)驻站联络员在接到现场准备就绪的报告后,向车站值班员提出请求爆破时间,当接到封锁命令后,双方进行签认,并按调度命令进行施爆。
未接到命令,一律严禁施爆。
4)施工点接到命令后,立即按规定进行施工防护和爆破点200m 以外的警戒,并对既有线的钢轨、轨枕进行竹夹板防护,同时复测起爆线路的畅通。
5)人员全部撤离爆区后,才可联结起爆源,进行充电起爆。
6)在炮响后2分钟,爆破人员进入炮区,检查有无瞎炮、危石、落石,并进行处理。
同时拆除既有线的竹夹板覆盖,检查轨距、方向、限界、通讯、电力线路等。
7)对爆破后确实有危及的行车安全的危石需要处理,应立即向车站报告,继续申请要点施爆,以确保行车安全。
8)检查确认线路符合放行列车条件,施工负责人向车站驻站联络员办理开通手续,并经车站值班人员签认消点后开通线路。
9)施工中应及时清除水沟积石,确保流水畅通,立夜间检查制和值班制以防落石滚入既有线。
⑹既有线施工保护好光、电缆设备制度
1)既有线施工必须保证营业线行车安全,它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严格执行铁道部、郑州铁路局关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对易发事故和对影响行车安全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2)工程开工前必须先对施工地点地下管网、结构物、光缆、电缆的走向作详细的了解,专人负责,作好标志,做到心中有数,并向施
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电缆、光缆径路三米范围内,严禁机械动土施工。
人工作业时,禁止使用铁镐和尖耙,逐层开挖,同时派专人现场监护。
4)路基填筑、软基处理、结构物开挖前三天必须和安质部门取得联系,用专用探测仪对地下的光、电缆进行探测,作好标志后再进行动土施工。
5)出现特殊情况,要特事特办,及时汇报,同时在损坏部位的两端各挖出1.5米长的电缆以便修理备用,缩短修理时间。
6)当施工便道及施工用地与光缆、电缆及地下管线有干扰时,先考虑绕行,无法绕避时,应采用外套钢管,挖明沟加盖板等方法予以保护。
7)大型机械设备通过光缆、电缆区时,不得直接从上面经过,应采用垫钢板、木板的方法加以保护后方可通过。
⑺临时平交道口安全管理制度
云桂铁路工程部分地段为既有线施工,需要设立施工用临时平交道口,为保证施工生产安全顺利,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临时道口设立位置符合既有线临时道口设置规定:
⑴道口尽可能设在对铁路及道路有良好了望条件的地点,了望视距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⑵桥梁两端、铁路路堑、铁路曲线及进站信号机100米范围内不设临时道口。
⑶临时便道与铁路尽量直角相交,条件困难时,相交锐角不得小于45º。
2)设置临时道口应遵守相关申请审批程序及铺设要求,制定临时道口安全防护措施,并委派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年满18周岁的正式职工进行道口看守工作。
3)对道口看守人员进行上岗前岗位技能培训,使其掌握本职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铁路有关的规章制度,了解本区段列车运行情况。
4)道口看守人员应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
如确因有事需要离开,须向项目部领导请假,并由项目部领导安排他人替岗时方准离开。
5)道口防护信号、标志配置齐全,防护标志式样依据《GB5768-1999》之规定制作。
6)当遇有恶劣天气时,特别要加强瞭望工作。
防止因天气原因致使驾驶员视线受阻而产生事故隐患。
7)当道口发生故障,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采取“先防护后处理”的防护方法。
8)加强对驾驶人员通过道口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严禁高速行驶通过道口。
⑻既有线施工机具作业安全制度
施工机具在既有线旁作业,如管理、要求不严,操作使用不当,稍有疏忽,造成行车事故,就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难以估
量的损失。
因此,为切实把好既有线施工机具作业安全关,特制定如下安全规定:
1)既有线旁施工机械作业安全规定:
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装载机,平地机或压路机等)在既有线旁施工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业务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作业证书,方准上岗作业、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该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
(2)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应认真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机械作详细检查。
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严禁酒后操作和超劳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3)施工机械进入既有线旁施工作业,必须设专职安全防护员,一机一人防护,负责来车通知和警戒工作。
施工地段列车通过前10分钟,禁止任何机械施工作业。
(4)在与既有线相邻或平行地段(新建路基与既有路基等)作业时,任何机具(械)存放或停留必须符合铁路建设接近限界的要求,区间及站内直线地段距线路中心2.44m,曲线上建筑接近限界加宽办法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5)邻近既有线一侧使用机械施工作业,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桩。
限界桩高度为0.8-1.0m,间距为10-20m。
并应选择较宽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