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安全充电管理的紧急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安全充电管理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4.02.09
•【字号】银住建函字〔2024〕37号
•【施行日期】2024.0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
正文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安全充电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日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电动车引发火灾和触电事故的发生,维护小区公共安全,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提醒函》(银安办函〔2024〕16号)等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巡查检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协调联动。

一是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电动车自行车存放和充电设施的安全维护管理,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

二是加强与公安、综合执法、消防救援和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的协调联动,针对管理区域内的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做好劝导,对劝阻无
果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消防等执法部门,线索移交参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劝阻、制止、报告”工作台账》(详见附件)。

三是对辖区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

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扣除信用记分,情节严重的报送消防、公安、综合执法部门处罚,坚决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问题。

二、企业做好安全服务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融入社区安全防范工作体系,与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形成协调联动,一是利用公示栏、微信群等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加强曝光典型案例等警示宣传,督促引导居民文明停放电动自行车,合理控制充电时间,不购买和使用非标及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带入自家住房内为其充电,增强小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二是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指导业主在安全区域停放电动车;三是规范业主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指导业主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四是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对物业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设施破损的,及时更换。

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不听劝阻的人员留证后应及时上报辖区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及所在社区、街道。

五是明确责任边界。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由第三方负责维护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与第三方服务公司、业主委员会等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以及安全服务责任,确保不出现管理盲区。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属地管理片区范围内强化巡查力度,引导社区居委会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及时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巡查,对辖区内飞线充电、电动车进楼入户等行为进行巡查劝阻。

四、发挥居民自治作用
社区居委会应当积极引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配合公安机关、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治安、环境卫生等工作。

引导和规劝业主履行小区管理规约,文明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

业主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及时拨打“110”“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消防部门举报,努力形成政府、企业和群众多方联防联控氛围。

监督举报及应急电话:
应急管理:************综合执法:************
市场监管:12315 消防救援:119
公安机关:110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劝阻、制止、报告”工作台账〉等示范文本的通知》(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9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