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开学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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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开学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做好新形势下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严管严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3年春季开学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人员及检查区域安排
各辖区由各市监所负责人任组长,联合当地相关人员等组成联合检查组,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视情况适时组织指导组,随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新形势下的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等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从1月29日开始至2月28日。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自查。
各市监所、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要督促学校、校外供餐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切实担当起新形势下的疫情防控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开学前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二)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市监所在辖区乡镇党
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新形势下的疫情防控要求,督促学校、校外供餐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
督促各学校校长(园长)要切实担当起新形势下疫情防控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定期检查、消毒食堂设备和供水设施,保持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清洁卫生,定期通风换气。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市监所、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程(2023版)》,以使用电子监管系统检查为主,围绕库存原料清查、原料采购进货查验、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保洁及食品留样等,结合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点,突出重点,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抽检不合格食品,要依法及时高效开展核查处置;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四)推进食堂“明厨亮灶”建设。
各市监所、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要按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3年)》《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等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学校“明厨亮灶”建设进度,不断提升“明厨亮灶(合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进一步规范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各市监所、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要结合日常监督,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严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小食杂店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及其落实情况,检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经营者是否有有效健康证明等,重点查处采购销售过期变质、标签标志不规范、“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规范经营秩序,加强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证照不全和有固定经营场所无照经营活动。
(六)强化配送公司食品安全监管。
各市监所、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应加强对学校食品配送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原料采购是否依法进行查验,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等。
及时消除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应加大对配送公司进行抽检。
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应及时核查处置。
(七)提高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置能力。
各市监所、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凡是出现舆情报道的,必须从严从快处置,及时上报处置情况。
要严格落实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在春季开学期间,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在获悉事件发生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
要加强与当
地的沟通协作,尽快查明事件原因,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尽可能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八)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各市监所、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要采取推广运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APP、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市监所、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要切实提高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和新形势下的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部署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市局将视情况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二)做好工作信息汇报。
各市监所要及时主动向当地汇报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市监所、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要加强信息互通和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衔接,检查中发现重点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上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在大案要案查办过程中可商请公安提前介入调查。
各市监所督促各学校于开学时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将《2023年春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3)盖章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
请各市监所将工作总结、《2023年春季开学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以及《2023年春季开学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附件2)的电子版和盖章版分别于2月28日前报送至市局食品餐饮监管股(邮箱地址:)。
报送时请一并提供所有责令整改通知书(或监
督意见书)、整改情况报告等材料。
食品餐饮监管股联系人:
食品流通监管股联系人:
食品生产监管股联系人:
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督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