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制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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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制度管理制度
调度制度管理制度1
铁水罐调度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科学的调度能减少等待时间,提高炼钢生产效率。

2. 确保安全: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能预防事故,保障员
工生命安全。

3. 保证质量:良好的设备维护能防止因设备故障影响产品质量。

4. 节省成本:有效管理能降低设备损耗,减少维修和更换成本。

调度制度管理制度2
一、工作目标
业务过硬,纪律严明,指挥无误,优质服务。

二、纪律要求
1、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

2、团结协作,积极主动,恪尽职守,及时接听电话(电话铃响不超
过10声) 。

并做好情况记录。

3、值班期间不得脱岗空岗,如临时离开调度台,必须有调度室人
员顶岗。

4、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严肃对等调度命令
和领导指示。

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虚报虚报,不拖延迟报,详细做好记录备查。

6、调度指挥生产,必须遵循《三大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瞎指挥乱调度。

三、记录要求
各种台帐和记录本要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字迹工整,纸面
整洁。

四、交班要做好“五交清”
1、交清当班原煤、进尺完成情况,并说明产量亏欠原因。

2、交清各类事故及安全隐患情况,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3、交清领导指法,上级及公司通知、传真的贯彻执行情况。

4、交清正在处理和等处理的遗留工作详细内容。

5、交清下一班影响生产可能出现的.其它问题。

五、重要情况通知程序
值班人员在接到如下重大事故隐患、紧急重大问题、突发重大
事件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各主任和当日值班领导,并按照以
下程序立即通知公司相关领导、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并督促检点问题
的处理情况,认真做好记录。

1、发生人员重伤以上事故:立即通知矿长、安全副矿长等,同时
根据不述事故性质立即通知有关人员。

①项板事故:通知各副矿长、采掘队长、安监站、生技科、办公室领导。

②机电事故:通知各副
矿长、安监站、机电队、办公室领导。

③运输事故:通知各副矿长、安监站、机运队、办公室领导。

④瓦斯事故:通知各副矿长、各辅
助科室领导。

⑤火灾事故:通知各副矿长、安监站、通风科、生技
科领导。

⑥水灾事故:通知各副矿长、生技科、安监站、通风科领导。

2、矿井主扇停电停风、主扇故障:通知各副矿长、通风科、机
电队、安监站。

3、井下局部瓦斯超限、瓦斯涌出异常、风流中有毒有害气体超限:通知总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通风科、生技科、安监站,并根据现场情况和公司领导指示,通知救护大队参加抢险。

4、地面35kv变电站供电线路故障:通知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机电队领导。

5、主提升设备(主斜井皮带、副斜井绞车) 、主排水系统故障:
通知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机电科领导。

6、大型贯通、透水预兆:通知总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生技科、通风科、安监站。

7、排放瓦斯、开启采空区、通风系统发生变化、局部通风设施
遭到破坏:通知总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通风科、生技科、
安监站。

8、新安装综采工作面投产前验收:通知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科、生技科、通风科、安监站。

9、矿井生产现场发生重大顶板异常、冒顶:通知生产副矿长,生
技科、安监站。

10、影响矿正常生产的重大供电事故:通知生产副矿长、安全副
矿长、机电副矿长,机电科、安监站领导。

11、影响矿正常生产的重大机电设备事故:通知生产副矿长、安
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监站。

12、雨季险情:通知安全副矿长、险情所属的领导、安监站。

六、生产计划编制
1、生产计划编制,以采掘计划所列的月度计划为准,原煤产是精
确到吨,总进尺、开拓进尺精确到米。

调度制度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人员下井规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模式,促进各级管理人员作风转变,提高和加强安全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调度员每月下井不少于5次。

(2)调度员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掌握安全生产实际状况。

(3)深入现场,对采掘第一现场熟悉掌握,注意对行走路线上的安全隐患,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纠正职工不安全行为,积极为安全创造条件。

调度制度管理制度4
1、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矿的安全生产,认真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公司年、季、月度安全生产计划。

2、负责组织每天调度会和每旬生产分析会。

3、负责解决采掘区队班汇报问题。

4、负责组织对本矿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处理工作。

5、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的抢险工作,依据事故的处理规定程序上报领导和有关部门,并组织事故分析会。

6、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全矿安全动态及生产环境的变化情况,及时汇报和平衡及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问题。

7、负责传达上级和矿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指示,认真贯彻执行请
示和回报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

8、协助矿长负责本矿重大风险的控制。

9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办公会议。

调度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调度主任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调度业务管理工作。

2、在班时,要了解上一班生产情况和本班生产计划及工作重点,掌握矿井生产、运输、提升、仓存及销售情况,组织完成生产任务。

3、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平?协调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好生产事故的处理,保证生产系统的畅通。

4、掌握重点采掘队及综采、综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情况,参
与推行正规循环作业,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5、掌握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其避灾路线,参与矿井灾害
及重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工作。

6、不断学习新经验、新技术,更好地为生产和安全服务。

7、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调度室主任“一通三防”责任
1、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通风安全方面的政策、法令、通知、决定等。

2、在瓦斯治理工作中,按照矿上“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对本部门各专业技术有关瓦斯治理业务负责.
3、在瓦斯治理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并做到在所管业务范围内,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或不落实不组织安排生产。

4 、参加矿井的采掘设计,安全措施年度计划的编制及各工作地点作业规程的审查。

5、协助有关科室搞好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参加全矿周、旬、季安全检查工作和安全例会。

6、参与通风事故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调度室工作权限
1、在组织日常生产过程中,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并对存在上述“三违”现象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2、有权召集、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接到通知的单位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对会议做出的决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准时向矿领导汇报。

3、在组织抢救重大事故时,有权下达紧急命令,调动全矿的一切人力、物力进行抢救。

接收命令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全力以赴做好抢救工作。

对不服从指挥或不积极行动者,有权通报批评和按规定进行经济考核,并对情节严重者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4、有权主持或参加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审工作。

5、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了解和督察生产计划、安全措施和领导安排等事项的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如实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

6、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指示,有权对机关职能科室的业务工作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有权对上述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调整和安排。

7、有权对不执行调度命令和对调度通知(通报)传达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情节有权做出处罚决定。

调度室岗位责任制
1、负责掌握全矿当班情况,并负责当班生产数据的统计、分析及第二天生产预报工作。

2、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事故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
能部门,防止事故扩大。

3、准确无误计算各种数据的.填写、图表制作和台帐填写。

4、随时掌握采掘工作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及
时积极解决。

5、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现场存在的问题。

6、认真执行业务保安责任制,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制止“三违”
现象,并做好记录。

7、交接班前搞好室内卫生,各班要注意保持整。

调度员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调度员要填写交接班记录。

2、调度员交接班时,要当面进行,亲自交接,不得代转。

3、交接时,双方必须将当班的主要生产、安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包括未办完的事情、未落实完的事情、通知、领导最新指示、安排等。

4、双方交接清后,在交接班记录本签字,做到手对手、口对口,
你不来我不走。

调度员值班制度
调度值班是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安全生产的核心,实行24小时
不间断值班制度,值班调度员执行8小时工作制,每班1-2人。

1、调度室担负着企业生产、安全、经营活动的组织、指挥、监
督和控制四大职能,值班调度员要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信息灵”。

2、值班调度员必须熟悉全矿各业务部门和下属区队的各自职权、业务和分管范围,熟悉全矿生产经营流程,对与生产、安全、经营活
动息息相关的生产和辅助环节的运作程序要了如指掌,并具备一定的
组织协调能力。

3、按照煤矿《三大规程》遵章指挥。

4、按照作业计划组织完成班、日生产及设备检修任务,主动调度,及时协调各生产环节的正常运转。

5、掌握矿领导的下井动向,对领导下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工
作安排要认真落实,详细纪录过程和结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通报办
理进展。

6、对基层单位汇报的情况,在认真接收的同时要弄清楚并加以
分析,在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处置和向有关领导汇报,要做到不留
死角,不主观臆断,有理有据。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
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在调度主任直接领导下,负责日常生产的调度组织、协调、
指挥.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严格
交接班制度,不迟到早退。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指挥生产,做到令行禁止。

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
导汇报,并督促有关部门迅速处理。

4、按照规定随时接收工作面的汇报,及时询问各采掘面的安全
生产情况,认真填写报表、台帐,做好原始记录。

做到文字清洁整齐,
数字准确无误。

5、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上级领导下达的有关
通知、指示、电文、要做到记录准确,传达及时,登记编号,妥善保存。

6、经常轮流深入井下,深入现场,熟悉了解掌握井上下各主要生
产环节的生产过程,掌握第一手资料,并随时随地帮助解决生产中的
挡手问题,疏通生产渠道,当好领导参谋。

7、值班调度人员,工作时间必须做到着装统一,文明上岗。

室内
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饮酒吸烟。

调度制度管理制度5 调度中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流程和职责分工,减少工作混乱,提高
调度效率。

2. 保障安全:明确应急预案,降低因调度失误导致的安全风险。

3. 维护秩序:统一调度行为,保持企业运营秩序,防止资源浪费。

4. 提高服务质量:通过绩效评估和培训,提升调度员的`专业
技能和服务水平。

5. 遵守法规:确保企业在法律框架内运营,避免因违规操作带
来的法律风险。

调度制度管理制度6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四川电网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和所控厂站的调度管理,保证电网运行、操作和故障处理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并入四川电网运行的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设计、建设和调度
运行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技术支持系统调度功能要求
1、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设计和建设方案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和技术标准,涉及电网调度功能要求的设计方案,应通过电网调度
机构的评审。

2、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必须具备完善、可靠的技术支持系统,
采用双机双备份等模式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实现下列基本
功能,满足集控中心和调度机构对所控厂站一、二次设备进行实时
远方运行监视、调整、控制等调度业务要求。

(1)应实现“四遥”功能。

具备远方操作拉合开关、刀闸等一、二次设备,远方控制机组开停机、调整有功和无功出力等手段远方
控制机组运行状态,实现pss装置与机组同步投退等功能,具有为
适应远方操作而设立的防误操作装置。

(2)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应具备自动发电控制(agc)和自动
电压控制(avc)功能,具备与系统agc和avc一体化运行的功能,
同时预留新业务扩充功能,以满足将来可能出现的电网调度运行及
控制新要求。

(3)集控中心应实现对所控厂站的继电保护、pmu、安全自动
装置等二次设备,以及励磁等涉及电网安全运行装置的运行状况、
定值、投退状况、跳闸报告等信息进行远方监视。

(4)集控中心应具备对所控厂站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远
方投退、远方测试(包括通道)、远方修改定值等功能。

不具备此
功能者,需在现场留有专业人员。

(5)集控中心应具备控制不同厂站、发电机组组合等多种控制
运行模式,调度机构根据各厂站在系统中的地位、电网运行方式和
安全运行要求等进行选择并通知集控中心。

3、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自动化系统功能要求
(1)根据直调直采的原则,集控中心所控厂站的调度自动化信息(包括功角测量装置pmu信息)必须直接从各厂站站端系统以串行和网络通信规约上送调度机构,不经集控中心转发,以确保自动化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2)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同时须将各厂站调度自动化信息(包括pmu信息)汇集后以串行和网络通信规约上送调度机构,作为各厂站自动化信息的备用数据源。

(3)各厂站和集控中心均应配置调度数据网络接入设备。

(4)调度机构以单机、单电厂及多电厂等值三种控制方式实现集控中心所控厂站的自动发电控制(agc)。

各厂站或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应可以直接接收并及时处理调度机构下发控制命令值。

各电厂响应性能须满足调度机构要求。

(5)调度机构对集控中心所控厂站的自动电压控制(avc)以下发各电厂的高压母线电压设定值/增量值的方式实现。

各电厂或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应能直接接收并及时处理调度机构下发的avc控制命令值。

各电厂响应性能须满足调度机构要求。

(6)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对所控厂站的无功电压调整必须按恒电压闭环控制方式调整,严禁采用恒无功闭环控制方式。

(7)集控中心所控厂站均应配备单独的电量采集装置,站端电量采集装置相关信息应通过调度数据网络、拨号网络或gprs方式直接上送调度机构电能量计量主站系统。

(8)集控中心应建有继电保护运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分站,各受控厂站应建立继电保护运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子站,集控中心的保护信息系统分站和各受控厂站的信息系统子站应与省公司主站联网,子站所采集的信息可以完整地传至调度机构主站和集控中心分站。

(9)集控中心投运前必须建成流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实现自动采集雨水情信息,并与四川电网水调自动化系统中心站联网,按规定向调度机构报送水情信息。

(10)集控中心二次系统必须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的相关规定。

4、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系统通信要求
(1)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通信设备接入四川电力通信网,必须符合四川电力通信网的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光传输设备和调度交换设备及网管应与四川电力通信网主网统一,减少通信网和设备的复杂性。

(2)集控中心与调度机构间应建立两条独立的sdh光纤系统通信通道。

集控中心与所控厂站间应建立两条不同路由的通信通道,优先采用光纤通信系统,尽可能组成光纤自愈环网。

(3)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至调度机构的调度电话应具有两条以上独立通道,调度电话须具备可靠的自动录音功能。

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应按有关要求设置调度交换机,并与调度机构的调度交换机联网。

(4)集控中心通信电源应配置双套,不间断供电时间应不少于8小时。

(5)集控中心及接入集控的各厂站的光传输设备应具有相应的网管系统,同时还应具备对通信动力及环境的监测监控手段。

5、集控中心应具备防御各种故障和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建立和制定完备的通讯中断、集控失效等异常故障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和技术保障体系,满足异常故障处理的需要。

三、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投运规定
1、集控中心投运前应完成各项试验、调试和安全评价工作,确保满足电网调度运行,并经有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方可申请并网运行。

2、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厂站投运前应提前1月向调度机构办理投运申请手续,应提交如下技术资料:情况报告或验收报告、反事故
预案、调度联系及运行负责人员名单、运行值班制度、调度联系制度、操作制度、应急处理制度等,经调度机构批准后开始试运行,
试运行期为3个月。

试运行期满后,向调度机构提交试运行报告,
由调度机构批准后投入正式运行。

试运行期间,所控厂站应保持正
常的运行值班。

四、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运行管理规定
1、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属调度机构直接调度,调度机构对各厂
站的调度业务内容、调度管辖单元和范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并负
责下达集控中心的调度命名和调度管理模式。

2、集控中心代表所控厂站与调度机构统一进行运行、操作、检
修和故障处理等调度业务联系,并直接对所控厂站设备进行远方操作,正常情况下,所控厂站不再同调度机构直接联系。

在进行调度
业务联系时,应注意明确设备所属的厂站名称,使用“三重名称”,如“__(厂站)__(设备)__(编号)”。

3、集控中心统一管理所控厂站发电计划申报和接收工作,各厂
站应严格执行调度机构下达的.计划曲线。

4、涉及集控中心所控厂站设备的检修业务可以由集控中心统一
与调度机构进行协调和联系,但设备的检修计划,检修申请、异动
报告和新设备投运手续等仍应以厂站为单位分别办理。

5、接入集控的各厂站机组启停、负荷调整、倒闸操作等,由调
度机构值班调度员下达调度命令给集控中心。

6、集控中心应建立高效的操作制度,能够正确、迅速地执行各
项调度命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指令要求正确完成所控厂站一、二次设备的控制操作和运行状态调整等任务。

7、要求集控中心所控厂站每天24小时配置足够的现场运行值
班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运行值班和设备巡视、维护
制度。

8、集控中心应制定合理的运行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运行值班
人员,加强对所控厂站设备远方和现场的运行监视及控制调整,满
足正常运行和异常故障处理的需要。

9、集控中心及各所控厂站的运行值班(留守)人员均应参加调
度机构组织的调度业务联系资格培训和考试,取得调度机构颁发的《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10、集控中心应按照《四川电网220kv及以上系统继电保护定
值“四统一”管理规程》中对厂站值班室的要求,在集控中心及其
所控厂站均应存放完整、齐全、正确的继电保护定值单,并应按照
调度机构要求,按期完成继电保护定值核对工作。

11、集控中心应实时监视各所控厂站的雨水情,积极开展水情
信息收集、处理、整编和水文预报工作,及时向调度机构汇报水情
变化和所控厂站发电运行方案建议,确保电站水工建筑枢纽及设备发电运行和防洪度汛安全。

水情信息和发电运行报表按单站统计,集控中心统一报送,各所控厂站不再单独报送。

12、集控中心应按照调度机构下发的相关规范开展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继电保护、自动化和通信系统/设备的配置信息及运行缺陷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定期向调度机构相关部门统一报送,各所控厂站不再单独报送。

13、集控中心应设置通信管理专责,负责厂、站内通信系统的日常管理及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

五、故障和异常处理要求
1、发电企业应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确保在电网或集控中心出现异常或故障情况下,应能够立即恢复各厂站现场值班(留守)人员对相应厂站设备的控制权和调度联系权,并迅速进行故障及异常处理。

2、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须有完善的现场运行规程、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确保在发生异常、故障时能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快恢复运行。

3、集控中心所控厂站应编制电站黑启动方案和保厂用电方案,并完成机组现场黑启动试验和进行保厂用电措施的事故演练。

4、集控中心不能正常行使集中控制时,集控中心应立即汇报调
度机构申请退出集中控制模式,将控制权和调度联系权移交所控厂站,并由现场值班(留守)人员直接与调度机构进行调度业务联系。

故障、异常处理完毕,集控中心具备投运条件可以恢复正常控制时,集控中心向调度机构提出恢复集中控制模式申请,由调度机构下令
将所控厂站转为集中控制模式。

5、所控厂站发生故障,集控中心和所控厂站不能及时消除,可
能影响到其它电网运行设备时,集控中心应联系调度机构将其与系
统隔离。

为避免故障进一步扩大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调度
机构值班调度员有权采取断开对侧开关将故障厂站解列等非常措施,迅速隔离故障点,有效防止故障发展,同时各厂站设备安全由发电
企业负责。

6、在集控中心agc/avc投入调度机构远方控制期间,当下列故
障情况发生时,集控中心所控厂站一次设备应保持故障发生前的运
行状态,并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1)集控中心或所控厂站监控系统故障。

(2)集控中心或所控厂站至调度机构的通道中断。

(3)集控中心至所控厂站的通道中断。

7、发生电网故障后,集控中心应收集并向调度机构继保专业报
送所控厂站有关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报告及故障录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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