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宁波海事法院的决定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宁波海事法院的决定
【法规类别】审判机关海事法院
【发文字号】法发[1992]40号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92.12.04
【实施日期】1992.1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宁波海事法院的决定
(1992年12月4日法发<199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各海事法院: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决定设立宁波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与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同级,内设海事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