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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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
34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4.23
•【字号】杭建办提〔2019〕36号
•【施行日期】2019.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管理
正文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4号提
案的答复
杭建办提〔2019〕36号
赵欣浩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杭州市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34号)收悉。
经我委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资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停车场建设规划的建议
“十二五”期间以来,我市多次对停车专项规划进行编修和完善。
先后编制了《杭州市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杭州主城区公共立体停车库及地下停车库选址规划》、《杭州市八城区骨干停车场(库)选址规划》、《2014-2016年主城区利用储备土地建设公共停车场选址方案》。
2016年完成了《杭州市区停车场(库)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确定“十三五”期间市区新增30万个停车泊位,其中5万个公共停车泊位的总目标。
2018年,我市又组织各城区开展
《2018-2022年停车场(库)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编制,为下一步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储备项目来源和做好规划指标控制。
大幅提高建筑工程停车泊位配建标准。
为适应机动车快速增长现状,2013年我市再次修编《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提高相关建筑停车配建指标值,力求新建城市建筑不欠新帐。
目前相关指标处国内同类城市前列,其中:住宅从户建筑面积90平方米配1车位提高到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配1车位;办公楼、商业建筑等配建指标值均提高15%-50%幅度不等。
2015年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2019年,我市将进一步开展机动车配建标准的修订和完善,使相关标准符合杭州市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二、关于完善停车场法规与管理机制的建议
我市先后出台《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办法》(第273号市政府令)、《杭州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12〕140号)、《鼓励和推进杭州市区公共停车场产业化发展的实施办法》(杭政办函〔2014〕58号)、《关于加强市区公共停车场(库)土地供应与管理的实施办法》(杭政办函〔2014〕104号)、《杭州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库)资金补助办法》(杭建计〔2016〕42号、杭财建会〔2015〕319号)等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部门职责、工作分工、推进流程、鼓励政策等问题,实现了停车设施建设有法可依。
加强停车泊位的长效监督管理。
我市明确新建公共停车场出入口200米半径内原则上不宜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截至目前,我市城区共设路内泊位3.2万个,收费泊位约1.2万个,已先后清理近3万个路内泊位,同时加大对停车行为的长效处罚力度,实现了“停车入库、停车入位,还路于民”。
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
我市2014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4〕101号)明确,对属于公共资
源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具有垄断性质的配套停车场、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和业主大会成立前住宅小区内停车场所(含小区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对其他各类停车场所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机动车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的原则自主定价。
对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按照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非居住区高于居住区、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景区旅游旺季高于平时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收费,发挥价格杠杆的导向和调节作用,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完善运营监管体系。
《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库)建设和管理办法》(第273号市政府令)明确公共停车场“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保障投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并落实了交警和城管等部门对停车场的监督管理职责,理顺了停车设施运营管理体系。
强化违停处罚力度。
我市始终加大对动静态交通的严管严治。
2018年,全市共查处违法停车(含拖移车辆)590.4万起,同比上一年同期提升42.26%。
主城区建立187条违停严管道路,进一步加大违法查处力度,累计对220万起违法停车行为予以记分处罚。
强化路面管控,加大核心商圈、主要道路、景区周边、窗口地区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罚,2018年共查处人行道违法停车85.73万辆。
加强停车收费新技术运用。
近年来,我市道路停车已建立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实现支付宝自助付费、电子发票等功能,实现减员增效,2018年又全面推进基于地磁感应物联网技术的停车收费模式,新技术新设备的运用将显著提高市民停车体验和加快停车泊位周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关于发展停车产业的建议
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
2014年4月,我市出台《鼓励和推进杭州市区公共停车场产业化发展实施办法》(杭政办函〔2014〕58号),从土地供应、商业配
建、审批流程、产权办理、规费减免、自由定价、优化运行环境等方面,推出多方面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建停车场。
截止2011-2018年,六城区累计建成公共停车场库项目271个,泊位数5.5万个,总投资约62亿元。
其中社会力量投资项目91个,泊位数1.71万个,投资额约16.4亿元项目数和泊位数约占总量的三分之一。
我市将逐步形成设备生产与销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以及相关衍生产品发展的产业链。
深化推进公共停车场公建民营。
推进政府投资停车场项目引进社会力量经营管理,持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停车率、周转率,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公共停车场不同类型,不同投资组成,分类研究制定推出“公建民营”方式和举措。
采用共享模式增加停车位供应。
我市积极运用共享理念缓解城市停车难,政府部门联合市钱投集团、阿里巴巴集团等企业运用大数据信息打造“共停”共享平台。
自2018年1月4日上线以来,平台已纳入共享泊位近1300个专用泊位,吸引注册用户约2万余名,点击量近达39万次,已发挥了一定的停车位共享作用。
加大停车金融政策支持。
我市积极鼓励停车设施建设投资和运营管理企业申报企业债券。
至2018年底,我市已先后发行了市运河集团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杭州钱江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等共募集资金84亿元,较好的运用国家金融政策,扶持了一批停车项目建设和平台发展,取得了投资收益的良性循环。
四、关于调整交通结构及停车策略的建议
多措并举加快停车设施建设。
面对土地资源稀缺、停车矛盾加剧、建设成本不断增加的客观现状,注重创新思路,想方设法挖掘项目用地,高效集约用地来建设公共停车场。
如利用储备土地、临时用地建设公共停车场;利用公共绿地、城市广场、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及高架桥梁下部空间、甚至建筑屋顶等建设公共停车场,2013年
市政府明确市区新建公园、学校操场需同步建设公共停车库;结合储备土地出让同步增配公共停车泊位指标;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立体塔库和地下井筒式停车库项目建设。
在土地供应方面有公开出让、协议出让、划拨、租赁等使用方式。
同时,结合老小区交通综合整治,实现增加停车泊位、序化交通秩序、保障消防安全、改善老小区生活环境、提高社区综合治理水平。
强化“P+R”换乘公共停车场建设,抓住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契机,围绕地铁站点周边规划布点“P+R”换乘型停车场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各类换乘型停车场15个,另有近10个项目正在积极推进。
感谢您对杭州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