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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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2.06.30
•【字号】皖农计财函〔2022〕704号
•【施行日期】2022.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精神,2022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为指导各地实施项目,推进政策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全力保障粮食和油料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强耕地保护、种业振兴、农机装备支撑保障,大力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人才振兴,推进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和绿色转型发展,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聚焦“两强一增”行动目标任务,大力推进项目统筹,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
二、保障措施
(一)深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
约束性任务资金不得统筹使用。
各地
在完成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可在大专项内部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资金,但不得跨转移支付项目整合资金、不得超出任务清单范围安排资金、不得将中央财政资金切块用于地方性政策任务。
(二)制定总体实施方案。
要根据省切块下达的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支持方向和金额、实施条件、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实施地点、监管措施等。
总体实施方案印发前要与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充分沟通,并于8月31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报送正式函件电子版。
(三)推进信息公开。
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解读相关政策。
要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地实施方案,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公开公示工作。
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各环节,严格落实公告公示要求,按受社会监督。
属于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范围内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落实公开举措。
(四)强化绩效管理。
省级按照综合绩效考核和单项任务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完善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
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自2022年7月起,每月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上报资金执行情况,2023年1月31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按要求报送有关基础数据。
(五)强化监督检查。
省对项目实施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度、督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的实施意见》(皖财乡〔2021〕49号),加强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惠农政策落实见效。
龙头企
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项目,一律不得由中介机构直接代理,一律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要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报告。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地要建立牵头部门统一协调、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项目统筹。
要紧紧围绕“两强一增”行动目标任务,合理布局项目,在安排相关项目时,要向水稻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数字赋农项目等倾斜;在安排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时,要把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农机手优先列为培训对象。
统筹支持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统筹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
(二)加强项目库建设。
要建立项目库,常态化谋划储备项目,在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时,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
要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避免“钱等项目”。
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两年未执行的项目自动出库,再次入库按照新项目管理。
(三)规范项目实施程序。
对补贴类资金,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政策规定,认真审核、及时足额拨付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对普惠类资金,要设立统一的奖补条件和补助标准,向社会公告,凡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大户等,按标准据实给予补助。
对特惠类资金,全面实行公开竞争立项,建立第三方专家库独立评审立项机制,申报前要公开发布通知,申报后要严格条件把关、专家差额评审、公平竞争立项,原则上要按照得分高低次序审核确定项目。
(四)安排给国家级脱贫县的资金,按照省财政厅等11厅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延续执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农〔2021〕449号)执行。
其他地区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相关政策按照皖政〔2018〕53
号文执行。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电话:0551-62643472;邮箱:****************。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551-68150454;邮箱:***************。
附件: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
2.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
3.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
4.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办公平台发送)
5.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办公平台发送)
6.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办公平台发送)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
2022年6月30日附件1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
一、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此任务为约束性任务。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皖财农〔2021〕42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给补贴对象。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耕地用途管制的相关规定,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
业用地的
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二、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此任务是约束性任务。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2〕287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实际种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2〕559号)要求,及时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给补贴对象。
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此任务为约束性任务。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1)96号)要求,将补贴资金兑付到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四、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此项目为约束性任务。
(一)安徽省亳药产业集群。
1.实施内容。
以亳州市三县一区及阜阳市太和县为载体,围绕安徽亳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种植基地建设、仓储保鲜、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品牌培育、营销体系等建设全产业链,结合亳药中药材产业短板、关键环节,针对性实施安徽亳药中药材生产基地标准化及生产水平提升工程,初、深加工及物流能力提升工程,中药材商贸物流提升工程,市场品牌影响力提升及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以及经营主体全产业链融合提升工程等五大工程,全力提升亳药中药材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水
平。
2.实施条件。
在安徽亳药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区域内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基础好、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
3.补助对象。
原则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规上企业为主,适当选择种子种苗生产和市场流通主要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资金筹集能力较强。
4.实施区域。
亳州市谯城区、高新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阜阳市太和县。
5.监管措施。
一是强化项目绩效考核。
按照“实化、细化、量化、具体化,可比较、可检验、可考核”要求,把集群建设各阶段目标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
各项目县区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季度汇报。
项目实施过程中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客观评价项目实施进展和成效,及时修正及优化实施方案。
实行项目报告制度,各县区要认真总结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将资金使用和项目完成情况专题报送省、市主管部门。
三是强化项目管理。
做好实施主体登记造册、调查登记、动态监测和优胜劣汰,定期组织技术专家、财务人员等深入项目实施主体现场查验和分析。
实行滚动淘汰制,对于年度考核任务未完成或资金使用严重不符合规定且考核排名靠后的县区进行淘汰,其下年中央资金将用于中药材发展积极性较高、较好的县区。
(二)安徽省徽茶产业集群。
1.实施内容。
支持茶叶加工营销能力提升,积极推进绿色加工技术、装备的集成应用,实施加工茶企的整合,提升清洁化、标准化初制能力,加快推进茶叶精深加工和新产品研发,促进茶资源的高效利用;支持先进要素集聚支撑能力提升,围绕安徽绿茶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和智慧茶叶工程,
搭建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互惠共享。
引导推动资本、科技、人才、土地等要素向产业集群集聚,支持培育联合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2.实施条件。
在安徽徽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区域内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基础好、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
3.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原则为省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省级示范联合体牵头企业。
4.实施区域。
六安市裕安区、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黄山市徽州区、黄山区、高新区、休宁县、歙县、黟县、祁门县;池州市石台县;安庆市岳西县。
(三)安徽省酥梨产业集群。
1.实施内容。
实施梨产品的精深加工和鲜果的高端储存等,有效利用集群项目建设所提升的加工能力、市场营销能力、研发能力等,与续建项目形成有机衔接。
2.实施条件。
酥梨深加工市级以上龙头企业。
3.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原则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规上企业为主,经营情况良好,资金筹集能力较强。
4.实施区域。
以宿州市砀山县为核心的基本原则,重点辐射埇桥区和淮北市相山区、蚌埠市固镇县、阜阳市阜南县。
5.实施要求。
一是酥梨产业壮大。
通过集群建设,各类要素进一步聚集,产业集群的技术含量进一步增加,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集群企业的品牌意识进一步加强。
二是果园标准化、机械化水平全面提升。
标准化果园面积达到45万亩,植保、施肥、修剪等主要作业环节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
绿色病虫害防控覆盖率达60%,统防统治覆盖率50%,病果率控制在8%以内,绿色食品认证面积增加3万亩。
三是酥梨加工水平提升。
储藏保鲜能力达到30万吨,自动化分拣15万吨,加工转化率达到50%,酥梨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1,果渣、果皮利用率
达到100%,果树枝条利用率由目前的40%提高到75%。
四是龙头企业实力壮大,联农带农能力增强。
龙头企业总产值达到35亿元,带动农户6.5万户,平均每户增收3500元。
(四)安徽江淮小龙虾集群。
1.实施内容。
支持优小龙虾产业集群内建设改造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小龙虾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提高生产供应能力;建设良种繁育中心,提升良种供给水平;鼓励发展初加工,开展精深加工,建设配送冷链物流中心,打造产地交易市场,发挥龙头带动,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促进小龙虾产业健康发展;支持龙头企业进行市场开拓,加快营销体系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建设休闲观光旅游带和小龙虾休闲观光点;开展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打造安徽小龙虾研发中心。
积极引导推动资本、科技、人才、土地等要素向产业集群集聚,促进集群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2.实施条件。
在小龙虾产业集群区域内,各地高度重视,依托优势资源条件,强力推进小龙虾产业发展,通过狠抓良种繁育、标准化养殖、品牌创建、加工出口、市场流通,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小龙虾经济产业经济链条。
3.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原则为安徽省江淮小龙虾产业集群内规模大、示范带动能力強、经济实力优的新型经营主体或企业。
4.实施区域。
六安市的霍邱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合肥市的长丰县、巢湖市、庐江县,滁州市的全椒县、定远县,淮南市的寿县。
五、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此项目为约束性任务。
(一)实施内容。
公共基础设施方面,主要用于基地建设和园区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等;产业发展方面,主要用于引导园区企业发展的贴息、奖补、金融担保和保险等;科技成果
推广应用方面,主要用于农业新技术集成应用和科技孵化等;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方面,包括品牌培育、质量检测、综合信息服务、冷链物流公共服务设施等。
(二)实施要求。
产业园所在县(市、区)政府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审核后,上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
资金使用方案要与产业园创建方案确定的有关目标任务相一致,明确奖补资金具体支持内容、主要建设目标、总体资金筹措方案、资金使用进度节点,明确绩效管理要求,确保可操作、可考核。
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生产设施的投资补助,不得用于建设产业园的楼堂馆所,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
对于已有其他资金项目渠道支持的有关建设内容,原则上中央奖补资金不再支持。
(三)实施地点。
涡阳县、望江县。
(四)监管措施。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要求,依据产业园创建方案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对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监管,及时上报国家有关部委。
国家对创建成效显著、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产业园,继续安排奖补资金支持。
六、创建农业产业强镇
此项目为约束性任务。
(一)实施内容。
按照推动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城乡融合的总体要求,支持各农业产业强镇聚焦一个农业主导产业,打造产业链条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综合服务功能强、宜居宜业的乡村产业融合综合体。
一是壮大农业主导产业。
依托镇域1个农业主导产业,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提升原料基地、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
二是
培育产业融合主体。
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支持建设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三是探索金融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的新路径。
着力解决好产业发展中金融服务和科技支撑不足的问题,促进产业持续发展。
四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
推动龙头企业以乡镇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等中心,就近就地吸引农民就业、创业。
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
在此基础上,重点支持全产业链开发经营中的冷藏保鲜、加工营销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推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逐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鼓励各地按照规定积极统筹整合其他资金,创新支持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支持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共同发展镇域经济。
(二)实施条件。
一是政府重视支持有力。
县、镇两级人民政府制定了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且措施可行、支持力度大。
二是主导产业基础牢固。
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产业规模较大,优先支持具有原产地保护的特色产业。
镇域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以上(国家级贫困县可放宽为0.3亿元以上)。
三是产业融合示范带动。
围绕主导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
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1.8:1以上(对国家级贫困县不作要求)。
四是产业布局科学合理。
主导产业与当地发展基础、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镇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
五是联农带农机制紧密。
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村集体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三)实施区域。
灵璧县杨疃镇(食用菌)、金寨县铁冲乡(油茶)、明光市涧溪镇(艾草)、颍上县南照镇(稻谷)、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稻米)、歙县北岸镇(黄山贡
菊)、肥东县桥头集镇(叶类蔬菜)、当涂县塘南镇(河蟹)等8个乡镇。
(四)实施要求。
一是按照经农业农村部审定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建设期限为一至两年。
一年过后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方可获得剩余资金奖补。
二是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2〕6号)精神,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致富增收。
把建立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作为重要目标,突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订单合作、带动就业、资金股权量化等多种带动强、可持续的方式,推动与农民建立契约型、股权型等利益联结机制。
四是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出方向,规范管理资金使用,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列支管理费等违反财政规定的支出内容。
(五)监管措施。
实施乡镇要抓好示范建设,设计好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定期做好自查工作和实施情况总结。
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抓好工作落实,加强日常督查与资金管理,强化经验总结与宣传,推进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顺利实施。
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定期对项目进行调度,确保强镇项目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省级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绩效评价。
七、开展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
此任务为指导性任务。
(一)实施内容。
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促进粮油增产和农民增收为目标,聚焦主产区,示范推广一批粮油和经济作物高产优质抗逆品种,集成推广一批高质高效技术,创建一批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区域性优势产业和品
牌,推动农机农艺融合、良种良法配套,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和效益提升,开展粮油作物区域性高产竞赛活动,形成争高产、创纪录、当典型的良好氛围,推动我省粮油作物生产能力再上新台阶。
(二)实施条件。
在粮食主产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选择生产基础条件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县(市、区)整建制实施项目,推行统一良种供应、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和统一机械作业,要求粮食示范县千亩以上集中连片基地不少于20个,万亩以上集中连片基地不少于5个,其他作物均需具备集中连片整建制建设示范基地条件。
(三)补助对象。
项目资金重点用于统一供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管理、树立示范标牌等物化投入补助,推广先进施药机械、制种机械、改进施药方式、购买病虫绿色防控、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补助,以及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优质品种推广、新技术集成组装、瓶颈技术攻关及高产竞赛测产、项目考核验收等方面补助。
补助对象为开展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攻关研究、技术集成示范等的农技推广和科研院校等部门,项目实施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四)实施区域。
在全省优势作物主产区范围内,确定36个基础条件好、社会化服务水平高的县(市、区),承担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小麦:颍州区、颍上县、萧县等3个县;玉米:蒙城县、界首市、谯城区、泗县、怀远县等5个县;大豆:太和县、濉溪县、埇桥区、灵璧县、颍泉区等5个县;水稻:巢湖市、庐江县、明光市、定远县、霍邱县、金安区、含山县、南陵县、枞阳县、宣州区、桐城市、怀宁县、贵池区等13个县;油菜:当涂县、无为市、广德市、望江县、休宁县等5个县;茶叶:黄山区、石台县、裕安区、岳西县等4个县;蔬菜:肥东县。
(五)实施要求。
一是是强化指导服务。
省、市、县成立由农技推广部门和专家组成的技术小组,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等,提高技术到位率。
二是强化交流督导。
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安排,每年适时组织开展1次以上县域间交叉督导和学习交流活动,示范县要做好工作自检自查,不断提高创建层次和水平。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
积极挖掘典型经验做法,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关键农时和重大活动时,邀请主流媒体开展系列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监管措施。
示范县要树立规范标牌,明确创建规模、创建目标、技术模式、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等信息,便于宣传示范和监督检查;要加强资金监管,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每季度开展的活动、田间苗情等文档和图片资料提交省厅集中评价。
项目实施结束后,省厅组织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省级考评,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八、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
此项目为指导性任务。
(一)实施内容。
强化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在稳口粮、稳玉米、扩大豆、扩油料、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等方面,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技术服务支撑。
全省新建200个以上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主推技术500项次以上(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10项以上),全省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招募120名以上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家畜繁殖员)。
全省1/3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接受不少于5天的脱产知识更新培训,省级集中培训农技推广骨干人才1300名(其中,跨省培育300名)。
85%以上科技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