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笔记-税法-22年-第7章 关税、船舶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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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第一节 关税
第一讲 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
征税
对象
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纳税 义务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进出口货物的法人或其他
社会团体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进出境物品
的所有人
该物品的所有人
推定为所有人的人:携带人、收件人等
第二讲 进出口税则
一、进出口税则概况
税率表作为税则主体,包括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栏两大部分 进口税则为四栏税率,出口税则为一栏税率
二、税则归类
(一)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货物 税率形式
1最惠国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
或地区
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2协定税率
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
的进口货物
3特惠税率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
4普通税率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5暂定税率
在税则规定的进口优惠税率基础上,对进口的某些重要的工农业生产
原材料和机电产品关键部件(只限于从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
和出口的特定货物实施的更为优惠的关税税率
6配额税率
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配额内-关税配额税率,配额外-按不同
情况分别使用1-4项税率
•贸易性商品
货物
•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
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
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物品
进口货物税率适用规则 暂定税率优先适用于优惠税率或最惠国税率 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协议有规定的按规定,无规定的从低适用 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从低适用 对进口货物采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税率使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进境物品税率
书报、刊物、教育用影视资料;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
等信息技术产品;食品、饮料;金银;家具;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和药品
13%
运动用品(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钓鱼用品;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电视摄像机及其他电器用具;自行车;税目上、下未包含的其他商品
20% 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商品(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 50%
(二)出口关税税率
少数资源型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进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 对铬铁等107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 (三)税率的适用
一般情况 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先行申报 货物到达前经核准先行申报的,装载的运输工具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转关运输 指运地海关接受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出口转关 启运地海关接受申报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集中申报 每次货物进出口时的
依法变卖 转载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追征税款 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不确定的,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
其他 已申报进境并放行的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租赁货物或暂时进出境货物,下列情
形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第三讲 关税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一)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完税价格=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金额±调整项目
=货价+至运抵口岸前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调整项目
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保税仓储货物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的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
可暂不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不复运出境或者进境的
租赁进口货物,分
期缴纳税款的暂优于惠,有协从协、无协从低,协特暂从低
调整项目
应计入完税价格 不计入完税价格
1.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2.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4.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向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免费或低于成本提供,可按比例分摊的:进口货物包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和类似货物;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类似货物;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消耗的材料;在境外进行的为生产进口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相关服务
5.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向卖方或有关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6.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销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1.厂房、机械或设备等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技术援助费用,但保修费用除外
2.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3.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
4.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5.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6.同时符合条件的利息费用
费用项目依据左列依据无法确认或未实际发生
运输及相关费用买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费用该货物进口同期的正常运输成本审查确定保险费实际支付的费用(货价+运费)×3‰
邮运进口的货物:邮费作为运输机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运输工具:运用自身动力进境,不再另行计入运输及相关费用
(二)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下列依次(3和4顺序可申请互换)
1相同货物成交价格同时或大约同时(前后45天内)向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2类似货物成交价格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境内销售的类似货物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3倒扣价格估价方法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售价为基础,扣除境内有关费用
4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以料件成本、加工费,向境内销售利润和一般费用,运抵境内起卸前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综合为基础,审核确定
5其他合理方法上述都无法确定时
不得使用:1.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
2.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3.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
4.以计算价格估价方法规定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价格
5.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
6.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运往境外修理,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 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运往境外加工,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 境外加工费、料件费、复运进境的运输及相关费用、
保险费 暂时进境
按一般进口货物,审查确定
租赁方式进口 租赁期间: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留购: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留购的进口货样 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
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 原进口时的完税价格-按监管年限计算折旧部分
监管年限:船舶、飞机:8年; 机动车辆:6年
其他货物:3年
不存在成交价格的 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按“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的规定
进口软件介质 分列或未分列但有介质本身价值或成本的,以介质本
身价值或成本为基础审查确定 含有美术、摄影、声音、图像、影视、游戏、电子出
版物的介质不适用
三、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应当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不包括:出口关税、在货价中单独列明的运至输出地点装卸后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二)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海关了解情况、磋商后,依次
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
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
按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税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从量税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复合税 关税税额=从量税公式 + 从价税计算公式
滑准税 特殊的从价关税,税率随进口货物价格由高至低而由低至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 关税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征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义务人购买的个人
代收代缴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物流企业
完税价格=实际交易价格(包括零售价格+运费+保险费)
计征限额单次限值5000元,年度限值26000元
限值内关税暂设0%,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的70%征收
单次超5000低于26000且仅一件商品订单,全额征收关增消,计入年度总额年度超限值,按一般贸易管理
30日内退货,可申请退税,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第四讲 减免规定
法定减免税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 50 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5.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6.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以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关税。
7.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按照规定予以减免关税。
8.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特定减免税政策性减免税,一般有地区、企业和用途的限制,海关进行后续管理、减税统计
1.科教用品:科教为目的,规定内机构和学校,类别、物品,合理数量,免关增消
2.残疾人专用品:规定内物品,残疾个人专用免关增消,机构免关增
3.慈善捐赠物资:规定机构,规定物资种类品名,免关增
4.重大技术装备:规定企业,规定装备产品零部件
暂时免税暂时进、出境,提供保证金或担保,暂不缴关税,6个月复运进出境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5.在上述第 1 项至第 4 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
7.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8.盛装货物的容器。
9.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
临时减免税法定和特定以外的。
特殊情况特殊照顾。
一案一批专文下达
第五讲 征收管理
申报进口申报时间: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
出口申报时间: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h以前
缴纳填发缴款书15日内缴纳,最后一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不能按期缴款,可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强制执行征收滞纳金: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滞纳天数
强制征收:期限届满3个月仍未缴纳,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退还溢征关税:实际征收多于应当征收
海关发现,立即退还
纳税人发现,缴款之日起1年内,退还多缴税款+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其他1年内退关税
已征进口关税的,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已征出口关税的,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
已征出口关税的,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补征追征短征关税:实际征收小于应当征收
追征: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的
补征: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的
海关发现少征或漏征,放行之日1年内,补征
因纳税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放行之日3年内追征,再加自放行日起万五的滞纳金
纳税争议申诉程序和期限: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提复议申请。
海关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
仍然不服,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法院起诉
第二节 船舶吨税法 征税范围自中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
税率
优惠税率:中国籍船舶,船国籍国家与我国签订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的船舶普通税率:其他应税船舶
拖船:按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
无法提供净吨位证明文件的游艇,按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净吨位0.05吨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 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
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定额税率
税收优惠
直接优惠延期优惠
1.应纳税额50 元以下
2.自境外购买、受赠、继承等船,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 24 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5.捕捞、养殖渔船。
在中国登记。
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
舶。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警用船舶。
9.依规定应免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有关人员的船舶。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
1.避难、防疫
隔离、修理、
改造,并不上
下客货。
2.军队、武装
警察部队征
用
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
期满重新申领执照续缴吨税
缴款:填发之日起15日内。
滞纳金万分之五
特殊事项:
执照继
续有效
修理、改造导致净吨位变化的
因税目税率调整或船籍改变导致适用税率变化的
补征、:应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补征
追征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加万五滞纳金
多征
海关发现:24小时内通知办理退还,并加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船舶发现: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申请退还+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受理30
日内通知办理退还手续
责令限期改正,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罚款不得低于2000元。
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领取吨税执照
未按规定交验吨税执照及提供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