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自考法律专业本科民法学试题含解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3年4月自考法律专业本科民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遗产处理中,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发生冲突时,最优先适用的是______。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
D.遗赠
2、法人的出资人对法人的债务承担______。
A.有限责任
B.无限责任
C.连带责任
D.独立责任
3、下列有关债的履行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出卖人某甲因保管不善,在交付之前将某乙购买的一幅字画毁损,为此,某甲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责任
B.罗某一物二卖并与第二个买受人赵某完成了标的物交付,于此,第一买受人王某可基于其签订合同在先的事实,要求出卖人实际履行合同
C.孙某在某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约定8月5日交车,出卖人8月8日交车时,孙某有权以对方交付迟延为由,拒绝接受履行,并要求解除合同
D.受领既是债权人的权利也是其义务,因此,应强制债权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
4、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无权代理的是______。
A.双方代理
B.越权代理
C.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D.自始没有代理权的代理
5、下列侵权行为中适用过错推定的是______。
A.产品致人损害
B.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C.动物致人损害
D.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致人损害
6、甲、乙双方约定,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卖给乙,该房屋位于A地,甲的住所地在B地,乙的住所地在C地。
双方在合同中未就合同履行地作出约定,也未达成补充协议,则交付房屋的履行地为______。
A.A地
B.B地
C.C地
D.D地
7、下列关于无因管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无因管理是事件而非行为
B.无因管理须有为他人权益而管理的意思
C.无因管理是债的发生依据
D.管理人未尽适当管理义务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8、下列对法人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法人的出资人对法人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B.法人的责任是有限责任
C.法人对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D.法人承担责任以其注册资本额为限
9、甲公司有栋20层楼房,面向湖泊,乙公司对楼前的土地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甲乙双方签订了地役权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约定乙公司在5年内不得建造10米高的建筑。
合同签订后未登记。
三年后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
这时,乙公司将其享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不知情的丙公司。
丙随即建起了15米高的楼房。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丙公司拆除超过10米的建筑
B.小区业主无权请求丙公司拆除超过10米的建筑
C.甲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拆除超过10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丙公司拆除超过10米的建筑
10、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______。
A.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B.作为无人继承的遗产处理
C.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D.按照遗嘱继承办理
11、下列属于民事责任的是______。
A.交纳罚金
B.吊销营业执照
C.赔礼道歉
D.没收违法所得
12、甲大学毕业,遂将自己的电脑出售给乙。
但因为还有两个月才正式毕业,因此想再使用一段时间,遂又与乙约定借用该电脑两个月。
甲交付电脑的方式是______。
A.占有改定
B.简易交付
C.现实交付
D.指示交付
13、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所为的下列行为中,导致其丧失继承权的是______。
A.伤害被继承人
B.伪造遗嘱
C.遗弃被继承人
D.虐待被继承人
14、甲有录音机一台,委托乙保管,后乙私下将该录音机卖给不知情的丙。
该录音机在丙使用期间被丁偷走,后丁又遗失,被戊捡到。
甲______。
A.可以要求戊返还
B.不能要求丙返还
C.只能要求乙返还
D.只能要求丁返还
15、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民事法律关系的设定只能基于当事人的约定
B.民事法律关系的设定只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C.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
D.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物
16、甲有一套别墅,甲的下列行为中不体现物权性质的是______。
A.甲居住该别墅的行为
B.甲制止乙侵占该别墅的行为
C.甲将该别墅做抵押的行为
D.甲将该别墅卖给乙,请求乙支付房款的行为
17、下列属于非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原因的是______。
A.因继承取得物权
B.基于买卖合同取得物权
C.基于互易合同取得物权
D.基于赠与合同取得物权
18、下列关于子女继承权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B.养子女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一般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C.养子女有权继承养父母和生父母的遗产
D.非婚姻生子女的继承权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19、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物权是支配权
B.物权是绝对权
C.物权的客体为特定的物
D.物权的设立采自由主义
20、甲在某饭店醉酒闹事,饭店员工和就餐顾客纷纷躲闪,顾客乙躲闪不及被甲打伤,乙的损害应由______。
A.甲单独承担责任,饭店不承担责任
B.甲和饭店承担连带责任
C.饭店承担责任,甲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D.甲承担责任,饭店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21、抵押人的权利包括______。
A.抵押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B.抵押物的转让权
C.抵押物的出租权
D.担保物权的设立权
E.用益物权的设立权
22、下列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侵权人在没有过错时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B.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侵权人主观过错为责任构成要件
C.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
D.无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于一般侵权
E.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大多有法律规定对责任的限制
23、下列遗嘱中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才能生效的有______。
A.公证遗嘱
B.自书遗嘱
C.代书遗嘱
D.口头遗嘱
E.录音录像遗嘱
24、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B.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C.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D.劳务派遣单位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E.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25、甲驾驶一辆轿车在高速路上行驶,撞伤越过护栏横穿公路的乙。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结论为“行人乙负全责”。
下列对此损害赔偿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B.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C.甲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甲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甲应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三、判断说明题
26、甲将某设备交给乙保管。
保管期间,乙将该设备转让给善意的丙并交付。
甲无权请求丙返还该设备。
27、甲按约定应该向乙交付字画一幅,因乙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甲依法将该字画向公证机关提存。
后该字画在地震中损坏,该损失应由乙承担。
28、甲搬家公司派员工张某去为李某搬家,张某趁机偷走李某家中的一个古花瓶。
甲搬家公司应对张某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9、某医院将该院近一年治愈的性病病人的名单刊登在自己制作的宣传材料上并到处散发,以宣传该医院的医治水平。
该医院的行为侵害了患者的名誉权。
30、甲就同一房屋于2013年立有一份公证遗嘱,2015年又立有一份自书遗嘱,两份遗嘱内容完全抵触。
2016年甲死亡,应该执行2013年的遗嘱。
四、简答题
31、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
32、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
33、简述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五、论述题
34、论述动产与不动产的含义及区分意义。
六、案例分析题
35、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赵某与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长子甲已自立成家,幼子乙尚在读大学。
赵某身患绝症,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其婚前的一套房屋(价值180万元)指定由幼子乙继承。
赵某去世后,遗有与妻子李某共有的财产为:房屋一套,其他动产、股份、现金,价值共计300万元。
财产继承完之后不久,赵某的债权人周某找上门来要求偿还赵某生前负债160万元。
1.在假定赵某没有债务的情况下,其遗产如何分配?
2.周某的160万债权如何得到清偿?
36、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张某和李某就一幅名画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在买卖合同签订之时李某支付全部价款。
但由于张某举办画展需要使用该幅名画,同时约定合同签订后再将此画租给张某使用一个月。
然而,在买卖合同订立之后第三天,张某将该幅名画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刘某,并将该画交给了刘某。
1.李某是否已取得该画的所有权?为什么?
2.刘某能否取得该画的所有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A
[解析]法人的责任是以法人的独立财产承担的责任。
法人虽对其全部债务均应承担民事责任,但其承担的责任仅以自己的财产为限。
即法人的出资人仅就自己的出资对法人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A
[解析]A项,出卖人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在交付之前将标的物损毁,应该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B项,罗某已向第二个买受人赵某完成了标的物交付,赵某取得了标的物所有权,罗某对第一买受人王某已经陷入履行不能,第一买受人王某不能再要求其履行合同。
C项,《民法典》第563条第3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孙某在4S店迟延履行后并未催告其履行,故无权直接解除合同。
D项,受领既是债权人的权利也是其义务,但若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债权人有权拒绝债务人的履行。
4、A
[解析]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
无权代理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种:①行为人自始就没有代理权。
②行为人所为的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
③行为人的代理权消灭。
A项,双方代理是指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为同一民事行为,是滥用代理权的表现形式。
5、D
[解析]过错推定责任,是指行为造成损害事实时,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推定其具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致人损害属于过错责任中的过错推定。
ABC三项,产品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动物致人损害都是无过错责任。
6、A
[解析]履行地点是指债务人履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点。
如果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7、A
[解析]无因管理作为债的一种发生根据,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法律事实。
管理人未尽适当管理义务的,发生债务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A项,作为债的发生根据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属于合法的事实行为。
8、A
[解析]A项,法人拥有独立财产,能够以此财产负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人的出资人仅负有限责任。
B项,任何以法人名义所为的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法人的责任是无限责任。
C项,工作人员在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时,其人格就被法人吸收,行为后果由法人承担。
但工作人员不是代表法人所为的行为由自己承担责任。
D项,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9、B
[解析]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丙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小区业主无权请求丙公司按照原协议规定,拆除超过10米的建筑。
10、C
[解析]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的,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11、C
[解析]C项,《民法典》第179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ABD三项,属于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12、A
[解析]占有改定是指转让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仍直接占有标的物,而由受让人间接占有该标的物。
甲虽然已经将电脑出卖给乙,但继续直接占有该电脑,而受让人乙间接占有,因此甲交付电脑的方式是占有改定。
13、C
[解析]《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有以下几种情形: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③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④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⑤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14、B
[解析]物权具有追及效力,这是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人
均得追及其所在而直接支配该物,但应受善意取得的限制。
甲对其录音机具有所有权,委托乙保管后不丧失对其对录音机的所有,但是合法建立乙的占有。
乙私下将该录音机卖给不知情的丙,由于丙不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因此可以善意取得对录音机的所有,甲丧失对录音机的所有,因此甲不能要求丙返还。
此时,乙不占有录音机,因此甲不能要求乙返还占有,只能要求乙进行损害赔偿。
因甲所有权丧失,亦不能向戊、丁要求返还。
15、C
[解析]民法调整社会关系就是赋予民事主体权利和义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AB两项,民事法律关系一般是依据当事人的约定自愿设立的。
D项,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依利益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物、行为、智力成果三类。
16、D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4条的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A项,甲居住该别墅,是在行使物权中的使用权能。
B项,甲制止乙侵占该别墅的行为体现了物权的排他性。
C项,甲将该别墅做抵押,体现了物权中的处分权能。
D项,甲将该别墅卖给乙,请求乙支付房款的行为是请求乙履行债务的债权行为,不体现物权性质。
17、A
[解析]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原因主要有:①因取得时效取得物权。
②因征收或者没收取得物权。
③因法律的规定取得物权(如留置权)。
④因附合、混合、加工取得所有权。
⑤因继承取得物权。
⑥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取得所有权。
⑦因合法建造取
得物权。
⑧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物权。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原因有:因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等行为取得所有权,通过物的所有人与其他人的设定行为为他人设定抵押权、地役权、质权等他物权。
18、B
[解析]A项,继子女有无继承权决定于其与继父母之间有无扶养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无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是继父母的法定继承人。
BC两项,养子女于收养关系成立后,其与生父母的父母子女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
因此,养子女只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D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
19、D
[解析]物权具有以下特点:①物权是以特定物为客体的权利;②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③物权是具有排他性的权利。
D项,物权的设立法定。
20、D
[解析]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题中,甲在饭店醉酒闹事打伤乙,为直接侵权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饭店在甲闹事期间,饭店员工纷纷躲闪,未采取措施保障顾客的安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21、ABCDE
[解析]抵押人的权利是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
抵押权成立后,抵押人享有以下主要权利:①抵押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②抵押物的转让权;③担保物权的设立权;④
抵押物的出租权;⑤用益物权的设立权;⑥物上保证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22、BCDE
[解析]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而是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范围具有限定性,只能适用于特别规定的侵权责任,通常适用于特殊侵权责任。
因此,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无过错责任原则才有适用的余地。
此外,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可能会存在赔偿限额,这是基于特定行业的风险性和保护该行业发展的需要的考虑。
A项,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即行为人有无过错,对于侵权责任的构成不产生影响,而不是指侵权人没有过错。
23、CDE
[解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①自书遗嘱;②代书遗嘱;③打印遗嘱;
④录音录像遗嘱;⑤口头遗嘱;⑥公证遗嘱。
其中,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才能生效的有: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
《民法典》第1135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1138条规定,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4、AB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91条的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的承担主体为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5、AE
[解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造成他人损害时,机动车一方所应承
担的侵权责任。
AB两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CDE三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三、判断说明题
26、正确。
理由: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而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取得财产时,构成善意取得,第三人可以取得受让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只能通过其他方法加以救济。
因此甲无权请求丙返还该设备。
27、正确。
理由: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根据《民法典》第573条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因此,甲提存后,甲与乙之间的权利义务消灭,标的物的意外风险转移给债权人乙,该损失应由乙承担。
28、错误。
理由:用人单位责任是指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时,用人单位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工作人员的行为须是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才会产生用人单位责任。
而张某的行为不属于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内,但属于个人行为,应由张某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29、正确。
理由: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其名誉所享有的权利。
所谓名誉,是指社会对特定人的品德、才能、思想、作风、信用等的评价。
因此,该医院的行为侵害了患者的名誉权。
30、错误。
理由: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42条的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甲在2013年和2015年分别立下遗嘱,应以最后的遗嘱,即2015年所立遗嘱为准,执行2015年的遗嘱。
四、简答题
31、《民法典》第46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根据该条和《民法典》第41条的规定,宣告死亡的条件主要有:
(1)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的期间。
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就可申请宣告其死亡。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2年时间的限制。
(2)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是: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④其他与被申请宣告死亡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等。
(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宣告。
具体的程序为:首先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以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期间届满下落不明的自然人仍无音讯的,法院应作出宣告该自然人死亡的判决。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32、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
(1)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权利。
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是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可以代为行使的债务人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不得为债权人代位行使。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即债务人应行使并且能行使而不行使其权利。
应行使是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且若不及时行使该债权,该权利则将有消灭或丧失的可能。
能行使是指不存在行使权利的任何障碍,债务人在客观上有能力行使其权利。
不行使是指债务人消极不作为,不行使权利。
(3)债务人已陷于迟延。
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满履行期,此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不能实现的现实危险,已发生保全债权的必要。
(4)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即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依债的内容获得清偿的危险,因而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便实现债权的必要。
33、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有:
(1)加害行为,指行为人实施的加害于他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
加害行为从行为的自身性质上看,可分为作为的加害行为和不作为的加害行为两种形式。
(2)损害后果。
损害是指因人的行为或对象的危险性而导致人身权益或财产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
一般地说,损害可分为三类: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3)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4)主观过错。
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加害行为时的心理状态,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损害后果的主观态度。
过错一般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基本形式。
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