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级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1.20•【字号】吉市发改价格联发〔2023〕77号•【施行日期】2023.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关于印发《吉林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发改价格联发〔2023〕77号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为如期完成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现将《吉林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市财政局吉林市水利局吉林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5日吉林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精神,围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42号)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吉发改价格联〔2023〕387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吉林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基本原则。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懈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深入总结“十三五”期间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短板弱项,充分发挥永舒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典型引领作用,牢固树立“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理念,坚持“综合施策、两手发力、多方联动、供需统筹、因地制宜”五项原则,积极推进“十四五”时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不折不扣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农业用水户的节水意识明显提高,农业水权制度和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初步建立;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基本建立农业用水节水奖励的精准补贴机制,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基本实现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2024年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业水利的需求日益增长,但传统的农业水权水价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农民和水利部门的需求。
为了推动农业水权水价的改革,提高农田灌溉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一套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2024年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促进农业水利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农田灌溉效率,降低农业用水成本,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方案(一)水权制度改革1. 设立农业水权交易市场,实行水权流转制度。
引入市场机制,将农业水权纳入交易范围,鼓励农户根据灌溉需求自由买卖水权。
2. 建立农田灌溉水权登记和监管机制,确保水权流转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3. 完善农田灌溉用水量定额管理办法,根据作物需水量和灌溉效率确定合理的灌溉用水定额。
(二)水价机制改革1. 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由市场供求决定农业水价,价格浮动范围适度,以保证农民的灌溉需求。
2. 推行分区定价,根据水资源丰缺程度和灌溉设施设备水平制定不同区域的农业水价。
3. 推动农业水价与农产品价格挂钩,鼓励农业生产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三)技术支持与宣传1. 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提高节水灌溉技术研发力度,促进农田灌溉水利设施的更新与升级。
2. 开展农民培训,提升农民的节水意识和灌溉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灌溉管理模式。
3. 加强对农业水权水价改革政策的宣传,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和理解度,形成社会共识。
四、保障措施1. 加强农业水利综合管理,建立健全水权水价管理机构和协调机制,确保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
2. 建立监测系统,强化对灌溉用水量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合理现象,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3. 加大对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降低灌溉用水成本的同时,加强农业产业链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五、预期效果经过2024年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预计可以实现以下效果:1. 提高农田灌溉效率,合理配置水资源,降低灌溉用水量,减少水资源浪费。
浅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问题和对策
N o n g t i a n s h u i l i自2016年以来,农业水价的综合改革(下文简称“水价改革”)逐渐向全国范围推广。
水价改革能够提高水资源的管理效率,形成完善的水价机制。
但是,水价改革阶段还存在不同程度问题,下文对相关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改进策略,期待发挥水价改革作用,促使农业节水、农业用水能够持续发展。
在2019年,中央的1号文件当中明确提出应该加速农业水价的改革,制定激励制度,随之不同地区的试点改革逐渐开始,使得农业水资源的持续利用迎来全新机遇。
对于当前水价改革面临的重点问题展开分析,找出解决措施,有助于农业水资源利用的持续发展。
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问题1、形成机制问题灌溉区水价比供水部门维护成本低,导致以成本补偿作为目标水价机制未能完全建立,且水价涨幅有限,农业用水量具有客观性,若单纯将水价提高,可能影响用水户生产积极性。
农业用水在计收方式,难以发挥价格杠杆对于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农民对于水费的支付意愿不高。
2、保障机制问题终端缺乏计量设施,使得农业用水的分级和分档定价制度不能有效落实,阻碍水费改革的顺利推进。
同时,农田的水利设施管理缺乏,管护措施和管护责任不健全,导致渠系出现严重的漏水现象,对于末级渠系维护投资不足,产权制度残缺,水利设施的监管不力,不利于水价改革的综合推进。
3、奖补机制问题从供水单位角度分析,缺乏政策性补贴制度,使得单位出现经营困难问题;从政府角度分析,政府补贴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对于末级渠系投入相对较少,难以满足用水设备改造和维护需求。
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问题解决对策1、建立水价形成机制首先,需要按照灌区需求,制定成本核算管理体系,将供水成本的核定范围加以划分,并建立认证机制,使用区域平均成本核算法,建立考核机制,使供水单位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还应采取台账管理,在灌区针对供水成本建立数据化管理平台,按照成本变化,对于水价合理调整,稳定灌溉区域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让政府职能、供水单位二者职能相分离。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大纲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大纲一、前言。
咱们都知道水是农业的命脉,但是现在农业用水的情况有点复杂呢。
为了让农业用水更合理、更可持续,咱们得搞一搞这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啦。
这就像是给农业用水来一场“大变身”,让每一滴水都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二、现状分析。
# (一)农业用水基本情况。
咱们先看看现在农业用水是个啥样儿。
咱这儿有多少农田需要用水?一年大概用多少水?这些水都是从哪儿来的呢?是河流、湖泊,还是地下水?不同的农作物对水的需求又有啥差别呢?比如说,水稻就像个“水罐子”,需要好多水,而小麦可能相对少一些。
# (二)现行水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现在的水价啊,就像是一个有点乱套的小系统。
它可能太便宜了,导致大家用水的时候不怎么珍惜,就像水是“不要钱”的一样。
还有啊,水价结构也不合理,不管是用多少水,都是一个价,这就没有鼓励大家节约用水的动力。
而且,不同水源的水价有时候也没拉开差距,像地下水和地表水,本来地下水珍贵一些,可价格却没体现出来。
# (三)农业用水管理现状。
在管理方面呢,也有点小麻烦。
谁负责把水送到农田里?是灌区管理单位,还是村里自己弄?这里面的关系有时候不是特别明确。
还有就是计量设施,好多地方都没有,就像你不知道自己吃了多少饭一样,农民也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少水,这怎么能行呢?三、改革目标。
# (一)总体目标。
咱们的总体目标就是让农业用水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让水价合理起来,既保证农民伯伯种地有水用,又能让大家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而且啊,还要让整个农业用水管理变得更加科学、有序。
# (二)具体目标。
1. 水价调整目标。
咱们要制定一个合理的水价,这个水价得能反映出水资源的稀缺性,还要考虑到供水成本。
比如说,经过计算,咱们发现把水送到农田里要花这么多钱,那水价就得包含这些成本,同时还要加上一定的利润空间(当然不能太多,得照顾农民的利益)。
可能在未来几年内,咱们要逐步把水价调整到一个合适的水平。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水安全形势的愈发严峻,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逐步深化。
本文在总结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总结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如何进一步推进改革解决问题提出了对策。
标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策农业是我国的经济基础,农业用水是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的重要问题。
我国的农业用水主要是通过水利工程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直接供应的,因此属于准公共物品。
我国农业水价普遍实行政府指导价。
据统计,在全国用水总量中,农业用水份额历来占有较大比重。
近些年来,农业用水已经占到全国总用水量的70% 以上。
其中,农业灌溉用水是重中之重,因此,提升灌溉水的利用率是节约用水、缓解水危机的重要措施。
目前,我国共有5894 个大中型灌区,面积达2800 万平方米,全国灌溉面积共计约有5600万平方米。
农田水利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设施项目的落地实施,因此改革是关系实现农田水利良性运行、增强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切实解决农业灌溉民生问题,保证国家水安全和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介于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不完善,经济水平落后,农民承受能力差,农业水价水平长期偏低且调整缓慢。
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0个试点县,认真落实、强力推进,深入开展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是,改革后试点区域运行中仍然凸显一些问题,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深入基层摸底调研、科学分析、完善整改方案,下大力气妥善解决。
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多年来,农田水利工作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保证了水资源的有效节约和国家粮食安全,维护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但我们也必须清醒看到,由于一些历史原因以及区域性农业用水体制方面缺失的问题,我国实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仍然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也诱发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
吉林省物价局、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农业用水价格的通知
吉林省物价局、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农业用水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2.03.11•【字号】吉省价工字[2002]8号•【施行日期】2002.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吉林省物价局、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农业用水价格的通知(吉省价工字[2002]8号二00二年三月十一日)各市、州、县(市、区)物价局、水利(水电、水产、水务)局、省新立城水库、沙河水库管理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特急计价格[2000]1702号)和《关于印发改革农业用水价格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1]586号)精神,为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缓解我省水资源短缺和水管单位供水经营亏损严重的状况,增强水管单位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
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国管水利工程供农业用水价格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水利工程供农业用水价格,采取分步实施到位的办法。
自2002年3月15日起,全省农业供水(渠首计量)平均水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00分调到4.50分。
(一)以河道供水为主的自流灌区的平均供水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34分调至3.06分。
(二)机电提水灌区的平均供水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21分调至3.03分(提水所用的油、电费根据实际支出,另行计收。
)(三)以水库供水为主的自流灌区的平均供水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45分调至5.40分。
各类灌区水价均划分为两类,分类水价标准详见《吉林省水利工程供农业用水水价分类表》(以下简称“水价分类表”)。
(四)水库供水自流灌区中,灌区和水库分别管理的,灌区管理单位须向水库管理单位交付源水水费。
执行一类水价(即每立方米5.60分)的水库供水自流灌区以及非国管灌区使用国管水库供给源水的,源水价标准为每立方米2.60分;执行二类水价(即每立方米4.80分)的水库供水自流灌区以及非国管灌区使用国管水库供给源水的,源水价标准为每立方米2.20分。
灌区农业水价改革典型案例
灌区农业水价改革典型案例灌区农业水价改革案例引言:灌区农业水价改革是指对灌区农业用水的收费方式和标准进行改革,旨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以中国某省为例,详细探讨该省灌区农业水价改革的典型案例。
一、背景介绍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农业生产中,用水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
然而,由于中国水资源分布不均衡,加之不合理的农业用水方式,导致许多地区出现了水资源紧缺的问题。
灌区农业水价改革正是中国政府为解决这一问题而进行的一项重要改革。
二、改革目标各种研究表明,在当前中国农业用水中,存在抛弃用水的情况。
为了提高农业用水情况,并合理利用水资源,某省决定进行灌区农业水价改革,并制定了以下目标:1. 提高农业用水的效率,减少浪费,优化供需状况;2. 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3. 提高灌区农业用水的管理水平,加强水资源保护;4. 优化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实现农业用水的可持续利用。
三、改革措施1. 价格机制改革该省对灌区农业用水的价格进行了调整,实行“增收节支、动态调整、市场化定价”的原则。
将灌区农业用水价格划分为三个层次:基础水量价格、超出基础水量的限额价格和超出限额水量的超限价格。
通过这种差别化的价格机制,鼓励农民提高用水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用水。
2. 用水定额制度为了合理分配水资源,该省实行了灌区农业用水定额制度。
根据不同农作物的需水量和灌溉方式,科学确定每亩土地的用水定额,并对农民进行告知和培训。
农民在灌溉过程中,需按照定额用水,若超过定额则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这样一方面强化了农民的节水意识,另一方面使农民更加合理地利用水资源。
3. 农业用水管理机构建设该省成立了农业用水管理局,负责灌区农业用水的价格调整、用水定额的管理、用水收费的监察等工作。
管理局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帮助农民解决用水问题,并定期进行用水情况的审查和检查。
四、改革成效该省的灌区农业水价改革在实施之后取得了显著的效果:1. 提高农民的用水效率。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经验。
这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啊,存在的问题可真不少。
首先,农民的接受程度就是个大问题。
我在实际工作中就碰到这种情况,很多农民用了多少年低价或者说近乎免费的水,现在要改成新的水价体系,那是一百个不愿意。
他们觉得这增加了种地的成本,就像突然本来一直免费给的东西现在要花钱买,当然不乐意了。
我觉得,这里面宣传不到位占很大原因。
以前推广的时候就只是简单说要改价格,没给农民讲清楚为什么要改,改了之后对他们长远有啥好处。
还有就是基础设施不行。
拿我们当地的一个灌区来说,那些水渠啊,好多都是老破旧的。
水在传输过程中损耗特别大,这就导致了水的利用效率低。
本来水价改革是想引导节约用水,可是这基础设施不给力,水都漏掉浪费掉了,你说这能行么?这就好比一辆破车,你再想省油技巧都不太管用。
再有就是补贴政策不灵活。
现在的补贴基本上是比较固定的模式,没有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农作物的用水差异。
比如说种水稻的和种小麦的用水量肯定不一样啊。
那我觉得针对这些问题呢,得对症下药。
针对农民接受度低的问题,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
不是简单发个传单贴个通告就完事。
可以搞些专题的培训讲座,最好就用当地已经受益于节水灌溉的农户的真实例子来讲。
就像隔壁村的老王,原来浇水成本老多了,后来按新水价装上节水设备,成本反而降了。
基础设施建设得赶紧跟上。
政府要加大投入,同时也可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这个就像大家一起建大桥,都出份力,以后过桥都方便。
补贴政策我感觉要更灵活一些。
根据不同作物的需水量,土壤的保水性等因素来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
不过我也知道这个实施起来会有点难度,各方面数据收集起来不容易。
但是作为替代方案,可不可以先按照大区域、大作物种类来初步划分补贴档次呢?这也是我摸索中的一点小想法。
总之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想顺利推进,还得一步一个脚印地解决这些实质性的问题。
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灌区农业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水资源紧缺和灌区管理体制不完善,灌区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存在着很多问题。
为了推进水资源价值的体现和提高灌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效率,国家启动了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试点范围和内容
本次试点将选取若干个具有代表性的灌区进行试点,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建立综合考虑水资源供求、经济效益和社会公益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2)探索实施分级水价政策,鼓励农民用水节水,减轻中低收入农户的用水负担;
(3)推行水资源量化管理,建立水资源使用许可制度;
(4)建立水资源使用效率评价体系,鼓励农民使用节水设施和技术,提高灌溉效率。
3.试点实施方式和计划
试点实施将采取市场化、法制化的方式,注重政府引导和市场监管的有机结合。
试点实施计划为期三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前期准备阶段,包括试点选址、试点方案制定、试点协议签署等工作;
(2)试点实施阶段,包括试点机构建设、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3)试点总结阶段,对试点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和推广。
4.试点效果评估和推广
试点结束后,将对试点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根据评估结果对试点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将积极推广试点经验和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吉林省农业用水定额的分类确定
吉林省农业用水定额的分类确定杨炳玉(辉南县小椅山水库灌区管理处135123)摘要:本文所讨论的农业用水定额为《用水定额》(DB22/T 389-2009)中吉林省地方标准中的重要部分。
根据吉林省地理位置、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我省可以划分为长白山山地区、中东部低山丘陵区、中部平原区和西部平原区,根据作物种类不同,相应用水可以划分为水稻、玉米、大豆等类别,因此如何科学核定取水许可量,制定用水定额,对促进节水,保护水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用水定额;农业;吉林省地方标准1引言吉林省是国内较严重的气候脆弱区之一,也是缺水的省份之一。
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98.83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44.17亿m3,地下水资源量123.60亿m3,重复量68.94亿m3。
全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1500 m3,仅为全国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的2/3,世界的1/5。
我省农业年用水量为63.59-67.51亿m3,约占总用水量的65%。
因此,结合实际,根据我省地理位置、气候特点、降水及土壤条件,因地制宜地制定农业用水定额,既是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治水新思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缓解我省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客观需要,它对推行节约用水、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建设节水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定额划分目的意义我国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5%以上,而根据全国不同地域范围、不同作物种类,农业用水又有较大差别,因此科学合理划分农业用水定额,对指导农业生产、科学管理水资源、有效利用水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3定额的分类及确定方法3.1定额分类农业用水定额包括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畜牧业用水定额、渔业用水定额,其中农业灌溉用水所占比例较大,畜牧业用水定额和渔业用水定额可简称为其他农业用水定额。
3.2定额确定方法农业用水定额的确定[1],包括灌溉试验,大量的调研取证,广泛征求和充分吸收了有关部门、行业、用水单位的意见,同时开展用水调查。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时代背景与推进过程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时代背景与推进过程(一)背景党的十七大把统筹城乡发展,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提出必须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措施,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近几年来,我国极端天气不断增多,干旱缺水问题越来越严重,呈现出频次增加、范围扩大、过程延长、影响加重的趋势,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日益增强。
水旱灾害是我国需要长期应对的严峻挑战,而全球气候变化又增加应对灾害的复杂性与难度。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就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干旱缺水日益严重的问题,从五个方面对抗旱减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控制性水源工程建设,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扩大泵站技术改造实施范围和规模,切实提高抗旱减灾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农田水利是防汛抗旱最重要的基础设施。
从农业生产的诸多条件分析,减少旱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最有效的措施是改善农田的排灌条件,把现有灌区的中低产田改造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高产农田。
面对大自然的挑战,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刻不容缓。
2019年12月27日, 水利部部长陈雷主持召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方案编制工作会议”。
会议的核心任务是:研究部署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建立农田水利良性运行机制,着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二)问题多年来,农田水利工作围绕推进水价改革,进行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组建农民用水协会,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重点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报告
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报告一、工作概述2024年,本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按照国家政策的要求,以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本次改革工作主要包括农业水价政策的调整、农业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优化和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等方面。
通过改革,我们积极推进农业水价市场化、合理定价,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进展1.农业水价政策调整本年度,我们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和水资源压力等因素,合理调整了农业水价。
具体来说,我们提高了超量排污费用,并降低了农业用水补贴水平。
通过这一措施,有效引导农民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了农田水资源利用效率。
2.农业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为加强对农业用水的管理,我们优化了农业用水资源管理制度。
改革中,我们建立了健全的水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民通过购买水权进行水资源配置调整。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农田灌溉设施和用水设备的监管,推广了高效节水技术与设备的使用,提高了农业用水的科学性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3.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为了实现农业水资源的有效监测和管理,我们积极推进了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
通过建设农田灌溉水量监测设施和水资源监测站,我们可以及时掌握农田用水情况,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水资源调控和管理。
三、工作成效本年度,我们的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农业用水效率提高通过调整农业水价政策,我们有效引导农民合理利用水资源。
经过统计数据分析,农业用水效率明显提高,用水量明显减少。
同时,我们也取得了一定的农田灌溉水利用效率提高的改革成果。
2.农业结构调整通过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和农业用水补贴水平,我们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
农民逐渐转向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农产品,并逐步减少水资源密集型农业的发展。
这不仅有助于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同时也能减少对水资源的需求和农田环境的压力。
3.水资源保护和节约效果显著通过改革,我们加强了对农业用水的监管和管理,推广了高效节水技术与设备的使用。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最新范文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最新范文一、总体要求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全面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已经成为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田灌溉用水正常供给的重要举措。
本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现行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合理调整农业水价结构,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改革目标1. 提高农业用水效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业生产的发展。
2. 将农业用水成本纳入农业产品销售和转移价格中,使水资源回报与农业生产效益相匹配。
3. 方便农民获取和利用用水资源,合理调整不同地区、不同农作物的水价水平。
4. 建立健全的农业用水监测和管理制度,提高用水的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改革内容1. 调整农业用水价格根据农田灌溉用水的供需关系、水资源供给能力、农业生产成本等因素,制定不同农作物、不同地区的农业水价水平,并实行阶梯水价计量方式。
分级定价,根据农田用水的等级和用水的多少进行不同的定价,使得农民的用水成本与其用水规模和灌排效率相匹配。
2. 改革农业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农业水资源管理力度,完善农业水资源数据库建设,建立并完善农业用水的计量、跟踪、监控和分析系统。
同时加强对农业水资源管理的执法力度,严禁非法采水和滥用水资源现象的发生,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
3. 加强农业用水科学管理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完善程度,加大对农业水利设备的技术更新和维护力度。
同时,加强农业用水专业技术队伍的培训和建设,提高农民的用水科学管理能力,推进农业用水的现代化管理。
4. 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农业水价监测和评估体系,开展农业水价市场调研和分析工作,及时掌握供水资源的市场行情,确保农民用水的合理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同时,建立农业水价与农产品价格的联动机制,使农业水价能够反映农民实际的经济效益和农业水资源的供求状况。
四、改革实施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农业水价改革领导小组,由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水利、农业、经济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改革方案起草、实施跟踪和效果评估工作。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灌区工程的水价测算
169.69
水稻、糖料蔗
264
114.58
81683544Βιβλιοθήκη 91项目区水权 ( 万 m³)
备注
891.10 2758.00 1610.00 273.69 184.81
每年根据 当年实灌 面积及产 业结构进 行调整
5717.6
2. 供水成本测算。 农业供水价格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农业末级渠系水价管理的通知》、《水利工 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水财经【2007】470 号) 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末级渠系水价测算导则(试
行)》等有关规定规范进行测算。 农业供水终端水价由国有水利工程水价和末级渠系
水价两部分构成。国有水利工程是指国有水管单位管理 的骨干工程,末级渠系工程是指用水协会管理的末级渠 系工程。
44 城市周刊 CHENGSHIZHOUKAN 2019/20
水电工程
国有水利工程水价与末级渠系水价分运行成本水价 与全成本水价两种形式,两者之间差异在于是否计算固 定资产折旧费,相应计算公式如下: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型灌区计量设施建设方案编制和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型灌区计量设施建设方案编制和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1.01.26•【字号】吉水农函〔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价格正文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型灌区计量设施建设方案编制和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吉水农函〔2021〕5号各有关市(州)水利局,有关县(市)水利局: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办农水函〔2020〕659号)和《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全省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计量设施建设,加强2021年中央和省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使用管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做好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计量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一)编制范围。
列入《吉林省大中型灌区计量设施建设方案(2021-2025年)》的108个大中型灌区,除已经完成骨干工程计量设施建设的6处中型灌区外,其他102处大中型灌区(名录详见附件1)都要编制计量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可每个灌区单独编制,也可同一县市内多个灌区统一编制(提纲见附件2)。
已列入国家“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规划待实施的大中型灌区,规划方案中已按要求开展骨干工程计量设施配套建设的,可不再编制此方案。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设内容为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与末级渠系分界点以上计量设施建设。
各地根据灌区工程管理、用水管理和水费计收情况,按照《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GB/T21303-2017)和省里培训内容要求,充分考虑灌区管理水平和后期维护能力,遵循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确定计量设施数量,优化计量点位布设,因地制宜地选择标准断面、渠系建筑物、量水堰、量水槽、流速仪、量水仪表等量水设施或采用“以电折水”等方法计量。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灌区灌溉管理制度牌内容
灌区灌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灌溉用水管理,确保用水单位(用水户)均衡受益,实行科学用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灌溉用水的效益和供水可靠性,为广大用水单位(用水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灌区内各用水单位(用水户)、管水单位,在灌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灌溉活动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村委会主管本村的灌区灌溉用水,负责组织、监督本制度在灌区内的实施。
第四条本制度在管理实践中要不断总结经验、查漏补缺,执行中发生新问题以及没有涉及到的方面,应及时上报村委会,以便进行补充修订完善。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五条用水单位(用水户)享有以下权利:1)、依法用水的权利;2)、参与用水管理的权利;3)、用水管理的知情权与监督权;4)、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用水单位(用水户)应履行以下义务:1)、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义务;2)、保护水利工程、维修斗农渠正常运行的义务;3)、及时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七条村委会享有以下权利:1)、按要求分配水利的权利;2)、调节水事纠纷,依法处理水事案件的权利。
第八条村委会应履行以下义务: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依法治水的义务;2)、按水权面积保证灌溉供水的义务;3)、维护水利工程、斗农渠道正常运行,保证灌溉正常进行的义务;4)、组织防汛抢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义务。
第三章灌溉管理的实施第九条用水申报1)、每年年初由用水单位(用水户)将全年灌溉计划按组、按轮次汇总报村委会,由村委会按用水单位(用水户)、按轮次汇总后备案。
灌溉计划应包括灌溉时间、各类作物灌溉面积、灌水定额、总需水量等内容。
2)、每轮水开灌前5天,用水单位(用水户)将本轮灌溉用水申请按组、按作物种类汇总报村委会,由村委会按用水单位(用水户)、按作物种类汇总审核。
用水应包括灌溉时间、各类作物灌溉面积、灌水定额、总需水量等内容。
吉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吉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引导各地加快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促进农业节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4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应遵循促进改革、价补相适、量力而行、公平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当前价格水平、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等统筹安排。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精准补贴,是指对已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供水组织在水权定额内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成本给予部分补贴;所称节水奖励,主要指对采取节水措施、节水成效显著的用水主体或供水组织,在水权定额内的用水节约部分予以适当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用水主体,主要指不同用水规模的农民用水户、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以及依法设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水组织主要指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管护组织。
第五条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各级财政用于农业水价改革的补助资金、财政安排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调水费用补助以及有关农业奖补资金等。
第六条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筹措安排资金对各市县开展农业水价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给予适当补助;省级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市县开展农业水价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工作;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按照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工作分工,做好本部门及督促指导本系统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市县政府是本区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 应强化奖补资金与农田水利等各级各类相关资金和项目的统筹协调,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合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灌区水价调整工作方案
灌区水价调整工作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灌区水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而水资源的供给却面临着严重的短缺。
为了更好地保障灌区的水资源供给,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有必要对灌区水价进行调整,以促进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
二、调整目标。
1. 提高灌区水价,促进节约用水,减少浪费现象;2. 调整水价结构,引导用户合理利用水资源,降低浪费;3. 保障农业生产用水需求,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4. 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调整原则。
1. 合理定价,根据水资源成本、供求关系、社会效益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水价;2. 差异化定价,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用水性质,采取差异化定价政策;3. 激励性定价,通过水价调整,激励用户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4. 政策引导,通过水价政策引导用户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浪费。
四、调整措施。
1. 制定灌区水价调整方案,明确调整的目标、原则和具体措施;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用户对水资源的重视和节约用水意识;3. 完善水价监管机制,确保水价调整的公平合理;4. 加强监测评估,及时调整水价政策,保障水资源供需平衡;5. 加强技术支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6. 完善灌区用水管理制度,加强对用水行为的监管和管理。
五、调整效果评估。
1. 对水价调整后的用水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分析水价调整的效果;2. 对农业生产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分析水价调整对农业生产的影响;3. 对用户满意度进行调查,了解用户对水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4.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水价政策,保障水资源供需平衡。
六、调整工作方案实施。
1. 制定水价调整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和用户的意见;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用户对水资源的重视和节约用水意识;3. 完善水价监管机制,确保水价调整的公平合理;4. 加强监测评估,及时调整水价政策,保障水资源供需平衡;5. 加强技术支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6. 完善灌区用水管理制度,加强对用水行为的监管和管理。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供水继续执行试行价格的通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供水继续执行试行价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1.11.18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供水继续执行试行价格的通知
松原市发展改革委、松原市水利局:
《关于申请核定松原市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原水价格的请示》收悉,考虑到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尚未竣工验收,且省政府给予哈达山5年贴息政策已到期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偿还银行贷款、债券的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松原市城市原水价格
同意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供松原市城市原水价格,继续执行试行价格0.725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税)。
二、供农业用水原水价格
为保障前郭灌区、松原灌区农业水价基本稳定,按照《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农业用水价格的通知》(吉省价工字〔2002〕8号)有关要求,供农业用水原水试行价格为0.026元/立方米。
三、其他事项
上述供水价格不再批复试行期,待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后,履行定价程序,再核定正式价格。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水利厅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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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县级(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大纲(试行)吉林省水利厅2018年6月目录前言 (4)1综合说明 (4)2基本情况 (4)2.1 自然条件 (4)2.2 经济社会状况 (4)2.3 农业生产状况 (4)2.4农田水利现状 (5)2.4.1灌溉面积 (5)2.4.2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现状 (5)2.4.3运行管理现状 (5)2.5农业用水管理现状 (5)2.5.1 农业用水总体情况 (5)2.5.2 农业用水管理模式 (6)2.5.3农业水费计收 (6)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必要性 (6)3.1存在的问题 (6)3.2改革必要性 (7)4 改革总则 (7)4.1 指导思想 (7)4.2 基本原则 (7)4.3 改革目标 (8)4.4 改革任务 (8)4.4.1改革范围 (9)4.4.2总体任务 (9)4.4.3分类任务 (9)5工程和计量设施配套改造 (10)5.1灌排工程配套改造 (10)5.2计量设施配套 (10)6改革机制机制建设 (11)6.1 农业水权制度 (11)6.2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12)6.3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13)6.3.1供水成本测算 (13)6.3.2农民水费承受能力调查 (13)6.3.3供水价格确定 (13)6.4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 (14)6.5农业节水奖励机制 (14)7改革实施计划 (15)7.1总体实施计划 (15)7.2分年度实施计划 (15)8投资估算 (15)8.1 编制依据 (15)8.2 投资估算 (15)8.3 资金筹措 (16)9保障措施 (16)9.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改革任务 (16)9.2落实改革资金,确保改革实施 (16)9.3加强改革宣传,推广节水技术 (16)9.4 建立考核机制,确保改革成效 (17)前言包括任务由来、目的意义、组织领导、编制过程等内容。
1综合说明概括《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背景、目标任务、灌排工程、计量设施和改革任务措施、实施计划、投资估算和保障措施等。
综合说明应对《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提炼,避免复制粘贴、重复罗列。
2基本情况2.1 自然条件简要介绍区域的自然地理、地形地貌、河流水系、水文气象、水资源状况等。
重点叙述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密切相关的自然条件。
大中型灌区、高效节水灌溉等改革区域要单独说明。
2.2 经济社会状况简要介绍当地的行政区划和人口、经济、财政、居民收入等方面情况。
重点介绍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村集体、乡镇财政情况等内容,为农业水价成本测算和农民承担能力分析提供依据。
大中型灌区、高效节水灌溉等改革区域要单独说明。
2.3 农业生产状况主要农作物种类、播种面积,粮食及经济作物产量等。
县域内有较大规模水产养殖的,介绍其种类、分布及面积。
大中型灌区、高效节水灌溉等改革区域要单独说明。
—4 —2.4农田水利现状2.4.1灌溉面积全县土地面积、耕地面积、有效灌溉面积、2017年实际灌溉面积等。
灌溉面积中分别说明水田面积(分大型灌区、中型灌区、小型灌区和井灌区)、旱田面积(分漫灌、管灌、喷灌、微灌等)。
大中型灌区、高效节水灌溉等改革区域要单独说明。
2.4.2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现状按照水源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等分类口径,统计县域内各类农田水利工程的数量、完好状况等,有条件的可统计到乡镇。
统计分析现状县域节水灌溉工程(如渠道防渗、管灌、喷微灌等)情况,计量设施建设及分布情况。
大中型灌区要对骨干工程(含计量设施)的长度、数量、完好状况等进行单独分析,简要说明灌区末级渠系工程状况。
2.4.3运行管理现状简要介绍县域内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分别叙述不同类型工程管理体制建设与机制改革情况。
分别说明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田间工程、小型灌区、井灌区等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所有、管理主体、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筹集等情况。
重点说明大中型灌区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2.5农业用水管理现状2.5.1 农业用水总体情况全县2017年及近3年用水总量及农业用水总量情况,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定的2015、2020年控制用水总量指—5 —标(其中农业用水指标)。
农业用水量中要细化说明大中型灌区(分座)、小型灌区、井灌水田和旱田节水灌溉用水量(分不同灌溉方式)。
农业水权制度、灌溉取水许可管理有关情况。
2.5.2 农业用水管理模式分类介绍县域内农业用水管理模式,包括:农业用水管理的主体、管理运行方式,经费来源等。
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田间工程、小型灌区、井灌区(并分别说明井水种稻和旱田节水灌溉)用水管理情况,农业灌溉供水量、运行管理费用等。
有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参与农业用水管理的,重点介绍合作组织的运作情况。
2.5.3农业水费计收按照大中型灌区、小型灌区、井灌区分类叙述农业水费计收现状,包括:农业水费计收主体、计收办法、水价构成、水费收缴率及使用情况等。
如有现行农业用水补贴、节水奖惩等机制,做相应介绍。
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必要性3.1存在的问题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文件要求,重点从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农业用水管理等方面分析现状县域内农田水利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方面,应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分析现状末级渠系“最后一公里”存在的一些问题。
农业用水管理方面,应结合当地实际,—6 —重点从管理责任、终端用水管理组织、用水计量、水费计收、节水奖惩机制等方面剖析现状存在的问题。
对县域内设置专管机构的大中型灌区,应单独分析其骨干工程的运行维护和农业用水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2改革必要性结合县域实际,主要从提高农户节水意识、促进农业节水减排、维护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论述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必要性。
4 改革总则4.1 指导思想结合本县实际,提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应体现“节水优先”治水方针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以明晰水权、定额管理为前提,以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促进农业节水为目的,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和供水计量设施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
4.2 基本原则坚持综合施策。
加强农业水价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的衔接,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价格调整、财政奖补、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举措协同推进改革,促进农业节水。
—7 —坚持两手发力。
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合理用水需求,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坚持多方联动。
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物价、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密切合作,发挥价格调整、资金整合、行业指导等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供需统筹。
既要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供水服务效率,也要把需求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坚持因地制宜。
根据各地水资源禀赋、水利工程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尊重农民意愿,科学选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改革模式。
4.3 改革目标结合本县实际,提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
各县可结合当地实际,在改革总体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分类改革目标。
改革目标应体现: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力争到2021年底,农业用水户的节水意识明显提高,农业水权制度和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初步建立;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基本反映或逐步提高到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基本建立农业用水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基本实现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
4.4 改革任务根据国家与省级有关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本次改革任务包括:配套计量设施、完善灌排体系、建立水权制度、提高供水效率、加强用水需求管理、创新终端管理方式、建立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
—8 —4.4.1改革范围现有有效灌溉面积为改革总体实施范围,其中:以国管大中型灌区和“十三五”期间新增3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为重点,兼顾其他灌溉面积。
并将列入省级“十三五”期间新增3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总体方案中2019、2020年计划实施面积纳入改革范围。
明确全县改革总面积,其中大中型灌区数量、面积、“十三五”期间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其他面积(并分为小型灌区、井水种稻、其他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等)。
4.4.2总体任务以保障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和促进农业节水为目标,按照问题导向原则确定改革任务。
结合县域实际,改革任务一般包括:(1)工程建设:提出改革范围灌排工程配套改造和计量设施配套建设任务。
(2)改革体制机制建设:提出农业水权制度、工程产权制度、终端管理组织建设、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等改革任务,并提出具体的改革目标。
4.4.3分类任务大中型灌区斗口以上配套计量设施,实行按方计量收费;合理核定农业用水价格,实行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明晰农业水权和用水定额,探索实施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征收水资源费制度;明确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管护责任,保证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明确农业水权,采取“以电折水”等方式探索计量用水;重点落实工程产权、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发放“两证一书”,按—9 —照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定价,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其他灌溉面积明确农业水权,主要结合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产权和管护责任,切实加强工程管护,确保工程长期正常运行;根据问题和需求可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核定农业用水价格和精准补贴机制。
5工程和计量设施配套改造5.1灌排工程配套改造(1)主要建设内容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工程、建筑物工程、节水灌溉设施等。
主要是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硬件支撑的必要的工程,要控制配套改造工程数量,基本符合当地涉农涉水资金项目整合能力。
(2)典型建设方案选定典型灌区(片区)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片区),分析提出具体的工程改造布局与改造方案,包括建设标准、技术方案、建设内容等。
(3)主要工程量5.2计量设施配套(1)主要建设内容大中型灌区要实现斗渠口(或国管与民管分界点)计量,有条件的可进一步细化计量单元。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一般计量到井。
(2)典型建设方案按照高效实用、因地制宜的原则配套计量设施,有条件的可按照自动化、信息化标准配套计量设施,也可根据情况配套人工计量设施;要与灌—10 —区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和用水户接受程度相适应。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有条件的可采用自动化计量,大部分可利用机械水表或“以电折水”等方式进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