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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7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饮食
【发文字号】郑开管文[2007]4号
【发布部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07.01.03
【实施日期】2007.0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7年农村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开管文[2007]4号)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提高农村食品质量,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和王菊梅副省长的批示精神,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郑州高新区2007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一月三日
郑州高新区2007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查无证企业、“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确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全面履行高新区管委会和两办事处及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把农村食品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全区统一领导、部门领导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统筹城乡协调监管,强化综合协调,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抓好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食品供应全过程监管,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从市场监管向产地监管前移,从销区监管向产区监管前移,从消费终端监管向生产源头监管前移,从流通监管向生产监管前移。
(三)主要目标。
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和监管网络逐步健全,监管力量得到加强,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农村食品产业取得长足发展,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企业的安全、
责任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络逐步建立,农村食品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农民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农村种植养殖监管。
社区管理服务局、两办事处要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规范种植业、养殖业使用化肥、农药、兽药的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