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按照省、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以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综合运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引导优质资源下沉,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县的“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二、基本原则
基层首诊。

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医疗机构根据诊疗常规以及《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选择诊疗方式或转诊。

自主选择。

首诊医疗机构引导转诊时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认真介绍可转往的医院及其专科技术情况,最终由患者或患者家属自主选择是否转诊及转往的医院。

双向转诊。

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就近转诊、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
序转诊。

急慢分治。

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

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分级诊疗。

根据疾病的发病率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间服务能力的差异以及手术分级等相关规定,常见病、多发病以及一类手术主要由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二级医疗机构重点开展二、三级手术和急诊及重大疾病诊治,各级医疗机构首诊的疑难危重疾病则根据病情实施转诊;经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恢复期或符合相关转诊条件的病例,则转回基层医疗机构接受康复、护理支持与管理。

上下联动。

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资源共享。

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展各项检验、检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医疗机构间要大力推动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努力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同时通过医师多点执业、城乡对口支援以及远程会诊等形式,加强上下级医疗机构间的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交流,促进卫生资源合理利用。

三、工作目标
xx年底,进一步扩大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心脑血管疾病为重点的病种范围,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由二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在
10%以上,实现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逐步建立完善双向转诊机制。

到xx年底,基本实现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实现县域内城乡居民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基本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四、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模式
1.推行基层首诊。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完善功能、定位清晰、任务明确、规模适当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以患者病情为基础、充分尊重患者自主选择权,加强相关政策宣传。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制度,县域内参保就医患者原则上首选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其它非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一级)治疗的疾病,一般不到二级医疗机构治疗;原则上能在二级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治疗的疾病,一般不到三级医疗机构治疗,原则上能在州内三级医疗机构治疗的疾病,一般不到省级和省外治疗。

就医患者根据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疾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转院手续。

经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恢复期或符合相关转诊条件的患者,则转向下一级医疗机构接受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