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绩奖金分配管理办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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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XXXXXXX有限公司业绩奖金分配管理办法
编制:
核准:
二零一九年
目录
第一条实施目的 (1)
第二条业绩奖金分配方式 (1)
一、业绩奖金计算公式 (1)
二、业绩奖金发放实施 (1)
三、奖励基金 (2)
第三条其他奖励 (2)
一、项目管理奖。

(2)
二、业务推荐奖。

(2)
三、优秀员工奖。

(3)
四、日常(月度、季度、年度)奖金。

(3)
第四条附则 (3)
附则一、业绩奖金发放规范 (4)
一、适用范围规范。

(4)
二、各奖项奖励规范。

(4)
《业绩奖金分配管理办法》修订记录表 (5)
业绩奖金分配管理办法
第一条实施目的
为全面推动整体营运和建设发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目,并快速有效达成款项资金到位,并对总业绩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绩奖金分配方式
本方案中的业绩奖金,以所有项目(业务)合同金额为标准,按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一、业绩奖金计算公式
部门/岗位业绩奖金 = 项目/业务到账金额×部门/岗位分配比例×考核系数
二、业绩奖金发放实施
1、发放时间。

款项当期到账,奖金当期发放。

按公司项目收款进度,在款项到账后7-10内,经财务部核算,总经理审批后按相应比例发放。

2、项目/业务到账金额。

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实际收到的款项,如预付款、进度款、尾款、质保金等。

3、奖金计发标准。

奖金计发按项目/业务的合同金额为基础,以实际到账款项金额标准,对应不同岗位的比例进行计发。

3、部门/岗位分配比例。

(详见一览表)
部门/岗位分配比例一览表
三、奖励基金
因部门/人员考核因素导致应发奖金产生结余的,该结余部分作为奖励基金由公司专户专用,用于公司团建、优秀员工奖、培训等方面的使用。

第三条其他奖励
一、项目管理奖。

为确保单个工程项目安全规范、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对于管理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予以奖励。

1、项目管理奖计算公式
项目管理奖奖金 = 项目到账金额×(分配基数×项目进度比率)×考核系数
2、发放时间。

款项当期到账,奖金当期发放。

按公司项目收款进度,在款项到账后7-10内,经财务部核算,总经理审批后按相应比例发放。

3、项目管理奖分配比例。

按该项目合同金额的0.3%为分配基数,结合项目管控进度率进行奖金分配。

项目管控进度率见下表。

二、业务推荐奖。

作为奖励员工合理、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开拓业务的奖励,任何人员(公司内部、外部人员皆可)向公司成功介绍项目业务的,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按业务成功后3天内发放该奖励。

具体奖励如下。

1、对于所介绍的,需要进行投标的项目,在公司中标后,按合同金额的0.2%
作为业务介绍人的奖励。

2、对于所介绍的项目业务,凡不需要进行投标,可直接归于公司的业务,按
该业务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提成比例作为业务介绍人的奖励。

比例详见下表。

提成比例一览表
3、业务推荐奖奖金兑现发放。

按双方签订合同及收取甲方支付的首期(预付)款时,在款项到账后7-10内,经财务部核算,总经理审批后按相应比例发放给推荐人。

三、优秀员工奖。

公司设年度优秀员工奖。

作为对品德优良、业务娴熟、工作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员工予以的奖励和肯定。

(1)奖励标准。

按年度奖项设置方案确定。

(2)发放时间。

公司年终总结大会上表彰发放。

(3)发放对象。

评定为优秀员工的人员。

四、日常(月度、季度、年度)奖金。

1、非管理岗位的人员奖金按《中城泰薪酬体系管理办法》执行,按定期(月
度、季度、年度)考核成绩发放。

2、非管理岗位的人员年终奖按公司每年的经营情况并遵照当年度的《年终奖
奖励方案》执行。

第四条附则
本办法每年修订一次,自公布之日起原执行办法即行废止。

本办法修订和解释权归为总经办。

广东XXXXX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
附则一:业绩奖金发放规范
为规范奖金发放标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奖金发放予以规范,本规范的奖金范围包括《业绩奖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列明的各奖项。

一、适用范围规范。

1、正式员工。

(1)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本《办法》各奖项的所有奖项奖励。

(2)转正后的员工,适用和享受转正后参与项目营运(工作)阶段的奖励。

2、离职员工。

(1)离职人员可享受本《办法》中的“业务推荐奖”奖励。

(2)离职人员不适用也不享受本《办法》中其他奖项奖励。

3、试用期人员。

(1)试用期人员可享受本《办法》中的“业务推荐奖”奖励。

(2)原则上不适用也不享受本《办法》中其他奖项奖励。

4、请(休)假人员。

(1)对于本《办法》及新修订的《办法》颁布时处于请(休)假状态,不适用也不享受未参与项目营运(工作)期间的奖励,仅适用和享受参与项目营运(工作)期间的奖励。

(2)对于本《办法》及新修订的《办法》颁布后处于请(休)假状态,不适用也不享受未参与项目营运(工作)期间的奖励,仅适用和享受参与项目营运(工作)期间的奖励。

(3)本规范的请休假人员是指连续请(休)假时间在15天以上的,经理级以下的岗位/职务人员。

二、各奖项奖励规范。

1、业绩奖金发放对象规范。

发放对应的岗位/职务,原则上以公司书面任命的岗
位/职务,对外联系及非正式任命的岗位/职务不在此列。

2、项目管理奖发放规范。

项目管理奖原则上须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交
的经公司(授权)审批的《项目施工工期计划表(进度表)》及实际证明符合工期要求的文件(现场照片、书面说明等),否则视为无发放依据,不予发放。

广东XXxxx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
《业绩奖金分配管理办法》修订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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