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民政部
•【公布日期】2021.09.01
•【文号】民办函〔2021〕58号
•【施行日期】2021.09.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
正文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
会服务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民办函〔2021〕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立项单位: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评审,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共立项128个,现予发布。

各省(区、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要高度重视项目立项和实施工作,督促本地区立项单位按《实施方案》要求报送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民政部。

要指导立项单位认真贯彻项目实施方案,准确把握项目管理和财务要求,将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年检、评估、信用评价等监督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各立项单位要严字当头、干字托底,规范、高效、透明执行项目,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民政部将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有项目进行审计和评估。

附件:1.2021年发展示范项目(A类)立项名单
2.2021年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B类)立项名单
3.2021年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立项名单
4.2021年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立项名单
民政部办公厅
2021年9月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