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 银行间支付清算业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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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银行间支付清算业务核算
支付系统是由提供支付服务的中介机构、管理货币转移的规则、实现支付指令传递及资金清算的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的。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成以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基础,票据交换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外币支付系统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清算体系。

第一节支付清算业务概述
一、支付清算体系的概念和内容
支付清算体系的组成要素包括支付清算系统、支付工具、支付清算服务组织及支付清算体系监督管理。

支付清算体系监督管理是中国人民银行实施。

二、支付结算与资金清算的关系
商业银行为开户的企业和个人办理资金的转移是支付结算业务的主要内容,由此引发的银行间资金账务往来和债权债务关系,则是银行间支付清算业务的主要处理对象。

三、我国支付清算体系简介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支持的支付工具包括贷记支付工具和借记支付工具。

贷记支付工具包括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定期贷记。

借记支付王具包括银行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本票、支票、旅行支票、定期借记等。

其他支付工具还包括商业汇票和银行卡。

账户里有资金才能开出的是借记支付工具,账户里没有资金的是贷记支付工具。

(一)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
1.大、小额支付系统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主要处理同城和异地的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的大额贷记支付业务和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

实现了我国异地跨行支付清算从手工联行到电子联行,再到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飞跃。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主要处理同城和异地纸质凭证截留的借记支付业务,以及每笔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

2.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是指运用影像技术将实物支票转换为支票影像信息,通过计算机及网络将影像信息传递至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的业务处理系统。

其资金清算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覆盖全国的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处理。

支票影像业务的处理分为影像信息交换和业务回执处理两个阶段。

实现了支票在全国的通用。

3.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
4.境内外币支付系统
由外币清算处理中心负责对支付指令进行接收、清算和转发,由代理结算银行负责对外支付指令进行结算。

5.同城票据交换系统
6.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
(二)其他单位运营系统
1.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

在支付清算系统中处于基础地位。

2.中国银联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系统。

3.城市商业银行汇票处理系统和城市商业银行支付清算系统。

彻底解决了全国各城市商业银行客户之间无法直接办理异地资金清算的问题。

4.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
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核算
一、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参与者
直接参与者是指直接与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连接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了清算账户的银行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含)以上中心支行(库)。

间接参与者是指未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面委托直接参与者办理资金清算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库)
特许参与者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办理特定业务的机构。

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业务流程
三、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业务范围
贷记支付业务是指付款人委托其开户行主动将款项划给收款人的业务。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贷记支付业务的金额起点为2万元,业务范围包括一般大额支付业务、即时转账业务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汇票业务。

即时转账业务是由与国家处理中心直接连接的特许参与者(第三方)发起,目前主要由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发起。

城市商业银行的汇票业务是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为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结算和通汇而设计的。

四、会计科目设置
(一)清算账户行(商业银行机构)的会计科目
1.“大额支付系统往账待清算”科目
本科目核算清算账户行发出的支付业务及代理下属机构发出的支付业务。

2.“大额支付系统来账待清算”科目
本科目核算清算账户行接受的支付业务及代理下属机构接受的支付业务。

3.“支付系统应付结算款项”科目
4.“支付系统手续费暂收款项”科目
二、城市处理中心和国家处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机构)的会计科目
1.存款类科目:准备金存款。

2.清算类科目
1.“大额支付往来”科目。

本科目核算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发起清算行和接收清算行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往来款项,余额轧差反映。

年终,本科目余额全额转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余额为零。

2.“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

本科目核算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发起清算行和接收清算行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汇差款项。

3.“汇总平衡”科目(国家处理中心专用)。

本科目是为平衡国家处理中心代理中国人民银行各行(库)账务处理而设置的。

第三节中国人民银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的核算
一、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与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关系
1.联系
两者均属于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应用系统,它们的运作原理相同、参与者相同、运用的清算账户管理系统相同,并且共享在中国人民银行清算账户的清算资金。

2.区别
(1)清算的金额起点不同。

目前,大额实时支付系统规定的金额起点为2万元以上,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为2万元以下。

(2)业务范围不同。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处理的是大额贷记支付业务和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则处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直接参与者之间的支付业务,以及跨行普通、定期和实时的贷记业务及借记业务。

(3)处理模式不同。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实时处理支付指令,全额清算资金。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一般批量发送支付指令,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的参与者和业务流程
1.贷记业务
(1)同城贷记支付业务。

(2)异地贷记支付业务。

2.借记业务
(1)同城借记支付业务。

(2)异地借记支付业务。

三、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的业务范围
(1)普通贷记支付业务是指付款行向收款行主动发起的付款业务,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国库贷记汇划业务、网银贷记支付业务等。

(2)定期贷记支付业务是指付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收款行发起的批量付款业务,包括代付工资、代付保险金和养老金业务等。

(3)实时贷记支付业务是指付款行接受付款人委托发起的、将确定款项实时贷记指定收款人账户的业务,主要包括个人储蓄通存业务。

(4)普通借记支付业务是指收款行向付款后主动发起的收款业务,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机构间的借记业务和国库借记汇划业务等。

(5)定期借记支付业务是指收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前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付款行发起的批量收款业务,包括代收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业务及国库批量扣税业务等。

(6)实时借记支付业务是指收款行接受收款人委托发起的、将确定款项实时借记指定付款人账户的业务,包括个人储蓄通兑业务、对公通兑业务及国库实时扣税业务等。

(7)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业务。

四、会计科目设置
1.清算账户行的会计科目
(1)“小额支付系统往账待清算”科目。

清算账户行向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发出或代理下属机构发出贷记支付业务或借记支付业务回执,记入本科目贷方。

(2)“小额支付系统来账待清算”科目。

清算账户行接收或代理下属机构接收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发来的贷记支付业务或借记支付业务回执,记入本科目借方。

(3)“小额支付系统待发报”科目。

清算账户行辖属机构已复核或授权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或借记支付业务回执在等待组包发出时,记入本科目贷方;等待发出的支付业务组包发出时,记入本科目借方,发出后本科目无余额。

2.国家处理中心和城市处理中心的会计科目
第四节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的核算
商业银行的行内支付系统由来已久,通常称为联行往来,是指商业银行系统内的资金账务往来,它是同一商业银行不同行、处之间办理资金调拨,货币结算,相互之间代收、代付款项而引起的。

一、行内电子汇划与资金清算的基本做法
商业银行行内电子汇划与资金清算的基本做法通常采取“实存资金、同步清算、头寸控制、集中监督”的方式。

(1)实存资金。

(2)同步清算。

(3)头寸控制。

(4)集中监督。

在电子汇划中,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采取“汇划数据实时发送,各清算行控制进出,总行清算中心即时处理,汇划资金按时到达”的办法。

实时业务即时到达,批量业务次日到达。

二、电子汇划业务范围和参与机构
贷记支付业务包括汇兑、异地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异地商业汇票款划回和系统内资金划拨等;借记支付业务包括解付本系统银行汇票、系统内按规定扣划款项、贷款账户转移及按规定允许扣收的款项和特定的直接借记业务。

三、电子汇划业务的会计科目
1.“系统内上存款项”科目。

该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各清算分中心存放在上级管辖行的清算(调拨)备付金存款。

【各清算分行】
2.“系统内款项存放”科目。

该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总行、省(区)分行由下级行存放的清算(调拨)备付金存款。

【各清算分行】
3.“辖内款项存放”科目。

该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各分(支)行由下级行或网点上存的备付金存款。

【支行】
4.“辖内上存款项”科目。

该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辖内各支行或网点存放在上级行的备付金存款。

【支行】
第五节同城票据交换的核算
同城票据交换是指本行与他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同城票据交换系统进行票据交换的过程。

同城票据交换包括交换提出借方凭证、交换提出贷方凭证、交换提入借方凭证、交换提入贷方凭证。

一、同城票据交换的要求和内容
(1)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核定的交换号码。

(2)配备专职交换人员。

(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的交换场所和时间参加交换。

(4)开立清算账户。

二、同城票据交换轧差
票据的交换行与清算行可能为同一机构,也可能为不同机构。

交换结束,清算行与中国人民银行进行轧差,轧计应收差额或应付差额。

若本行同城票据交换轧差金额与中国人民银行轧差金额不符,则应先在交换行进行挂账处理,待查清原因后再进行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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