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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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工
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12.15
•【字号】川经信环资函[2011]1636号
•【施行日期】2011.1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工业节能
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川经信环资函〔2011〕1636号)
各市(州)经信委、扩权试点县(市)经信委(局):
为着力推进全省工业节能降耗工作,促进调整优化结构,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依据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和《四川省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07〕118号)的有关规定,我们组织编制了《四川省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指南(2012-2013年版)》(详见附件)。
现开展申报2012年省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设置
围绕2012年工业节能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设立节能示范工程、绿色发展工程、能力建设工程等三大专项:
(一)节能示范工程:包括能效提升改造、重点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项目;
(二)绿色发展工程:包括循环经济发展(含分布式能源示范)、清洁生产促
进、节能减排技术推广、“两化融合”能源信息采集和管理控制系统建设(含在线监测、能源管控中心建设);
(三)能力建设工程:包括节能服务队伍建设和节能监察队伍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管理规范,有科学的能源、资源、环境统计和管理体系,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项目备案(审批、核准)等手续齐全,已开工在建或在2012年4月份前具备开工条件。
(三)节能示范类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节能量原则上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绿色发展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2000万元以上(其中“两化融合”能源信息采集和管理控制系统建设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500万元以上)。
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国家或省级贫困县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在本地区或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和典型的示范意义。
(五)项目具有明确的能源资源节约、清洁生产、“三废”综合利用和污染物减排等具体指标。
(六)同一企业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得省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市(州)经信委、扩权试点县(市)经信局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四川省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
///schzw_xmsb/login.aspx),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和项目相关内容;
2、企业完成网上填写并上报,在当地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进行网上审批
后,将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按要求打印装订,报送同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盖章,按要求行文并逐级上报省经信委,扩权县项目应报所在地市州经信委备案。
省级部门和省属企业直接向省经信委申报。
3、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申报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手续齐全性,以及企业财务状况、项目资金筹措、绩效指标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二)申报材料
1、本地、本部门项目上报文件;
2、《四川省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四川省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材料;
5、项目真实性声明。
其中,材料2-5按照四川省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规定的格式报送。
(三)时间要求
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20日,各级经信委网上审批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26日,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联合行文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30日。
省经信委联系人:郝功贵文世恩李北元
电话:86261991 86265762 86268630
附件:四川省重点工业节能项目指南(2012-2013年版)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四川省重点工业节能项目指南
(2012-2013年版)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1年12月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型升级、结构调整、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围绕工业节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组织编制了《四川省重点工业节能项目指南(2012-2013年版)》。
《四川省重点工业节能项目指南(2012-2013年版)》将节能示范工程、绿色发展工程、能力建设工程等三大工程为当前重点,突出节能示范工程的直接节能效益、绿色发展工程的间接节能效益,以及节能队伍能力建设。
力求通过三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的实施,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确保工业节能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节能示范工程
(一)能效提升改造项目:推进树立产品生产制造能耗或生产工序能耗标杆,不断改进单位产品制造的能源消耗水平,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快标准的更新换代,促进推广应用现有节能技术。
重点支持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致力于围绕国内外行业单位产品生产能耗的领先水平,树立省内产品能耗或工序能耗标杆所组织实施的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二)节能改造重点项目: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
1、工业锅炉(窑炉)改造。
采用新型高效锅炉房系统更新、替代低效锅炉,提高锅炉热效率;集成先进技术,改造现有锅炉房系统,提高锅炉房整体运行效率;示范应用洁净煤、优质生物型煤替代原煤作为锅炉用煤,提高效率,减少污染;采用低压旋风预热分解系统、保温耐用新型炉衬材料、高效燃烧器、高效熟料冷却机、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与检测系统等技术对现有水泥生产线进行综合节能改造;采用节能型隧道窑、内燃烧砖节能、余热利用节能型干燥、稀码快烧、窑体改造等技术对落后的墙体材料窑炉进行改造;改造钢铁企业球团迴转窑、石灰窑、耐火材料窑等。
2、电机系统节能改造。
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稀土永磁电动机,重点支持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以及高效风机、泵、压缩机,高效传动系统等;更新淘汰低效电动机及高耗电设备;采用高效节能电机及系统相关节电设备新电机系统;对高耗电中小型电机及风机、泵类系统的更新改造及定流量系统的合理匹配;推广变频调速、永磁调速等先进电机调速技术,改善风机、泵类电机系统调节方式,重点对大中型变工况电机系统进行调速改造;以先进的电力电子技术传动方式改造传统的机械传动方式,采用交流调速取代直流调速,采用高新技术改造拖动装置等;推广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等,通过过程控制合理配置能量,实现系统经济运行,鼓励智能电网示范。
3、能量系统优化。
重点支持电力、冶金、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实施重点用能装置改造、生产工艺流程优化改造、热力系统优化改造、动力系统节能改造,以及炉窑送风系统除湿改造和空气预热、蓄热式燃烧技术、干法熄焦技术改造,余热回收利用、热能梯级利用和低品位
热量利用,优化原料和提高产品收率、先进自动控制系统应用等综合改造等。
4、余热余压利用。
重点支持低品位余热余压利用。
冶金行业高炉炉顶压差发电装置、纯烧高炉煤气锅炉发电装置、低热值高炉煤气发电-燃汽轮机装置、干法熄焦装置、烟气废热锅炉及发电装置;煤炭行业瓦斯抽采技术和瓦斯利用技术;水泥行业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及对回转窑、磨机、烘干机进行节能改造,利用工业和生活废弃物作燃料;玻璃行业余热发电装置,吸附式制冷系统,低温余热发电-制冷设备;化工行业焦炉气用于化工、发电、民用燃气,纯碱余热利用,硫酸余热发电等技术;纺织、轻工等其他行业推广供热锅炉压差发电等余热、余压、余能的回收利用,鼓励集中建设公用工程以实现能量梯级利用等。
5、节约替代石油。
电力行业气化小油枪和等离子无油点火、低负荷稳燃技术等,对燃油发电机组进行洁净煤或天然气替代示范改造;石油石化行业采油系统优化配置技术,稠油热采配套节能技术,放空天然气和伴生石油气回收利用技术,以石油焦、洁净煤、伴生气及其他副产可燃气代替燃料油,高效洁净燃烧技术和设备,油气密闭集输综合节能技术等,降低油田自用油率;建材行业以天然气、煤层气、水煤浆、乳化油、石油焦替代重油;其他行业:推广重油掺水、混合煤气发生炉节代油技术等。
(三)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项目
重点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在省内组织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
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
二、绿色发展工程
重点支持钢铁、石化、有色金属、汽车、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建材等行业,列入国家和省、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的循环经济发展(含分布式能源示范)和清洁生产项目;推动节能减排技术研发与装备产业联合,加大
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力度的节能减排技术推广项目;重点用能企业“两化融合”能源信息采集和管理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一)循环经济发展:包括规模化的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建筑和道路废弃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办公用品等再制造等大宗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城市矿产”示范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项目;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再生水、矿井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的高效节水项目;采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取代传统化石能源的低碳发展项目;分布式能源发展示范,重点鼓励为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实现以直接满足用户多种需求的能源梯级利用、分布在用户端的能源综合利用系统建设,包括企业余热余压电站、煤矿瓦斯发电、工业园区热电联产和集中“冷、热、电”三联供系统等项目。
(二)清洁生产促进:重点支持冶金、石化、化工、轻工和纺织等重点行业,在本行业或同类性质生产装置上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围绕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的先进清洁生产项目。
(三)节能减排技术推广
1. 节能技术推广。
重点支持高效节能锅炉成套设备制造(含大型流化床锅炉设备、余热及生物质锅炉设备等);高效节能机电设备产品制造(含高效节能电机、风机、泵类、压缩机、变压器、变频器等),重点支持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以及用电系统加强无功补偿和调节能力、提高用电功率因数的相关产品装备制造;高效节能换热设备制造;重点用能设备智能化设计研发和相关产品制造;高效照明产品研发制造,包括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超细管径电子节能灯、高强度气体
放电灯、无极荧光灯、稀土高效荧光灯、半导体照明、节能电子镇流器、控制单元,长余辉蓄光发光产品研发制造等;节能机动车及相关零部件、配套装备产品制造;低品位余热利用、地热和浅层地温能应用、能量梯级利用技术产品制造;
2、环保技术推广。
烟气脱硫及脱硝一体化成套设备产品制造;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治理成套设备(含高浓度有机废水、乡镇污水、垃圾渗滤液处理、水循环利用及中水回用设备制造,以及生物脱氮除磷、膜生物反应器、选择性催化还原氮氧化物控制、环保药剂等);垃圾处理成套设备产品制造(含垃圾分拣、破碎及处理设备);重金属污染防治设备产品制造;新型高压静电除尘设备产品制造及机动车尾气净化设备产品制造等;城市噪声污染治理相关产品制造;冶金、化工、造纸等高污染行业新型高效清洁生产工艺研发和装备产品制造。
3、资源循环技术推广。
“城市矿山”资源回收、处理及再利用设备产品制造,包括餐饮等行业的废油回收、加工利用,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技术开发和装备制造,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利用设备产品制造,大型、低排放废旧蓄电池、干电池回收利用设备及产品制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金属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技术与设备产业化等;工业“三废”资源循环利用设备产品制造,包括工业炉渣、煤矸石、粉煤灰、烟道灰等工业废渣生产废渣砖、内燃砖、砌块等墙体材料设备和产品,冶炼废渣(废气、烟气)、化工废渣(尾气、废气)、造纸废液、粉煤灰、磷石膏、电石渣等工业废料的综合利用设备和产品制造;钒钛磁铁矿资源循环利用和精深加工设备产品制造,尾矿回收利用设备产品制造;煤层气、瓦斯等回收利用装置产品制造,包括新型高效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装备、煤矿煤层气(煤矿瓦斯)、油田伴生气等可燃气体回收利用装备和低浓度瓦斯利用装备制造,以及其它行业余热、余压、余能回收利用装置产品装备制造等;秸秆、林木“三剩物”等生物质高效燃烧供热发电装备,农村小型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发电以及小型生物质致密成型装备产品制造,新型高效农村户用沼气、农村省煤(柴)炉
灶产品制造,大中型沼气工程供气、发电技术和设备等。
(四)“两化融合”能源信息采集和管理控制系统建设
重点支持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高耗水企业水耗、大宗固体废弃物排放企业能源信息采集、监控和管理系统(含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通过安装在生产线和设备上的各类监测仪表,对生产及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连续自动检测,形成能耗、水耗、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率等有关数据自动上传至统计监测网络;建设省市两级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消费统计监测平台、高耗水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统计监测平台和大宗固废企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统计监测平台,推动全省工业能耗、水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在线监测网络建设。
采用先进技术,将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控制和调度、平衡预测和能源管理等功能进行有机、一体化集成,把工业生产和信息化管理、控制进行融合,实现企业能源管控一体化的应用、功能比较完善的项目。
三、能力建设工程
包括省市两级服务和监察队伍建设。
(一)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开展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改造等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合同能源管理、系统集成设计、安装调试等综合性节能服务。
支持咨询服务公司为用能企业提供专业能源审计、节能项目设计、节能量监测、清洁生产审核、环境影响评价、绿色产品认证评估、培训咨询等专业化节能服务;重点推广特许经营模式,对新建烟气脱硫设施、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垃圾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由专业化的服务公司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行,推动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市场化运作。
大力发展等环保。
鼓励第三方机构承担国家和省工业节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监察工作。
(二)监察队伍建设:配置节能监测仪器设备,进一步完善办公场地和办公设
施。
强化节能管理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政府节能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配备监测和检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完善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
重点支持扩权试点县节能中心能力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