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抓好市郊绿叶菜生产和供应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抓好市郊绿叶菜生产和
供应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6.27
•【字号】沪农委〔2011〕191号
•【施行日期】2011.06.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抓好市郊绿叶菜生产和供应的
通知
沪农委〔2011〕191号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
今年入夏以来旱涝急转、暴雨不断,对本市绿叶菜为主的新鲜蔬菜的生产供应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根据6月2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地产绿叶菜的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扩大市郊绿叶菜种植面积
本市绿叶菜供应必须立足于基本自给。
针对当前绿叶菜供应不足的问题,本市在稳定现有在田绿叶菜种植面积基础上,再增加4.8万亩,确保今年7月1日至9月15日“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面积达到21万亩。
“夏淡”期间的地产绿叶菜日均供应能力,由原来的3000吨左右提高到4000吨左右。
各区县要抓紧将新增绿叶菜面积落实到各乡镇和相关生产基地(绿叶菜生产任务分解表附后)。
二、提高绿叶菜种植比例
要充分发挥已建成设施菜田特别是保护地设施的重要作用,利用夏季茄果类瓜类换茬的有利时机,种足种好各类绿叶菜。
“夏淡”期间,在现有设施菜田中,绿叶菜种植面积不少于三分之二。
在市、区县两级财政投入建成的保护地设施生产基地中,常年绿叶菜种植面积不少于三分之二。
今后凡新建设施菜田,绿叶菜种植面积不少于三分之二。
三、进一步完善绿叶菜生产扶持政策
为了调动菜农种植绿叶菜菜的生产积极性,近期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大“夏淡”期间种植绿叶菜的补贴力度。
“夏淡”绿叶菜种植补贴,市级财政对80元/亩的绿叶菜种植补贴范围扩大到21万亩,再增加每亩70元,补贴标准增加至150元/亩。
各区县按50%比例配套补贴。
(二)追施专用肥。
针对今年梅雨期前后气候异常灾害频发现象,为了减轻灾害对蔬菜产量和质量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生产与供应,采取施用专用肥的措施。
市级财政提供262.5万元专项资金,各区县按1:1配套,通过政府采购,实物发放专用肥料,帮助菜农抗灾救灾。
(三)增加遮阳网覆盖。
为了防止高温天气对绿叶菜生产的不利影响,增加遮阳网避高温栽培的面积,为绿叶菜生产供应提供更有力的保证。
市级财政提供738.5万元专项资金,各区县按1:1配套,通过政府采购,实物发放实物,帮助重点生产基地增强抗高温的能力。
(四)扩大“夏淡”绿叶菜生产成本价格保险面积。
经与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定,新增的绿叶菜的保险面积不受原定12.5万亩次面积限制,并动员菜农积极投保,对不出险的投保农户,在其下次投保时自付部分予以优惠,切实维护和保障菜农的利益。
四、继续推进保护地设施菜田建设
“十二五”期间新增保护地设施菜田建设8万亩,主要用于绿叶菜生产。
对设施已经老化的保护地设施和“十一五”期间建成的露地设施菜田,优先予以建设。
建设资金按照每亩最高4万元标准投入。
五、加强产销对接
为了防止“菜贵伤民”和“菜贱伤农”,实现有序生产和供应,提高蔬菜产销的综合效益,要加强产销对接。
继续鼓励和支持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扩大“农超对接”、“农标对接”、“农社对接”和团购直销的覆盖面,减少流通环节,稳定蔬菜价格。
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夏淡”期间绿叶菜病虫害易发多发,各种农药使用比较频繁。
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安全使用农药的技术指导和规范管理,坚决禁用高毒农药,严格执行用药安全期,加强农药残留检测,确保上市蔬菜的质量安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