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畜产品品牌创新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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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畜产品品牌创新发展
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公布日期】2023.02.13
•【字号】鲁牧畜安字〔2023〕1号
•【施行日期】2023.0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畜产品品牌创新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鲁牧畜安字〔2023〕1号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打造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实施方案》和《山东省“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动畜产品品牌创新发展,省畜牧局决定组织开展畜产品品牌创新发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典型案例聚焦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及优秀企业品牌、畜产品品牌建设和发展方面成功经验做法,突出创新性举措,征集内容主要围绕以下方面:
(一)畜产品品牌核心能力提升。
大力发展畜产品“三品一标”,试行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畜产品全程追溯。
加强科技创新,强化标准引领,加快人才培养,不断提升畜产品品牌核心竞争力。
(二)畜产品品牌营销创新。
创新利用多平台多渠道营销方式,开展畜产品品牌推介。
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借助电商等平台,提高品牌营销效率和效果,在“互联网
+”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成效明显。
(三)畜产品品牌文化塑造。
弘扬齐鲁农耕文化,延续品牌历史渊源,丰富品牌内涵,讲好品牌故事,提升品牌形象。
加强与现代传播元素结合,打造产业发展实力强劲、文化底蕴深厚、竞争力领先的畜产品品牌。
(四)畜产品品牌助力乡村振兴。
开展乡村振兴相关产业畜产品品牌创建,注重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作用,健全帮扶机制,创新帮扶模式,切实发挥品牌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征集对象
全省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
三、内容要求
(一)案例要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主题聚焦,重点围绕1—2个主题阐述,避免面面俱到。
须提炼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材料,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发展成效、经验启示等,编写要求详见附件1。
(二)案例编写要重点突出,文字凝练,故事性强,字数不超过2500字。
为增强可读性,可提供相关照片或图表(照片格式为JPG,最多5张,每张不超过20M)。
(三)案例内容须原创,可公开发表,禁止虚构和杜撰。
各申报主体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案例主体要具有良好声誉,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无禁限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产品无兽药残留超标等质量安全问题。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
各市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典型案例的推荐工作。
每个地市择优推荐2~3个典型案例,指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案例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审核推荐。
各市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材料质量进行把关审核,通过审核的案例,经单位负责同志审定后,按要求填报案例征集汇总表(附件2),会同案例材料报送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三)专家审议。
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综合评议,推选出首批创新发展典型案例名单。
(四)名单发布。
典型案例名单将在2023年“中国品牌日”期间发布。
(五)成果应用。
案例汇编成册,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将组织新闻媒体专题宣传,并组织专家深入研究,为山东省畜产品品牌创建提供支撑。
五、有关要求
各市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和典型案例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斌、冯鑫磊电话:*************。
邮箱:**********************。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4566号。
附件:1.申报材料参考模板
2.典型案例汇总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