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检验监理工作规定(3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检验监理工作规定对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应进行全过程和全面的控制,从采购、加工制造、运输卸货、进场、存放、使用等各个环节都需要监督与控制。
1.采购质量的控制
1.1凡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在采购订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报审供货商的资质;
1.2材料、设备、构配件应按经过审批认可的设计文件和图纸采购订货,其质量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的要求,交货期应满足施工进度安排的需要;
1.3一般应实行招标采购的方式,选择良好的供货商;
1.4对于重要的材料、设备、构配件采购、订货,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制订质量保证计划,对厂方详细提出应达到的质量保证要求;
1.5供货商应向需方提供质量保证文件,用以表示其提供的货物能够完全达到需方质量保证计划中提出的要求;
1.6施工单位采购的建材要建立台帐及材料使用跟踪记录。
2.制造质量的控制
对于某些重要的材料设备,可采取对供货商生产制造实行监造的方式,进行重点的或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2.1了解供货商质量管理及保证体系,监督在生产过程中其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及质量保证的执行情况;
2.2监督其所用原材料质量、生产工艺及工序控制能力;
2.3检查其质量检验人员的资质,以及质量检验工作情况的可靠性、准确性;
2.4参与产品出厂前的试验与检验,监督产品包装、运输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手段。
3.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的质量检验
3.1凡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产品出厂资料应齐全。
如: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及技术说明书等,并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检验,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
3.2工地交货的设备,也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等资料,并在规定的索赔期内开箱,对其质量进行检验确认,合格予以签署验收单;若检验发现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应由供货商予以更换或进行处理,合格后再行检查验收;
3.3进口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
3.4对于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应事先提交可靠的技术鉴定及有关试验和实际试用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批,才能在工程中应用;
3.5材料、设备的现场存放要有明确的平面图、立体图。
4.材料、设备、构配件存放条件的控制
4.1承包商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及厂家要求分别按不同环境存放;
4.2监理工程师应对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条件及时实行监控,存放条件及环境,事先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
4.3监理工程师应每隔一定时间,对材料、设备的存放检查一次,随时掌握它们的存放质量情况;
4.4对于某些当地天然材料及现场配制品,一般要求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的标准后才准施工
5.建设管理单位供应设备材料的管理
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认真组织业主供应设备材料的现场交接验收。
5.1根据合同到货时间督促项目部做好现场接收准备工作。
5.2设备材料到货后,监理部组织物资部代表、厂家、施工单位等按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交接工作,并填写好有关记录。
5.3若发现到货有质量及其它问题,验收小组应做好文字记录及拍照,提出解决办法,并形成纪要。
然后,监督责任方按规定时间处理完毕。
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检验监理工作规定(2)
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监理对象:明确被监理的设备、材料、构配件以及其相应的规格型号;
2. 监理目标:明确监理的目标、监理工作的范围和要求;
3. 监理标准:明确依据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施工合同中的规定等;
4. 监理程序:明确监理工作的流程和步骤,包括预验收、抽查检验、综合验收等;
5. 监理责任:明确监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包括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
6. 监理报告:规定监理工作完成后的报告内容和格式,包括监理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7. 监理记录:规定监理工作中需要记录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包括检验记录、检验结果和验收记录等;
8. 监理权限:明确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职责,包括处理检测不合格品的权力和责任;
9. 监理要求:明确监理单位的工作要求,包括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和人员要求等;
10. 监理机构:明确由哪个监理机构进行质量检验监理工作;
11. 监理费用:明确监理工作的费用支付方式和标准;
12. 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的合同约定和法律责任。
以上是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检验监理工作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的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检验监理工作规定(3)
1. 设备、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检验监理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于设备、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有深入了解。
2. 在进行质量检验监理工作前,监理人员应先了解和熟悉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确保自己对于质量要求的理解正确。
3. 质量检验监理工作应在设备、材料、构配件到达工程现场之前进行。
监理人员应根据质量标准和规范制定相应的检验方案和检验计划。
4. 监理人员应对设备、材料、构配件的外观、尺寸、材质、工艺等进行全面检查。
对于有质量问题的设备、材料、构配件应立即予以退回,并通知相关供应商和施工单位。
5. 在进行质量检验过程中,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检验方案和检验计划进行操作,确保检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监理人员应将质量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并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检验结果。
对于不合格的设备、材料、构配件,监理人员应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7. 监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材料、构配件进行跟踪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并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监督和整改要求。
8. 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工程负责人汇报质量检验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
9. 监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参与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改进工作。
10. 监理人员应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不断学习和掌握最新的质量检验技术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