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氯充装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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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氯充装管理标准
液氯充装管理标准
概念:控制6大环节(人员监控、档案监控、整瓶、充装、储存、发货)、维护400只液氯钢瓶、3台行车、6台电子称。
1 适用范围
烧碱工段液氯充装岗位。
2 人员监控
2.1 进入液氯充装区域人员必须佩戴防毒口罩,禁止携带火种。
2.2 外来人员须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并在专人陪同下方可进入。
2.3 充装人员资质及培训。
2.3.1液氯钢瓶充装人员必须市级以上质检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2.3.2事业部必须每月对充装人员进行培训(氯气性质、气瓶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因素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2.4 液氯充装区域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及应急防护器材,并保持完好备用。
3 档案监控
充装班档案员负责采用计算机对400只自有产权钢瓶进行登记建档,并及时记录使用期中的跟踪档案。
4 整瓶
4.1 新钢瓶入库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专业资质检瓶站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或复印件),并检查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钢印等是否正确、清晰。
4.2 回用钢瓶入库,检查钢瓶的腐蚀情况、安全附件、使用期限、外观、残余物等是否符合要求、齐全,凡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5 充装
5.1 每天充装前充装人员必须对6台电子称进行验称,每月由电控部专人负责对电子秤进行校验,每半年由电控部联系质检部门进行校验。
5.2 充装前充装人员必须对3台行车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方可充装。
5.3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充装:
5.3.1钢瓶无合格证或未检验的。
5.3.2钢瓶钢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5.3.3漆色、字样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的。
5.3.4钢瓶内气体不符合规定或不易识明的。
5.3.5超过技术检验周期或超过钢瓶使用年限的。
5.3.6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5.3.7钢瓶外表腐蚀严重、损伤、变形或有灼伤痕迹。
5.3.8瓶阀、丝堵有松动痕迹或上紧后外露不足三扣。
5.3.9瓶体超过40℃。
5.3.10皮重核实误差超过1%。
5.3.11未经整瓶抽空的钢瓶。
5.4 充装前充装人员应对行车、吊钩、钢丝绳等吊装器具进行检查,空车试开停,确保正常。
5.5 抽空台抽空必须逐台秤进行,严禁多台秤同时进行抽空,防止倒压泄漏。
5.6 钢瓶充装时,充装人员用稀氨水检查连接处是否泄漏,发现异常应停止充装。
5.7 充装时应随时检查瓶温、钢瓶密封状况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充装并及时处理。
5.8 充装完毕充装人员检查钢瓶密封性能是否完好无泄漏,安全附件齐全。
5.9 充装后的钢瓶实行复秤制度,严禁过量充装。
5.10 充装人员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其内容包括钢瓶瓶号、实际充装量、充装日期、充装人、复验人等内容),并将产品合格证拴挂在钢瓶
底部,检查、粘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6 贮存
6.1 空瓶与充装后的满瓶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禁止混放,满瓶不超过二层,空瓶不超过三层。
6.2 钢瓶瓶口应朝同一方向放置整齐,妥善固定,防止滚动。
6.3 充装后的满瓶存放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7 发货
7.1 运输车辆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阻火器,并经检查后进入充装区域。
7.2 钢瓶装车应横向放置,瓶口朝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装运满瓶只允许单层放置,固定牢靠,防止滚动。
7.3 发货吊装必须由充装人员负责,禁止运输车辆司机自己操作。
7.4 装车结束,由充装人员检查发放安全技术说明书。
8 本标准由**部负责解释、考核,从下方之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