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塑托盘 半成品 成品品质检验判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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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坤
检验项目
定义
产品类别
备注
NoKlA项目类产品
非NOKlA项目类产品
外观
破边
产品在冲裁或受外力使得边破裂
破边不允许
破边的裂纹长度在1∙5mm以内,裂纹不明显且无继续破裂趋势可接受。
偏薄
因产品成型工艺或结构不合理,使得产品局部相比其它部位薄很多的现象.
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强度和功能为原则进行判定。不同结构、不同高低平面整片偏薄不允许,偏薄的区域一碰就变形不允许。具体产品可参照相应样板。
3.杂点在非放产品位置,直径在0.3mm以内,高度在0.3mm以内允许4个。直径在0.3~0.5mm,高度在0.3mm以内允许2个;
4.杂点的数量总和不可以超过5个。
1.杂点为平整的,与黑点要求相同;
2.杂点有凸起,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3.杂点在非放产品位置,直径在0.3mm以内,高度在0.3mm以内允许7个。直径在0.3~0.5mm,高度在0.3mm以内允许4个;
按图纸要求,核对样板。
按图纸要求,核对样板。
定位尺寸
用于表达确定产品实物摆放位置,并确定产品实物摆放在吸塑盘内可移动的量的尺寸
按图纸要求,核对样板。
按图纸要求,核对样板。
共4页,第4页
3.料点、晶点直径在0.5~1.0mm,高度在0.3mm以内允许6个,高度在0.3~0.5mm允许4个;
4.料点的数量总和不可以超过15个。
气泡
在吸塑片材生产过程中,因加热的塑料材料中含有空气,使生产出的成品片材里带有气泡。成型后在产品表面形成一种类似水泡的形状,影响产品外观。
1.气泡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在非摆放产品位置,直径在0.5mm以内允许有5个,直径在0.5~1.0mm允许有3个,直径在1.0~1.5mm允许有2个,直径在1.5~2mm允许有1个;
3.气泡直径大于2mm不允许;
4.汽泡数量总和不可以超过6个。
1.气泡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在非摆放产品位置,直径在0.5mm以内允许有10个,直径在0.5~1.Omm允许有6个,直径在1.0~1.5mm允许有4个,直径在1.5~2mm允许有2个,直径在2~3mm允许有1个;
4、黑点正面、侧面数量总和不能大于5个,反面黑点数量总和不能大于8个。
1、黑点直径0.1~0∙3mmmm产品正面允许4个,侧面允许
6个,反面允许12个,;
2、黑点直径0.3~0∙5mm正面允许2个,侧面允许4个,反面允许8个,0.5~0.8mm正面允许1个,侧面允许2个,反面允许3个;
3、产品正面、侧面黑点直径大于0.8mm不允许,反面大于0.8mm小于LOmm允许1个;
4.杂点的数量总和不可以超过8个。
料点晶点
吸塑片材生产过程中,因空气中的细小尘埃掉在加热的塑料材料上或原料未完全塑化,成型后在产品表面形成的小点。
1.料点、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有凸起,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料点、晶点在非放产品位置,直径在0.5mm以内,高度在0.3mm以内允许6个,高度在0.3~0.5mm允许3个。
1.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和功能为原则,允许轻微变形,严重不允许.
1.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和功能为原则,允许轻微变形,严重不允许.
水纹
产品表面存在的类似水波纹状的形状
1.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和功能为原则,允许轻微水纹,严重不允许.
按图纸要求.
普通(绝缘)材料表面电阻值:≥1012Ω/□防静电材料表面电阻值:106-1011Ω/□
导静电材料表面电阻值:≤105Ω/□
按图纸要求.
普通(绝缘)材料表面电阻值:^1012Ω/□防静电材料表面电阻值:106-W11Ω/□导静电材料表面电阻值:≤105Ω/□
尺寸
规格尺寸
用于表达产品长、宽、高信息的尺寸
2.划伤在产品摆放位置,用手触摸有凸凹感不允许,在非产品摆放位置允许1条(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前提下).
1.划伤深度在OJmm以内,长度在15mm以内,用手触摸无明显凸凹感.在产品摆放位置允许6条以内,在非产品摆放位置允许8条以内;
2.划伤深度在0.1mm以内,长度在15~30mm以内,用手触摸无明显凸凹感.在产品摆放位置允许4条以内,在非产品摆放
编号:Wl-PZo61文件名称:半成品、成品品质检验判定准则
适用产品:吸塑托盘
审核
确认
制定
使用工具及消耗材料:
目视、表面电阻测试仪、卡尺、卷尺
版本:AO
制定日期:2007-10-04
郭坤
检验
定义
产品类别
备注
项
目
NOKlA项目类产品
非NOKIA项目类产品
外观
黑点
原材料里面存在的平整的不可去除的黑色小点
共4页,第2页
编号:∙∣-PZ06-1
文件名称:半成品、成品品质检验判定准则
适用产品:吸塑托盘
审核
确认
制定
使用工具及消耗材料:
目视、表面电阻测试仪、卡尺、卷尺
版本:Ao
制定日期:2007-10~04
郭坤
检验项目
定义
产品类别
备注
NOKlA项目类产品
非NoKlA项目类产品
外观
变
形
因成型工艺不合理或机械外力所致,使产品原有形状发生产改变。
3.料点、晶点直径在0.5~1.0mm,高度在0.3mm以内允许4个,高度在0.3~0.5mm允许2个;
4.料点的数量总和不可以超过10个。
1.料点、晶点有凸起,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料点、晶点在非放产品位置,直径在0.5mm以内,高度在0.3mm以内允许10个,高度在0.3~0.5mm允许6个。
1、黑点直径0.1~0.2mmmm产品正面允许2个,侧面允许4个,反面允许8个,;
2、黑点直径0.2~0.3mm正面允许1个,侧面允许2个,
反面允许6个;
3、产品正面、侧面黑点直径大于0.3mm不允许,反面直径大于0.3mm小于0.5mm允许4个,反面直径在0.5~0.8mm黑点允许2个,大于0.8mm黑点不允许。
极轻微麻点、轻微麻点的定义参照样板
料纹
因材料表面有刮伤,成型后在产品表面形成的类似扫把扫过地面留下的一长条痕迹.
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轻微料纹允许,严重料纹不允许.
以不严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轻微料纹允许,严重料纹不允许.
轻微料纹及严重料纹的定义参照样板
脏
源
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表面沾染的油、灰尘等影响产品洁净、外观的物质
3.气泡直径大于3mm不允许。
4.汽泡数量总和不可以超过12个。
共4页,第1页
编号:Wl-PZO6-1
文件名称:半成品、成品品质检验判定准则
适用产品:吸塑托盘
审核
确认
制定
使用工具及消耗材料:
目视、表面电阻测试仪、卡尺、卷尺
版本:AO
制定日期:2007-10-04
郭坤
检验项目
定义
产品类别
备注
NoKIA项目类产品
位置允许6条以内;
2.划伤在产品摆放位置,用手触摸有凸凹感不允许,在非产品摆放位置允许3条以内(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前提下).
色
产品颜色与样板所存在的差异
按颜色样板对照,在样板要求的范围之内.
按颜色样板对照,在样板要求的范围之内.
吸不到位
未能或未完全形成产品的结构形状,通常表现为产品底部圆角过大.
1.产品定位的位置不允许;
非Ne)KIA项目类产品
外观
麻点
因材料受潮、浸水或成型温度过高,成型后在产品表面形成的,使产品表面看上去粗糙的点。
L除了极轻微麻点外,麻点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在非摆放产品位置,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只允许极轻微麻点和轻微麻点。麻点严重不允许。
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允许极轻微麻点和轻微麻点。麻点严重不允许。
脏污不允许
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轻微且不会脱落的脏污允许.
模印
因模具上有脏污、杂物、加工遗留刀痕或成型过程中上模过重压受热片材等使产品表面形成影响美观的不可去除的痕迹。
1.模印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在非摆放产品位置,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允许轻微模印。模印严重不允许。
以不严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允许轻微模印。模印严重不允许。
4、黑点正面、侧面数量总和不能大于8个,反面黑点数量总和不能大于10个。
黑点、杂点、料点、晶点、气泡的数量总和,NOKIA项目类产品不可以超过10个,非NOKIA项目类产品不可以超过18个。
杂
点
原材料里面存在的平整的或凸起的不可去除的小点或杂物
1.杂点为平整的,与黑点要求相同;
2.杂点有凸起,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1.穿孔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在非摆放产品位置,穿孔直径大于0.5πun不可以接受.直径在.3~0.5mm的穿孔,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1个以内允许.直径小于0.3mm的穿孔,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3个以内允许.
1.穿孔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在非摆放产品位置,穿孔直径大于O.8mπι不可以接受.直径在.3~0.5mm的穿孔,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5个以内允许.直径小于O.3πun的穿孔,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10个以内允许.
毛边在0.5m以内、披锋在0.3mm以内,且不刮手、不易脱落,出现的范围在产品边长度的1/6以内可接受。
共4页,第3页
编号:Wl-PZo6-1
文件名称:半成品、成品品质检验判定准则
适用产品:吸塑托盘
审核
确认
制定
使用工具及消耗材料:
目视、表面电阻测试仪、卡尺、卷尺
版本:AO
制定日期:2007T(三)4
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强度和功能为原则进行判定。不同结构、不同高低平面整片偏薄不允许,偏薄的区域一碰就变形不允许。具体产品可参照相应样板。
大小边
因刀模冲裁时定位不合理,使得本因对称的产品边变得一边大一边小.
大小边差值小于Imm
大小边差值小于1.5mm
物理性能
表面电阻率
表面电阻率的定义是电流在1个正方形物质表面的对边通过时的电阻值,单位为Q/口。
2.在非产品定位位置,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和功能为原则,允许轻微吸不到位,严重不允许.
1.产品定位的位置,影响产品定位的不允许;
2.在非产品定位位置,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和功能为原则,允许轻微吸不到位,严重不允许.
毛边披锋
产品冲裁时与刀模刀锋接触的边,形成茸毛状或芒刺状之现象,称之为毛边和披锋.
毛边与披锋不允许
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和功能为原则,允许轻微水纹,严重不允许.
划
伤
产品因机械外力在表面刻划而留下的痕迹
1.划伤深度在0∙1mm以内,长度在15mm以内,用手触摸无明显凸凹感.在产品摆放位置允许4条以内,在非产品摆放位置允许6条以内;
2.划伤深度在0.1mm以内,长度在15~30mm以内,用手触摸无明显凸凹感.在产品摆放位置允许2条以内,在非产品摆放位置允许4条以内;
轻微模印与严重模印定义可参照样板
拉线
吸塑成型生产时产生的一些不应有的线条突起(模具上没有的)。
1.拉线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在非摆放产品位置,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和功能为原则,允许轻微拉线。拉线严重不允许。
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和功能为原则,允许轻微拉线。拉线严重不允许。
穿孔
因真空吸咐力过大或成型时上模与下模撞击,使产品上存在的破孔。
检验项目
定义
产品类别
备注
NoKlA项目类产品
非NOKlA项目类产品
外观
破边
产品在冲裁或受外力使得边破裂
破边不允许
破边的裂纹长度在1∙5mm以内,裂纹不明显且无继续破裂趋势可接受。
偏薄
因产品成型工艺或结构不合理,使得产品局部相比其它部位薄很多的现象.
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强度和功能为原则进行判定。不同结构、不同高低平面整片偏薄不允许,偏薄的区域一碰就变形不允许。具体产品可参照相应样板。
3.杂点在非放产品位置,直径在0.3mm以内,高度在0.3mm以内允许4个。直径在0.3~0.5mm,高度在0.3mm以内允许2个;
4.杂点的数量总和不可以超过5个。
1.杂点为平整的,与黑点要求相同;
2.杂点有凸起,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3.杂点在非放产品位置,直径在0.3mm以内,高度在0.3mm以内允许7个。直径在0.3~0.5mm,高度在0.3mm以内允许4个;
按图纸要求,核对样板。
按图纸要求,核对样板。
定位尺寸
用于表达确定产品实物摆放位置,并确定产品实物摆放在吸塑盘内可移动的量的尺寸
按图纸要求,核对样板。
按图纸要求,核对样板。
共4页,第4页
3.料点、晶点直径在0.5~1.0mm,高度在0.3mm以内允许6个,高度在0.3~0.5mm允许4个;
4.料点的数量总和不可以超过15个。
气泡
在吸塑片材生产过程中,因加热的塑料材料中含有空气,使生产出的成品片材里带有气泡。成型后在产品表面形成一种类似水泡的形状,影响产品外观。
1.气泡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在非摆放产品位置,直径在0.5mm以内允许有5个,直径在0.5~1.0mm允许有3个,直径在1.0~1.5mm允许有2个,直径在1.5~2mm允许有1个;
3.气泡直径大于2mm不允许;
4.汽泡数量总和不可以超过6个。
1.气泡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在非摆放产品位置,直径在0.5mm以内允许有10个,直径在0.5~1.Omm允许有6个,直径在1.0~1.5mm允许有4个,直径在1.5~2mm允许有2个,直径在2~3mm允许有1个;
4、黑点正面、侧面数量总和不能大于5个,反面黑点数量总和不能大于8个。
1、黑点直径0.1~0∙3mmmm产品正面允许4个,侧面允许
6个,反面允许12个,;
2、黑点直径0.3~0∙5mm正面允许2个,侧面允许4个,反面允许8个,0.5~0.8mm正面允许1个,侧面允许2个,反面允许3个;
3、产品正面、侧面黑点直径大于0.8mm不允许,反面大于0.8mm小于LOmm允许1个;
4.杂点的数量总和不可以超过8个。
料点晶点
吸塑片材生产过程中,因空气中的细小尘埃掉在加热的塑料材料上或原料未完全塑化,成型后在产品表面形成的小点。
1.料点、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有凸起,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料点、晶点在非放产品位置,直径在0.5mm以内,高度在0.3mm以内允许6个,高度在0.3~0.5mm允许3个。
1.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和功能为原则,允许轻微变形,严重不允许.
1.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和功能为原则,允许轻微变形,严重不允许.
水纹
产品表面存在的类似水波纹状的形状
1.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和功能为原则,允许轻微水纹,严重不允许.
按图纸要求.
普通(绝缘)材料表面电阻值:≥1012Ω/□防静电材料表面电阻值:106-1011Ω/□
导静电材料表面电阻值:≤105Ω/□
按图纸要求.
普通(绝缘)材料表面电阻值:^1012Ω/□防静电材料表面电阻值:106-W11Ω/□导静电材料表面电阻值:≤105Ω/□
尺寸
规格尺寸
用于表达产品长、宽、高信息的尺寸
2.划伤在产品摆放位置,用手触摸有凸凹感不允许,在非产品摆放位置允许1条(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前提下).
1.划伤深度在OJmm以内,长度在15mm以内,用手触摸无明显凸凹感.在产品摆放位置允许6条以内,在非产品摆放位置允许8条以内;
2.划伤深度在0.1mm以内,长度在15~30mm以内,用手触摸无明显凸凹感.在产品摆放位置允许4条以内,在非产品摆放
编号:Wl-PZo61文件名称:半成品、成品品质检验判定准则
适用产品:吸塑托盘
审核
确认
制定
使用工具及消耗材料:
目视、表面电阻测试仪、卡尺、卷尺
版本:AO
制定日期:2007-10-04
郭坤
检验
定义
产品类别
备注
项
目
NOKlA项目类产品
非NOKIA项目类产品
外观
黑点
原材料里面存在的平整的不可去除的黑色小点
共4页,第2页
编号:∙∣-PZ06-1
文件名称:半成品、成品品质检验判定准则
适用产品:吸塑托盘
审核
确认
制定
使用工具及消耗材料:
目视、表面电阻测试仪、卡尺、卷尺
版本:Ao
制定日期:2007-10~04
郭坤
检验项目
定义
产品类别
备注
NOKlA项目类产品
非NoKlA项目类产品
外观
变
形
因成型工艺不合理或机械外力所致,使产品原有形状发生产改变。
3.料点、晶点直径在0.5~1.0mm,高度在0.3mm以内允许4个,高度在0.3~0.5mm允许2个;
4.料点的数量总和不可以超过10个。
1.料点、晶点有凸起,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料点、晶点在非放产品位置,直径在0.5mm以内,高度在0.3mm以内允许10个,高度在0.3~0.5mm允许6个。
1、黑点直径0.1~0.2mmmm产品正面允许2个,侧面允许4个,反面允许8个,;
2、黑点直径0.2~0.3mm正面允许1个,侧面允许2个,
反面允许6个;
3、产品正面、侧面黑点直径大于0.3mm不允许,反面直径大于0.3mm小于0.5mm允许4个,反面直径在0.5~0.8mm黑点允许2个,大于0.8mm黑点不允许。
极轻微麻点、轻微麻点的定义参照样板
料纹
因材料表面有刮伤,成型后在产品表面形成的类似扫把扫过地面留下的一长条痕迹.
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轻微料纹允许,严重料纹不允许.
以不严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轻微料纹允许,严重料纹不允许.
轻微料纹及严重料纹的定义参照样板
脏
源
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表面沾染的油、灰尘等影响产品洁净、外观的物质
3.气泡直径大于3mm不允许。
4.汽泡数量总和不可以超过12个。
共4页,第1页
编号:Wl-PZO6-1
文件名称:半成品、成品品质检验判定准则
适用产品:吸塑托盘
审核
确认
制定
使用工具及消耗材料:
目视、表面电阻测试仪、卡尺、卷尺
版本:AO
制定日期:2007-10-04
郭坤
检验项目
定义
产品类别
备注
NoKIA项目类产品
位置允许6条以内;
2.划伤在产品摆放位置,用手触摸有凸凹感不允许,在非产品摆放位置允许3条以内(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前提下).
色
产品颜色与样板所存在的差异
按颜色样板对照,在样板要求的范围之内.
按颜色样板对照,在样板要求的范围之内.
吸不到位
未能或未完全形成产品的结构形状,通常表现为产品底部圆角过大.
1.产品定位的位置不允许;
非Ne)KIA项目类产品
外观
麻点
因材料受潮、浸水或成型温度过高,成型后在产品表面形成的,使产品表面看上去粗糙的点。
L除了极轻微麻点外,麻点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在非摆放产品位置,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只允许极轻微麻点和轻微麻点。麻点严重不允许。
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允许极轻微麻点和轻微麻点。麻点严重不允许。
脏污不允许
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轻微且不会脱落的脏污允许.
模印
因模具上有脏污、杂物、加工遗留刀痕或成型过程中上模过重压受热片材等使产品表面形成影响美观的不可去除的痕迹。
1.模印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在非摆放产品位置,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允许轻微模印。模印严重不允许。
以不严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允许轻微模印。模印严重不允许。
4、黑点正面、侧面数量总和不能大于8个,反面黑点数量总和不能大于10个。
黑点、杂点、料点、晶点、气泡的数量总和,NOKIA项目类产品不可以超过10个,非NOKIA项目类产品不可以超过18个。
杂
点
原材料里面存在的平整的或凸起的不可去除的小点或杂物
1.杂点为平整的,与黑点要求相同;
2.杂点有凸起,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1.穿孔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在非摆放产品位置,穿孔直径大于0.5πun不可以接受.直径在.3~0.5mm的穿孔,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1个以内允许.直径小于0.3mm的穿孔,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3个以内允许.
1.穿孔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在非摆放产品位置,穿孔直径大于O.8mπι不可以接受.直径在.3~0.5mm的穿孔,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5个以内允许.直径小于O.3πun的穿孔,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为原则10个以内允许.
毛边在0.5m以内、披锋在0.3mm以内,且不刮手、不易脱落,出现的范围在产品边长度的1/6以内可接受。
共4页,第3页
编号:Wl-PZo6-1
文件名称:半成品、成品品质检验判定准则
适用产品:吸塑托盘
审核
确认
制定
使用工具及消耗材料:
目视、表面电阻测试仪、卡尺、卷尺
版本:AO
制定日期:2007T(三)4
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强度和功能为原则进行判定。不同结构、不同高低平面整片偏薄不允许,偏薄的区域一碰就变形不允许。具体产品可参照相应样板。
大小边
因刀模冲裁时定位不合理,使得本因对称的产品边变得一边大一边小.
大小边差值小于Imm
大小边差值小于1.5mm
物理性能
表面电阻率
表面电阻率的定义是电流在1个正方形物质表面的对边通过时的电阻值,单位为Q/口。
2.在非产品定位位置,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和功能为原则,允许轻微吸不到位,严重不允许.
1.产品定位的位置,影响产品定位的不允许;
2.在非产品定位位置,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和功能为原则,允许轻微吸不到位,严重不允许.
毛边披锋
产品冲裁时与刀模刀锋接触的边,形成茸毛状或芒刺状之现象,称之为毛边和披锋.
毛边与披锋不允许
以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和功能为原则,允许轻微水纹,严重不允许.
划
伤
产品因机械外力在表面刻划而留下的痕迹
1.划伤深度在0∙1mm以内,长度在15mm以内,用手触摸无明显凸凹感.在产品摆放位置允许4条以内,在非产品摆放位置允许6条以内;
2.划伤深度在0.1mm以内,长度在15~30mm以内,用手触摸无明显凸凹感.在产品摆放位置允许2条以内,在非产品摆放位置允许4条以内;
轻微模印与严重模印定义可参照样板
拉线
吸塑成型生产时产生的一些不应有的线条突起(模具上没有的)。
1.拉线在摆放产品位置不允许;
2.在非摆放产品位置,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和功能为原则,允许轻微拉线。拉线严重不允许。
以不影响产品整体美观和功能为原则,允许轻微拉线。拉线严重不允许。
穿孔
因真空吸咐力过大或成型时上模与下模撞击,使产品上存在的破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