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销售烟酒如何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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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销售烟酒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提供餐饮服务同时提供烟酒。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酒店的主营业务就是提供餐饮服务,因此,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时提供的烟酒属于混合销售,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的话,开票的税率就是6%,包括一同销售的香烟与酒水。
宾馆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不可避免需要向客人提供烟酒和饮料,而且价格较一般超市偏贵,尽管烟酒、饮料和菜肴可以单独计价,且似乎属于兼营行为,但由于售卖这些烟酒及饮料已属于餐饮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凝聚了服务人员和厨师的劳动,共同形成了完整的餐饮服务,所以,应该属于一项销售行为,应定性为混合销售。
二、提供住宿服务同时销售的烟酒。
客房设置小酒吧是为了方便客人对部分小商品的消费需求,不属于住宿服务必须有的服务内容,如很多中低档宾馆或酒店的客房就没有设置小酒吧,很明显,这种服务是宾馆在提供住宿服务之外增加的一项服务,尽管是同一个销售对象,但由于小酒吧销售商品与销售住宿服务没有必然内在联系,不属于同一项销售行为,根据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的定义,所以,对客房小酒吧的销售不应确认为混合销售,而应属于兼营行为。
所销售烟酒按照销售货物,税率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