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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需求的调研与探微
作为税务机关的两大核心工作,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各自为“政”的现象较为严重。
由于工作中出现的重管理轻服务、重权力轻义务、重形式轻内容的“三重三轻”现象,使得管理与服务无法有效的融合和对接。
认为纳税服务仅仅是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与税收征管无关,纳税服务的核心业务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征管“实”、服务“虚”的现象依然存在。
加之纳税服务本身也乏善可陈,缺少一种有效的举措实现二者的真正融合。
不断改进和拓宽纳税服务需求内容
基于上述问题的分析以及调查中发现,税务机关认为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对纳税服务需求的认识肤浅,对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的认识欠缺,对管理与服务两大核心工作如何深入开展的认识不足,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工作定位认识有偏差。
可以说,在当前的纳税服务体系中,税务机关是纳税服务的主体和主导,服务举措是更多地倾向于便于管理的角度建立的,这实际上是一种管理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纳税人需求。
由于在理念认识、制度建设、服务方式等方面存在很多的“误区”,纳税服务需求实际上已经进入了“瓶颈”状态。
如何找准定位,实现纳税人需求的突破,是摆在税务机关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应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需求,拓宽纳税服务内容,真正实现三个转变:
首先,由单向服务向互动双赢转变。
要进一步转变税务机关的本位思想,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向尊重和确保纳税人权益倾斜。
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想问题,帮助引导纳税人做好纳税风险管理工作,多在关键的地方给纳税人提个醒,不仅有助于税务机关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收流失,节约用于事后检查和强制执行的大量税收征管资源,而且纳税人也不用担心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被“侵扰”。
这样,既涵养了税源,又实现了管理服务与纳税需求的良性互动,从而实现征纳双方和谐共赢的目的。
其次,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通过建立安全纳税的风险点控制系统,及时识别、提醒纳税人纠正潜在的和正在发生的纳税风险,做到关口前移,开展引导纳税防范规避纳税风险的主动性服务,及时预警纠错,将纳税人目前大量存在的非主观性错误及问题,及时处理在未发或萌芽状态,有效地避免和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
再次,一般普适化服务向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转变。
由于纳税人的纳税风险千差万别、对税法遵从度也各不相同,如果纳税服务仅限于按照统一服务规范提供的普适化服务,没有抓住纳税人迫切需要的服务重点,既不利于税务机关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和进行税源监控分析,也不能满足不同纳税人的个性需求,所以对不同纳税群体应有针对性的相应服务措施,纳税人希望缴“明白税”、“公平税”、“减轻办税负担”、“加强征纳沟通”的基础上,更希望满足如人性化的约谈、特色延伸等深层次的个性化服务。
建立健全开放式的纳税服务需求沟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