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铁路管理机关的沿革史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近代中国铁路管理机关的沿革史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关于铁路管理体制的呼声日渐高涨,拆分
铁道部是派主张的核心内容。

但历经数年动议,始未成行。

2022年,铁
道部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中国的铁路向实质性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而实际上,中国铁路管理机关革新自近代以来就出现了,而且变化多端。

这里不妨给大家梳理一下。

近代我国铁路管理机关发韧于晚清时期的“洋务内阁”——总理衙门。

总理衙门是1861年清政府为办理对外交涉事务而设立的中央机构,内设
司务厅、清档房和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及海防五股。

其中海防股为1883年增设,职掌统管北洋海防与长江水师,兼管机器制造、新式学堂、电报通讯、铁路、矿业等事务。

由此可见,总理衙门海防股有管理铁路的
职权,应是近代我国管理铁路的第一个机构。

但由于当时中国并无铁路,
而后来创办的唐胥铁路又为开平煤矿管理,因而海防股虽有管理铁路之权,而无行使职能之实。

1885年李鸿章操办的海军衙门成立后,李鸿章“以铁路开通,可为
军事上之补救,奏请将铁路事务划归总理海军衙门管理,奉旨依议”。

1896年清政府为接洽外国借款筑路,特设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公司的形
式办理铁路借款与修路事务。

1898年清政府又将原先铁路行政管理事务
从海军衙门划出,单独设立统辖矿务铁路总局,所有路矿两项事务都由矿
务铁路总局主持。

20世纪的最初几年,我国铁路管理机构几经更迭。

先于矿务铁路总
司转至外务部考工司,后又转至商部通艺司,再至农工商部。

1906年9
月20日,清政府为推动交通业和工矿业的发展,在中央设立邮传部。


传部的主要机构为路政司、船政司、电政司、邮政司、庶务司以及参议厅
和承政厅,其中路政司是管理铁路事务的机构,1907年邮传部将路政司
原有的营业、监理、交涉三科裁撤,改设铁路总局,作为铁路对外交涉机关。

在地方铁路管理上,清末一直以来采取铁路督办制度。

督办之下有总
办与会办,负责具体铁路建设与管理。

在邮传部成立之后,督办虽名义受
制于部,但其权力很大。

1912年民国建立以后,邮传部改称交通部,原设路政司及铁路总局
事务并入交通部路政司,由路政司司长兼全国铁路督办的职务。

1913年
路政司改称为路政局,1914年交通部机构,路政局被裁撤,路政局职能
由路政、路工和铁路会计三司分掌,1916年路政司与路工司又合并为路
政司。

在地方路局管理上,交通部初期仍沿用清末的督办制度。

但考虑到督
办权力过大,构成对路政司的威胁,民国五年(1916)交通总长许世英以“各路组织大多因借款关系,沿用各债权国制度,各不相谋,权限不清,
责任不明,且于交通部管辖各路统一会计上造成许多障碍”,于是年8月
颁布《国有铁路管理局编制通则》,在已成的营业路设立管理局,未成路
设工程局,使地方路政渐趋一致。

督办渐被裁撤。

总体来看,至20世纪20年代交通部时期,我国铁路中枢机构已基本
完备,中央由交通部路政司统管全国路权,地方以管理局为主体行使管理、经营之权。

但存在铁路中枢机构级别偏低、内部机构权力分散及地方路局“尾大不掉”等不良现象,使得路政迭受影响,因此建立一个统一、集权
的管理机构大有必要。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不久,就发布文告称“文明国家对于铁道事业类
多设专部,为贯彻总理铁道政策,着手设置铁道部,以期计划之实现与发
展”。

言下之意是铁道部的设立既是文明国家所通用的做法,也是为实现
孙中山铁道政策的选择。

而事实上,国民政府当时要设立铁道部是由多重
因素共同促成的。

除上述因素外,也有社会经济发展和巩固政治的需要。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前的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基本处于停滞,铁路也
在战争中被破坏不堪。

在这种情形之下,整理与原来旧有的制度是必要的,而且只有通过制度革新才能促进铁路事业的发展,才能适合经济发展对铁
路的需求,更能巩固现政权的经济基础。

对于国民政府而言,设立铁道部
更重要还在于“正名”。

蒋介石担心自己在南京另立的新政府“名不正言
不顺”。

为此,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便标榜自己的“正统”出身。

1928
年11月国民政府宣布整理国民经济,振兴实业,声称秉承孙中山“交通
为实业之母,铁道又为交通之母”的“遗教”,“深知铁道为交通之主要
工具,且为实业发展之根基”,“自训政开始之以还,全国上下均以为非
依照总理实业计划实行建设工作,不足以符革命之本旨,而建设工作,又
以交通为首,铁道之建设,则尤为当务之急焉”。

而孙中山在其铁路建设
思想中,一再主张铁路要实行中央集权,实行国家控制,方能获得发展。

故而,为增强中央权威之目的,为标榜身份之“正统”考虑,重视铁路建设,加强对铁路控制,急需设立一专职部门来实施。

1928年11月1日,铁道部正式挂牌成立,同日启用印信,开始办公,并以孙中山的儿子孙科为第一任铁道部长。

铁道部成立之初,其内部的主
要行政机构计有总务、理财、管理和建设四司,以及秘书和参事两厅。


司又分设多科,各厅则分设多股。

1929年铁道部对各行政机构的名称和
内部设置进行了调整和增删,将理财、管理和建设三司分别改称财务司、
业务司和工务司。

财务司保留原有的总务、计核和统计三科,取消原理财
司所设的会计科,将会计科职能移给总务司;业务司与工务司下设科室与
原来的管理司、建设司相同;总务司原设的机要、编译两科改为机要室、
编译室移属于秘书厅。

另外,铁道部陆续增设卫生处、联运处和驻沪办事处,及各种专业委员会。

1932年,为指挥和监督国有铁路警察行政事宜,铁道部在部内设立路警管理局,统一指挥铁路警察。

至1936年6月,铁
道部中央组织系统包括总务司、业务司、财务司、工务司、秘书厅、参事厅、技监室、顾问室、联运处、会计长办公处、路警管理局及14个专业
委员会。

在地方路局的管理上,铁道部通过设立直辖管理局或管理委员会进行
管理。

1929年颁布《直辖管理局组织规程》和《直辖管理委员会组织规程》。

1935年,铁道部直辖的国有铁路管理局或管理委员会,包括京沪、沪杭甬、道清、正太、平汉、平绥、南浔、北宁、陇海、广韶、湘鄂、津浦、胶济等十二个铁路管理局和管理委员会。

铁道部又根据各管理局路线
的长短和营业状况将路局分为三等,其中北宁、京沪、沪杭甬、津浦和平
汉五个铁路管理局为一等局,平绥、陇海、广韶和湘鄂铁路管理局为二等局,其余为三等局,胶济铁路管理委员会为一等路。

铁路管理局一般设有
总务、车务、会计、机处和工务五处,处下设若干课。

另外,在新建铁路方面,铁道部则设立工程局或工程处实施管理。


程处、工程局一般设处长、局长一人,处长、局长之下设总工程司与副总
工程司,并设有总务课、工务课、会计课、材料课、工务段和机厂等。

1930年代铁道部前后设立工程处或工程局有沧石、包宁、粤汉铁路株韶段、陇海铁路潼西段、陇海铁路西段、苏嘉铁路、成渝铁路、湘黔、湘桂
等11处。

国民政府时期是近代中国铁路事业发展最快的时期之一,不仅铁路里
程有了较快增长,而且铁路运营的效率也有提升,管理制度也基本上成形。

但好景不长,1937年底,随着抗战的扩大,日军已进逼中国首都南京,
铁道部随国民政府迁至武汉办公。

为增强对战时运输的管理,国民政府决
定对交通体制进行调整。

1938年1月国民政府公布《调整中央行政机构令》,将铁道部所管事务统一归并交通部,原铁道部长张嘉璈任交通部长。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交通部调整各地方铁路管理的体制。

1946年3
月宣布全国铁路实行干线区管理制。

设有平津区、津浦区、京沪区、浙赣区、粤汉区、湘桂黔区、平汉区、陇海区、昆明区和晋冀区等铁路管理局,管理本区干线及其支线。

另在东北设有特派员办公处管辖锦州、沈阳、吉林、齐齐哈尔和牡丹江五个铁路管理局。

解放战争期间,中共在占领区也推行按区管理铁路的体制,并先后筹
设过东北区铁道部和军委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军委铁道部改
称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滕代远担任新中国的第一任铁道部部长。

从此,
中国铁路揭开了新的篇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