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直单位会计代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直单位会计代理制
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5.07
•【字号】咸政办函〔2015〕34号
•【施行日期】2015.05.0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直单位会计代理制度改革领导
小组的通知
咸政办函〔2015〕34号市直各部门,咸宁高新区:
为有序推进市直单位会计代理制度改革,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直单位会计代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吴晖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郑耀英市政府副秘书长
万春桥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郭扬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祝儒镳市编办主任
徐仕新市人社局局长
陈礼高市审计局局长
胡贵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综改办主任
高大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云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市直单位会计代理制度改革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任由万春桥同志兼任,副
主任由胡贵华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抽调。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