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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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银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规范 XX 股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管理法》、《青海银监局处理农村信用社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预案》、《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系统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处置预案。

(一)本处置预案实行“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

(二)统一领导,协调本行突发事件报告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三)各部门、支行要按照国家有关农村金融方针政策,遵循“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明确责任、措施得力、执法严格”的原则处置突发事件。

㈠合用于以下原因引起的、危及本行及农村金融稳定的突发事件。

1、公民不当行为;包括挤兑、群体事件、不良传播等。

2、内部安全事故:包括机械设施毁损、业务系统故障、火灾、触电、中毒、交通、自空坠落、卫生、事故、营业办公区的有毒气体侵害等。

3、外部不法侵害:包括诈骗、盗窃、抢劫、破坏、恐怖、谣言、绑架胁迫等活动。

4、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雪灾、雹灾、风灾等。

㈡本预案合用于处置涉及本行,或者超出本行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负责处置的各类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 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履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切实保障本行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本行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 3 )统一指挥,协调配合。

处置突发事件,要按照统一指挥、措施得力,政府协调、部门联动、支行行动的原则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支行应按照自身的权限和职责各司其职,服从指挥。

突发金融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金融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金融事件,保障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类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相关金融活动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突发金融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金融机构流动性危机;2. 金融市场异常波动;3. 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4. 金融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 其他可能对金融市场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金融事件。

三、组织体系1. 成立突发金融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突发金融事件应对工作。

指挥部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相关金融机构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

3. 各金融机构和单位应成立相应应急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1. 信息报告:突发金融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和当地金融管理部门报告,并按指挥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 稳定金融市场:指挥部根据突发金融事件的性质和影响,采取以下措施稳定金融市场:(1)加强金融市场监管,防止市场异常波动;(2)协调金融机构加强流动性管理,确保金融市场稳定;(3)引导市场预期,稳定投资者信心;(4)加强对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3. 保障金融服务:确保金融机构正常运营,保障金融服务不受影响。

4.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社会稳定。

5. 事故调查与处理:对突发金融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应急响应1. 一级响应:突发金融事件达到一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一级响应。

2. 二级响应:突发金融事件达到二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二级响应。

3. 三级响应:突发金融事件达到三级响应条件时,启动三级响应。

六、后期处置1. 事件调查:对突发金融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维护我行正常经营秩序,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害, 迎接奥运会的顺利召开,依据国务院、中国建设银行、建行陕西省分行对突发公共事件、行业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内容,结合支行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突发事件的分类第二条、突发性事件可分为自然突发性灾害事件和非自然突发性灾害事件二种。

自然突发性灾害事件可划分为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和疫情灾害。

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指发生突发性地震、洪涝、雷击、火灾、风暴等形成的灾难。

疫情灾害是指某地域暴发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的传染疾病。

自然灾害或疫情灾害往往带有突发性强,传播速度快,来势迅猛,容易造成金融风险,给银行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非自然突发性灾害事件属于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和社会治安以及安全事故,由人为因素造成的,表现为以下四种:一、金融案件类。

如:贪污、挪用、金融诈骗、盗窃、抢劫银行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违法违规经营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类。

如:金融挤兑事件、聚众围堵银行办公和营业场所、聚众上访、无理闹事、聚众罢工等治安案(事)件。

三、安全事故类。

如: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重大设备运行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

四、持不同政见者、分裂分子、恐怖分子故意制造事端及其他突发事件。

如:爆炸、凶杀、绑架、恐吓威胁、新闻造谣、诽谤等。

第三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第三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组长:支行行长副组长:副行长、风险主管组员:各部门、支行、分理处、营业网点负责人第四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支行及所辖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协调与省行、地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组建处置工作前线指挥部,并可根据处置工作需要临时指令相关职能部门组建应急处置分队,设置情报信息、技术保障、现场处置、政策咨询、法律顾问等专家咨询小组。

人民银行 应急管理 预案

人民银行 应急管理 预案

人民银行应急管理预案这份预案范本明确了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

它强调了预防为主、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协调联动等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类风险隐患。

同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

预案范本详细列举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及其风险等级。

这些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每种事件都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被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

金融机构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这些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

预案范本还提出了一系列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和培训、加强信息报告和共享等。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这些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职责;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措施能够迅速有效地执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能力;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值得一提的是,预案范本还特别强调了金融科技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因此,金融机构应当积极拥抱金融科技,将其应用于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中,进一步提升自身的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预案范本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

例如,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措施;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和秩序;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和处置进展等。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全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全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分行正常经营秩序,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害, 积极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对我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保障我行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分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各司其职,把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保障银行根本利益和员工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分行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实行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应急处置的作用。

(三)快速反应,协同处置。

从本行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分行工作特点,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统一指挥,部门联动,顾全大局。

二、组织体系(一)分行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副组长:指挥组成员: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与纪检监察部、财务会计部、风险管理部、公司业务事业部、个人银行事业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县支行包括支行负责人)。

(二)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检查监督各应急组织、人员、物质准备和落实情况;2.负责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工作;3.对各类应急事件的重大处置措施(营业场所的关闭、业务工作的衔接、重要物品的封存转移、人员的疏散安置、对外请求援助等)进行决策;4.重大新闻报道事项进行决策;5.负责确定应急预案的停止执行,恢复正常生产;6.协助公安等机关调查事故原因、上报事故报告;(二)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实施处置工作时,组长根据突发事件性质指定参与处置工作的成员部门,并可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指令相关职能部门设置技术保障、现场处置、法律顾问等咨询小组。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综合管理部承担。

(四)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第一小组、组长:第二小组、组长:第三小组、组长:、第四小组、组长:第五小组、组长:第六小组、组长:第七小组、组长:三、分行处置突发事件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区分行和地方政府关于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word版)

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word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人民银行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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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其他部门、单位的参与或协作,并列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部门应急预案目录”和《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三)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实施不需要其他部门、单位的参与或协作,针对人民银行依法行政所必需的重要计算机业务系统、网络通信系统所面临的突发事件风险,列入《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二)人员伤亡;
(三)较大财产损失或依法须由本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的他人较大财产损失;
(四)危害县(市)以上区域的经济正常运行、金融稳定;
(五)危害人民银行的公共关系和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人民银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制定针对其他风险的应急预案。
各司局、分支行和企事业单位可以实际需要制定针对其他风险的应急预案,或将其应急处置纳入适当的应急预案中。
第二条人民银行各司局、分支行、企事业单位制定、评估、修订和管理应急预案适用本办法。
企事业单位包括人民银行直属企事业单位以及与人民银行主要计算机业务系统、网络系统联网运行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其中,对于与人民银行主要计算机业务系统、网络系统联网运行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由人民银行科技司会同相关司局负责指导、督促其参照本办法落实相关应急预案。
各司局报告周期,由各司局提出意见,报人民银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确定。
分支行、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本着及时、有效和简便的原则,自行确定报告周期。
与主要计算机业务系统、网络通信系统相关的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定期报告周期不得超过一年,也可以根据技术进步、系统升级、应对风险变化等情况,采取实时评估的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内容标准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的总则部分应当说明:编制目的和依据、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有分预案或次级预案的,还应说明应急预案体系。
突发事件的分类应当科学合理,方便应对处置;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级,以便实施分级响应和开展预防、预警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民银行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制定本办法。
第十条 人民银行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五个层次:
(一)总体应急预案,确定人民银行应急处置的指挥体系、操作指南以及与应急处置相关的主要原则、标准和程序等。
(二)部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其他部门、单位的参与或协作,并列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部门应急预案目录”和《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第八条 定期的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报告起止期及完成日期;
(二)报告期内主要突发事件风险的变化情况;
(三)对下一报告期内主要突发事件风险的预测分析;
(四)关于现有应急预案有效性的评估;
(五)关于是否需要修订现有应急预案或制定新应急预案的明确意见,以及修订内容或新应急预案的框架;
(二)人员伤亡;
(三)较大财产损失或依法须由本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的他人较大财产损失;
(四)危害县(市)以上区域的经济正常运行、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1目的和依据1.1.1 本预案旨在确立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预防、预警及应对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机构,以使济南分行能够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情况下,仍然可以系统、协调地履行中央银行的法定职责,维护金融稳定,确保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并将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1.1.2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1.2.1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发行基金供应处置预案》、《山东省银行体系现金供应应急处置预案》所针对的各种突发事件;1.2.2 人民银行重要计算机业务系统应急预案所针对的突发事件;1.2.3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能源供应、物资供应、通讯等公共服务的中断而造成中心支行、分行机关无法正常行使职责的事件;1.2.4 危害人民银行的公共关系和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1.2.5 由上级单位、行长办公会议或行长认定的其他事件。

1.3工作原则1.3.1 统一指挥原则:根据本预案或分预案规定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各项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涉及的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各处室、党委各部门及中心支行服从领导小组指挥。

1.3.2 最小损失原则: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措施均应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讲求经济效益,确保将事件造成的社会、人民群众和国家的利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维护经济、金融的稳定与正常运行。

1.3.3 分级响应和管理原则:在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中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科学的等级标准,各级应对单位依据规定权限及程序及时预防、预警、控制、解决本级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完整版)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完整版)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完整版)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现代社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突发事件时不时地会给银行带来诸多挑战。

为了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营,制定一份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针对银行突发事件的完整版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部分:应急准备1. 应急组织与职责银行应当设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分支机构,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与权限。

同时,应指定应急处置指挥人员和应急处置成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2. 应急预案编制银行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包括大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日常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应急预案应定期检查、修订,并配备一份完善的人员手册。

3. 应急设备和物资准备银行应当储备一批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如应急通信设备、安全设备、急救箱等,以应对突发事件。

第二部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1. 事件发现和报告银行员工应及时发现并妥善报告突发事件。

接到报告后,应急处置指挥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形成事态评估。

2. 事件分类与级别应急处置指挥人员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与评估,确定事件的紧急程度和处置级别。

根据级别,确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和预案执行人。

3. 应急处置方案执行根据事态评估和事件分类,应急处置指挥人员应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各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事件威胁,保障员工和客户的安全。

4. 信息通报和发布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急处置指挥人员应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信息通报和发布,确保信息畅通,避免谣言传播和恐慌。

5. 协调与配合对于大型、复杂的突发事件,银行应积极与相关机构和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部分:应急演练与评估1. 应急演练银行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演练内容可以包括模拟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及各类应急处置措施的执行。

2. 演练总结与改进每次应急演练结束后,应急处置指挥人员应及时总结,并列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应急预案_人民银行

应急预案_人民银行

一、总则为保障金融稳定,提高中国人民银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1. 指挥部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担任总指挥,分管行长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指挥部职责:(1)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2)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3)协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物资调拨、资金保障等工作。

(二)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1. 应急办设在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由办公厅主任兼任应急办主任。

2. 应急办职责:(1)负责收集、分析、评估突发事件信息;(2)组织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3)负责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4)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四、应急处置措施(一)信息报告1. 发现突发事件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应急办报告。

2. 应急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二)应急处置1. 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采取以下措施:(1)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2)维护金融市场秩序;(3)保障金融机构正常运营;(4)保障人民群众金融需求;(5)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物资调拨、资金保障等工作。

(三)应急恢复1.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恢复工作。

2. 采取以下措施:(1)恢复正常金融市场秩序;(2)保障金融机构正常运营;(3)恢复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4)恢复正常人民群众金融需求。

五、保障措施(一)资金保障1. 应急办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向指挥部提出资金申请。

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银行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银行各司局、分支行、企事业单位制定、评估、修订和管理应急预案适用本办法。

企事业单位包括人民银行直属企事业单位以及与人民银行主要计算机业务系统、网络系统联网运行的其他企事业单位。

其中,对于与人民银行主要计算机业务系统、网络系统联网运行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由人民银行科技司会同相关司局负责指导、督促其参照本办法落实相关应急预案。

第三条人民银行系统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管理实行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各司局、分支行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人民银行“三定方案”等确定的职责范围,主动、有序地开展突发事件风险评估、监测以及与预案的制定、评估、更新、演练相关的各项工作,统一接受人民银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管理。

办公厅负责人民银行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工作;各司局负责与自身业务直接相关的部门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内部应急预案相关工作。

条法司负责与各项应急预案相关的法律事务,承办需由人民银行参与的各项应急处置法制化建设的相关工作。

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本级应急预案各项工作,同时按各项应急预案的业务性质接受对口司局的指导。

各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各项工作,除接受归口司局的指导外,主要计算机业务系统及网络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由归口司局会同科技司共同指导。

第四条各司局、分支行和企事业单位的各项应急预案工作,应贯彻依法行政的要求,使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制订第五条人民银行及其各司局、分支行和企事业单位在依法行政或经营管理过程中,因突发事件可能形成下列一个或多个风险的必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无法正常、全面、充分地履行法定职责或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二)人员伤亡;(三)较大财产损失或依法须由本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的他人较大财产损失;(四)危害县(市)以上区域的经济正常运行、金融稳定;(五)危害人民银行的公共关系和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目的及依据为预防或最大程度地减少银行业突发事件给金融业及其他产业带来的经济损失,预防或最大程度的减轻银行业突发事件给金融消费者权益带来的损害,维护国家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1.2.1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银行业的特点,坚持依法、快速、高效、稳妥的原则。

1.2.2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保守国家秘密,对于涉及到机密以上(含机密)的事项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泄密。

1.2.3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按照統-指挥、措施得力,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机构应按照自身的权限和职责各司其职,服从指挥。

1.2.4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按照属地为主、明确责任,信息共享、维护稳定的原则展开处置,各部门、各机构应统一认识,顾全大局,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具有影响我县的经济社会秩序稳定或影响全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突发性银行事件。

具体包括因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银行业金融业务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起的金融突发事件,突发性挤兑金融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银行业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我县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指挥体系2.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XX监管分局XX监管组(以下简称银保监组)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银保监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银保监组主任担任,成员由银保监组3位员工组成。

2.1.2银保监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地点在银保监组办公室(县人民银行办公大楼四楼)。

银保监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银行业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处置需要确定相关人员,承担情报信息、新闻报道、专家咨询、法律顾问等职能。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引言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机构,在日常运营中可能会面临各种突发事件。

这些突发事件可能对银行的正常运营、客户利益、声誉甚至金融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银行的安全稳定运营,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银行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火灾、电力故障、网络攻击、客户挤兑、暴力抢劫、重大舆情等。

三、应急处置原则1、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以人为本原则: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始终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3、协同应对原则: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应急处置的合力。

4、依法处置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确保处置措施合法合规。

5、预防为主原则:加强日常风险管理和防范措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应急组织架构及职责1、应急指挥中心成立以行长为组长,各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指挥中心。

职责: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下达应急处置指令,协调各方资源,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2、应急处置小组设立多个应急处置小组,包括但不限于抢险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客户服务组、舆情应对组、技术保障组等。

抢险救援组职责:负责在自然灾害、火灾等突发事件中进行抢险救援工作,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保卫组职责:负责维护银行营业场所的安全秩序,防范暴力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

客户服务组职责:负责安抚客户情绪,解答客户疑问,处理客户投诉,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舆情应对组职责:负责监测和处置舆情,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银行良好形象。

技术保障组职责:负责保障银行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等技术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排除故障。

五、突发事件分类及应急处置措施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如地震、洪水、台风等。

最新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最新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最新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最新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精选6篇)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

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店铺收集整理的最新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为加强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的危害,确保消防安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防范,安全保障,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管理规定,特制定防火处置预案如下:一、应急工作领导组织成员总指挥:孙海龙副总指挥:王旭成员:李健李志伟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联络工作,根据指挥中心和内保局驻勤民警的指令,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接到报告后,及时以指挥部为中心,严格按照驻勤民警的指挥,对火灾事故进行处置。

二、应急灭火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一)报警组成员:李娜、贺梦柔、王晓旭职责:遇有火情时,要沉着冷静,立即向总指挥及内保局驻勤民警报告,视火情程度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能控制的火情,应及时进行有效灭火,如不能控制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火灾发生单位名称、地址、着火的具体部位及火势等情况,并守在电话旁以备消防部门查询。

其他报警人员立即到路口迎接消防队并为其引路。

(二)灭火组成员:陈冲、杨晓宁、相宁华职责:遇有火灾火情时,要利用现有的消防器材及时补救初起火灾,尽最大可能控制蔓延。

(三)抢救组成员:刘国智、赵雷、王亚男职责:遇有火灾火情时,要及时抢救人员、现金和重要凭证等,尽最大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警戒组成员:柳雅楠、张婷婷、王文珺职责:遇有火灾火情时,要及时设置警戒区域,严密注视火灾火场周围情况,防止发生因混乱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现金、重要凭证损坏、丢失。

银行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银行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银行突发停电应急预案第一章预案总则 (4)1.1 编制目的 (4)1.1.1 目的概述 (4)1.1.2 具体目标 (4)1.1.3 法律法规 (4)1.1.4 政策文件 (4)1.1.5 行业标准 (5)1.1.6 本预案适用于银行范围内的突发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工作。

(5)1.1.7 本预案适用于银行各分支行、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关联公司。

(5)1.1.8 本预案适用于银行员工、客户及合作伙伴在突发停电事件中的应急响应。

(5)1.1.9 修订原则 (5)1.1.10 修订流程 (5)1.1.11 修订周期 (5)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5)1.1.12 组织架构 (5)1.1.13 组织职能 (6)1.1.14 总指挥职责 (6)1.1.15 副总指挥职责 (6)1.1.16 信息与监测组 (6)1.1.17 协调与保障组 (6)1.1.18 现场处置组 (6)1.1.19 安全保卫组 (7)1.1.20 宣传与舆论引导组 (7)第三章预警预防机制 (7)1.1.21 预警系统概述 (7)1.1.22 预警系统建设 (7)1.1.23 预警级别划分 (8)1.1.24 预警响应措施 (8)1.1.25 预警信息发布原则 (8)1.1.26 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8)1.1.27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9)第四章信息报告与处置 (9)1.1.28 发觉突发停电事件的第一现场人员应立即向银行网点负责人报告。

(9)1.1.29 网点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

(9)1.1.30 网点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总行、分行安全保卫部门、信息技术部门等。

(9)1.1.31 总行、分行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根据预案要求,协调、指导、支持网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9)1.1.32 在突发停电事件处置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应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事件进展、处置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银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银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银行金融风险,建立健全银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各部门处置银行金融突发事件的职责和分工,科学处置银行金融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银行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银行金融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和恢复等工作。

二、金融突发事件分级2.1 分级标准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2 级别判定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断级别时,应按较高一级处理;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随时间推移有所上升时,应按升级后的级别程序处理。

三、组织机构3.1 领导小组成立银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银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2 工作小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4.1 预警与报告(1)各银行应建立健全金融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报告可能发生的金融突发事件。

(2)接到金融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4.2 应急处置(1)领导小组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决定应急处置方案。

(2)各工作小组按照应急处置方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 恢复与重建(1)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积极采取措施,降低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

(2)应急处置结束后,各银行应迅速开展恢复与重建工作,确保金融业务恢复正常。

五、应急保障措施5.1 人力资源保障各银行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2 物资保障各银行应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中国银行营业网点火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国银行营业网点火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国银行营业网点火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预警预防1、建立和实行营业网点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加强对营业厅、机房、监控室、自助银行和自助设备、网点周边区域的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做好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检查测试,安全防范设施有故障或存在未达标情况的,应当尽快落实修复与整改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安全防范设施完好有效。

3、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灭火设备,确保消防设施、灭火设备状态良好。

二、预想场景及应急处置营业网点火灾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营业网点组长应迅速分析判断有关情况,启动本单位应急处置预案,指挥全体人员沉着冷静、灵活处置,及时报警、报告。

预想场景十三:网点火灾营业网点营业期间,因电气线路设备老化、用电负荷过大等原因引起网点内办公设备或易燃物品着火。

应急处置要点:发现火情员工:1、立即报告组长。

2、使用灭火器具到现场扑救。

◆组长:1、接到报告,确认火情后,启动防火灾应急预案,通知全体员工。

2、迅速组织员工使用灭火器具进行灭火。

3、如火势蔓延难以控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安排人员在网点附近路口引路。

火灾报警内容包括网点详细地址、周边标志性建筑、引路人接应地点和联系方式,如有特殊材料引发的火灾,应预先告知等。

4、迅速向上级行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

5、指挥网点员工关闭电源主开关,疏散火场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尽量控制火势发展,减少损失。

6、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人员保护、抢救火场附近的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等重要物品,并指定专人看护,防止不法人员乘机作案。

7、当火势不能控制,必须撤离时,立即做出撤离决定,指挥全体员工安全撤离,保持撤离通道的畅通,防止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8、全部人员撤离后,在网点所有入口处的安全地带设置警戒线,组织全体员工加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和进入网点。

9、在公安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自救工作,尽量降低火灾带来的损失。

◆资金护卫小组长:1、接启动防火灾应急预案通知后,协助组长灭火。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全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全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全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分行正常经营秩序,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害,积极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对我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保障我行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分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各司其职,把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保障银行根本利益和员工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分行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实行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应急处置的作用。

三)快速反应,协同处置。

从本行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分行工作特点,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统一指挥,部门联动,顾全大局。

二、组织体系一)分行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副组长:指挥组成员: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与纪检XXX、财务会计部、风险管理部、公司业务事业部、个人银行事业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县支行包括支行负责人)。

二)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检查监督各应急组织、人员、物质准备和落实情况;2.负责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工作;3.对各类应急事件的重大处置措施(营业场所的关闭、业务工作的衔接、重要物品的封存转移、人员的疏散安置、对外请求援助等)进行决策;4.重大新闻报道事项进行决策;5.负责确定应急预案的停止执行,恢复正常生产;6.协助公安等机关调查事故原因、上报事故报告;二)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实施处置工作时,组长根据突发事件性质指定参与处置工作的成员部门,并可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指令相关职能部门设置技术保障、现场处置、法律顾问等咨询小组。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综合管理部承担。

四)建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第一小组、组长:第二小组、组长:第三小组、组长。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金融稳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金融稳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金融稳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公布日期】2010.12.30•【字号】济银发[2010]234号•【施行日期】201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金融稳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济银发〔2010〕234号)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青岛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恒丰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济南、青岛分行,渤海银行、天津银行、浙商银行、北京银行济南分行:为加强对山东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与服务,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稳定重大事项报告行为,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金融稳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要将此文转发辖内地方性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并督促抓好落实。

联系人:于明星电话:*************附件: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金融稳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金融稳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山东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与服务,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稳定重大事项报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

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

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精品附件2第二条服务突发事件分类(一)特大服务突发事件(Ⅰ级)1、营业网点挤兑;2、多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3、多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二)重大服务突发事件(Ⅱ级)1、单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2、抢劫客户财产;3、单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三)较大服务突发事件(Ⅲ级)1、客户突发疾病;2、客户人身伤害;3、寻衅滋事;4、营业网点客流激增;5、不公道占用银行服务资源;可修改编辑精品6、重大失实息传播;7、其他影响营业网点一般服务的事件。

第三条营业网点发生服务突发事件,应立即按程序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事机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性质、涉及金额及人数以及事件造成的主要危害、客户反应、事态发展趋势和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第四条营业网点挤兑应急预案(一)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迅速疏导客户,防范客户过激行为,维持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疾速到达现场,并按程序第一时间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事情办事机构报告。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安抚客户,全力做好解释和宣传,控制事态发展。

(四)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迅速研究分析事件情况,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报告。

(五)系统内上级机构接到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的报告后,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并请求协调当地公安部门维持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六)系统内上级机构根据应急预案,迅速调运内部资金,确保头寸充足,必要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汇报,紧急调拨充足现金,保证正常兑付。

(七)根据事态进展情况,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进行相关息披露,消除社会影响。

可修改编辑精品(八)如事态范围进一步扩大,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请求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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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和依据1.1.1 本预案旨在确立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预防、预警及应对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机构,以使济南分行能够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情况下,仍然可以系统、协调地履行中央银行的法定职责,维护金融稳定,确保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并将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1.1.2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1.2.1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发行基金供应处置预案》、《山东省银行体系现金供应应急处置预案》所针对的各种突发事件;1.2.2 人民银行重要计算机业务系统应急预案所针对的突发事件;1.2.3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能源供应、物资供应、通讯等公共服务的中断而造成中心支行、分行机关无法正常行使职责的事件;1.2.4 危害人民银行的公共关系和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1.2.5 由上级单位、行长办公会议或行长认定的其他事件。

1.3 工作原则1.3.1 统一指挥原则:根据本预案或分预案规定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各项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涉及的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各处室、党委各部门及中心支行服从领导小组指挥。

1.3.2 最小损失原则: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措施均应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讲求经济效益,确保将事件造成的社会、人民群众和国家的利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维护经济、金融的稳定与正常运行。

1.3.3 分级响应和管理原则:在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中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科学的等级标准,各级应对单位依据规定权限及程序及时预防、预警、控制、解决本级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1.3.4 公正及保密原则: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人员应严守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提供与处置有关的工作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中获得的信息牟取私利。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分工2.1 应急组织机构2.1.1 应急组织机构依各相关分预案规定设立和运作。

没有对应分预案的,应急组织机构依总体预案相关规定设立和运作。

2.1.2 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行行长担任组长,分行其他行级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2.1.3 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主管副行长担任组长,或者由行长办公会或行长指定一位行级领导担任组长,主办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协办处室(中心支行)负责人参加。

2.1.3.1 主管副行长指分管业务与突发事件涉及事项最为相关的行级领导。

2.1.3.2 主办处室负责人指本单位职责与突发事件涉及事项最为相关的处室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正职缺位时按排名顺次递补),如办公室主任,处长,中心支行行长(分行营业管理部主任)等。

2.1.3.3 协办处室(中心支行)为处置突发事件涉及的所有单位。

2.1.3.4 突发事件涉及面较复杂,难以确定主办处室的,由办公室作为主办处室,或者由行长指定的单位作为主办处室。

2.1.3.5 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可以下设办公室,并根据突发事件性质成立若干处置工作小组,也可以指定相关处室或单位承担处置工作小组职责。

2.1.4 设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室)作为应急值守和日常协调机构,具体负责:24小时值班,处理和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组织“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文件运转及办公;协调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各应急预案的制定、评估、修订(更新)、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及时更新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应急处置相关的联系通讯录;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突发事件的预警及处置时的通讯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承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贯彻总行应急管理工作部署,落实分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协调辖内人民银行系统应急预案体系、监测预警和处置指挥体系、应急队伍、应急保障机制、应急平台建设;3.组织推动辖内人民银行系统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宣教等工作;4.安排分行机关政务值班,接收分办辖内人民银行系统及有关金融机构重大、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向总行报送;5.具体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单位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2.2 应急机构职责2.2.1 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济南分行机关和山东辖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机制体质建设等工作。

该小组通过领导小组会议、行务会或行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有关应急工作。

具体职责为:1.统一领导和部署分行机关及辖区内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规章制度建设及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2.研究贯彻落实总行应急管理工作部署,办理总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指挥部交办工作;3.研究决定分行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分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重大事项;4.指导分行机关及辖区内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5.研究、协调分行与其他单位和部门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2.2 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研究拟定突发事件处置对策;——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管理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向行务会或行长办公会提交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的描述及分析,各项对策制定的原因及实施效果,处置工作的费用核算及效益分析,突发事件及处置工作对未来的影响评估,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等。

2.2.3 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包括:——组织处置工作的办公、文件运转及档案管理;——为处置工作提供联络、通讯、后勤等服务;——协助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项处置工作的实施,维持处置工作正常开展;——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处置相关的信息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善后、总结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其他工作。

2.2.4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实施与职责相关的各项处置措施;——收集、反馈突发事件处置的相关信息以支持领导小组决策;——领导小组指定的其他职责。

2.2.5 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新闻宣传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负责处置事件的主管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配合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主管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3.1 预防预警制度3.1.1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各处室要根据自身职责和业务特点,制定预防、预警突发事件的工作制度,其中,办公组织、金融市场管理、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稳定维护及支付结算、国库、发行、科技、后勤保障等关键金融服务职能要由相关处室制定应急预案或工作安全制度。

3.1.2 各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要针对关键业务、敏感业务建立值班制度,建立相应的预防、预警标准,加强对异常情况的跟踪、监控和报告。

3.1.3 分行各处室、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的应急预案和工作安全制度,要注重预防预警,明确预警标准,明确对应急预案、工作安全制度进行演练、检查、评估和完善的频度及标准。

3.1.4 内审部门应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修订及更新情况作为内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3.1.5 各处室、中心支行要确保随时与上一级单位、下一级单位及本部门主要业务单位保持畅通联系。

3.2 预防预警行动及支持系统3.2.1 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工作安全制度进行演练、检查、评估和完善。

3.2.2 要对人民银行金融市场管理、支付结算、货币发行、金融稳定等关键业务系统和其他所有计算机业务系统的网络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

3.2.3 人民银行计算机业务系统应采取各种安全防护、预警、备份和灾难恢复重建措施,并以有效、适当的频度进行应急演练和安全检查。

3.2.4 预防、预警行动由本单位主持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对预防、预警行动的失误追究其领导责任。

4 应急响应4.1 信息报送和处理4.1.1 各分预案将突发事件依据其性质、危害程度及范围等划分若干级别,实施分级响应策略,以提高处置效率,加强预防预警。

4.1.2 对于未制定分预案应对的突发事件,则应根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标准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4.1.3 分预案应明确相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方式、程序及要求。

4.1.4 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在工作时间统一报送办公室值班室、信息科和分预案确定的相关业务处室;在非工作时间统一报送办公室值班室。

4.1.5 信息报送应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为保证时效,在抄送直接上级的同时,信息可以越级上报,可以同时抄报地方政府等相关单位。

4.1.6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信息的通报范围及形式。

信息通报应充分考虑次生、衍生、耦合灾害事件,及时做好预警、应对工作。

4.2 通讯4.2.1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应急值班室在日常工作中应保持与总行应急值班室和分行处级以上分支机构的通讯畅通,及时更新电话、传真号码。

4.2.2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于第一时间与参加应急处置的各单位建立通讯联系,并确保至少一种通讯方式的稳定畅通。

4.2.3 通讯应满足保密需要。

4.3 应急处置4.3.1 各级单位依据应急预案、工作制度确定的分级响应权限,应及时预防、预警、控制、处置本级职责内的突发事件。

同时,各级单位还应对辖区内发生突发事件及可能的次生、衍生、耦合灾害事件作出评估,采取措施。

4.3.2 领导小组根据授权及需要,可运用人民银行全部资源,应对正在发生的突发事件,必要时可申请或协商其他外部支援和帮助。

4.3.3 处置工作应注意搜集、保全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资料及证据。

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及时报告,并将相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

4.4应急结束领导小组经过评估,可向行长、行长办公会议申请应急结束,经批准后解散相关应急机构并宣布结束。

5 应急保障5.1 应急处置中的通讯、文件运转、信息及新闻工作等由办公室负责保障、管理或协调。

5.2 应急处置中的物资、后勤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保障、管理或协调。

5.3 应急处置中的业务处理系统由业务处室会同科技处及其他相关处室落实保障。

5.4 消防、电力及通讯中断、计算机系统瘫痪等常规突发事件的应对演练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

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应急结束后,根据需要可保留部分应急机构负责善后工作。

6.2 处置评价及内审6.2.1 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将相关文件、资料及档案进行归档管理。

归档以外的资料由主办处室留存、处理。

6.2.2 内审处可于处置工作期间或其后,展开内审调查,并就突发事件及处置工作出具内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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