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第五十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复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第五十期居民家庭分布
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布日期】2020.08.18
•【字号】东发改函〔2020〕568号
•【施行日期】2020.08.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第五十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
项目备案的复函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报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关于报送第五十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资料的函》(东电函〔2020〕2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同意第五十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见附件)。

对于本期备案中需调整备案信息的七户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同意吴沃权、黄荏培、于娟三户在本期备案中变更项目备案信息,其余四户请核实后重新报送。

请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管理办法》(东发改〔2017〕770号)要求,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专此函复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8日附件:1.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资料清单(第五十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