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与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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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理与考核办法
第一篇:环境卫生管理与考核办法
环境卫生管理与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分公司环境、卫生的管理,增加员工的文明意识,树立公司的形象,为客户和员工创造一个清洁、舒适、优雅的工作环境,建立起良好的办公、生产、服务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1、室内各种物品、文件、资料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长期不用的物品及时交综合部
入库保存,不得存放办公室内。

2、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举止文明,不准随地吐痰,倒茶根、污水、乱扔烟头,保持室内清洁,不准乱扔废纸、杂物、烟头,保持地面光亮清洁、无污渍。

室内卫生杂物、废纸不准堆放地面,及时放置纸篓内,由卫生员统一清理。

3、办公桌台面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台面不得堆放大量资料、报纸等,更不准将文件、资料、报纸等堆放在窗台板面。

4、不准往门外、窗外、楼道内扔杂物。

5、勤俭节约,不准浪费笔、墨、纸等办公用品,下班后,要关闭微机,饮水机、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备,不得点长明灯。

6、办公桌椅、花木等物品妥善保管使用,不得丢失。

二、营业厅的卫生管理
1、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地面无污渍、无废纸,洁净。

2、工作台席上物品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台面干净无灰尘;门窗、玻璃明亮干净;适当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各种票据、工单存放有序,废纸、杂物不得乱扔乱弃,应及时放至纸篓内。

4、按规定配置的各类物品,不得随意挪动,室内不得乱贴乱挂。

5、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不说脏话,不准随地吐痰。

6、穿着整齐,按规定着装,佩带工号牌、面部干净,不留长指甲。

三、机房环境卫生管理
1、各自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洁、保洁工作。

2、日常卫生清扫、整理,统一安排在每天下午下班前进行,不准将清理出来的卫生杂物、垃圾乱扔乱放,集中放在垃圾桶内,由保洁员统一清运。

3、日常卫生杂物、废纸应及时放置卫生桶内,不准堆放室内,更不准堆至走廊。

4、不准往走廊、楼道倒污水、茶根、窗台、暖气上不准堆放任何物品;不准将杂物、方便面汁倒入便池,更不准往暖气罩内倒放垃圾、杂物。

5、保持室内物品整齐,各种工具、仪表、文件不得乱堆乱放,设备所需材料、备品、备件必须存放柜中,不得堆放外面。

6、办公台面各种物品摆放有序,台面整洁干净。

7、机房内外除按规定放置的设施外,不准堆放其他任何物品。

8、当有施工改造项目时,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施工废料、余料、垃圾等及时清理干净并运出,不准堆放在走廊、卫生间和室内,因施工造成的废弃物、垃圾等,卫生员不负责清理。

9、室内门窗、玻璃干净无灰尘,无污物。

10、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时时注意节约,不准使用违规的电器,下班后,要及时关闭饮水机、微机、空调等用电设备,照明灯具应视环境、设备的需要而开关,不准昼夜不分,点长明灯。

四、楼道及走廊环境卫生管理
1、讲究卫生、举止文明,楼道内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烟头、杂物。

2、除按规定放置的物品外,不准堆设其他任何物品,爱护环境,保持清洁,不准在墙壁及地面上乱涂乱画,不准用脏物污染墙壁。

3、各部门不用的物品,不准堆放于楼道内或卫生间内,应及时处理或交综合部入库存放。

4、各个部门除管理好自己办公室或机房的环境卫生,其办公室或机房所对应的公共部位,也列入本部门(三包)范围,负有监督、保
持清洁的责任。

五、卫生间的管理
1、卫生间的日常清洁由保洁员负责,保持卫生间干净,地面无积水,便池无污渍,无异味。

2、人人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遵守社会公德,不准随地大小便,便后及时冲洗便池,随用随冲,不留便痕,手纸用后放置纸篓内,不准随地乱扔。

3、便池内不准扔烟头,杂物、茶根,更不准往卫生间墙壁、门窗上乱写乱画。

4、水龙头用毕后及时关闭,不准长流水。

5、爱护卫生间内各种卫生设施,用品。

六、电梯的管理
1、电梯除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外,其余时间不准开放。

2、确因工作或设备搬运需要,应向相关部门申请,但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不许超重,搬运设备完毕后,必须及时将电梯间内废弃物,包装物清理干净,不准堆放电梯间内。

3、保持电梯间清洁,不准乱涂乱画,电梯内不准吸烟。

七、大院内外的环境卫生管理
1、大院内外的卫生清洁由综合部安排人员负责日常清扫。

2、任何人不
准往院内扔废纸、杂物、垃圾。

3、院内外除指定的停车、存车地点外,不得随意停放车辆,摩托车、自行车全部放入车棚内指定位置存放。

4、当需在院内外进行施工和装卸货物时,负责组织的部门必须督促在工作完毕后,对因施工或装卸货物所造成的废料、杂物、包装物、垃圾等进行及时清运出去,不准堆放院内外。

5、雪
后清扫,冬季下雪后第一个工作日为清扫院内外积雪时间,具体组织由综合部负责,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准无故不参加扫雪劳动。

公司将院内和院外扫雪按综合线、市场线、网运线划分各自的责任区,
具体划分见附件。

八、其他方面管理
1、严禁在楼内公共场所墙壁面上张贴任何饰物和宣传品,确因业务宣传等需要,应及时通报综合部,并由综合部视情况予以指定地点、方式。

2、室内不得存放任何个人贵重物品,若发生丢失,公司一概不承担责任。

3、不在办公室时,要及时上锁,以防被盗。

4、为保证空调开放效果、供暖效果和防止风沙侵入室内,不得随意打开窗户,以节约能源。

5、会议室的管理,由综合部负责会议室的保洁和会议用水保障服务。

会议室的使用由综合部统一负责管理。

各部门召开会议,应提前通知综合部准备会议室。

原则上,分公司内部开会,不提供倒水服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倒水,应提前通知综合部。

九、检查与处罚
由综合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每发现一项通报。

第二篇:车间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车间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车间生产现场环境卫生管理,给全体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场所,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企业文化氛围,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

现制定以下车间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二.适应范围
车间全体员工。

三.职责
1.车间现场环境卫生管理由各部门经理负责;以生产部为主,按照要求组织落实和开展工作。

2.由车间主任牵头,各工段带班长具体实施。

四.管理规定
1.确定员工环境卫生责任区。

2.实行谁当班谁负责制度。

3.下班前20分钟车间员工清理本岗位责任区。

4.公共区域由车
间保洁员负责。

五.具体要求
1.对工作场所不必要的物品及时清理,存入库房。

对需要的物品适量定点存放,并堆放整齐;盘具排列有序,保证通道畅通。

2.保持设备清洁,做到无油污、无积尘。

3.工器具零件定位放置,不得随意乱丢。

4.随时保持本岗位管辖范围的清洁干净,及时清扫垃圾和废料,分类入袋;做到地面无积水,无纸屑、抺布、旧手套、废刀片、胶带头等杂物。

5.不得随意粘贴透明胶布。

6.个人生活用品存放指定位置。

7.控制柜、开关盒及有关设备的门盖要及时关严。

六.其它要求
1.员工衣着要整齐干净,上班期间需佩戴上岗证。

2.保持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的卫生;车间内不准吃零食,不准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3.遵守公共秩序,车棚内摩托车、自行车应停靠规范,排列有序,保持走道畅通。

4.爱护公共财物,人为损坏的公物需按价赔偿。

5.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

6.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临时用电接线由电工负责,用毕及时拆除。

7.克服老毛病,消除惰性,提高自身素养,培养良好习惯。

七.考核与奖惩
1.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方法,卫生负责人每天对现场环境卫生进行目视点检,每月1日和16日为定期检查日。

2.定期检查采取实时拍照取证,当场签字确认等办法。

3.检查评定和点检结果只分“好”与“差”;对点检为“差” 的当班主机手罚工4小时,副机手及其他辅助工罚工2小时;每月进行评定,对评定结果为“好”的岗位员工发放月环境卫生奖100元,“差”的罚款100元,并张榜公布;对连续两次评定为“差”的员工除罚款外,并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对全年岀现三次差评的岗位取消当年环境卫生奖
的评定。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安徽华电线缆集团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三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
(二)城区各路段责任区责任单位;
(三)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单位。

二、考核办法
(一)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

(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采取定期和随机考核相结合,对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和路段责任单位,每月将考核情况汇总,打分,每月兑现一次。

(三)建立考核制度: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城管办”)每周进行巡查,对照考核细则量化打分。

另外,对市民投诉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问题进行核实,确属责任单位工作不及时的,每次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3分;城管办送达整改通知书时限内未整改的,每次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3分;被电视台曝光时限内未整改的,每次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3分;城管办布置的工作任务不落实或落实不好的,每次在当月考核得分中扣3分。

责任单位工作效果明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好的加0.1分,受到市领导肯定和群众赞扬的加3分。

(四)落实奖惩制度。

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路段责任单位每月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为优秀单位,75—84分为良好单位,65—74分为合格单位,65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每月奖惩兑现一次,对优秀单位通报表扬,对不合格单位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其主要领导在市四套班子领导例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二次不合格单位给予黄牌警告;
连续三次不合格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免谈话。

(五)“门前三包”工作情况由市城管办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评比,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黄牌,以示警告。

对责任单位未落实人员上街巡查的、三包工作未到位的,由城管办对该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见责任状第三条,罚金由财政统一代扣。


三、考核标准
(一)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考核标准
1、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市容局)
①主要街道路面整洁,做到“五无”:无纸屑、无烟头、无果皮、无砖石、无人畜粪。

清扫不及时,不符要求每处扣1分。

(20分)
②收集、转运垃圾的车辆完好、整洁,覆盖封闭运输,无抛洒滴漏污染路面。

不符要求每次扣2分。

(10分)
③垃圾中转点密闭或半密闭,且周围整洁,暴露垃圾点必须日产日清日运。

不符要求每处扣2分。

(10分)
④果皮箱完好整洁。

破损一个维修或更换不及时的扣1分,果皮箱垃圾爆满及周围不干净,每处扣2分。

(10分)
⑤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的垃圾、渣土、河沙、石料、燃煤等污染物及内河垃圾、漂浮物。

未清除一次扣2分。

(10分)
⑥公厕标识齐全,设施完好,专人管理保洁,定期消毒,地面、蹲台面、小便池干净,无蚊蝇、无乱张贴、无乱涂写。

不符要求每处扣2分。

(10分)
⑦绿化养护好,保证公共绿地、绿化带、花坛等整洁美观、无杂草、无杂物、无垃圾。

不符要求每处扣3分。

(15分)
⑧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确保广告招牌整洁美观,主要街道无乱挂横幅、无乱张贴、无乱涂写。

不符要求每处扣3分。

(15分)
2、市容市貌管理考核标准(城管大队)
①市容整洁,做到无“六乱”现象。

无乱堆放、乱搭建、乱晾晒、乱停放车辆、乱悬挂、乱竖杆牌。

不符要求每处扣2分。

(30分)
②主街道、学校门口及公共场所禁止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马路
市场、游商游贩、占道修车洗车、收购废品。

不符要求并未及时处理解决好的每处扣3分。

(30分)
③做好协调、有请必到、有求必应,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每投诉一次扣2分。

(10分)
④主街道实行全天监控,严管重罚,及时制止纠正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河沙、石料、燃煤等污染物,抛洒滴漏和乱泼乱倒行为,不符要求每次扣5分。

(20分)
⑤禁止在行道树上依枝搭棚、剥皮挖根、拴铁丝、钉钉子、铁箍挂牌、架电线、牵绳挂物、拴系牲畜、刻画树皮。

不符要求每处扣2分。

(10分)
3、市政管理及在建建筑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建设局)
①主要街道路面平整。

窨井盖板保持完好。

人行道彩砖和道路无缺陷。

不符要求每处扣2分。

(20分)
②及时修复损坏、缺陷路灯,确保亮灯率达96%以上。

每降一个百分点扣3分。

(10分)
③维护施工路段、工程项目,设置明显施工标志、标牌和文明施工制度标牌。

沿街工地设置围墙,要整洁干净,要书写标语或彩绘。

不符要求每项扣3分。

(15分)
④工地进出口,无污染周边环境。

工地内现场整洁,物料堆放整齐,无生活垃圾,无蚊蝇、老鼠。

完工后清除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符要求每处扣2分。

(20分)
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解决好扬尘和噪声扰民。

每投诉一次扣3分。

(15分)
⑥水沟盖板平整,下水道畅通,无污水外流,城区基建项目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

不符要求每处扣3分。

(20分)
4、交通秩序管理考核标准(交警大队)
①执勤民警在红绿灯路口,应禁止车辆乱停乱放;禁止闯红灯、翻越隔离护栏。

每月查处不少于150起,每少一起扣0.3分。

(20分)
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街头集中宣传,教育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增强文明交通意识。

缺一次扣5分。

(5分)
③每季度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及酒后驾车不少于180起、督促机动车挂牌、督促驾驶人办证不少于150个,缺一个百分点扣1分。

(20分)
④车站、铁路口、十字路口、主要街道无交通事故引起的长时间堵车。

每发生一起长时间堵车超15分钟扣3分。

(20分)
⑤各类机动车按指定地点停放,无占道乱停车,不符要求每辆扣
0.5分.(20分)
⑥每季度查处机动车超载和洒落载物交通违法行为不少于30辆,缺一辆扣1分。

(15分)
5、公交、出租车、客运交通秩序管理考核标准(交通运输局)
①做到车容、车貌整洁,无乱贴乱画,车上配备垃圾箱和垃圾袋。

车况良好。

不符要求每辆扣2分。

(20分)
②做到车辆在设置或规定区域停靠,秩序良好,无乱停乱靠,无占道、滞留候客。

不符要求每次扣2分。

(20分)
③做到车辆无争抢旅客、乱抢道、超速行驶。

不符要求每次扣5分(20分)
④做到车站秩序井然,服务优良,停放有序,停车场清洁卫生。

不符要求每次扣2分。

(20分)
⑤出租车经营规范,无乱抬价、涨价行为。

投诉一次扣2分。

(20分)
6、集贸市场管理考核标准(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①做好市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告知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和维修。

每投诉一次扣2分。

(20分)
②做到划行就市,摊位规范整齐。

无摊外摊、店外店。

不符要求每处扣2分。

(20分)
③做到垃圾及时处理,日产日清,无积存。

不符要求每处扣3分。

(30分)
④开展灭老鼠、蟑螂、苍蝇、蚊子活动,公厕全天候保洁。

不符要求每项扣3分。

(30分)
7、环境保护管理考核标准(环保局)
①加强对放射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管理。

不符要求每项扣3分。

(15分)
②在城市中心区域和较集中的居民住宅区,禁止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作业。

发现一起扣5分。

(20分)
③禁止在城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垃圾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发现一起扣3分。

(15分)
④饮食服务业,做到无油烟、无污水乱排。

不符要求每处扣2分。

每投诉一次扣5分。

(20分)
⑤做到工业气体、污水排放监管达标,不符要求每次扣5分。

(20分)
⑥规范空调室外机设置。

不符要求每处扣2分。

(10分)
8、工商管理考核标准(工商局)
①禁止在城区主要街道颁发从事钢材、木材、水泥、机动车维修等污染城市环境的行业营业执照。

发现一起扣5分。

(20分)
②禁止颁发干扰影响居民工作生活的小吃店、路边摊点营业执照。

发现一处扣5分。

(20分)
③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不符要求每起扣2分。

(20分)
④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不符要求每起扣4分。

(20分)
⑤控制易污染环境制品销售,打击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制品。

发现一起扣4分。

(20分)
9、卫生管理考核标准(卫生局)
①依法对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等实施监督监测。

不合格每项扣3分。

(15分)
②组织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特别是公共场所(广场、内河、公园、绿化带、垃圾窖等处)。

不符要求每处扣3分。

(15分)
③凡发现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无健康证正在经营的餐饮店。

每处
扣4分。

(20分)
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售食品,做到生熟分开,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

餐具、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卫生设施齐全,不符要求每处扣10分。

(30分)
⑤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突发疫情,应及时组织救护,防控不力,发现一起扣10分。

(20分)
10、民政管理考核标准(民政局)
①创建文明社区、创建文明小区、争当文明家庭、争当文明市民的“双创双争”活动。

工作缺位一项扣5分。

(20分)
②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保护救助流浪儿童工作。

发现一起扣3分。

(30分)
③严禁占用城镇街道和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

发现一次扣3分。

(15分)
④禁止出殡车辆在城区主干道沿途燃放鞭炮,抛撒纸钱、纸花。

发现一次扣2分。

(20分)
⑤规范城区丧葬用品管理,制造、销售殡葬用品的单位或个人,做到定点生产、定点经营,不得有碍市容观瞻和影响市民工作生活环境。

不符要求每处扣3分。

(15分)
11、巷道环境卫生考核标准(洎阳街道办事处)
①垃圾定点定时转运,垃圾投放点整洁。

建筑垃圾实行登记管理,限时清运。

不符要求每处扣2分。

(20分)
②街巷、楼道院落干净整洁。

无乱贴乱画乱涂,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不符要求每处扣2分。

(20分)
③辖区环境卫生保持整洁、干净,明暗水沟通畅,无乱泼脏水、污物、粪便,无乱倒乱堆垃圾现象。

发现一处扣2分。

(20分)
④巷道内无乱摆摊乱设点、无乱晒乱挂、无乱挖乱填、无乱搭乱建、无违章饲养家禽。

不符要求每处扣4分。

(20分)
⑤禁止在居民小区的公共场所、路道上搭设灵堂祭悼、操办丧事。

每投诉一次扣2分。

(20分)
(二)城区各路段责任区管理考核标准。

(各路段责任单位见附
表1)
1、临街路段有垃圾、污水,责任单位没有告知城管办职能部门清运,发现一处扣3分。

(15分)
2、临街路段有占道经营、乱摆乱设、乱堆放物品。

责任单位没有告知城管办职能部门管理,发现一处扣2分。

(10分)
3、临街路段有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板车等车辆无序停放在机动车道上,不符要求每辆扣0.5分。

(10分)
4、临街建筑物墙面、线杆、果皮箱、电话亭、报刊亭、候车亭上有乱涂乱画乱贴各类广告、电话号码和有明显污垢的,发现一处扣3分。

(15分)
5、临街路段有乱搭乱建棚亭(遮阳布)、乱拉绳索、乱挂衣物、乱晒拖把、抹布等物品的,责任单位没有告知城管办职能部门管理,发现一处扣2分。

(10分)
6、各责任单位管辖路段的花坛和花草树木遭毁坏,发现一起扣0.5分。

(10分)
7、临街路段人行道破损和市政设施损坏,责任单位没有告知城管办职能部门及时修复,发现一起扣2分。

(10分)
8、禁止在主要街道经营建筑材料、汽车及摩托车修理,发现一处扣2分。

(10分)
9、路段落实“三个一”责任:即一块牌子(路段管理责任岗)、一个袖章(路段管理员)、一个记事本。

不达标每项扣2分。

(10分)(三)城区“门前三包”责任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见附件2)
第四篇:2环境卫生考核办法2010
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改善城市生活环境,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水平,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工作,依据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开发区、保税区、大连高新园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

根据各区域特点和建设实际,考核划分为三个受考核组:
第一组为城市组,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的全域,甘井子区城区地域和出入市区主要交通沿线,以及部分涉农街道管辖区域。

第二组为城区组,包括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园区的全域,旅顺口区、金州区的城区部分、部分涉农街道管辖区,以及各区域出入市的主要交通要道沿线。

第三组为市县和园区组,包括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的全域,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的城区部分,以及各区域出入市区的主要交通要道沿线。

市直有关部门、窗口单位,以及市政府特设机构等相关责任单位考核范围。

包括市建委、市城建局负责的建设工程,星海湾管理中心负责的房地产开发工程等所涉及到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土地储备中心管理的城区内未挂牌出让的土地管理情况,市服务业委员会管理的大商步行街容貌及环境卫生,市国资委管理的长途客运站、机场容貌及环境卫生,港口口岸局管理的大连港客运站容貌及环境卫生,大连火车站容貌及环境卫生,以及市政府特设机构建设管理项目的市容环境管理。

二、考核内容
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垃圾集运和处置、环境卫生设施维护、公共卫生间管理维护、环卫作业人员、设备仪容仪表、重大活动环境卫生保障、粪便收集、运输和处置及承担的其他作业项目。

三、考核标准
见附件: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考核标准
大连市村、屯环境卫生工作考核标准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以日常考核为主、辅以交叉考核与联合考核相结合,社会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定期考核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新闻媒体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每月将考核结果上报城市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1、日常考核。

市环境卫生专项考核组,每月对市内四区进行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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