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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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项目、各项采购活动。
第三条学校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校采购工作应坚持节约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采购工作的统筹规划、决策和监督。
第六条采购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组成。
第七条采购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学校采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批采购计划、招标文件、合同等;
(三)监督采购过程,确保采购活动合规、高效;
(四)处理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对采购人员进行考核和培训。
第八条学校设立采购办公室,负责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采购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二)编制招标文件、合同等;
(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
(四)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五)处理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采购办公室开展采购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应职责。
第三章采购范围与方式
第十一条学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教学、科研、实验设备;
(二)图书、报刊、教学资料;
(三)办公设备、用品;
(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五)其他教育教学所需物品。
第十二条学校采购方式包括: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询价;
(五)单一来源采购。
第十三条采购方式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市场竞争充分的项目;
(二)邀请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市场供应有限的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项目技术复杂、特殊要求较高、市场竞争不充分的项目;
(四)询价: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市场供应充足的项目;
(五)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采购项目仅有唯一供应商或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条件的项目。
第四章采购程序
第十四条采购计划编制
(一)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报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二)采购领导小组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确定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预算等。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编制
(一)采购办公室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编制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需求、技术规格、投标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
(一)采购办公室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招标公告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内容、投标截止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七条投标、开标
(一)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二)采购办公室组织开标,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评标、定标
(一)采购办公室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九条签订合同
(一)采购办公室与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二)合同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交付时间、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采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合规、高效。
第二十一条采购办公室定期向采购领导小组报告采购工作情况。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采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一)采购计划的编制、实施;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
(三)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
(四)采购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