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风景区总规(文本)201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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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规划编制的基础
第一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以山西省11个市域内属省水利部门管辖的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以具有一定基础和环境条件的、可以开展观光、旅游、休闲和文化等活动的112个主要水利风景区为主要规划对象。
第二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分为:规划近期(2011—2015年)、规划中期(2016—2020年)、规划远期(2021—2030年)三个阶段。
第三条规划性质
本规划是山西省水利风景区发展的战略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全境的水利风景区。
本规划通过后即作为山西省范围内水利风景区发展与水利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山西省境内进行的与水利风景区相关的各项建设和经营活动均应参照本规划,各水利风景区(点)的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应以本规划为指导,水利管理部门的相关专业规划也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规划目的
1、坚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适应新时期水利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水利风景资源的有序开发、适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2、在国家水利风景区总体发展规划纲要的框架内,为山西省水利风景区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远景蓝图,推动水利风景区建设及其健康发展。
3、在回顾和总结山西省水利风景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新时期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制定方针策略,提升山西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水平,打造全国水利系统和地方知名的水利风景区。
第五条规划原则
1、统筹发展与多效合一的原则
2、工程安全与生态保护的原则
3、开放协调与和谐发展的原则
4、突出重点与弘扬特色的原则
5、高效经济与灵活多样的原则
6、政府引导与市场开拓的原则
7、以人为本与“天人合一”的原则
8、管理改革与全面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规划依据
(一)国际公约
1.《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年)
2.《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组织法》(1946年)
3.《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1992年)
4.《21世纪议程》(1992年)
5.《可持续旅游发展宪章》(1995年)
(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
13.《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发[2006]474号)
14.《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2006年)
15.《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
16.《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5]23号)
17.《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2011年一号文件)
(三)国家行业标准和条例依据
1.《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2008年)
2.《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300-2004)
3.《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SL422-2008)
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年)
5.《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
6.《关于印发〈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通知》(水综合[2004]143号)
7.《关于印发〈水利风景区发展纲要〉通知》(水综合[2005]125号)
8.《旅游规划管理办法》(2000年)
9.《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03)
10.《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T50298-1999)
11.《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
12.《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建城[2001]83号)
(四)地方性规范与规划依据
1.《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07年)
2.《山西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2005年)
3.《山西省旅游条例》(2002年)
4.《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1994)
5.《山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1990年)
6.《山西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年)
7.《山西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
8.《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
9.《山西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年)
10.《山西省“十一五”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06年)
11.《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年—2010年)》(1997年)
12.《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晋政发[2008]26号)
13.《山西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2009年)
1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2010年)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第七条战略指导思想
1、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人与自然相和谐、社会与经济相协调的发展思想,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水利风景区的开发建设。
2、以科技为先导,以水利工程安全为保障,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对水利风景资源进行有序、适度、综合的开发利用。
3、将水利风景区发展建设与区域生态安全保护、国土景观整治、开拓旅游市场等各项事业结合,确立多目标、多功能、一体化的发展模式。
4、按水利风景资源条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弘扬特色,逐步深入,强化管理,整体推进,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综合效益。
5、坚持各区域协调发展,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照顾到各区域之间的平衡发展,最终实现均衡进步,实现生态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第八条发展总目标
以实现各地区良好的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为根本目标,确定山西省水利风景区发展方向与策略,整合水利风景资源,优化风景区布局结构,建成一批具有省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水利风景区,满足全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水利风景区的物质与文化需求;强化工程安全与自然资源保护,环境质量达到优良,形成青山绿水、果丰林茂、锦绣河川、宏伟壮观的水利风景区典型风貌;积极推进“绿色山西、生态家园”的建设事业;积极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在近中期大力加强水利风景区规划与建设;
此外,在满足公益优先的前提下,在中远期,针对颇有旅游开发潜力的水利风景资源,着力开拓水利风景旅游市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水利旅游项目,开发水利旅游产品,创建水利旅游品牌,促进实现较好的旅游经济指标。
第九条分期目标
近期(2011-2015年):到2015年,完成各水利风景区建设规划编制,用于指导水利风景区建设;依托水利风景资源丰富、自然文化特色鲜明的重点水利工程和其它水利工程,重点兴建一批亲水性强、综合效益显著的水利风景区,为人们休闲度假、观光旅游和科普文化教育等提供较为理想的场所。
其中,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达到17个以上,省级水利风景区达到30个以上,一般水利风景区达到65个以上。
中期(2016-2020年):完善全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体系;加强水生态环境建设与整治,达到普遍绿化,显著改善环境质量;至2020年,使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达到22个左右,省级水利风景区达到40个左右,一般水利风景区达到68个左右;重点建设水利旅游特色产品,实现旅游经济稳步增长;开拓水利旅游市场,增加旅游接待能力,培训和引进水利风景区旅游管理人才。
远期(2021-2030年):确立水利风景区建设的“精品”意识,建成一批高质量的具有水利风景资源特色和较强影响力的景区和景点;创建山西省水利旅游品牌,提高水利旅游在水利经济中的地位和比重。
到2030年,通过水利建设、河湖生态修复、水环境综合整治等措施,建成覆盖全省主要河流、湖泊和大中型水利工程及其服务区域的水利风景区,形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管理科学的水利风景区网络,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基本形成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
的发展局面。
其中,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达到30个左右,省级水利风景区达到60个左右,一般水利风景区达到90个左右。
到远期末,形成国家级、省级、一般水利风景区的“金字塔形”等级分布格局。
经环境整治和绿化建设,大幅度提升水利风景区的品质,实现水利风景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三章水利风景区现状分析
第十条山西省水利风景资源特征
1、水利风景资源十分丰富
2、水利风景资源地历史文化积淀深厚
3、水利风景资源开发难度较大
4、水环境有待改善
5、水土流失严重
6、洪旱灾害频繁发生
第十一条水库型水利风景区
本次规划的主要水库型水利风景区有61个。
表1 山西省主要水库型水利风景区
第十二条湿地型水利风景区
本次规划的湿地型水利风景区有7个。
表2 山西省主要湿地型水利风景区
第十三条河湖型(自然河湖与城市河湖)水利风景区本次规划的山西省河湖型水利风景区主要有30个。
表3 山西省主要河湖型水利风景区
第十四条灌区型水利风景区
本次规划的山西省灌区型水利风景区有4个。
表4 山西省主要灌区型水利风景区
第十五条水土保持型水利风景区
本次规划的山西省水土保持型水利风景区有10个。
表5 山西省主要水土保持型水利风景区
第十六条黄河流域水利风景区
本次规划的山西省黄河流域主要水利风景区有59个。
表6 山西省黄河流域主要水利风景区
第十七条海河流域水利风景区
本次规划的山西省海河流域主要水利风景区有53个。
表7 山西省海河流域主要水利风景区
第十八条山西省现状国家级与省级水利风景区
至2010年底,山西省共有国家级水利风景区9个,省级水利风
景区14个。
表8 山西省现状国家级与省级水利风景区一览表
第十九条水利风景区评价后的等级结构
在评价的112个水利风景区中,达国家级19个;达省级27个;一般66个(其中一般Ⅰ16个、一般Ⅱ25个、一般Ⅲ25个)。
表9 山西省水利风景区总体评价表(汇总)
评价的水利风景区中,国家级与省级的占41.1%,一般水利风景区占58.9%。
表10 评价出的各级水利风景区数量统计表
第二十条山西省水利风景区特征
具有分布广、种类较多、多重组合性较好、空间布局较规律、资源特色较鲜明、开发潜力较大等总特征。
具体表现在:
1、水利风景区分布广,数量多,类型多样。
2、部分水利风景区特色较明显,在一定区域内具有典型性和较大知名度,开发潜力大。
3、水利风景区空间分布相对集中,易于组合性开发,区域内外竞合条件较好。
第二十一条山西省水利风景区综合现状
1、水利风景区中虽优质风景资源偏少,但不乏特色风景资源,资源组合条件较好,具备较大的开发潜力。
2、水利风景区的环境保护质量优良,水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较好,水土保持质量相对较差。
3、水利风景区开发利用条件差距较大,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较差,开发任务重。
4、水利风景区管理水平差距较大,大多数景区具备一定管理体系,但管理质量不高,资源和安全管理相对较好,卫生和服务管理相对较差,景区规划不到位,保障机制不健全,专业人才较缺乏。
第二十二条山西省水利风景区存在问题
1、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主要问题
景区规划滞后或落实不到位;缺乏风景资源特色的深度挖掘和内涵的补充,景区形象不够鲜明;市场营销力度不够,营销方法单一,
市场知名度不高;景区管理机制相对落后,市场化、制度化运作不够,服务人员素质偏低,专业化程度不高;景区内外标识系统和景区内解说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景区内景观单一且缺少主题策划,自然和人文内涵缺少合理搭配和展示,游客参与度不够;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和管理严重滞后;娱乐、餐饮、购物等基础设施相对落后。
以上不足也是目前山西省水利风景区共同存在的问题。
2、省级水利风景区主要问题
除与以上国家级存在同样的问题外,还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如何既要提升自己的景区品质、突出自己的景区特色和形象,又要与邻近同类高级别或同级别水利风景区及旅游景区形成差异化形象、差异化景观、差异化服务等。
3、一般水利风景区主要问题
除与以上国家级、省级存在同样的问题外,自身问题较多。
主要表现在:没有确立景区特色或主打风景资源;水土保持较差,林草覆盖率偏低,生态环境较差;一些景区没有充分利用自身的区位和交通优势,还有一些景区可进入性较差,景区内外交通条件还不具备;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不完善,甚至一无所有;景区管理方面,有些是有制度有人却名不副实,有些则根本无从谈起,卫生和服务管理几乎空缺。
第四章发展规划SWOT分析
第二十三条山西省水利风景区发展优势
1、资源具有优势
2、交通区位具有优势
3、政府部门重视
第二十四条山西省水利风景区发展劣势
1、高级别资源少,分布不均衡,开发任务重
2、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的关系不协调
3、水利投入不足,保障机制不健全
4、水资源管理体制不顺畅,专业人才较缺乏
第二十五条山西省水利风景区发展机遇
1、国内外旅游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
2、山西省旅游环境日益良好
3、对水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明显加强
4、资金投入力度稳步提高
5、水利改革与发展扎实推进
6、未来几年山西省交通运输将全面升级
7、国家和省全面实施转型跨越发展战略
8、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决定
第二十六条山西省水利风景区发展的威胁或挑战
1、周边地区同类水利旅游项目的竞争
2、水利风景资源开发资金不足
3、国家对土地管理与环境保护的要求更加严格
4、城乡居民的休闲需求日趋成熟
第五章发展布局与建设重点
第二十七条水利风景区空间组合特征
山西水利风景区的空间组合特征可大体概括为“六线”、“六片”:
“六线”:即黄河沿线水利风景资源组合带、汾河沿线水利风景资源组合带、桑干河沿线水利风景资源组合带、滹沱河沿线水利风景资源组合带、漳河沿线水利风景资源组合带、沁河沿线水利风景资源组合带。
“六片”:山西省有五个串珠状盆地,从北往南分别为大同盆地、忻定盆地、太原盆地、临汾盆地和运城盆地,加上沁潞高原(也称上党盆地),形成水利风景区相对集中的“六片”。
第二十八条主要水利风景区空间发展形态
山西省水利风景区发展布局应融入山西旅游发展大格局,融入全省的大旅游发展,发挥以水利工程为特色的风景资源优势,构筑山西省主要水利风景区“两线六片多点”的整体发展格局:“两线”即黄河沿线、汾河—桑干河沿线;“六片”即五个串珠状盆地为五个“水盆”,加之上党盆地,形成六个“水盆”片区;“多点”即散落于上述“两线”、“六片”之间的水利工程和历史人文景观等众多水利风景区。
第二十九条区域竞合关系
“两线”宜形成跨省际(黄河流域内,与内蒙古、陕西、河南、河北等)竞合关系。
即:
山西西部与陕西中、北部隔黄河相望,陕北地区为典型黄土高原区,气候干旱降水少,水利风景资源缺乏,因此,可望
对山西北部的水利风景旅游资源产生需求,形成以合作为主
流的竞合关系;
山西北部以长城为界与内蒙古自治区相连,内蒙古高原南部同样缺少水利风景资源,因此,易对山西北部的水利风景资
源产生需求,同样有利于形成以合作为主流的竞合关系;
山西省东部与河北省西部在太行山地区毗邻,以太行山为纽带,可谓山水相连,水利风景资源属性与丰度甚为相近,应
形成以竞争为主流的竞合关系;
山西东南部、南部与河南相邻,也具有水利风景资源的同质竞争特点,形成以竞争为主流的竞合关系。
“六片”、“多点”宜挖掘各自水资源优势,形成省内竞合关系,组成4个跨行政区水利风景区发展竞合区域,分别是:
晋东南水利风景区发展竞合区,包括晋城市、长治市与阳泉市南半部,主要体现太行山水文化的整合;
晋南水利风景区发展竞合区,包括运城市、临汾市与吕梁市南半部,主要体现黄河中游的山水文化整合;
晋中水利风景区发展竞合区,包括太原市、晋中市、阳泉市北半部、吕梁市北半部和忻州市,主要体现汾河流域及边山
山水文化的整合;
晋北水利风景区发展竞合区,包括朔州与大同两市,主要体现桑干河流域山水文化的整合。
第三十条省内旅游竞合关系组合带
《山西省旅游产业“十一五”发展总体规划》确定的6条旅游精品线路,是在打破行政区划界线,依托精品景区、交通干线和集散城市的基础上形成的。
因此,山西省主要水利风景区与其他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的组合,也主要存在于6条精品线路之上,具备资源互补、地理相邻、人文相近的有利条件,形成6个以异质资源合作为主流的旅游竞合关系组合带,即佛教古建特色线、晋商民俗特色线、寻根觅祖特色线、太行山水特色线、黄河文明特色线、红色精典特色线。
第三十一条主要水利风景区等级结构发展规划表11 2011——2015年山西省主要水利风景区等级结构
表12 2016——2020年山西省主要水利风景区等级结构
表13 规划中期新增一般水利风景区数量分配
表14 2021——2030年末山西省主要水利风景区等级结构
表16 2030年末山西省各地市各级水利风景区数目分布情况
第三十二条重点水利风景区总体建设思路
总体建设思路为:山西省重点水利风景区的建设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弘扬生态文明为理念,以水文化为主线,打造知名旅游品牌,建成集水景观光、休闲度假、会议展览、科普教育和大众康乐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多级别水利风景区体系;在维护水利工程安全、涵养水源、保护生态、改善人居环境、拉动区域经济发展诸方面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功能作用,更加突出重点水利风景区的功能。
为此,要秉承民生水利,高擎生态大旗,不断探索水利风景区工作的新内涵和新思路。
以总体建设思路为准则,在重点水利风景区建设中,注意以下几方面工作:
(1)景区规划应与生态功能区划、旅游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2)大力加强水利风景区的规划与管理
(3)进一步增加对重点水利风景区的资金投入,通过水利工程建设带动水利风景区建设
(4)利用现代科技加强网络建设,进一步强化营销宣传
第三十三条重点水利风景区建设要点
山西省水利风景区建设重点应放在:重大水利枢纽风景区、沿汾河风光带、沿黄风光带、水库湖泊风景区、城市滨水风景区和灌区农业观光风景区等多种类型的水利风景区。
要点如下:
1、大型水利枢纽及水利景观风景区
以国家重点水利工程为依托的风景区,结合古代水利遗址遗迹,具有鲜明的水利工程风景特色,应积极创造条件,将工程建设、历史保护与景观建设结合起来,树立水利风景区新形象,扩大其市场影响。
这些水利风景区,虽然不归属省水利部门管辖,但却是重点水利风景区的龙头,规模大、档次高,影响远,需要山西省水利厅及地方水管机构与国家相关管理机构共同搞好,真正起到山西省水文化发展的示范带头作用。
如万家寨水利枢纽、壶口瀑布等。
2、沿汾河风光带
汾河贯穿山西省境中南部,沿途景区景点众多,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
汾河风光带以汾河为主线,串起忻州、太原、霍州、临汾等地的两岸水利风景资源,结合地方丰富的人文景观,集中展示汾河两岸的历史文化风俗民情,具有浓郁的山西地方特色。
如宁武县汾河源头水利风景区、汾河水库风景区、汾河二库风景区、太原市汾河公园、临汾市汾河公园等。
3、沿黄河风光带
以黄河为线串联7个主要水利风景区段,从北往南分别为偏关—河曲—保德段、碛口段、黄河蛇曲段(永和县)、壶口段(吉县)、禹门口段(河津市)、鹳雀楼—风陵渡段、三门峡段,这一带不但突显黄河中游峡谷地段的河道水利景观风貌,还有大量不乏积淀深厚的历史文化遗迹。
4、水库湖泊风景区
是山西省最多的一类水利风景区,这类水利风景区资源条件相对优越,多具备较好的开发潜质。
其中,丘陵山地水库风景区山水形态结合,景色优美,宜建设以乡村休闲、度假、生态、民俗等活动为主的水利风景区。
此类水利风景区如:漳泽水库、汾河水库、汾河二库风、后湾水库、册田水库、晋阳湖以及运城盐池等。
5、城市滨水风景区
是需要着力建设的重中之重。
山西有些河流的河道穿城而过,结合防汛、排涝等功能的河道、湖泊景观建设,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质
量,美化城市景观,也为市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场所。
流经主要城市的河流风景地段,如太原市汾河公园、朔州桑干河段、阳泉洮河公园、临汾汾河公园、大同御河公园等,已经或正在建成河道公园。
此外,在上党盆地、运城盆地、临汾盆地、太原盆地、忻定盆地、大同盆地六大片区,要以河湖滩涂为依托,以河湖观光为特征,建成远近闻名的生态湿地公园,开展生态旅游为主,包括观光、度假、民俗、科普等活动项目。
特别是城镇附近的荒芜河段,要大力发展湿地水利风景旅游区(点),使这一最接近自然状态的生态基因库与优美观光休闲水利景区类型得到最大效率的发展,为优化民生环境、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发挥巨大作用。
6、灌区农业观光景区
灌区内水渠交织,阡陌纵横,麦黍间替,是典型的集渠网、田园、农林、工程等景观的综合体,结合现代农业科技,辅以必要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可建成现代农业观光园。
如运城的农业灌区,需要大力发展。
吕梁、朔州等市要因地制宜,增加水保项目,如淤地坝等。
第三十四条重点水利风景区重点工程项目规划
根据山西水利风景资源特征和水利风景区发展布局,以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为依托,在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水利风景区,按照发展规划,确定一批重点建设项目,通过优质开发,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作为示范样本,为在规划期内实现山西水利风景区发展总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规划如下:
1、水利工程博物馆
可选择国内外有影响的规模较大的水利枢纽工程所在地,在景观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环境优良、旅游吸引力强、游客量大的水利风景区内兴建。
在地点选择上,可考虑万家寨水利枢纽风景区。
山西省。